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13 03:30:0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ippen2002 (謝謝妳-對不起!)
標題 [新聞]撞倒違規女大生「下半身癱瘓」法官霸氣0罪
時間 Sun Nov 12 23:23:34 2017


1.媒體來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622/951089.htm
撞倒違規女大生「下半身癱瘓」 法官霸氣判:貨車司機無罪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圖]
楊姓司機3年前開車行經桃園蘆竹一處車道要左轉,未料對向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突然跨越雙黃線到楊所在的車道,與貨車對撞,結果連女人車倒地,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楊男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但高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因此判他無罪定讞。(女大生,重機,貨車,司機 ...

 
※ ETtoday 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
※ 撞倒違規女大生「下半身癱瘓」 法官霸氣判:貨車司機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貨車示意圖]
▲楊男開貨車與女騎士對撞,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但最終二審無罪定讞。(圖/非文
中肇事車輛/ETNEWS資料照)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楊姓司機3年前開車行經桃園蘆竹一處車道要左轉,未料對向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突然跨
越雙黃線到楊所在的車道,與貨車對撞,結果連女人車倒地,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楊男
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但高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有權不向「非理
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因此判他無罪定讞。


判決書指出,擔任送貨司機的楊男2014年6月10日上午,開貨車行經桃園蘆竹仁愛路3段要
往林口方向,正要從彎道左轉,沒想到連女突然騎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到楊的
車道,與貨車在中心分向線上相撞,當場連人帶車倒地,送醫後確定第七頸椎、胸椎骨折
,合併脊髓神經受損,導致下半身完全癱瘓。


事後,連女提告,檢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楊男。案送鑑定,公路總局桃園行車事故
鑑定會(車鑑會)認為,連女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是肇事主因;但中央警察大學鑑定後
卻認為,肇事主因是兩車會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


為此,法官傳訊當時在楊男車後的另一名駕駛人,他證稱,當時他同樣開貨車準備左轉,
全程目睹連女騎重機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才導致楊男貨車閃避不及,若換作是任何
人,應該都難以閃避掉撞擊。


[圖]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記者季相儒攝)

由於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僅憑囑託機關送來的卷證資料、
個人經驗就作出判斷,所以全案一、二審法官最後都採信證人證詞,認定連女未依規定靠
道路右側行駛,還輕率跨越雙黃線,駛入楊男正行駛的對向車道以致撞擊,事發突然,楊
男無從預見,也難以在極短時間內迴避踩煞車反應,判楊男無罪定讞。


二審法官邱忠義特別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沒有違規犯錯,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
告訴人讓步」,如此才符合分配正義的社會分工要求;如果駕駛人已遵守交通規則且做到
必要注意,縱有死傷發生,其行為也難認定有過失可言。


特別的是,高院還罕見地對目前的鑑定提出批判,認為部分專家講起科學頭頭是道,但卻
拿不出任何實證資料,這種是常見的「疑似科學」(pseudoscience),法院不宜採信。

判決6日出爐後,楊男頓時鬆了口氣,但他也無奈地說,官司打了3年,一家早已身心俱疲
,太太還因為太過擔心,罹患重度憂鬱,甚至一度鬧自殺,好在一切都已經以無罪落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622/951089.htm 
撞倒違規女大生「下半身癱瘓」 法官霸氣判:貨車司機無罪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圖]
楊姓司機3年前開車行經桃園蘆竹一處車道要左轉,未料對向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突然跨越雙黃線到楊所在的車道,與貨車對撞,結果連女人車倒地,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楊男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但高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因此判他無罪定讞。(女大生,重機,貨車,司機 ...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這樣的判決大家可以接受嗎?
我是覺得正義公平!
不過民法方面??
還是交給正義法官吧!
善良與正義都....?
希望家人還是要給予正義支持!
不要輕易被打倒
不過背後要有其他支持(經濟, others...)

