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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pg (rpg)
標題 [新聞] 走路「闖紅燈」被撞死 子女要賠「肇事者
時間 Mon Oct  8 00:46:07 2018


聯合
走路「闖紅燈」被撞死 子女要賠「肇事者」家屬229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09348?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走路「闖紅燈」被撞死 子女要賠「肇事者」家屬229萬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桃園翁姓女子去年7月23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桃園市長壽路與振興路交岔口時,逢綠燈可通行,而黃姓男子步行經路口時,闖紅燈穿... ...

 

桃園翁姓女子去年7月23日晚間,
騎機車行經桃園市長壽路與振興路交岔口時,
逢綠燈可通行,而黃姓男子步行經路口時,闖紅燈穿越斑馬線,
翁女閃避不及撞上,2人均倒地送醫救治,黃在2天後不治,
翁女也因頭部重創4天後顱內出血引發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翁女過世後,翁父認為行人闖紅穿越斑馬線造成女兒死亡,
以繼承人身分,向黃男3名子女求償500餘萬元。

法院審理時,死者家屬獲悉翁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趕忙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但因超過期限被駁回,
案件進行中,家屬未出庭,也未提出答辯狀主張權益。

法官傳目擊證人作證,李姓騎士表示,當時和翁女在路口停等紅燈,
見號誌燈轉綠就前行,突然見到有一名行人闖紅燈跑進行人穿越道,
他緊急閃避、差點撞上,旁邊女騎士來不及閃避撞上。


