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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amraam.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8-09 20:37:46
看板 PublicIssue
作者 amraam (先進中程)
標題 [轉錄] 聚焦電業法》張忠謀之野望
時間 Tue Aug  9 20:18:21 2016



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236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

有了基礎的認識之後,我們從一個實際的案例,來討論《電業法》修法的影響。

自己的電自己發,成嗎?

8月31號,媒體披露,台積電評估自建電廠的可能(相關報導),晶圓製造屬於高耗能產
業,目前,台積電在全國各廠所需的用電量是110萬千瓦,佔台電供電量的3.7%,未來,
還將擴增到210萬千瓦,據稱,半導體產業對用電的需求是「充足、穩定」,是張忠謀覺
得台電不可靠,想自建電廠,「自己用的電自己發」的原因。


這個計畫成不成呢?在現行《電業法》的規範下,恐怕是有困難的。

台積電的各廠,分佈在北、中、南各地,假設張忠謀在台中蓋一個120萬千瓦的「TSMC電
廠」,提供給竹科、中科、南科的廠,自己使用,這是可以的。不過,因為廠是分散的,
在台中蓋電廠,要送到新竹和台南,總不能自己牽電線吧(那得花多少錢?),這個時候
,需要協調現在掌握電網的台電公司「代輸」,這一點,在《電業法》沒有修之前,是做
不到的。


這不成的話,那如果我這座「TSMC台中電廠」只提供中科台積電的廠,用40萬千瓦,剩下
的80萬千瓦,賣給中科裡面別的工廠,這樣可以嗎?

這條路也不通,因為現在的《電業法》規定,發出來的電,在自用之外,必須全部賣(躉
售)給台電,這個時候,價格操縱在台電的手裡,電廠經營的成本,受制於台電,而台積
電竹科和南科的廠,還是要跟台電買電,這筆生意划不划算,很難說。


以上的問題,照行政院現在《電業法》草案修了之後,可以解決:

第一、台積電的「台中TSMC」電廠,可以讓台電「代輸」到他分佈北中南各地的廠裡。

第二、台積電可以選擇自己賣電給中科裡面其他的廠,也可以賣給台電(將來的「電力網
公司」)。



簡單地說,台積電的問題,是「代輸」和「售電」;張忠謀的問題解決了,有沒有新的問
題產生出來呢?

我們現在來假設一下,修法之後,「台中TSMC電廠」,發出來的電,可以自售,也可以賣
給電力網公司,售電的價格,是一個「自由市場」,由買賣雙方議定價格,不過因為電力
網公司是公共事業,有「供電義務」,會不會產生「不能不買」的情形,而使得它失去議
價能力,變成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不能不買的電力網公司

怎麼會讓電力網公司「不能不買」?很簡單,那就是它手上「無電可供」的時候,電力網
公司要負責全國包括民生、商業和工業用電的供應,現在假設它的籌碼,是「大卸三塊」
之後的國營發電公司,從那裡得到主要的電力供應,在不足的時候,才向私營電廠購電補
充,這個時候,可能是用電尖峰,好比說夏天用電量最高的時候,或者國營的大發電廠緊
急跳電的時候。這些時候,好吧,貴一點就貴一點,影響可能不是全面的。


但是問題並非如此簡單,行政院版草案,未來只有核能與水力發電,是維持國營的型態,
水力發電量小,也無法擴增,無關全局,而核電起碼就目前的政策來看,三座核電廠除役
,核四廠不蓋,即將逐漸走向終結,至於現在作為發電主力的火力電廠,因為沒有強制國
營,草案也沒有規定不可以賣掉,即便不賣,未來市場結構改變,私營的火力發電廠搶進
市場,也將使國營發電廠的比例逐漸降低。


極端一點說,有沒有可能,核電終結,現在國營的火力電廠都賣給私人,最後這個國營的
發電公司,只剩下水力發電可以供應,而剩下來的私營電廠,就有完全的籌碼,可以聯合
壟斷,對電力網公司予取予求?從現在的草案,沒辦法說沒這個可能。


即便不達到如此極端的狀況,國營發電廠,也就是電力網公司的「議價籌碼」與私營發電
廠的消長,可以決定電力網公司的購電成本。在這個假設下,我們再來幫張忠謀打另外一
個算盤。




「台中TSMC電廠」的年發電量是120萬千瓦,發電成本1度2元,40萬千瓦自用,剩下來各
40萬千瓦賣給中科其他工廠和電力網公司,我們再假設,這個時候全國國營電力和私營電
力的提供給電力網公司的電,是各50%好了,因為電力網公司只有一半的供電能力,剩下
的一半「一定要買」,對私營電廠沒有議價能力,此時所有的私營電廠,就可以用「聯合
壟斷」的方式,抬高電價。


