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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2-22 18:04: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exussss (F.)
標題 [新聞] 批搜索票無法官簽名 王炳忠:啊不就好家
時間 Fri Dec 22 13:09:47 2017


批搜索票無法官簽名 王炳忠:啊不就好家在我有直播

https://i.imgur.com/pVB9QOp.jpg
[圖]
 

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等4人,19日一早被檢調搜索後帶走。今(22)日新黨再度召開記

者會,除了抗議檢調未讓被搜索人在搜索清單上簽名,更嚴重質疑檢方的搜索票上「沒有

法官簽名」,新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表示,當時檢方一直在空白的法官欄位簽名上

畫圈圈,痛批「不知道是鬼遮眼,還是活見鬼」。


新黨副主席李勝峰表示,開這個記者會讓他們內心相當沮喪,除了痛批檢調未讓被搜索人

在搜索清單上簽名,也認為檢方只能帶走手機、電腦裡的電子紀錄,不是電腦本身。「四

天過了還沒還,效率有那麼差嗎」,並批這是侵犯隱私的做法,「裡面不想讓人看的資料

也讓人看了。」


李勝峰表示,很多人批評王炳忠直播違法,但這先放一邊,「還好有這段直播」,李勝峰

表示,從畫面中可以還原現場發現,檢方拿的搜索票上根本沒有法官簽名,「這個只有犯

罪與不犯罪、搜索有效與無效的差別」、「如此大陣仗,怎麼會在搜索時拿沒有法官簽名

的搜索票?」


而王炳忠表示,當時檢方到場時詢問法官的名字,而檢方竟然在空白處用手指畫圈圈,所

以在影片中才會問她法官是誰,痛批檢調「答非所問」,不知道是「鬼遮眼還是活見鬼」

王炳忠情緒激動,還改成用台語說:「好家在,如果沒直播不就死無對證。」


然而台北地院指出,搜索票上確實有台北地院機關印鑑,與廖姓法官的用印,用印效力與

簽名相同,只是法官用印的墨色較淡,在王炳忠的手機直播、擷圖未能清楚呈現,但用肉

眼看搜索票,是相當清楚的。另外,北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及法官印鑑章,

雖然搜索票上沒有法官親筆簽名,但依法,簽名與用印有相同效力,這張搜索票是合法的


自由時報
https://goo.gl/uenZc6
批搜索票無法官簽名 王炳忠:啊不就好家在我有直播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等4人,19日一早被檢調搜索後帶走。今(22)日新黨再度召開記者會,除了抗議檢調未讓被搜索人在搜索清單上簽名,更嚴重質疑檢方的搜索票上「沒有法官簽名」,新黨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表示,當時檢方一直在空白的法官欄位簽名上畫圈圈,痛批「不知道是鬼遮眼,還是活見鬼」。新黨副主席李勝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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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7.22
※ 文章代碼(AID): #1QF9EU0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3919390.A.01D.html
preisner: 你的北京片子呢???1F 12/22 13:10
kingrichman:  炳忠好可憐,活在自己世界2F 12/22 13:10
Dovahkiin: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89259 北院:有用印3F 12/22 13:10
王炳忠搜索票沒法官簽名違法?台北地院:有用印啦! | 新黨黨工涉諜案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本月19日凌晨住家遭調查局持搜索票強行搜索,引發綠色恐怖質疑,當時調查員在王炳忠的要求下,曾解釋搜索票... ...

 
hihimen: 覺青也活在自已的世界...4F 12/22 13:10
kingrichman: 炳忠得了馬真傳,自我感覺良好5F 12/22 13:10
AustinRivers: 王真的很鳥...6F 12/22 13:11
deltarobot 
deltarobot: 偉忠哥想帶風向7F 12/22 13:11
fifi0828: 視力到底多少8F 12/22 13:11
JonLester34: 低能9.2 呵呵9F 12/22 13:11
qsxesz: 自己的簽名就在印章旁 ㄏ10F 12/22 13:11
arsian: 風向人權鬥士11F 12/22 13:12
IEhacker: 林明正/侯漢廷等反應太慢 第一時間就沒像王這樣直播12F 12/22 13:12
F0314: 看來柄忠視力不好13F 12/22 13:12
EfiwymsiAros: 炳忠被鬼遮眼QQ14F 12/22 13:12
fifi0828: 視力這麼差 我可不敢投你欸 待會把3看成8就蓋章惹怎辦15F 12/22 13:13
s81048112: 看來餅中真的慌了 這種硬凹抹黑當救命草16F 12/22 13:13
jsj2203012: 糗,鄉音出來了17F 12/22 13:14
Areso: 啊不就好家在我有直播18F 12/22 13:16
mylonite: 鄉音跑出來了,真實的血統被發現了,慘了啦!19F 12/22 13:17
t95912: 結果直播反而真的證明有蓋章 呵呵20F 12/22 13:17
onlymandy: 他們是對是錯是一回事,重點是檢調到底合不合程序21F 12/22 13:18
shiriri: 智障支那走狗22F 12/22 13:18
Jamespawnsai: 死豬23F 12/22 13:18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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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fon00: 已經夠醜了 沒想到 哭起來像劣化版胡瓜27F 12/22 13:20
kenro: 真的白癡...28F 12/22 13:20
kipi91718: 樓上三張圖太專業了XDDD29F 12/22 13:21
[圖]
 