法官根據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認定黃姓男子行經人行穿越道闖紅燈是肇事主因,
翁女綠燈前進,無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
但翁女騎車前行,也有注意上的疏忽,雙方責任對半開,
判黃的子女在遺產範圍內要賠償翁女父親22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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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253.208
※ 文章代碼(AID): #1RkZXIcs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8930770.A.9B6.html
huos: 又有應注意而未注意?1F 125.224.128.247 台灣 10/08 00:47
cattgirl: 法官是聖人2F 42.72.109.194 台灣 10/08 00:48
wowturtle: 注意上的疏忽?3F 61.227.239.197 台灣 10/08 00:48
d125383957: 因為撞人的那個死了4F 111.82.37.204 台灣 10/08 00:48
dou0228: 責任對半開?5F 114.34.35.161 台灣 10/08 00:48
mit28: 所以有沒有拋棄繼承沒差了,只賠遺產範圍內6F 220.134.126.101 台灣 10/08 00:48
yeustream: 責任怎麼會是對半開7F 118.161.38.87 台灣 10/08 00:49
medama: 雙方責任對半 那子女也可以告對方家屬啊8F 114.136.133.87 台灣 10/08 00:49
silentence: 路口真的一堆鬼  趕時間的自己懶趴捏9F 101.15.25.71 台灣 10/08 00:49
milk7054: 斑馬線有絕對路權10F 1.172.74.195 台灣 10/08 00:49
silentence: 緊一點 不小心就是幾百萬的11F 101.15.25.71 台灣 10/08 00:49
cattgirl: 趕忙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 垃圾12F 42.72.109.194 台灣 10/08 00:50
DogBe105: 一個棺材本對決13F 118.168.89.173 台灣 10/08 00:50
wowwowwu123: 三寶老人14F 39.12.98.34 台灣 10/08 00:50
baby20923: 大家都要練成神反應15F 223.139.172.204 台灣 10/08 00:50
yeustream: 原來如此 Orz16F 118.161.38.87 台灣 10/08 00:50
cattgirl: 原告被告都死人 有點難度17F 42.72.109.194 台灣 10/08 00:51
quester08: 其實可以互告18F 122.118.178.109 台灣 10/08 00:52
lostsky93: 拋不拋棄其實沒差別,現在都是限定繼19F 116.241.98.42 台灣 10/08 00:52
lostsky93: 承,就繼承部分進行賠償而已
alonelykid: 修法後有沒有拋棄都沒差了21F 218.164.127.96 台灣 10/08 00:53
superjim 
superjim: dpp執政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垃圾什時才要22F 123.204.198.198 台灣 10/08 00:54
superjim: 改阿 不要只會想改會內耗的法條
Irelia56: 轉綠燈、無酒駕、無超速也有責任?臺灣24F 39.12.203.3 台灣 10/08 00:55
Irelia56: 的交通真他媽的了不起
sid300: 又是摩托車26F 36.226.61.15 台灣 10/08 00:56
silentence: super講得好 忘記換ID自捧也是種27F 101.15.25.71 台灣 10/08 00:56
silentence: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結果
s860134: 默認是限定繼承 最多就是0不會賠29F 123.192.25.174 台灣 10/08 00:56
yuyun0724: 沒違規的還要對半開,什麼鬼路人霸王條30F 42.77.30.19 台灣 10/08 01:01
andytaso:         那要紅綠燈幹嘛 要班馬線幹嘛??31F 118.168.60.237 台灣 10/08 01:01
yuyun0724: 款32F 42.77.30.19 台灣 10/08 01:01
andytaso: 守法還要陪 這垃圾法官還在睡4不433F 118.168.60.237 台灣 10/08 01:02
andytaso: 講難聽點 根本4看法官自由心証跟法沒關
penguinlove: 那裡有樹晚上暗的跟什麼一樣 長壽路35F 42.72.101.187 台灣 10/08 01:03
penguinlove: 一堆在飆 不要命一樣
f800830: 雖然修法了 不過建議還是要走拋棄繼承程37F 180.204.192.183 台灣 10/08 01:05
f800830: 序
Jaroz: 守法跟非法責任各半  幹你娘法官39F 27.52.192.164 台灣 10/08 01:06
hinajian: 看推文笑死 若今天判相反照樣一堆人瞎罵40F 36.231.121.155 台灣 10/08 01:06
pantw: 斑馬就是比較厲害41F 39.8.97.125 台灣 10/08 01:06
penguinlove: 台灣現在汽機車使用環境已經失控了42F 42.72.101.187 台灣 10/08 01:08
kerodo: 鬼島爛司法。騎士如沒掛賠慘。反之。。。43F 36.232.9.199 台灣 10/08 01:10
kerodo: 唉
douCai: 法官是不是沒開車或騎車阿?45F 111.184.160.156 台灣 10/08 01:12
