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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10-13 12:02:5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aeasonfb (eason)
標題 [新聞] 驚見妻手機「一直做愛」!夫哭燒5張光碟
時間 Sun Oct 13 09:57:33 2019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 陳俊宏
3.完整新聞標題:
驚見妻手機「一直做愛」!夫哭燒5張光碟告通姦失敗 法官遺憾說原因:無力感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小花(化名)和男同事小明(化名)有大量鹹濕對話,氣得控告
兩人妨害家庭。但法官蕭淳元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無奈之下只能做出無罪判決,但他也
對寫下給當事人一段「愧疚的話」,讓網友看了大喊「好有溫度的法官!」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12年間結婚;小明2018年4 、5月知悉小花為有配偶之人,於同年5
、6月互傳對話,像是「如果一整天都不出門,一直做愛,妳會反感嗎」、「但我想把OO
放進去」、「妳可以一直玩OO?不喜歡嗎」、「有過幾次妳真的被我O到快死掉。」


小花丈夫發現後對妻子說,「我想妳,剛在整理資料一直哭,太多了,燒了5張光碟,妳
真的要自己判斷要我還是要他」,並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檢方認為,兩人有發生一
次性關係,因此起訴。


但小花否認犯行辯稱,小明傳訊息跟她開很誇張的玩笑,「所以我就很誇張回答」;丈夫
凌晨發現對話內容後,有質問她是否跟別人上床,「我解釋對話只是開玩笑的,並沒有發
生婚外情,但我很抱歉,所以有針對傳訊息這件事跟告訴人認錯道歉。」


小花說,丈夫提告後,從原本要新台幣300萬元變成100萬元;小明自認理虧願意用錢解決
,「但我建議不要先講錢」,因為她跟對方沒怎樣,事情沒有那麼嚴重。

小明也說,與小花的對話只是「我性幻想的內容及用以自慰的方式,沒有真的發生性交行
為」;小花丈夫傳要告通姦的訊息給他,「我不想走法院,所以想和解。但小花認為這樣
等於賣掉她,最後沒有和解。」


法官蕭淳元審理後認為,兩名被告的訊息內容並無提及或可推敲出檢方所指犯罪事實的性
交時間、地點;《刑法》妨害家庭罪必須有證據足以證明通姦、相姦行為發生始能成立,
無法以曖昧不明的男女關係存在,即直接推論必有性器接合性交行為發生。


蕭淳元說,被告兩人對話內容雖讓人匪夷所思,難以相信兩人毫無瓜葛,但在證據法則上
,仍不足以確信兩人成立通姦、相姦犯行;在無其他事證足認兩人涉犯檢察官所指通姦、
相姦犯行,實屬不能證明犯罪,依法應為無罪之諭知。


蕭淳元也表示,在互信的婚姻關係中,沒有任何一對夫妻或永久結合關係之人,能夠忍受
其配偶或伴侶之一方,與第三人互傳性愛對話,「本院了解告訴人一定無法接受此無罪判
決,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在證據不足之下,本院只能帶著遺憾、帶著對犯罪被害人難以
交代的重擔,以及真相永難釐清的無力感,做出無罪判決。」


蕭淳元指出,但這不代表本院肯認被告兩人行為,至於被告可能侵害告訴人配偶權部分,
告訴人似可另循民事途徑主張其權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13/15557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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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eeIFbq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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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 燒5張光碟沒有影片嗎?訊息怎麼可能那麼大57F 220.135.66.24 台灣 10/13 10:44
imhere: 侵犯配偶權啊 最近王瞳不是才被告賠400萬58F 223.141.129.85 台灣 10/13 10:45
rock0747: 瘋狂做菜59F 101.12.43.115 台灣 10/13 10:45
btpo: 有的人到現在還是刑民不分60F 1.170.166.209 台灣 10/13 10:47
sweetantt: 民刑不分就中國人啊 中國幾千年歷史在61F 101.14.140.129 台灣 10/13 10:57
sweetantt: 西方法律引進中國前一直都沒有分民刑
sweetantt: 版上很多人思維跟老中國人差不多啦
esho: 當初應該刑民一起告 民事侵害配偶權64F 118.168.234.67 台灣 10/13 10:58
senma: 求載點65F 223.136.149.192 台灣 10/13 10:58
newstyle: 現在有種法律叫侵害配偶權,成功機率高66F 42.72.7.138 台灣 10/13 11:26
Aquarius126: 法律本來就無罪推定啊,沒有關鍵證據67F 101.9.211.45 台灣 10/13 11:34
Aquarius126: 就開先例,以後權力就會被濫用
hugoooo: 通姦根本就是純粹的民事問題69F 140.112.25.98 台灣 10/13 11:46
tacovirus: 有插推定很難告70F 1.34.64.93 台灣 10/13 11:50
yyoo4791: 法盲辨識器 感謝法官讓我看到這麼多法盲71F 1.175.136.253 台灣 10/1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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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JosephC0227 說瞎!
1樓 時間: 2019-10-13 12:29:57 (台灣)
  10-13 12:29 TW
只會講幹話的法官
2樓 時間: 2019-10-13 12:43:34 (台灣)
  10-13 12:43 TW
···
又是新北……
3樓 時間: 2019-10-13 12:47:49 (台灣)
+1 10-13 12:47 TW
就算燒了5張偷拍而來的 姦夫淫婦性愛光碟當呈堂證供 
法官也會說 基於毒樹毒果原則 這不具證據力!
然後還會被當成被告!
4樓 時間: 2019-10-13 13:04:53 (台灣)
  10-13 13:04 TW
沒有綠皮卡,差評。
5樓 時間: 2019-10-13 13:05:08 (台灣)
  10-13 13:05 TW
只有抓姦在床才能提告啦幹
6樓 時間: 2019-10-13 13:05:52 (台灣)
  10-13 13:05 TW
另外,本disp有個徵信社前輩可供選擇,敬請愛用推薦。
7樓 時間: 2019-10-13 13:16:3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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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幻想犯那條罪?
8樓 時間: 2019-10-13 13:28:55 (台灣)
  10-13 13:28 TW
吿民事就好了
9樓 時間: 2019-10-13 13:38:5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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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因為證據不足不成立是寫死的規則.所以告訴人一定要提出的罪名和足夠的證據才能讓法院審判
10樓 時間: 2019-10-13 13:48:10 (台灣)
  10-13 13:48 TW
原來秘密就是法官就是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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