sheagia: 還有人在跳蓋章等於簽名 笑死31F 12/22 13:23
st510193: 樓上是說臺北地院跳針嗎?32F 12/22 13:24
chicham: 難怪亂揮怕被拍,也不敢給被搜索人簽名33F 12/22 13:25
thousandwave: 到底在三小???34F 12/22 13:25
kennistoy: 9.2要高潮了,未審先搶著說政治迫害35F 12/22 13:25
aponla: 刑訴法 簽名和蓋章應該是不一樣的東西36F 12/22 13:25
wjv: 可是"簽名"的定義不是要依民法第3條嗎?37F 12/22 13:25
kipi91718: 法院辦理訴訟及非訟事件文書蓋用印信與簽署注意事項38F 12/22 13:26
kipi91718: 刑事訴訟文書依其性質分別由審判長、法官簽名或蓋章
aponla: 那條規定民法可以涵蓋到刑事去??40F 12/22 13:27
kipi91718: 沒今天這件事情 還不知道連這種事都有條文去規範的41F 12/22 13:27
kipi91718: 他的全部簽署規定 都是簽名或蓋章 沒有只能簽名的
legendd: 這咖如果在白色恐怖 早就躲起來哭了43F 12/22 13:28
kennistoy: 請問直播有1080P嗎?還是只有什麼都糊的360P或480P啊44F 12/22 13:28
aponla: 刑訴法41條 筆錄可簽名或蓋章 128條 搜索票只有講簽名45F 12/22 13:29
wjv: 謝謝k大。"簽名或蓋章"希望新黨那些人也知道這條文XD46F 12/22 13:29
aponla: 所以簽名和蓋章在刑訴法是不一樣的東西47F 12/22 13:30
kipi91718: 刑事訴訟文書就包含搜索票了好嗎48F 12/22 13:30
wjv: a大可以參考一下k大貼的注意事項。49F 12/22 13:31
aponla: 除非內規大於法律 民事可以涵蓋刑事?50F 12/22 13:31
kipi91718: 簽名是條文 實誤上就是按照這注意事項在走的吧51F 12/22 13:31
aponla: 注意事項 大於 法律?52F 12/22 13:31
mswinnie: 丙中是眼睛長包皮嗎53F 12/22 13:31
kipi91718: 那刑訴法哪邊規定簽名就只能簽名 不得蓋章的?54F 12/22 13:32
wjv: 這類技術性、細節性的事項毋須法律保留吧?55F 12/22 13:32
aponla: 41條筆錄 可簽名或蓋章 但128條 只有說簽名56F 12/22 13:33
aponla: 這就是簽名和蓋章不同的證據
aponla: 在刑訴法裡 簽名和蓋章是有分的
wjv: 這算立法者無意疏漏的法律漏洞嗎?59F 12/22 13:34
aponla: 可簽名或蓋章的不只41條 但128就是只有簽名60F 12/22 13:35
dddc: 9.2到底要不要先去簽幾份公文再來屁話 真是夠了61F 12/22 13:35
sendicmimic: 其實去爭這邊也不太對,重點是沒罪吧?62F 12/22 13:35
luismars: 好啦...聲請釋憲啦。這兒的法律條文不清不楚是日常63F 12/22 13:35
luismars: 法律條文草草通過,常常要修修補補...
aponla: 我也覺得簽名和蓋章需有法律去釐清 但目前兩邊都有理啦65F 12/22 13:36
wsx26997785: ===========>  這是給9.2智力測驗   測驗開始!66F 12/22 13:36
wjv: 林俊益大法官的教科書有寫這個嗎?想知道。67F 12/22 13:37
linceass: 要檢驗很簡單啊  把以前的命令公文都拿出來看不就知道了68F 12/22 13:37
aponla: 大概就慣例了 以前沒人注意吧69F 12/22 13:38
aponla: 不過這個慣例算是有瑕疵的
kipi91718: 就抽100份今年開的搜索票 看裡面有幾份是用簽名的阿71F 12/22 13:39
Eric0204: 你的捲舌呢?72F 12/22 13:39
babyMclaren: 不用抽100,要全面檢視73F 12/22 13:39
taiki39: 就技術性與細節性事項,司法院有權行政規則補充啊,所有74F 12/22 13:40
babyMclaren: 全部中有幾分是沒簽名的全部違法,照新黨邏輯75F 12/22 13:40
taiki39: 法院都照這補充事項走啊…真要打這個,那以前的搜索都是76F 12/22 13:40
taiki39: 違法搜索了,怎麼沒一堆律師出來聲請釋憲...
aponla: 我覺得以後還是要法官親自簽名看過 嚴謹一點比較好78F 12/22 13:40
aponla: 以前的算是歷史共業吧 不能算是違法
babyMclaren: ...是說有些職位會簽到手軟吧80F 12/22 13:40
babyMclaren: 你是說83年前違建也是歷史共業嗎XD
babyMclaren: 既往不咎,就地合法
linceass: 找個簽章都要的條文出來吧 一堆在那邊猜 好笑83F 12/22 13:41
babyMclaren: 那這次有什麼問題84F 12/22 13:41
linceass: 這議題擺明就模糊焦點 超低能 看一堆小丑跳舞85F 12/22 13:42
wjv: 林鈺雄老師的書好像沒有特別提到這個。86F 12/22 13:43
aponla: 問題就是 法律就是規定只能簽名 但以往慣例蓋章就好87F 12/22 13:43
kenro: 模糊焦點真的白痴 根本沒什好吵的88F 12/22 13:43
aponla: 所以我覺得 兩邊都沒錯89F 12/22 13:44
kipi91718: 刑事訴訟法又沒去定義什麼叫做簽名 要怎討論?90F 12/22 13:44
ccl007: 民法第三條91F 12/22 13:44
mu178: 竟然有人戰這個 實務上幾乎都是用印 你乾脆說全部違法好了92F 12/22 13:45
ccl007: 覺醒了就不能回來了喔 ^ ^93F 12/22 13:45
aponla: 刑事訴訟法簽名和蓋章有分喔94F 12/22 13:45
mu178: 明顯是外行人的爭論 也太好笑了95F 12/22 13:45
kipi91718: 根本轉移焦點 事實上法官就是准了 有什麼好吵96F 12/22 13:45
taiki39: 法律規定的,很多都只是大綱,實務上是有很多行政規則補97F 12/22 13:46
taiki39: 充的,法律不可能什麼都規定的詳詳細細的
GothicMetal: 炳忠又不乖了,忘記捲舌還說台語,這算哪門子統派Zzz99F 12/22 13:46
