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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romtokyo (FromTokyo)
標題 [分享] 20191021 20191022 陳同佳(公視:有話好說)
時間 2019-10-23 Wed. 11:07:03


來上邏輯課,第一集,政大那位來賓在帶風向,可以略過他,直接看33:47,主持人邏輯清楚




第二集,感覺得到黃帝穎辯護的很辛苦,表情那麼言不由衷,
昧著良心做事真的很痛苦,以往那種挑戰威權的霸氣都消散了。
這一集還有一個亮點是,女律師讓我們體會到中華民國憲法有多荒謬,但這真的就是我們的法律。



法務部進一步解釋,依香港現行刑法,雖以屬地原則為基礎,但若將此理解為香港法律絕不可適用域外,顯然不符實情,因有很多跨境犯罪行為,如果罪行一部分發生在香港,其他部分發生在香港境外,香港法律管轄此類犯罪,仍符合屬地原則。

重點在這邊
「如果罪行一部分發生在香港,其他部分發生在香港境外,香港法律管轄此類犯罪,仍符合屬地原則。」
港府可以針對一部分在香港的罪刑起訴,所以陳同佳是被以洗錢名義逮捕,但殺人的犯行和具體科學事證在台灣,除非香港這邊有人配合串謀共謀,否則無法直接起訴這個犯行,可查看公視有話好說第二集,這方面香港立法議員就說的很清楚,其他來賓和主持人也持相同看法,但我們可以看到黃帝穎並沒有針對這部分辯護,反而在外圍奇特的點上辯護,強調港府一定要移交證據台灣才有辦法判案。

最先政府的說法是只要陳同佳來台,就會驅逐出境和拒絕入境,除非對方靠偷渡或其他方式而不被海關攔檢擋住,才會進行逮捕,這是最早台灣官方的態度,如果想發現政府操控媒體主導與論,可以回頭看這兩天政府一共換了的四次說法,需要很仔細的用邏輯推論,才不會被官媒誤導。

從這兩集我們就可以看出問題點了,但是一般人很難發現問題,除了邏輯能力要夠強以外,需要花費的時間成本也高,大部分人不會把時間拿來針對這部分,仔細看官方會透過核心事件的邏輯,外層在包覆其他的邏輯想要逆行根本邏輯,並從頭到尾更換四次不同邏輯的說法,所以會有髮夾彎一說,還有更多的疑問歡迎在此提出。


※ 編輯: fromtokyo 時間: 2019-10-26 06:34:1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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