--
◎ 直 球 ( 10.5 磅 )                         1998 / 10 / 19
     ┌──┬──┬──┬──┬──┬──┬──┬──┬──┬───┐
     │X  │9∕│X │X │X  │X  │X │X │X │XX4│
     │  │  │  │  │  │   │  │  │  │   │
     │20│40│70│ 100│130 │ 160│ 190│ 220│250 │274│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45.177
※ 文章代碼(AID): #1Q26TxJ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0500219.A.4E2.html
ah937609: 台女1F 11/12 23:24
medlife0830: 穿越雙黃線2F 11/12 23:25
TllDA: 這只是回歸正常 霸氣個屁 除非還要女的賠個幾百萬精神損失3F 11/12 23:25
TokyoHard: 這種法官難遇到4F 11/12 23:25
hosen: 刑事無罪,民事還是要賠5F 11/12 23:25
FannWong: 這麼屌未到場鑑定就判定他有罪呵呵6F 11/12 23:26
kevin1221: 我看以後雙黃線中間都插滿柱子好了,根本沒人在看7F 11/12 23:26
MagicYif: 爽8F 11/12 23:26
jceefailurer: 貨車司機真倒楣9F 11/12 23:26
NCUking: 這個一定賠破百萬的 只有保強制險就慘了10F 11/12 23:26
snocia: 其實刑事無罪不是首例 民事87%還是要賠11F 11/12 23:26
jamesyu545: 法官英明12F 11/12 23:26
euniceang: 違規穿越雙黃線0.013F 11/12 23:26
Yuwuen: 台灣不重視女權14F 11/12 23:26
grimma04743: 重點是民事的錢...15F 11/12 23:26
iPadProPlus: 公平正義都回來了?16F 11/12 23:26
tcancer: 逆向對撞還要對方賠咧17F 11/12 23:26
jamesyu545: 警大那個誰誰誰  幹話王18F 11/12 23:27
orfan: 打到高院 人生浪費幾年了19F 11/12 23:27
cp109: ...這種案件檢察官 幹嘛起訴20F 11/12 23:27
twdvdr: 像這種營業用車輛沒保人身險嗎21F 11/12 23:27
lien: 多久前的新聞了22F 11/12 23:27
monok: 三年,隨時要被通知出庭,這比被判輕刑還累23F 11/12 23:27
kevin1221: 倒楣遇到無腦三寶24F 11/12 23:27
letitflame: 正直跟善良484都回來了25F 11/12 23:27
aecx: 警大那個不用懲處嗎?26F 11/12 23:27
hu7592: 警大...27F 11/12 23:27
SuperUp: 這也好意思提告 台女呦...28F 11/12 23:27
kipi91718: 法官英明29F 11/12 23:27
monok: 可能會每天為這事睡不著,也可了沒了工作30F 11/12 23:28
berryc: 刑事無罪就不用怕被威脅了啊..有保第三人就給保險公司處理31F 11/12 23:28
hk416: 這法官平常肯定被三寶氣死了 所以整個表現在判決上32F 11/12 23:28
losel: 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33F 11/12 23:28
brokenXD: 法官醒了?34F 11/12 23:28
berryc: 連水果錢都省下來了35F 11/12 23:28
wasijohn: 合理判決,你就在輪椅上一輩子後悔吧 哈哈哈哈哈36F 11/12 23:29
berryc: 對喔檢察官竟然起訴...是有病嗎?37F 11/12 23:29
berryc: 恐龍檢察官~
Flame705: 正直與善良都回來啦39F 11/12 23:30
sunnydragon7: 檢察官濫訴很正常40F 11/12 23:30
a3831038: 垃圾鑑定人,不用現場鑑定是想害人,幹!這種人跟垃圾41F 11/12 23:30
sluttervagen: 刑庭的認定通常民庭不能推翻42F 11/12 23:30
LastDinosaur: 由於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43F 11/12 23:30
schumi7401: 判的好44F 11/12 23:30
monok: 帝王法條,過失致死,也是一樣,會搞的你不要不要的,雖然45F 11/12 23:31
relaxcloud: 這警大是不是該查一下,害死多少家庭多少人了46F 11/12 23:31
monok: 可能最後無罪,但過程就能搞死你47F 11/12 23:31
OforU: 遇到這種法官 上輩子燒好香啊48F 11/12 23:31
LastDinosaur: 哀 一堆人整天罵恐龍法官 也不看看原因= =49F 11/12 23:31
gino9955: 正義從天而降50F 11/12 23:31
milkbread: 等一下 警大那啥小51F 11/12 23:31
william7713: 6/22舊聞 我已經看到第三次了吧...52F 11/12 23:32
Playorange: 鑑識亂雷一把欸53F 11/12 23:32
shiii: 終於有正義的法官了54F 11/12 23:32
sunnydragon7: 有證人幫忙加上法官沒採信警大的證據55F 11/12 23:32