ccl007: 128的文字是說法官簽名 阿簽名怎麼解釋可以用民法第三條100F 12/22 13:46
aponla: 但是民事有規定 蓋章等於簽名 刑訴沒講 但條文有分阿101F 12/22 13:48
taiki39: 那用民法解釋,蓋章跟簽名效力相同啊…102F 12/22 13:48
ccl007: 41條則是專指被告等關係人筆錄 有疑問嗎?103F 12/22 13:48
aponla: 刑訴法41條就規定 筆錄的話 蓋章也可以喔104F 12/22 13:48
ccl007: 條文有分 那是因為針對主體跟內容區分105F 12/22 13:49
ccl007: 128條有說不可以用蓋章取代簽名嗎?
aponla: 所以刑訴法並非沒定義蓋章 所以蓋章和簽名不同107F 12/22 13:50
ccl007: 什麼所以 所以108F 12/22 13:50
cww7911: 滯台支那人你的口音勒??109F 12/22 13:50
taiki39: 所以刑訴簽名定義要用民法去補充,相對的,民法蓋章也可110F 12/22 13:50
linfon00: 北院表示:一堆不知道在講三小簽名 印鑑的111F 12/22 13:50
taiki39: 以補充啊…所以司法院制定行政規則去補充,這真的沒什麼112F 12/22 13:50
taiki39: 好爭的
ccl007: 你的依據跟理由是什麼? 文義也得不出你的推論114F 12/22 13:51
lsmptt: s大貼的條文不是107年1月1號實施嗎?現在是?115F 12/22 13:51
DORAQMON: 這下檢調真的黑了,變打手工具116F 12/22 13:51
aponla: 民事能不能涵蓋刑訴這我不知道 有待強者說明117F 12/22 13:51
ccl007: 只知道有ID搭配監聽 李永得 還是憲兵搜索這些關鍵字會有趣118F 12/22 13:52
leo921080931: 法院都說可以了119F 12/22 13:52
adleyhjc: 我請的搜索票法官每次都蓋章啦 還說跳針秀下限喔120F 12/22 13:53
aponla: 法院也說阿扁有罪阿XD121F 12/22 13:53
ccl007: 這些關鍵字下去搜尋 得出來的推文或者文章超打臉的 ^ ^122F 12/22 13:53
aponla: 法律不是法院說的算 當然也不是你我說的算123F 12/22 13:54
aponla: 我沒說蓋章就ㄧ定錯喔 我認同這是慣例
ccl007: 法律不是法院說的算 那這樣大家都不用跑法院了 ^ ^125F 12/22 13:55
ccl007: 這些判決一堆解釋適用法律不是法院說的算
LordOfCS: 你那他媽的捲舌兒音呢?127F 12/22 13:56
aponla: 一堆人也認為阿扁無罪阿 所以這些人智障? 不認同法院?128F 12/22 13:57
instinct4: 如果三年前綠營人士被抄家我看南部直接宣布獨立了吧129F 12/22 13:57
ccl007: DPP喔 根據徐佳青說法 八年前扁案那時候老早就這樣被對待130F 12/22 13:58
ccl007: 因為搜到帳冊上面有拿現金的 特偵組不知道這些名字涉入
ccl007: 程度如何 基本上就先當證人去問話 那時候沒直播風潮 所以
lch06: 釋字443拜託讀一下好嗎,簽名或蓋章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行政133F 12/22 14:00
ccl007: 徐就說有要錄影自保 誰知道會怎樣134F 12/22 14:00
lch06: 機關自己去訂一訂規則就好了,什麼都要法律規定立委諸公可135F 12/22 14:00
lch06: 沒那時間
tokyoto: 所以結論是手機太爛或是眼睛有眼屎嗎?137F 12/22 14:01
MyPetTankDie: 不管啦,公務機關也都蓋章,通通自動沒有效力138F 12/22 14:02
fragmentwing: 哇,真的這麼愛自爆139F 12/22 14:04
aponla: 有些文書也有規定一定要簽名+蓋章 這情況簽名不等於蓋章140F 12/22 14:04
ccl007: 哪條 根據?141F 12/22 14:05
so1518si: 可憐的餅中哥142F 12/22 14:05
li118: ㄏ9.2開始挑莫名奇妙的毛病143F 12/22 14:06
jonahlin: 哈哈  風向又轉了  看FB律師是說簽名欄是空白喔XDDD144F 12/22 14:06
aponla: 刑訴法裡簽名和蓋章都有提到 但128條就是只有規定簽名145F 12/22 14:06
ccl007: 法律沒講能做就不能做? 法律講不能做才不能做吧 這素養 ^^146F 12/22 14:07
ccl007: 又再來一次 文義不是這樣喔 你把條文拿出來看針對主體跟
aponla: 我覺得這種東西還是要簽名比較嚴謹一點 但蓋章這種慣例是148F 12/22 14:08
aponla: 歷史共業 不能說有錯
ccl007: 內容都不同 簽名主要是為了形式上確定之用 符合這個目的150F 12/22 14:08
ccl007: 奇妙的是搜尋其他事件卻又不是那種很純粹的法律形式主義者
ccl007: 頗科
aponla: 那以後都吐口水就好 法律沒說不能吐口水阿XD153F 12/22 14:10
ccl007: 既然覺得沒錯怎麼會是"共業"呢? 特別費本來就是錯才坳共業154F 12/22 14:10
IFeelSoAlive: 支那人真的鬼遮眼155F 12/22 14:11
ccl007: 因為我搜尋 有人 ID + 盤查 怎麼人格一下就轉變了耶156F 12/22 14:11
aponla: 錯在ㄧ開始的認知阿 後面執行的人沒錯 很難懂嗎?157F 12/22 14:11
ccl007: 484覺醒了158F 12/22 14:11
ccl007: 既然你認為這樣沒有錯這樣就好了 不然拿去跟一堆關鍵字搭
ccl007: 配搜尋會很有趣耶 ^ ^
aponla: 是你自己ㄧ直在灰 怪我喔161F 12/22 14:13
ccl007: 我沒在灰你 只是覺得有趣 很想問問真實的覺醒青年而已 ^ ^162F 12/22 14:14
ccl007: 法律沒講能做就不能做? 法律講不能做才不能做吧 這素養 ^^
aponla: 我的論點一直都是覺得簽名比較正確嚴謹的做法 但按慣例的164F 12/22 14:16
aponla: 也沒錯 就不知道你在灰啥?
aponla: 所以我說簽名爛吐口水就好阿 照你的論點 科科
agong: 水母:通告藝人 每天上版面才會紅167F 12/22 14:17
golttt: 北七168F 12/22 14:18
