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12-01 09:15: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k808631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標題 [新聞] 公投位階高於憲法? 下福盟遭司法院猛打臉
時間 Fri Nov 30 22:59:41 2018


華視

公投位階高於憲法? 下福盟遭司法院猛打臉
2018/11/30 16:07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的愛家3公投全數過關,行政院昨拍板定案,將以專法形式保障同性別
2人婚姻,制定「同性婚姻法」;下福盟今(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院不應以「婚
姻」形式保障同志,甚至公投案通過一周了,教育部卻沒有任何回應,但下福盟這些說詞
,遭到司法院以「公投不得牴觸相當於憲法位階效力之司法院解釋」為理由打臉。


下福盟理事長曾獻瑩指出,下福盟的主張是同性可透過「同性家屬專法」或「同性共同生
活法」等專法讓同性別2人關係成為「家屬」,但絕不是主張「同性婚姻」。

下福盟總顧問曾品傑也強調,下福盟提出的公投第12案是要求以「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
性別共同生活的權益,而現在行政院卻要用「同性婚姻專法」,他批評行政院是在「指鹿
為馬」。


不過大法官書記處也在昨日重申,大法官釋字748號已闡明「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
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係憲法所保護之婚姻自由及平等
權」因此若要依照公投第10案及第12案的結果創制法律,仍不得牴觸釋字748號所保障的
同性別2人之「婚姻自由」。


此外,愛家公投領銜人游信義在臉書上高呼「公投是國民主權最高的展現,位階高於憲法
」,並要求網友分享出去 ;司法院也回應,「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所通過創制之立法原則,
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行政院固應速予提法律案,並送立法院審議,惟據此程序審議完成
之法律,仍屬法律位階,不得牴觸憲法,亦不得牴觸具有相當於憲法位階效力之司法院解
釋」;換句話說,游信義強調「公投位階高於憲法」的說法,遭司法院重重打臉。


另外,針對第11案「反對國中、小進行同志教育」,曾獻瑩也批評,「一周過去了還沒有
聽到教育部回應」。

不過事實上,教育部早在公投過後的第一天就已發新聞稿回應公投第11案,教育部表示,
接下來將重新檢視國中小階段的同志教育內容並做必要調整,但也重申,「依照性別平等
教育法精神,情感教育、同志教育、性教育是不可分割的一環,未來仍將持續推動性平教
育」。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1811/201811301944569.html
公投位階高於憲法? 下福盟遭司法院猛打臉 - 華視新聞網
[圖]
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的愛家3公投全數過關,行政院昨拍板定案,將以專法形式保障同性別2人婚姻,制定「同性... ...

 

備註:

反同宗教團體一直被打臉,臉都不會腫的嗎?

我再說明一遍,專法的走向,怎麼訂這些都要持續關注

底限就是不能違反大法官釋字748號文

簡單講就是不能違反「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

所以你專法裡面最少最少都要有跟民法親屬編婚姻章一樣的

"婚約"、"結婚"、"結婚之普通效力"、"財產制"這幾節

我知道護家盟跟下福盟看到結婚這兩個字很刺眼所以急著想推什麼同性生活法

不知道那是什麼結合關係啦,反正就是個訂出來會違憲的鬼法。



我尊重公投七百多萬票支持民法972條婚約由男女當事人訂定也就是所謂的一夫一妻。

但是制定專法絕對不是最明智的做法,它是順從民意但它不是代表平等

不要把這種方向跟平等畫上等號。


專法如果不承認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就是違憲,不懂可以仔細重看釋字748號

我附上連結

https://goo.gl/exvBuE
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
[圖]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 ...

 