chris44099: 現在不是自動限定繼承了嗎46F 36.239.58.82 台灣 10/08 01:18
dormice: 完全是黃姓男子責任啊!!!47F 114.45.207.236 台灣 10/08 01:19
moccabranco: 閃避不及也要責任?又不是閃得掉的48F 118.166.40.58 台灣 10/08 01:23
ilovetaylor: 這樣不算對半開吧,騎車的死了拿2049F 39.12.202.53 台灣 10/08 01:38
ilovetaylor: 0多萬,走路的一樣死了,沒拿到錢
andante6851: 真的很多人沒看內文就開噓51F 122.121.183.146 台灣 10/08 01:39
makikawai: 開妳馬逼52F 101.10.50.189 台灣 10/08 01:41
makikawai: 以後也別設紅綠燈了  注意就好
nowitzki0207: 駕駛人當然要注意至少保護自己54F 61.231.29.212 台灣 10/08 01:49
tinlans: 責任對半開不是賠 0 元才對嗎?55F 220.135.18.57 台灣 10/08 01:52
padye: 斑馬線行人有霸王條款,今天如果不是2個都56F 39.12.36.220 台灣 10/08 01:57
padye: 死,行人就可以拿錢咯
fernand: 斑馬線的霸王條款感覺不通情理,明明路人58F 118.171.84.180 台灣 10/08 02:18
fernand: 闖紅燈但只是在斑馬線上,所以撞到他就要
fernand: 賠...那闖紅燈的事實要不要也一併納入考
fernand: 量呢...
love11020309: 斑馬線是行人穿越道的延伸,覺得不62F 220.133.151.14 台灣 10/08 02:27
love11020309: 合理的人是因為覺得那是馬路借給行
love11020309: 人通行,但其實是相反,若是覺得主
lulocke: 你先考駕照吧65F 118.160.239.163 台灣 10/08 02:27
love11020309: 權是行人,只是借給馬路通行,就不66F 220.133.151.14 台灣 10/08 02:27
love11020309: 會覺得霸王條款有什麼不妥
silentsoccer: 按法規走就是有肇責,除非修法,這68F 180.217.196.101 台灣 10/08 02:28
silentsoccer: 是事實
silentsoccer: 目前法規就是要你接近行人穿越道,
silentsoccer: 枕木、班馬線,減速緩行。
silentsoccer: 合不合理可以討論,但很多人根本不
silentsoccer: 知道哈哈哈哈哈
herro760920: 斑馬線行人最大,法官只判對半開很客74F 123.194.53.146 台灣 10/08 02:33
herro760920: 氣了。前面某些人根本沒法學素養
minamix: 帝王條款信賴原則要不成的拉76F 180.217.122.62 台灣 10/08 02:35
ziso: 害死人就要拋棄 如果對方沒死不就要坳賠償?77F 111.248.102.207 台灣 10/08 02:36
li72716: 家教很重要78F 180.217.197.232 台灣 10/08 02:40
justeit: 這個時候行人的斑馬線霸王條款又不見了79F 49.219.191.53 台灣 10/08 02:50
Lumbereddy: 合理啊80F 49.217.165.147 台灣 10/08 03:17
newgpx: 這麼多案例 還是有人認為沒錯就沒肇責81F 110.50.176.251 台灣 10/08 04:09
rushfudge: 不闖紅燈  很難嗎   交通檢舉達人快檢82F 42.76.104.251 台灣 10/08 04:16
rushfudge: 舉欸
Djent127: 肇責怎麼判還是看行車記錄器才知道吧...84F 140.116.191.208 台灣 10/08 05:14
Djent127:  突然闖紅燈衝出來,跟已經走出來很久了
Djent127: ,是不同情況,只看文字哪清楚
trtc: 所以意思是行人走斑馬線不用管什麼紅不紅燈87F 49.215.129.236 台灣 10/08 05:31
trtc: ,因為是延伸路權,走過去就是了?
Benbenyale: 酒駕都沒賠那麼多89F 36.225.8.126 台灣 10/08 05:52
bm0702: 兩邊都死了才敢判,現在法官超孬90F 180.217.175.71 台灣 10/08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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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10-08 07:19:46 (台灣)
  10-08 07:19 TW
台灣交通法規如果要正常下去,就該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這條就是拉D賽用的.....
2樓 時間: 2018-10-08 08:22:57 (台灣)
  10-08 08:22 TW
不是阿,是走斑馬線的黃姓路人的子女要賠騎車撞人之後自己也死的翁女的父親錢,只是對方明明闖紅燈,卻因為霸王條款而折半賠,是我理解錯誤嗎
還是一堆人看到聯合報的報導,要賠((肇事者)) ?? 就不看內文。
這一個案例法院判決是公道的,但是報導標題卻是亂報導,因為肇事者不一定是騎車的喔,闖紅燈的也可能是肇事者
3樓 時間: 2018-10-08 08:42:19 (德國)
  10-08 08:42 DE
有時間去辦拋棄繼承卻不理出庭,根本就是直接認輸了。
4樓 時間: 2018-10-08 08:46:01 (台灣)
  10-08 08:46 TW
5樓 時間: 2018-10-08 09:35:27 (台灣)
  10-08 09:35 TW
車子不讓行人該死,行人闖紅燈害死人,對半...;難怪馬路上一堆三寶想要領保險金..
6樓 時間: 2018-10-08 10:29:11 (台灣)
  10-08 10:29 TW
這案例已經是幸運了
多少被那種闖的三寶害到後半輩子只能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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