jonahlin: 如果結論是你覺得  那就無需討論啊XDDD169F 12/22 14:19
lovetmp: 台語可以北京腔嗎?170F 12/22 14:19
aponla: 刑訴法裡面有清楚分蓋章和簽名 看清楚好嗎?171F 12/22 14:19
aponla: 還在哪扯什麼沒規定 吐口水也沒規定阿
jonahlin: 我覺得還需要加上face ID  更嚴謹超嚴謹173F 12/22 14:20
aponla: 不懂也在亂灰 真是.....174F 12/22 14:20
heureuxseed: 幹好醜175F 12/22 14:20
ccl007: Zzz 又來了 那是針對不同主體跟內容176F 12/22 14:20
ccl007: 法律沒講能做就不能做? 法律講不能做才不能做吧 這素養^ ^
aponla: 簽名ㄧ定要本人之手 蓋章可以請人代蓋 連這都不懂 可悲178F 12/22 14:21
Runna: 所以是主張違法搜索了沒?還是政治口水?179F 12/22 14:21
ccl007: 把自己ID+盤查 去Goole搜尋一下 難怪說問證人要越早越好180F 12/22 14:21
saint01: 直播秀下限181F 12/22 14:22
Runna: 東西被扣押耶,如果不適法就是違法搜索,今天星期五喔182F 12/22 14:22
ccl007: 才沒有幾個月的事情就忘了183F 12/22 14:22
capirex: 垃圾DPP 專搞綠色恐怖184F 12/22 14:22
hurosixth: 是誰在灰啊XDD  法律本來就不可能訂到太詳細 都是靠行185F 12/22 14:23
hurosixth: 政規則去補充就可以了 還在那邊法律規定簽名還蓋章的
aponla: 其他條規定可蓋章 這條只規定簽名 就是不能蓋章的意思阿187F 12/22 14:23
ccl007: 我也覺得很有趣對於發動強制處分可以幾個月前超級寬鬆的人188F 12/22 14:23
aponla: 看不懂中文也來秀下限 XD189F 12/22 14:24
Runna: 違法搜索會應響證據能力,這大招肯定放早放空了,喔呵190F 12/22 14:24
jonahlin: 樓上刑法小神通  趕快去告北院違法瀆職191F 12/22 14:24
ccl007: 突然幾個月後糾結在法條文字不夠細緻 不夠完全192F 12/22 14:24
aponla: 其他條就很詳細阿 還要在灰嗎XD193F 12/22 14:24
ccl007: 這94覺醒了 所以拉 就說這週增加超多覺醒青年 ^ ^194F 12/22 14:25
aponla: 41條 筆錄可簽名或蓋章 那個字看不懂 我可以教你XD195F 12/22 14:25
jonahlin: aponla去告北院趕快  你已經從我覺得進化到不可以196F 12/22 14:26
aponla: 41條 筆錄可簽名或蓋章 那個字看不懂 我可以教你XD197F 12/22 14:26
ccl007: 把自己的ID+盤查去估狗搜尋看看吧 除非說自己是反串推文^^198F 12/22 14:26
s881702002: 可以了 該下去了199F 12/22 14:26
jonahlin: 王炳忠的搜索票沒法官簽名?北院:有用印就合法200F 12/22 14:27
hurosixth: 某a自己去找法院電話打去問問法官都用蓋章還簽名啦201F 12/22 14:27
aponla: 又一個看不懂的亂入秀下限XD 我都說依慣例的沒錯了202F 12/22 14:27
jonahlin: 哪一個字看不懂  我不想教你XDDDD203F 12/22 14:27
aponla: 41條 筆錄可簽名或蓋章 那個字看不懂 我可以教你XD204F 12/22 14:27
blackbottle: 哇崩潰QQ205F 12/22 14:28
ccl007: 可以理解 覺醒超痛苦的 沒關係 我們給你愛跟關懷206F 12/22 14:28
aponla: 法院說的算還是法條說的算? 智障都知道答案吧XD207F 12/22 14:29
hurosixth: 法律沒大水庫理論 法官說有 所以阿扁進去蹲,你說誰說208F 12/22 14:30
jonahlin: 北院:有用印就合法  刑法小神通比北院還懂法XDDD209F 12/22 14:30
hurosixth: 了算^ ^210F 12/22 14:30
aponla: 法院說的算還是法條說的算? 智障都知道答案吧XD211F 12/22 14:30
Runna: 法官認事用法212F 12/22 14:30
aponla: 那個智障要來保證法院說的一定對 我就不講法條啦XD213F 12/22 14:31
Runna: 陳律師超強,快把扣押物討回來啊,不少錢喔lol214F 12/22 14:31
keelungLBJ: 看完推文覺得a講的很合理阿 如果刑法其他條都單一寫215F 12/22 14:31
hurosixth: 小神通這樣就崩潰了哦 呵呵216F 12/22 14:32
jonahlin: 北院:有用印就合法  哪一個字看不懂  我才不想教咧XDD217F 12/22 14:32
keelungLBJ: 簽名 那用行政條例補足合理 但現在是刑法上就有所區218F 12/22 14:32
keelungLBJ: 分 這樣a的論點就沒錯了阿
ccl007: 最近樂趣 看看新增的覺醒青年 要給他們刺激 給他們愛220F 12/22 14:32
aponla: 終於有看懂中文的人了 XD221F 12/22 14:32
Runna: 民法第三條就規定「法律」二字,你要說刑訴法非法律???222F 12/22 14:33
aponla: 刑訴法 蓋章和簽名就是有分阿 但有人愛扯法院一定對 呵223F 12/22 14:34
ccl007: 因為有人條文整條看不懂 只是看單一兩個詞在那邊講224F 12/22 14:34
aponla: 我前面也說阿 待高人說明民事能不能涵蓋刑訟阿225F 12/22 14:34
ccl007: 法律上如果不同概念區分要有實益或者法律效果226F 12/22 14:35
aponla: 有的話當然沒問題喔227F 12/22 14:35
jonahlin: 這個就真的不懂了  請刑法小神通告訴我們是哪一條規定228F 12/22 14:35
Runna: https://goo.gl/pjUqam229F 12/22 14:36
搜索票須法官簽名? 法官反嗆「找碴功力太強」 | 蘋果日報
[圖]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因涉《國家安全法》案件,周二遭檢調上門搜索約談,引發外界批評濫權,新黨更提出多項質疑,今上午在記者會上又提出,當天的搜索票上... ...