--
https://imgur.com/ktNHxIx

https://imgur.com/7twH6wr

https://imgur.com/MntE7LN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51.112
※ 文章代碼(AID): #1S0L1Yl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589986.A.BFD.html
s505015: 那公投幹嘛的啊1F 11/30 23:00
ilovedandan: 這不是法律基本常識嗎   有啥好打臉的2F 11/30 23:00
wgadv: 你真的很恨同性戀,一直剌激反同方3F 11/30 23:00
KINGTIGERX: 乾脆公投修憲吧XD4F 11/30 23:01
loveyourself: 公投就立專法,有問題?5F 11/30 23:01
zainc: 公投就再告訴執政黨在亂搞下次就換你的意思6F 11/30 23:01
Castle88654: 這不是常識嗎7F 11/30 23:01
kixer2005: 都要推專法你是在靠背喔8F 11/30 23:01
ar33ar33: 修憲啦幹9F 11/30 23:01
TAKEZOU: 就立專法阿  不是大家都同意  少數人管他去死10F 11/30 23:01
tedium: 那要公投幹嘛11F 11/30 23:02
pikakami: 投票投到不知道自己在投什麼12F 11/30 23:02
senstivewu: 智商低還要硬拗13F 11/30 23:03
LeftCorner: 反正公投結論就是專法啊14F 11/30 23:03
pikakami: 公投結果就是專法  真的要立萌萌又崩潰15F 11/30 23:03
yoshi87: 一樓 法律是為了不要讓弱勢的權益被犧牲啊16F 11/30 23:03
Benbenyale: 婚姻自由的話 就照人民解讀的可以任意離婚+娶任意的人17F 11/30 23:04
rocfrank: 一直再說平等權 婚姻是種權力又不是義務 是那裏不平等了18F 11/30 23:04
Benbenyale: 甚至無限上綱解讀成可以通姦無罪 重婚無罪19F 11/30 23:04
可是你講的,民法976條都有規範耶,不是像你想無限上綱,就無限上綱唷!
coolchin: 最多就是給專法,但專法怎麼訂?字義要怎樣?再來一次20F 11/30 23:05
bignoob: 樓上的自由怎麼跟別人不一樣21F 11/30 23:05
Benbenyale: 縱使是我也不服釋憲748這種自由的解釋22F 11/30 23:05
BroSin: 一下要立 一下要擋 公投真好玩23F 11/30 23:05
Lamuneforty: 贏不起?24F 11/30 23:05
coolchin: 公投啊!來阿來啊來阿 再公投啊25F 11/30 23:05
mightymouse: 如果台灣有過半的人都以為公投過了就可以擊敗大法官26F 11/30 23:05
mightymouse: 釋憲可以都聽我們的,那台灣的公民教育還真的很糟糕
fallheart: 合憲重要還是票源重要,執政黨怎麼選呢~28F 11/30 23:05
kncc31: 那公投不要繳稅啊 北七29F 11/30 23:06
coolchin: 林杯 這次我挺護家盟了啦!煩死30F 11/30 23:06
morgan860320: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覺得這些人是不是該上公民課...31F 11/30 23:06
我是覺得他們眼裡聖經大於憲法啦,公民課不重要,每個禮拜日的禮拜才重要。
ok5566: 台灣的公民教育是真的很糟不要懷疑 有上公民的未必有好好32F 11/30 23:06
rocfrank: 到底有沒有人可以解釋 為何父女 母子為何不能婚配?33F 11/30 23:07
※ 編輯: jk808631 (49.159.51.112), 11/30/2018 23:09:53
rabbit83035: 誰跟你說你公投就要聽你的立專法?34F 11/30 23:07
ok5566: 讀(就跟英數一樣),何況年紀稍長的都是念"三民主義"35F 11/30 23:07
immercury: 憲法最大不是常識嗎??36F 11/30 23:07
TAKEZOU:  本來就可以任意離婚了 某樓沒讀書嗎?37F 11/30 23:08
kukuma: 來辦個是否同意公投結果優先於憲法的公投好了38F 11/30 23:08
TAKEZOU: 有人阻止你離婚嗎  沒有阿39F 11/30 23:08
g1254501: 婚姻自由是指找誰法律管不著,不是說婚姻制度一律適用。40F 11/30 23:08