berryc: 前陣子有個麻醉師,開車經過閃黃路口被閃紅路口的機車撞56F 11/12 23:33
DirtyVegas: 正直跟善良都回來了57F 11/12 23:33
datomato: 這好像舊聞了,之前看過。重點是最後一段...這種身心俱58F 11/12 23:33
djyunjie: 警大那段真可惡  以前肯定害了不少人59F 11/12 23:33
smileswan: 水!60F 11/12 23:34
berryc: 不知道後來怎麼了.. 因為有死人 撞人的死,被撞的沒事61F 11/12 23:34
henkyu: 三寶死好 爽62F 11/12 23:34
clever0705: 相信開放機車騎內側後 會有更多車禍63F 11/12 23:34
datomato: 疲的壓力即使判無罪身心也很難回復健康了64F 11/12 23:34
yazeroplus: 用此邏輯,闖紅燈的行人或車子,直接撞死也無罪65F 11/12 23:34
babyMclaren: 法官!66F 11/12 23:35
william7713: 沒有喔 目前桃園試辦 車禍率降低 有開放更多路67F 11/12 23:35
billybbb: 甚麼直接撞死= =直接撞死不就是故意要殺人了嗎68F 11/12 23:35
garone: 這鑑定人害人不淺69F 11/12 23:36
choco7: 警大學鑑定的是不是很輕鬆70F 11/12 23:37
gestapo: 就是逆向行駛71F 11/12 23:37
mermaidhan: 所以倒數第二段是要打臉警大鑑定人?72F 11/12 23:37
gihunter: 沒提到民事耶,不知道有沒有判賠73F 11/12 23:38
AdPiG: 鑑定的那種人可以讓他自己去路上試試看嘛74F 11/12 23:38
GiantChicken: 正義終將降臨75F 11/12 23:38
nowitzki0207: 真是個沉痛的代價76F 11/12 23:38
greenart2016: 為何貼舊文?想帶風向嗎?77F 11/12 23:38
nhcuejunk: 女大生騎重機 好多吐槽點78F 11/12 23:38
cbr0627: 警大感覺很沒用79F 11/12 23:38
bbalabababa: 合理80F 11/12 23:39
Haihu: 本該如此,憑什麼有損失的就一定要賠81F 11/12 23:40
light20735: 好法官推推推!82F 11/12 23:40
JakeiHoung: 終於公正了83F 11/12 23:41
ga652206: 沒去道路鑑定也敢講= =84F 11/12 23:41
jim1122: 有燒香 99%的法官都是判應注意而未注意85F 11/12 23:41
chiralman: 三寶悲歌86F 11/12 23:42
Mazda6: 台女+重機  可以高潮了87F 11/12 23:42
DUSTWAVE: 這詹姓鑑定人…顆顆88F 11/12 23:45
mustangccx: 推倫家89F 11/12 23:46
PONANZA: 改標題90F 11/12 23:48
kushikoi: 正義從天而降!91F 11/12 23:49
wiydluck: 給法官讚  這種情況怎麼注意? 哪知對向車道會突然逆向92F 11/12 23:50
maime55: 台女真的不要上路害人93F 11/12 23:51
AUwalker: 青天大老爺94F 11/12 23:54
mutwilly: 重機就是垃圾95F 11/12 23:54
F14A: 這警大鑑定人真好當欸96F 11/12 23:55
hothero520: 理性法官97F 11/12 23:59
aa58231: 太油了吧...98F 11/13 00:03
hiimjack: 這案子幾百年前的東西 是又在哪個腿到爆的地方看到了喔99F 11/13 00:05
Sanish: 這不是好幾個月前的新聞了...100F 11/13 00:05
herryherry: 三寶加重機=移動式核彈101F 11/13 00:05
Sanish: 我就想說我很久以前就看過這新聞了102F 11/13 00:06
hdw: 難得的正義103F 11/13 00:06
lulocke: 2017 06 22104F 11/13 00:07
twdvdr: 警大詹姓鑑定人 <- 這要判偽證罪吧105F 11/13 00:08
mhtvpz: 一個字   爽106F 11/13 00:08
qwe04687: 舊聞107F 11/13 00:08
evanade: 六月舊聞拿出來貼???108F 11/13 00:08
fhscyt: 水啦109F 11/13 00:09
cloud1030: 所有的關鍵字都有了110F 11/13 00:10
mainjoey: 刑事本來就應該無罪啊 不過民事還要看法官怎麼判111F 11/13 00:12
finalix: 告訴我什麼重機會未依規定靠右行駛...112F 11/13 00:15
a896975: 希望每個法官都能這樣113F 11/13 00:15
wkheinz: 民法一定賠啊廢話114F 11/13 00:16
sincere77: 記得以前就看過了 果然是舊聞115F 11/13 00:16
sunnytzeng 
sunnytzeng: http://i.imgur.com/JBl2uCv.jpg116F 11/13 00:22
Taiwanisgood: 讚117F 11/13 00:25
BlackBass: 幹你娘 警察大學那三小結論 垃圾 糞118F 11/13 00:30
jdklas: 後來賠多少119F 11/13 00:42
thirtyto: 警大的不知害了多少人120F 11/13 00:43
gyman7788: 重機喔,啊,不是騎很快,快就是爽嘛,現在爽嗎?121F 11/13 00:43
adairchang: 貼舊聞+不明所以的備註122F 11/13 00:44