 
ttl1219: 一緊張就忘記捲舌230F 12/22 14:36
ss5010593: 趕快槍斃啦看到賣台舔中就賭爛231F 12/22 14:36
Runna: 看看內文,法官檢察官律師講了什麼啊232F 12/22 14:36
ccl007: 他會跳 法律不是法院說的算 他又覺得這個東西沒錯233F 12/22 14:37
jonahlin: 樓上你不懂  法官跟北院不一定對234F 12/22 14:37
hurosixth: #1QF9gI4y   某位刑法小神通快滾來看喔235F 12/22 14:38
offish: 行政法類推適用民法的規定很奇怪嗎,無聊。236F 12/22 14:38
ringohejia: 記得捲舌舌237F 12/22 14:38
Runna: 喔,可能黃高人講才對,我忘了,喔呵238F 12/22 14:38
aponla: 民法能不能涵蓋刑訴法 我不評論阿239F 12/22 14:38
Runna: 我看是不看吧240F 12/22 14:39
gngn5566: 一群高潮到不行,結果被打臉,呵呵241F 12/22 14:39
aponla: 那條規定民法可涵蓋刑訴法 你說出來阿242F 12/22 14:40
ccl007: 奇妙的是可以懂警察職權行使法針對盤查有部分內容放寬授權243F 12/22 14:40
ccl007: 而且還非常支持 結果對這種已經有法律詳細規定的確要堅持
hurosixth: 某a看了沒啊  是要我點名哦245F 12/22 14:41
aponla: 我只知道法律有位階 那條規定民法可解釋刑訴法?246F 12/22 14:42
ccl007: 可以呀 連最高法院的刑法相關判例或決議也會引民法了247F 12/22 14:42
chungj: 白爛 又在混淆焦點248F 12/22 14:43
aponla: 講法條啦 那條法規定民法涵蓋刑訴法 快啦249F 12/22 14:43
ccl007: 覺醒真的超痛苦 沒關係啦 繼續啦250F 12/22 14:43
aponla: 快啦 那條規定 民法可涵蓋刑訴法的規定在哪?251F 12/22 14:43
aponla: 靠 一直說可以 又找不到法條 科科
rainbow321: 還是有人會信啊 呵呵253F 12/22 14:44
toshbio: 這次法院程序上的確是有瑕疵 不要再跳針了254F 12/22 14:45
pigofwind: 一群人在那邊堅持只能簽名不能蓋章真的很好笑255F 12/22 14:45
Runna: 民法指「法律」二字,現在要說刑訴法是憲法位階嗎lol256F 12/22 14:45
aponla: 這是一個以前都沒人發現的瑕疵 但我不覺得執行的人有錯喔257F 12/22 14:46
Runna: 同是法律位階的法律間就是適用、準用、類推適用258F 12/22 14:47
aponla: 民法有大於刑訴法嗎? 民法規定你要聽我的就聽喔XD259F 12/22 14:47
ccl007: 法學解釋方法也會有體系解釋 每部法律要嚴謹定義一堆名詞260F 12/22 14:47
Gnardada: 這個智力測驗還行嗎?會不會連國軍都不收啊261F 12/22 14:48
ccl007: 那整部法律都會變得很沒有效益 有人看不懂新聞中法院回應262F 12/22 14:48
aponla: 在自己的法裡規定同位階的法要聽我的 這常識XDDDD263F 12/22 14:48
ccl007: 這種連瑕疵都不算 只能說這些法界人士罵人損人是不帶髒字264F 12/22 14:48
aponla: 41條看清楚 蓋章和簽名有分喔 不要再跳針沒詳細規定啦265F 12/22 14:49
denny5408: 是看不懂印章嗎?266F 12/22 14:50
aponla: 41條看清楚 蓋章和簽名有分喔 不要再跳針沒詳細規定啦267F 12/22 14:51
Runna: 這條真的就是聽民法第三條,傻傻的268F 12/22 14:51
toshbio: 法官不是最喜歡噹警察程序上有瑕疵 現在換自己就可以??269F 12/22 14:51
ccl007: 41條規範的主體跟內容對照128條不同 照你要的說文解字270F 12/22 14:52
aponla: 我沒說一定不是阿 所以我請你舉法條說明民法可解釋阿271F 12/22 14:52
jonahlin: 很有趣  請刑法小神通能不能統一一下論點272F 12/22 14:53
saniblue: 我只知道民進黨行事粗糙,諧星也抓,看到大陸新聞叫他們273F 12/22 14:53
saniblue: 四君子我都快暈了,丟臉給大陸看
ccl007: 可以說一下你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見解嗎?275F 12/22 14:54
aponla: 同法的不同法條都能扯不相關 卻要扯到民法和128相關XDDD276F 12/22 14:54
aponla: 某c真的很寶 超級動態標準XDDDD
ccl007: 同法的適用主題不同就會有對應不同規定 不然院檢開庭要學278F 12/22 14:55
Runna: 民法第3 條:279F 12/22 14:55
Runna: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
Runna: 必須親自簽名 。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
Runna: 之效力。 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
Runna: 二人簽名證明,亦與 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Runna: 請試解釋刑訴非「法律」
tofu0208: 這有啥好爭的?經手過的搜索票那麼多張 每一張都嘛是蓋285F 12/22 14:55
ccl007: 證人先具結嗎? 你先說要有明確的依據 同法條不同主體未必286F 12/22 14:55
jonahlin: 是有分還是漏掉  刑法小神通能不能開示我們一下287F 12/22 14:55
aponla: 跳耀式的動態標準 水喔288F 12/22 14:55
silentence: 跟只想跳針的人講那麼多幹嘛  大家時間很多嗎289F 12/22 14:56
ccl007: 要有一致 我舉例了 換你了 院檢也要具結嗎?290F 12/22 14:56
jonahlin: 不然是要怎麼戰啦  一下子有分一下子沒說不是291F 12/22 14:56
Runna: 民法用字可不是用「本法」,而是「法律」喔292F 12/22 14:56
rayonwu: 無聊293F 12/22 14:56
aponla: 41條 128條 就是這樣 其他自己看XD294F 12/22 14:56
silentence: 笑死  好險不是這種人當大法官 不然每個文等簽名就好295F 12/22 14:57
ccl007: 因為被發現是覺醒青年296F 12/22 14:57
silentence: 裝不下去只好氣噗噗囉  最近一堆這種297F 12/22 14:57
ccl007: 這不算理由喔 41條 128條自己看 可是你又說不出為什麼要有298F 12/22 14:57
jonahlin: 所以以前開的搜索票都不合乎刑法41條  不算數囉?299F 12/22 14:58
aponla: 我只說搜索票 也就是128要簽名喔 又一個看不懂秀下限的XD300F 12/22 14:58
ccl007: 41條跟128條 兩條一起看的依據301F 12/22 14:58
ccl007: 可以說一下這兩條一起看的依據嗎? 人家舉民法第三條上面寫
aponla: 為什麼亂入的都不看清楚前後文再插話阿 這麼多下限喔303F 12/22 14:58
ccl007: 法律 法律就已經包含了刑事訴訟法耶 那你那個要怎麼說?304F 12/22 14:59
ccl007: 可以說一下嗎?
Runna: 他的「基本法」只有一個法典吧XD306F 12/22 14:59
aponla: 同部法裡有分述簽名和蓋章 怪我喔307F 12/22 15:00
ccl007: 司法院還要搞國民法官 精彩可期! 哈哈308F 12/22 15:00
silentence: 這麼會跳針  怎不去打釋憲案阿?  名留青史的機會耶XDD309F 12/22 15:00