zero00072: 公投國教信媽祖和耶穌直球對決我看……。41F 11/30 23:08
g1254501: 垃圾同運果然連釋憲都要自助餐42F 11/30 23:08
r89556: 修憲就好了43F 11/30 23:10
fifi0828: 公投=大型民調 又沒法律效力44F 11/30 23:11
fifi0828: 難不成你的聖經比憲法還要大?
ejrq5785: 蠢到不行46F 11/30 23:12
KINGTIGERX: 反正要硬用婚姻的話,一年後就知道了 哈哈47F 11/30 23:13
jj782995: 就一堆看不懂字的啊 整天伴侶,釋字就叫你們給他結婚了48F 11/30 23:13
jj782995: ,何種方式呈現你家的事啦
play1109: 某樓也不查一下法條就自己無限上綱 呵50F 11/30 23:14
ok5566: 這次同婚公投意向跟縣市長投票意向又沒多大關連性 在那邊51F 11/30 23:15
TAKEZOU: 法律有規定不能結婚就不能結婚 沒關訂的就可以結婚52F 11/30 23:15
luckymore: 公投大於憲法,那也可以公投把基督教天主教趕出台灣喔53F 11/30 23:16
luckymore: ,老人很支持的,信不信會過? 嘻嘻
ok5566: 自己把二者掛勾 想連人家用專法結婚的權利都阻止55F 11/30 23:17
zephyr105: 你專法內涵可以達到要求 掛了婚姻 一定有人反感 就推一56F 11/30 23:17
zephyr105: 步吧
pikakami: 公投立媽祖為國教  其他全部驅逐  老人全部投給你看58F 11/30 23:18
zephyr105: 提到婚姻等同修民法一樣 等同反民意 下場?59F 11/30 23:18
luckymore: 啊退一步就違憲了啊,都說婚姻了...60F 11/30 23:18
soarling: 不要再欺負智商低的人好嗎61F 11/30 23:20
ok5566: 提到婚姻等同修民法?這又是什麼法學思維了 天才62F 11/30 23:20
zephyr105: 違啥憲 主要是在親密性跟排他性的永久共同生活 用伴侶63F 11/30 23:21
zephyr105: 就解套 乾婚姻p4
zephyr105: 等著看拉 民意沒那麼難懂
luckymore: 是啊 憲法也沒那麼難懂66F 11/30 23:23
deepdish: 少數人的事情吵成這樣 真是吃飽太閒67F 11/30 23:23
rial: 這次基督教有700萬民意支持,講話特別大聲,都超越憲法了68F 11/30 23:24
silentence: 隨便有個法學概念的都可以打臉啦 靠69F 11/30 23:24
talrasha: 下福盟後面的金主很有趣!70F 11/30 23:25
luckymore: 問萌萌和他們的聖經囉71F 11/30 23:25
lain2002 
lain2002: 640萬人支持同婚合法耶(專法)72F 11/30 23:26
pika5300022: 公投前早說違憲,腦袋裝鉛硬要投啊73F 11/30 23:26
shiyhsien: 任何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不是國中就學過了嗎@@?74F 11/30 23:27
EDFR: 八卦智X鄉民真的沒學過公民課 ㄎ ㄎ75F 11/30 23:28
silentence: 超越憲法的話 乾脆拿來公投憲法第七條阿 白癡盟76F 11/30 23:28
jj782995: 婚姻自由講的不是婚姻喔,懂嗎!是緊密結合排他性喔!所77F 11/30 23:33
jj782995: 以婚姻這兩個字是不自由的!大概就是這樣啦
papaganono: 妖孽原形畢露79F 11/30 23:34
WeGoYuSheng: 那個「下」大概是「下流」的縮寫80F 11/30 23:36
BroSin: 下福盟背後的撐腰大佬是中國品牌HTC的王雪紅 王提供非常多81F 11/30 23:39
BroSin: 的金援幫下福盟買廣告做宣傳 不然以那少少的基督教勢力是
BroSin: 沒有這麼多錢的
ok5566: 自己幫婚姻自由定義 自己說公投>憲法 好棒棒喔84F 11/30 23:39
htina159: https://youtu.be/b4uj1UC6bco 反同婚可以複習一下憲法85F 11/30 23:39
湯德宗大法官談釋字748 「什麼是憲法?」 - YouTube
訪談問題: 什麼是憲法?以及憲法的基本精神? 執行長:李崗 副執行長:陳煥華 策劃:尹懷君 擬題:廖文聖、尹懷君、林承剛、邱健倫、許芝嘉、李崗 訪談:尹懷君 攝影:王盈舜、楊甯 場務:許芝嘉 剪接:無憂無慮影像製作有限公司 - 勘誤: 5:18 平等的「權力」應為「權利」。