h821231: 警大那個不用上色嗎 根本垃圾123F 11/13 00:45
ccekw807: 錢終究要賠124F 11/13 00:50
cargo: 爽125F 11/13 00:54
dupd8017: 推126F 11/13 00:56
wavek: 正義都回來了!!! 不過警大那個是...==127F 11/13 00:57
s4589632: 告這他媽智障女三寶誣告 87 害對方一家崩潰不用錢喔 提128F 11/13 00:58
s4589632: 告屁啊智障神主牌
kina: 3年好久130F 11/13 00:59
yzvr: 警大那個根本垃圾,到底害多少人家破人亡了啊131F 11/13 00:59
GPX2000: 推!132F 11/13 01:02
afrazhao: 純噓中央警大133F 11/13 01:02
linkfree0921: 重機就馬路變色龍啊134F 11/13 01:06
ruby00514: 我在八卦板不知道看到幾次了 舊聞一直po135F 11/13 01:08
thomaschion: 真倒楣,違規真的全台灣整天上演136F 11/13 01:09
juiclykiller: 重機製杖137F 11/13 01:11
achieve: 貼舊文138F 11/13 01:12
juiclykiller: 司機三年的折磨還有恥辱台女會賠嗎 討一口飯吃遇到139F 11/13 01:13
juiclykiller: 這種騎車當娛樂的智障
yutakasnow: 但是民事還是要賠呦~揪咪~141F 11/13 01:15
nrxadsl: 民事庭呢142F 11/13 01:16
XXinin5566: 支持法官  馬的自己違規還想告人 可憐的貨車司機143F 11/13 01:17
feanor0709: 新聞?144F 11/13 01:17
Pictor: 是舊文也沒查,好法官好判決多多宣傳145F 11/13 01:24
ziggyzzz: 警大這個鑑定是怎樣 跨雙黃線保個屁距離146F 11/13 01:27
vasia: 還要感謝詹姓鑑定人坦承勒147F 11/13 01:28
rickey1270: 垃圾警大148F 11/13 01:32
sirius01114: 由於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149F 11/13 01:36
Cosmoswalker: 司機記得跟對方求償150F 11/13 01:36
v19791119: 對向衝過來,真的來不及151F 11/13 01:43
nonedude: 奇怪了 前幾個禮拜一個摩托車撞到阿嬤的 鑑定主因為阿嬤152F 11/13 01:49
nonedude: 未走斑馬線跨越車道 結果新聞報法官也沒到現場勘驗而是
nonedude: 看事發錄影帶就可以推翻鑑定報告 然而還一堆鄉民叫好 反
nonedude: 觀這案件警大也是沒到現場勘驗 反而被鄉民嘲諷?? 雙重
nonedude: 標準是怎麼回事?
meow4ni: 警大那個是來搞笑的嗎157F 11/13 01:50
darkMood: 霸氣個屁。158F 11/13 01:52
MasCat: 爽159F 11/13 01:55
Tawara: 挖靠...160F 11/13 02:40
tom282f3: 每隔一個月就貼一次這篇新聞是衝三小161F 11/13 02:47
nagisaK: 讚啦162F 11/13 03:1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5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104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K_hot
作者 pippen2002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tcblow2001, u9785878, Yasi, zoidsdx44, et79210 說讚!
1樓 時間: 2017-11-13 07:17:41 (台灣)
+2    (編輯過) TW
碰到三寶,有多遠躲多遠!
以下開放介紹,一眼看出馬路三寶特徵!
無後照鏡,或者後照鏡髒污歪斜(表示轉彎從來不注意其他方向來車)
方向燈破損不完整(表示變換車道任我行,從來沒想過打方向燈)
新車的四週車身刮痕累累(表示車主以玩碰碰車的心態模式開車)
超深色隔熱紙(表示夜間視線不清,晚上撞死人有恐龍法官力挺無所謂)
以下歡迎鄉民補充…
2樓 時間: 2017-11-13 08:57:52 (台灣)
  11-13 08:57 TW
很讚的法官!~
不過有時候三寶自己撞過來,躲都躲不掉...
3樓 時間: 2017-11-13 09:43:52 (台灣)
  11-13 09:43 TW
由於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僅憑囑託機關送來的卷證資料、個人經驗就作出判斷←←←之前害了多少人
4樓 時間: 2017-11-13 10:44:36 (台灣)
  11-13 10:44 TW
還好遇到正常的法官
5樓 時間: 2017-11-13 11:11:26 (台灣)
  11-13 11:11 TW
馬路有三寶,安全要顧好
6樓 時間: 2017-11-13 14:33:12 (台灣)
  11-13 14:33 TW
希望民事部份也能遇到這種正常的法官..
7樓 時間: 2017-11-13 15:20:21 (台灣)
  11-13 15:20 TW
刑事無罪基本上就迴避和解金了,至於民事上來說"可能"加減得賠肇事當時所造成的車損以及當下的醫療費用(不含健保已補助部分)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