ccl007: 那不算依據耶 那算你的"感覺"耶310F 12/22 15:00
jonahlin: 我其實不太了解很堅持有分卻又覺得OK的想法311F 12/22 15:00
Runna: 不分述就乖乖聽民法第三條,喔呵312F 12/22 15:00
silentence: 好大的疏漏耶  居然有這麼一條可繞過"法律"的 wwwww313F 12/22 15:01
aponla: 又亂入一次 結果還是秀下限XD 我都說沒錯啦 小瑕疵而已314F 12/22 15:01
kipi91718: 法律裡面只講簽名或蓋章就是只要其一 除非兩個都要的315F 12/22 15:01
jonahlin: 啊,是刑訴128啦  所以以前開的搜索票只用都不算數嗎?316F 12/22 15:01
Runna: 連瑕疵都說不上,喔呵317F 12/22 15:03
jonahlin: 喔喔  那在灰啥318F 12/22 15:03
CassSunstein: 紅明顯 所以"依民法第3條" 法官在搜索票上畫個十字319F 12/22 15:03
CassSunstein: 代替自己簽名 且獲得兩名警察簽名作證這十字是法官
Runna: 除非台灣廢除印鑑制度,不然依民法3+刑訴128就是完全適法321F 12/22 15:04
CassSunstein: 所畫的 所以這張畫著十字的搜索票也有合法效力322F 12/22 15:04
toshbio: 這次搜索程序上就是有瑕疵 一堆人在幫護航幹嘛323F 12/22 15:05
Runna: 簽名蓋章沒瑕疵,有其他瑕疵提出來願聞高見324F 12/22 15:06
aponla: 會講瑕疵就是因為法條上只講簽名 但整部法簽名和蓋章有分325F 12/22 15:08
tw88: 記者呵呵呵326F 12/22 15:09
toshbio: 光是把證人拘提強押到案就夠嗆了327F 12/22 15:09
ccl007: 奇妙的舉扁案帳冊列名單 用證人去找看看DPP那些人可能涉入328F 12/22 15:10
ccl007: 這些人又突然的 特偵組幹得好 這是合情合理的辦案方式
aponla: 內規可以解釋 但內規有沒有違法不是你我說的算330F 12/22 15:11
aponla: 我只是要強調一點 刑訴法蓋章和簽名還是有分的
Runna: 立法者有意對41條特別規定,到某些人眼中就變通則了lol332F 12/22 15:13
ccl007: 不好意思 41條跟128條合在一起看的依據是?333F 12/22 15:13
linceass: 拘提證人怎麼惹?334F 12/22 15:13
aponla: 比較好笑的是一堆秀下限的紛紛跳出來說法院說對就是對335F 12/22 15:14
aponla: 不只是41條 整部法都可看出 簽名和蓋章有分述 懂?
aponla: 有的就是只能簽名 有的是可蓋章或簽名
Runna: 沒分述就是乖乖聽民法第三條,喔呵338F 12/22 15:16
aponla: 對 還有一些人狂說民法說的算XDDDD339F 12/22 15:17
Runna: 這還是院檢律通說,有人要獨創學說了,考生要注意囉340F 12/22 15:17
aponla: 法院和民法說的算 總得跟我說依據吧 科科341F 12/22 15:18
Runna: 文字數字效力就是民法說了算,除非有明文排他規定342F 12/22 15:19
aponla: 法條快拿出來啦 院檢律說的算是那招啦343F 12/22 15:19
Forthelife: 你不是活的好端端的笑話?344F 12/22 15:19
Runna: 民法第三條,說幾次都無妨啦345F 12/22 15:19
jonahlin: 不愧是刑法小神通  說整部刑訴都有分就有分346F 12/22 15:20
snowtoya: 這樣有瑕疵的可多了,刑訴裡一堆只有寫到簽名的,但實務347F 12/22 15:20
AInnor: 同意 法官說好了 沒簽名蓋章只是程序瑕疵根本沒差9.2呵呵348F 12/22 15:20
snowtoya: 都嘛用蓋章的349F 12/22 15:20
chris0701: 錄到蓋章然後打自己臉嗎350F 12/22 15:20
aponla: 有人簽名或蓋章可以看成簽名等於蓋章 也真夠厲害的XD351F 12/22 15:21
Runna: 選擇性失明,登呢352F 12/22 15:21
aponla: 民法可以涵蓋解釋的話 我沒意見啊 有人選擇性失明呢 科科353F 12/22 15:22
Runna: 這不叫涵蓋解釋,這叫適用法律354F 12/22 15:24
aponla: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 有時候要求簽章都要的 可以說民法說蓋355F 12/22 15:26
aponla: 章就好嗎?
Runna: 如果你是你指民間銀行機構的話就是照人家規矩啊,做不到別357F 12/22 15:28
Runna: 人拒絕跟你為法律行為是人家的自由好嗎
Runna: 除非人家答應後又反悔,那就可以主張民3規定
aponla: Ok 這我理解 感謝360F 12/22 15:29
Runna: 生活邏輯很重要361F 12/22 15:30
hahaha021225: 民法通說這還能打什麼?有意見去打個官司就知道了,362F 12/22 15:31
hahaha021225: 就當上個一課吧
aponla: 我再強調一次 民法如果可以解釋刑訟法的法 我是覺得就沒364F 12/22 15:31
aponla: 問題啦 但單純從刑訟法來看簽名和蓋章是不一樣的
aponla: 一堆亂入的麻煩看清楚論點 不要亂秀下限啦
gin10791: 印那麼大一個還是紅色的居然假裝沒看到 對共產黨不忠367F 12/22 15:33
Runna: 簽名跟蓋章從所有法律跟現實社會都看起來不一樣,所以才會368F 12/22 15:33
Runna: 有民法第三條…
aponla: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民法一定跟刑訟法無關 看清楚好嗎370F 12/22 15:33
Runna: 印鑑制度非常有歷史,以前是有印章蓋印章沒有才蓋指印,西371F 12/22 15:36
Runna: 方世界後來廢除了印鑑制度才專以簽名為主流
aponla: 另外個人覺得 簽名和蓋章還是應該要區分 以後修法還是要注373F 12/22 15:37
aponla: 意 像搜索票這種應該還是要簽名才比較嚴謹
Runna: 台灣屬未廢除印鑑制度的社會,所以當初制定法律就會想到這375F 12/22 15:38
Runna: 種現實問題
joanrey: goo.gl/5c4Qtx377F 12/22 15:39
joanrey: http://goo.gl/5c4Qtx
Runna: 沒廢除印鑑文化就不可能,中文字筆劃一多,手很酸好嗎379F 12/22 15:40
aponla: 沒說要廢除啊 筆錄這種 一般文書 我覺得蓋章或手印很ok啊380F 12/22 15:41
aponla: 我說應該要簽名的是指搜索票這種 但我說的是以後喔XD
aponla: 亂入的麻煩看清楚
markkk: 偵查不公開,當場人員居然還讓這捲舌小丑直播,咎由自取383F 12/22 15:43
aponla: 偵查不公開又是另一回事 但好像被告和證人不在規範內喔384F 12/22 15:44
Jefferay: aponla是什麼咖?外行裝內行 滾一邊好嗎 媽的385F 12/22 15:45
Runna: 既然適法都可以用,沒有好壞問題386F 12/22 15:45
Runna: 要改變請修法,講似是而非的東西只是徒勞zzz
Jefferay: 講的天花亂墜 結果一張牌都沒有 別出來丟臉388F 12/22 15:47
louice: 衛生紙 好搶戲ㄝ389F 12/22 15:48
aponla: 有人崩潰了 科科390F 12/22 15:48
aponla: 看不懂幫你標重點 刑訟法蓋章和簽名是有分的喔
Jefferay: 法官都說可以了 你什麼咖? 聽你在放屁啦392F 12/22 15:51
Jefferay: 沒牌別丟臉
oilcaptain: 幹 真的是邱毅臉耶 誰幫比對一下394F 12/22 15:52
qwas0413: 中國人會說好家在喔?395F 12/22 15:52