 
BroSin: 他們最終的目的是入主國會、教義治國 結合反同勢力提拔反86F 11/30 23:45
BroSin: 同大法官重新釋憲 但是若說出自身為基督徒 將不利於拉攏以
BroSin: 佛道教為主的台灣人民支持 所以先以愛家的溫馨口號拉攏民
BroSin: 意
AMachi: 1989年9月以前出生的好像都是上三民主義,所以很多人搞不90F 11/30 23:50
AMachi: 懂一臉茫然好像也很正常
iamJINGLE: 先不論民法專法,覺得用伴侶沒差的,是不是沒考慮到創92F 11/30 23:55
iamJINGLE: 制一個新的親屬身分後要動到多少身分法益相關的法律條
iamJINGLE: 文?用婚姻/配偶就可解決的事情為什麼還要額外付出那
iamJINGLE: 麼多社會成本只為了滿足愛家公投變來變去的要求?
diego99: 下福盟就一個法治教育不合格的團體阿...96F 12/01 00:00
killeryuan: 他們只看聖經啦97F 12/01 00:06
pceddie: 由此可知,國中的公民課有多麼重要98F 12/01 00:16
htc10: 家屬個頭啦 他們的關係像家屬嗎99F 12/01 00:21
qazsedcft 
qazsedcft: 附啦幹100F 12/01 00:22
※ 編輯: jk808631 (49.159.51.112), 12/01/2018 00:24:39
scottshai: 就讓這些人吵巴 期限內沒修出專法 直接一體適用101F 12/01 00:43
a1098137129: 不是自己要提專法的 專法過了就說不是那個意思 到底102F 12/01 00:43
a1098137129: 是想怎樣
silverstris 
silverstris: 公投位階高於憲法 所以這個中國台北憲法 寶傑怎看104F 12/01 01:21
cho1986: 澄清一下 本人1986年,國,高中有上五權憲法... ,萌萌105F 12/01 01:23
cho1986: 們大宗出現的人看起來都有45歲以上了,就是當年一開始被
cho1986: 稱作草莓族的年代,也是人口大爆發,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
cho1986: ,也是一堆嘴炮老廢物出生的年代,這個年代也是有6到7成
cho1986: 左右,學歷只有國中、小的年代...
opmikoto: 要公投幹嘛 就是表達民意而已啊  民意能幹嘛 不能幹嘛110F 12/01 01:31
opmikoto: 公投如果能比憲法高 那來辦基本薪資 國定假日公投吧~
dw2062124: 基督國教你敢嘴112F 12/01 01:36
OOQ: 萌萌哭哭 白忙一場鬧笑話了113F 12/01 01:39
jim1122: 修憲癈大法官啦 死高薪肥貓社會亂源114F 12/01 01:43
Firmamentee: 公投題目亂訂大家亂投政府亂做很合適阿怎麼了嗎115F 12/01 01:44
fantasy2600: 憲法最大不是國小就有教了?116F 12/01 01:47
Kagero: 消滅同志 殲滅同志 2020讓同志永遠沒有明天117F 12/01 02:07
nolie1228: 書要念哪......118F 12/01 02:10
yeustream: 何謂平等你說了算?保障相同就是平等了啦119F 12/01 02:16
qmaper: 就投爽的阿~公投聯署只要滿40萬 隨便你投120F 12/01 02:17
kerkerlu: 萌萌不意外,聖經>公投>憲法121F 12/01 02:20
mzt: 大法官就是拿來對抗弱智霸凌者用的122F 12/01 02:39
DexterMorgan: 萌萌真可怕123F 12/01 02:46
automatic10: 改天公投驅趕基督和天主教啊124F 12/01 02:51
sugiuchi: 就張飛打岳飛啊。一堆智障提一堆北七公投案125F 12/01 02:53
s9523752: 本來就無意義的公投 我都搞不懂中選會為啥會通過違憲公126F 12/01 03:54
s9523752: 投案 訂一個只能照抄民法婚姻制度的專法意義到底在哪?
s9523752: 而且看噓文一堆根本連民法寫了啥都不知道 就在那胡言亂
s9523752: 語 自己都不會覺得丟臉?
BMHSEA: 媽的白痴  最可悲的是一堆低能兒附和他130F 12/01 04:05
Shichimiya: 我看他們專法5/24之前是生不出來啦131F 12/01 05:12
f124: 生不出來你以為你去就有的登記阿 準備去行政法院玩拉132F 12/01 06:02