在這個假設下,「台中TSMC」電廠(以及其它私營電廠)用每度10元賣電,電力網公司每
度成本(假設國營電力公司發電成本也是每度2元好了),平均起來是每度6元(10加2再
除2)。電力網公司也要生存,此時它用高於成本的每度7元賣電給(也都是私營的)售電
業者,而售電業者也需要利潤,此時,賣到民生用電的手上,就可能是一度8元。


而既然有了電力網公司這一條暴利,「台中TSMC電廠」賣中科其他廠(可能與台積電有供
應鍊或持股的關係…),就可以大方一點,一度賣3元。這個時候,我們看到的(大)工
業用電一度是2到3元,民生用電一度是8元,相差3倍以上,好,你說這你沒辦法忍受,對
,在民意壓力下,要壓低民生用電的價格,就只能從電力網公司賣給售電業者,這整個系
統裡唯一的「電價管制機制」下手,國營、負公共義務的電力網公司只能賠本賣電,由國
庫來補貼。


賣電是一門好生意,在修法後,市場的機會來了,張忠謀只需要作到「成本控制」:用最
低的成本來發電,這個時候,不只是台積電,大概誰都會選擇成本最低,但是污染最嚴重
的燃煤發電。當然,我們沒有辦法知道張忠謀本人會怎麼做、怎麼想,不過作為一個資本
家,這個由新《電業法》草案所構築出的景況,已經足以讓他可以思考如何「天下布武」
,施展野望了。


進步的價值是什麼?如何實現?

那麼環境的問題呢?對不起,在草案裡,實在看不出環境的解方,從過去的經驗,現在已
經進入,或者有興趣進入發電業的,都是用電成本佔比高的高耗能產業,像是石化、鋼鐵
、電子…這些產業,「自己的電自己發」的結果,就是大幅壓低這些產業的成本,讓他們
可以繼續在這個可憐的小島經營,甚至大幅擴產。


另外,由於電力網公司的議價能力,取決於國營電力公司的供電能力,為了避免民生和工
業用電出現過大的落差,核電廠可以除役或者停建嗎?即便無法解決核廢料與核災風險的
問題,為了平衡市場的均勢、控制電價,未來國營的發電公司,勢必也只能抱殘守缺地繼
續擁抱核電廠,甚至增加機組、擴增產能,都是有正當性的。


在我們關注《電業法》修法的過程中,的確看到了許多不同的想法,灌注在上面,像是期
待再生能源發展的人、期待小型社區電力系統的人、反對核能發電的人、希望抑制用電成
長的人,或者對於台電這個壟斷性大怪獸不滿(以及將一切之惡歸諸於它)的人,這裡面
多多少少存在著許多進步的價值,不過,到底「誰要《電業法》?」或者「誰要這一部以
『電力自由化』為目標的《電業法》?」卻很難得到答案。


如果只看《電業法》,或許前述進步價值都有機會前面走一點點(或者還不夠,這我們接
著要討論的),不過,就這部《電業法》來看,如何使我們阻止「張忠謀的野望」實現,
則是一個必須要回答的問題,雖然,未來電力市場及高耗能產業的發展,還需要注意《溫
室氣體減量法》或者「能源稅」等制度的設計。


不過新《電業法》,以及它所導向的「電業自由化」,卻構成了電業市場基本結構,無論
是現在只有抽象原則,具體內容得等待一長條「todo list」落實的《溫減法》,或者根
本還看不到影子的「能源稅」,都不過是在這個市場的結構下,進行調整的工具,要判斷
參與在《電業法》修法過程中的種種價值是否進步,或者這些價值是否得透過修法所揭櫫
的「自由化」來完成,可能是需要更多細緻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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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tty1 說瞎!
1樓 時間: 2016-08-09 22:58:42 (台灣)
  08-09 22:58 TW
BCP 啊 連供應商都要查了.
2樓 時間: 2016-08-09 23:25:47 (台灣)
  08-09 23:25 TW
台積電將壟斷電力???
3樓 時間: 2016-08-10 11:03:52 (台灣)
  08-10 11:03 TW
原PO那位記者應該忘了~電業自由化,不是只有台積可以自己蓋廠供電給自己,民間的各私有社區也可以設置,自給自足型的小型發電設施,例如小風機、太陽能這些也都是允許的,不夠再向台電買還可以「指定」廠商。電發太多還可以賣給台電,而且還不是現在台電那種「公定價」勒。萬一有災難發生,自己社區還可以不用靠北台電不供電,或是得要拿刀壓台電人員來復電~不了解一堆拿財團來說嘴電業自由化的人,是有多恨財團勒?還是護航台電不要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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