aponla: 法官說的一定對喔 大法官可以廢了 科科396F 12/22 15:52
chienyu2001: 嚶嚶警察壞壞397F 12/22 15:55
camebson: 工啥小398F 12/22 15:56
jonahlin: 插花一下 不過北院:有用印就合法就是講民法3阿XDDD399F 12/22 15:58
jonahlin: 刑法小神通要不要告訴我北院講的是對還是錯?
jfriendtw: 支那內奸401F 12/22 16:02
jaannddyy: 人家學法律的已經跟你講了,為什麼要一直跳針啊…402F 12/22 16:05
dichter: 刑訴41寫簽名或蓋章其實是贅文啦,法律上說的簽名就是民403F 12/22 16:06
dichter: 法第3條對簽名效力的定義,除非要排除蓋章才要特別規定
ptt987654321: 不過沒直播 隔天新聞就是新黨通匪惹405F 12/22 16:08
dichter: 其實蓋指印比簽名更嚴謹喔,指紋的人別特徵很難仿造406F 12/22 16:09
ptt987654321: 所以直播還是有差就是惹407F 12/22 16:09
ptt987654321: 要是沒直播 當天新聞就是新黨通匪 洗也洗不清
jonahlin: 這件事只是一開始以為簽名欄空白搞出來的烏龍吧409F 12/22 16:09
dichter: 而法官的印鑑章是有登記印鑑卡,也比簽名更嚴謹410F 12/22 16:10
ptt987654321: 當天沒直播 新黨就可以打包了 通匪洗也洗不清411F 12/22 16:10
jonahlin: 現在也騎虎難下了  看臉書還有人提醒印色較淡...412F 12/22 16:11
ptt987654321: 看國家機器要不要法辦直播瞜413F 12/22 16:11
ptt987654321: 應該說這件事當然合法 但有漏洞給人罵也是事實
ptt987654321: 如果能更完善一點 今天新黨就沒相罵本了
imhideji: 9.2:地院是什麼東西,我說要有簽名就是要有簽名416F 12/22 16:13
jaannddyy: 法律裡面有個東西叫做釋法學417F 12/22 16:14
fifi0828: 很明顯是在搞烏龍 一開始以為空白 結果是蓋章就開始凹沒418F 12/22 16:16
fifi0828: 簽名哈哈哈
lianlai: 目小420F 12/22 16:19
richard42: 爛咖開演421F 12/22 16:26
bightv19018: 一樣法辦,沒人想跟你秀下限422F 12/22 16:28
aponla: 我所謂的嚴謹是指簽名必須經本人之手 章是可以代蓋的423F 12/22 16:39
aponla: 不是說蓋章就沒有比簽名來的有辨識效果喔
itachi0609: 怎麼講台語 你的捲舌呢425F 12/22 16:42
barbarrossa: 這臉怎麼那麼靠盃CD426F 12/22 16:42
Cecicly: 智障嗎?用印等同印章427F 12/22 16:43
dog990999: 然而有用印428F 12/22 16:44
aponla: 不過我說的再詳細 秀下限的還是看不懂XD429F 12/22 16:45
jaannddyy: 法律的解釋不是光從字面表意,又不是在唸文學= =430F 12/22 16:47
jaannddyy: 從學界實務界都不認可你的釋法,然後說是大家不懂你在
aponla: 樓上又在亂入什麼啦 看不懂要說阿XD432F 12/22 16:50
asukaglue: 阿不就好加在妳又秀了一波下限433F 12/22 16:50
aponla: 我說刑訴法 蓋章和簽名有分述喔 錯在哪?434F 12/22 16:51
aponla: 又一個亂入的 說說看阿 錯在哪?
hugo11112: 捲舌音都不見了436F 12/22 16:53
aponla: 看吧 沒能力反駁 只會亂入 這就是秀下限阿437F 12/22 16:54
jaannddyy: 沒有亂入啊,解釋法律是一門學問,而在實務界,解釋法438F 12/22 16:57
jaannddyy: 律是法院的職責。今天你硬要說蓋章不行簽名才行就是會
jaannddyy: 被打臉,為什麼?因為法院可以從立法者原意做推敲,你
jaannddyy: 的那一套並沒有任何觀點上參考的價值
astroching: 狗也會講台語 可以申請諾貝爾獎了嗎?442F 12/22 16:59
jaannddyy: 也不改變程序法上保障的東西與精神443F 12/22 17:00
f8954017: 有章ㄟ,偉中你的臉.=.=444F 12/22 17:03
aponla: 我就是沒說一定要簽名才可以阿 我不是說民法可解釋就ok445F 12/22 17:03
aponla: 你連看都沒看 還說不是秀下限?
hahaha021225: 刑訴只是說可用簽名蓋章,哪來分述,民法是說簽名447F 12/22 17:04
hahaha021225: 效力等同蓋章,實在不懂你的點在哪
aponla: 刑訴很明顯的簽名和蓋章在不同條文有不同說明 還在裝瞎449F 12/22 17:06
aponla: 你要拿民法去說簽名等於蓋章 這說法我不反對
aponla: 但單論刑訟法 你要說簽名等於蓋章 這也太瞎了吧
lin315040: 很厲害嗎?452F 12/22 17:12
hahaha021225: 今天民法有規定簽名效力,你不用民法是要用啥453F 12/22 17:13
dogpampam: 法條愛用超連結好嗎454F 12/22 17:16
ttcml: 口音呢XDDD455F 12/22 17:17
RoaringWolf: 腦袋不好就算了,眼睛也不好456F 12/22 17:18
aponla: 真的一堆眼睛不好 我就沒否定過民法喔XDDDD457F 12/22 17:20
hahaha021225: 你說的簽名和蓋章不同條文不同說明,那也是在非本人458F 12/22 17:20
hahaha021225: 的情況下才有
GUMIGUMI: 今天又出來搞笑了啊460F 12/22 17:21
zxc88766: 被打臉打到只會跳針了QQ461F 12/22 17:21
GUMIGUMI: 根本是開心果啊462F 12/22 17:21
GUMIGUMI: 中哥加油,選福建省市長啦
chenfc: 會怕? 原來也不過這種貨色464F 12/22 17:22
GUMIGUMI: 那麼多26粉絲支持465F 12/22 17:22
aponla: 所以haha你想說什麼? 你也看到128說簽名而已了吧466F 12/22 17:23
GUMIGUMI: 在福建組支中中解放軍也不為過了啊467F 12/22 17:23
AngelMAyCry: 快笑死468F 12/22 17:24
jonahlin: 搞到最後只能堅持兩個字跟四個字的差別XDDD469F 12/22 17:24
Runna: 簽名並不等於蓋章,民法第3條讀完想一下470F 12/22 17:24
hahaha021225: 簽名就可以蓋章啊,所以咧,是不是因為刑訴沒規定471F 12/22 17:25
hahaha021225: 所以不能引民法啊,那日期是不是刑訴也要規定一下,
hahaha021225: 不然你傳,押票怎麼辦是不是
Runna: 民3二項僅規定蓋章等同簽名之效力474F 12/22 17:25
aponla: 我不是一直說我沒否定民法了嗎? R大我還以為你懂了說475F 12/22 17:26
aponla: haha果然沒看懂 顆顆
Runna: 你錯繹民3的規定477F 12/22 17:27
aponla: 刑訴法每一條都很清楚 有的只有簽名 有的可簽名或蓋章478F 12/22 17:28
Runna: 如果今天法條如特別規定要印鑑認證,民3就被排除掉479F 12/22 17:28
aponla: 如果民法不存在 自然就以刑訴法為主 不是嗎?480F 12/22 17:28
Runna: 但法律僅規定「簽名」時,就適用民3的規定481F 12/22 17:29
jonahlin: 所以我才說小神通只是在堅持兩個字跟四字不同是吧482F 12/22 17:29
Runna: 但民法現實中存在483F 12/22 17:29
aponla: 我根本就沒去譯民法 民法部分我只說讓專家去說484F 12/22 17:30
Runna: 院檢律是法律的專家啊??485F 12/22 17:30
aponla: 所以我也沒說他們一定說錯 不是嗎XDDDDD486F 12/22 17:31