tactics2100: 那沒憲法前誰最大 未來憲法會一直大下去133F 12/01 06:44
tactics2100: ?
tactics2100: 大法官可以換 憲法可以修 票最多的說話
CavendishJr: 說公投是投反同婚的是不是連公投議題都沒看過,明明136F 12/01 07:02
CavendishJr: 是投要專法還是民法保障.....
CavendishJr: 啊不過那群萌萌好像也不懂
tactics2100: 你以為公投只會投一次 你太天真了 只會投到700萬人139F 12/01 07:14
tactics2100: 滿意為止
jesiuty: 很簡單 修憲 換大法官一切都解決了 再不行 政府換掉 人民141F 12/01 07:15
tactics2100: 題目有漏洞就投到爽為止142F 12/01 07:15
jesiuty: 最大50886143F 12/01 07:15
peiring: 選前就說過了144F 12/01 07:18
jimhall: 大法官倒是被民意打臉打的很腫 還毫無自覺,還自我感覺145F 12/01 07:24
jimhall: 良好。大法官之所以被遵從,應該就是能作出符合多數民意
pftmax: 萌萌別再鬼打牆了,在台灣人人都有婚姻自由平等147F 12/01 07:25
jimhall: 對於司法公義想像,有助社會和平的判決,而不是自以為很148F 12/01 07:25
jimhall: 會作文或是很會教導無知大眾的高見
SmilingMan: 看看同婚人權自助餐絕口不提刑法通姦罪150F 12/01 07:27
sdyy: 沒有法律常識?151F 12/01 07:45
LaHu: 結果整部法九成九跟民法一樣  浪費時間跟納稅錢152F 12/01 07:57
luben: 支持換掉大法官,政治正確的大法官153F 12/01 08:49
paladada: 有差嗎?下福盟現在可是死豬不怕滾水燙心態154F 12/01 08:54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35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edechon, PK8941, n4tp6 說讚!
1樓 時間: 2018-12-01 06:18:44 (台灣)
  12-01 06:18 TW
看ptt的留言,水準之低落......
2樓 時間: 2018-12-01 06:40:17 (香港)
  12-01 06:40 HK
Ptt一堆萌萌帶風向啊
3樓 時間: 2018-12-01 06:54:05 (台灣)
  12-01 06:54 TW
奇怪,現在的立委都不覺得這在法律上不可行嗎?這應該是法律系大一就該知道的事。
4樓 時間: 2018-12-01 12:49:53 (台灣)
  12-01 12:49 TW
秀下限小三盟這就是一群智障,搞錯什麼只是剛剛好而已,有什麼好驚訝的?
5樓 時間: 2018-12-01 17:00:33 (台灣)
  12-01 17:00 TW
沒有憲法保障哪來的公投?為甚麼在他們眼裡公投能大於憲法?別搞民粹了 這很容易被打臉的... 男人想娶男人 女人想嫁女人基本上那是個人的婚姻自由 只是多數人執著在婚姻是一男一女 古時候是一男多女都不會有人懷疑這有甚麼問題 為甚麼男男婚姻 女女婚姻大多數人會覺得有問題 最大的原因大慨是同志給人的感覺並不是真的想結婚 想有個可安穩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伴侶 這次投票看了很多人的評論 更証實我的看法 因為不在乎所以挺同的拿不到她們的票 反同的倒是拿了很多同志票 所以挺同的認真幫他們成了傻子...
6樓 時間: 2018-12-01 23:26:30 (台灣)
  12-01 23:26 TW
專法就一條,同性結婚等同於民法中的婚姻。把民法一男一女改掉。這樣釋憲和專法都搞定了。
7樓 時間: 2018-12-02 01:18:45 (台灣)
  12-02 01:18 TW
立專法幹嘛...專法有特別規定者自然適用特別法的專法,沒特別規定的不管是直接適用還是類推適用,應該都可以用普通法的民法...繞了一大圈還不是一樣= =,那邊增加冗法...
8樓 時間: 2018-12-02 20:27:26 (台灣)
  12-02 20:27 TW
本來就是樓上大大說得這樣,幸福盟會這樣搞,當然是跟信望盟/婦聯會主席是雷倩有關,反同三公投只是障眼法,日後國民黨上台,只要照這樣搞,他政權沒兩年就會倒了,公投法萬萬不可修回鳥籠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