Runna: 你是只活在只有刑訴法的社會嗎??487F 12/22 17:31
aponla: 結果R大也沒看懂=_=488F 12/22 17:32
Runna: 那沒說錯的狀態,簽名並不等於蓋章啊489F 12/22 17:32
Runna: 通則只有蓋章等於簽名
aponla: 我不是說那部分再說嗎? 我有否定民法嗎?491F 12/22 17:32
aponla: 我有否定民法嗎?
Runna: 簽名本身在通則上具有自身效力493F 12/22 17:33
d125383957: 兩邊都有理個鬼  都有理怎麼會有人故意把印章擋住再上494F 12/22 17:34
Runna: 為什麼要再說呢?法律本具一體適用性,除有性質不同或管轄495F 12/22 17:34
Runna: 不同才會特別規定
d125383957: 來哭夭497F 12/22 17:34
Runna: 今天刑訴的簽名印章有何特殊性經過明文規定了??498F 12/22 17:35
aponla: 我會認為簽名有理 這是我覺得這樣比較嚴謹 須本人再審過499F 12/22 17:36
Runna: 今天是你該拿出明確的依據法條來說刑訴內對印章簽名是特殊500F 12/22 17:36
Runna: 規定不是嗎?
aponla: 如果民法可解釋 那我覺得以後需修法 搜索票簽名是必要502F 12/22 17:37
Runna: 如果刑訴都沒有明文規定,那法律一體適用下,主張民法規定503F 12/22 17:37
Runna: 為適法
Runna: 對嘛,覺得規定不合理就是要走民主程序
aponla: 我就是說刑訴法簽名和蓋章就是不同阿 問題在哪?506F 12/22 17:38
cca1109: 針對新黨的質疑,《蘋果》求證多名法官、檢察官,均稱實507F 12/22 17:38
cca1109: 務上核發搜索票、拘票雖也有
cca1109: 用簽名,但大多是蓋章。
cca1109: 針對新黨的質疑,《蘋果》求證多名法官、檢察官,均稱實
cca1109: 務上核發搜索票、拘票雖也有
cca1109: 用簽名,但大多是蓋章。
Runna: 而不是說說我不否定誰講的但卻還原地打轉513F 12/22 17:39
aponla: 刑訴法有規定阿 128只有簽名 41可簽名或蓋章514F 12/22 17:39
cca1109: =====屎蛆吃屎看的懂字嗎====515F 12/22 17:39
cca1109: 針對新黨的質疑,《蘋果》求證多名法官、檢察官,均稱實
cca1109: 務上核發搜索票、拘票雖也有
cca1109: 用簽名,但大多是蓋章。
aponla: 不是我要原地打轉 是你們沒看懂 亂栽贓519F 12/22 17:40
cca1109: ====智障屎蛆再給我跳針啊===520F 12/22 17:40
jonahlin: 那我要借用R大的話  你是活在只有刑訴法的世界嗎?521F 12/22 17:41
aponla: 我一直說沒否定民法 你自己看多少秀下限的說我不管民法522F 12/22 17:41
Runna: 簽名跟蓋章所有法律和現實社會都是不一樣的東西,所以才一523F 12/22 17:41
Runna: 體適用民3規定來處理,這樣才能穩定社會秩序和交易安全
jonahlin: R大解釋得這麼深入淺出  還看不懂是怎樣525F 12/22 17:42
aponla: 我一直都有說民法可解釋就ok 那來只活在刑訴法世界?526F 12/22 17:42
aponla: R大 你看又一個秀下限 不是我要打轉
Runna: 除非法律特別排除民3,不然就是要遵守民3規定,如有不服應528F 12/22 17:43
Runna: 循民主程序去修法,這是民主法治下的社會契約啊
jonahlin: 看不懂喔  沒特別規定就適用民法啊530F 12/22 17:43
jonahlin: 你要堅持這兩條不同是你要去解釋有特別規定吧
Runna: 人家說出的是結果沒有錯的狀況,我為何管人下不下限532F 12/22 17:44
Runna: 求知到什麼程度是個人自由,但討論中如有錯誤被人指教不是
Runna: 思辯的真締嗎?
aponla: 就是有分阿 那來沒特別規定 128簽名 41簽名或蓋章 看不懂535F 12/22 17:48
aponla: 所以我有比較認同你說的 民法可以涵蓋刑訴法範圍 不是嗎
OGC218: 這種的應該要出來選市長537F 12/22 17:51
Runna: 簽名蓋章效力刑訴哪來明文規定???538F 12/22 17:51
aponla: 刑訴法128 只有簽名  刑訴法41 有簽名或蓋章539F 12/22 17:53
hate56: 結果突顯你水準有多低540F 12/22 17:53
jonahlin: 有分是分在哪  兩個字跟四個字?541F 12/22 17:53
Runna: 民法第3條是解釋了用文字文書時應簽名,印章或其他特別方式542F 12/22 17:53
aponla: 這就是明文543F 12/22 17:53
Runna: 發生簽名之效力544F 12/22 17:53
Runna: 你刑訴找一條對簽名效力的解釋來看看???
aponla: 蓋章在41條有明文規定 128條沒有 懂?546F 12/22 17:54
jonahlin: 蓋章等於簽名效力  不就說明蓋章可  簽名可547F 12/22 17:54
Runna: 當適用民3時就不叫特別規定548F 12/22 17:54
aponla: 蓋章等於簽名是民法說的 不是刑訴法 某j繼續跳549F 12/22 17:55
Hsinxyzzyx: 有沒有統派來解答我的疑惑統不就是想和對面那個沒人權550F 12/22 17:55
Hsinxyzzyx: 的國家統嗎怎麼回想要人權呢
Runna: 所以搜索的規定沒有特別規定不是嗎?552F 12/22 17:56
aponla: 對啊 如果適用民法我有說過反對嗎?553F 12/22 17:56
jonahlin: 所以你是活在只有刑訴的世界?你還在原地打轉喔554F 12/22 17:56
Runna: 那就該回歸民3的效力來看555F 12/22 17:56
aponla: 蓋章在41條有明文規定 128條沒有 這就是556F 12/22 17:56
Runna: 還是你堅持主張刑訴128是刑訴41的特別規定557F 12/22 17:57
jonahlin: 有規定128只有用簽名嗎?558F 12/22 17:58
aponla: 要不然41為什麼要說蓋章 128卻不說559F 12/22 17:58
aponla: 128就是規定阿XDDDDDD
aponla: 你128找個蓋章的字給我看阿XDDDDD
jonahlin: 你是看不懂只能兩個字嗎?562F 12/22 17:59
Runna: 立法者針對不同主體事物作不同處理?有何不妥呢??563F 12/22 17:59
Runna: 就是他沒規定蓋章就得看民3的效力規定
aponla: 只能2個字? 那41條 42條為什麼有簽名或蓋章? XDDD565F 12/22 18:00
Runna: 有規定蓋章時你就算簽名都是無效的566F 12/22 18:00
aponla: 對阿 筆錄 搜索票 不同 所以搜索票必需簽名很合理阿567F 12/22 18:01
Runna: 你用「或」就不對了,「或」是二者取其一即可568F 12/22 18:01
kmtlikeslave: 智障569F 12/2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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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鬧看不出來嗎? 再搭配社會大學低端人口8到處灌水洗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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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業障很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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