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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mm851010 (123)
標題 [新聞] 很森氣?陳致中今按鈴控告 高雄市長韓國
時間 Wed Mar 27 10:28:51 2019


中時

很森氣?陳致中今按鈴控告 高雄市長韓國瑜!

高雄市長韓國瑜近日出訪中國大陸進行城市交流,率市府團隊為高雄拚經濟,幾天下來會
見了國台辦主任劉結一和香港、澳門特首,對於韓國瑜促進兩岸交流,沒能隨行的高雄市
議員陳致中昨在「臉書」上轟韓國瑜是騙子,「表面上賣農漁產品,實際上是賣國家賣台
灣」。今早更將赴地檢署按鈴控告韓國瑜涉及「外患罪」。


陳致中昨26日上午發文,他稱貫徹「九二共識」就是貫徹「一國兩制」,「有沒有覺得你
根本就被韓國瑜騙了?」陳致中提到,韓不可能天真的不知敏感度及嚴重性,他明知道,
卻心甘情願作統戰大戲的看板演員,配合國台辦營造出「一國兩制、百姓喜迎、一家親樂
融融」的氛圍假象,讓北京達成宣傳的政治目的。


陳強調,他相信會有愈來愈多的高雄市民,乃至全國人民倏忽覺得上當了,根本被韓國瑜
騙了,他認為韓國瑜好像非常誠懇,其實包藏禍心,好像不是傳統KMT,其實是如假包換
的共產黨。


據《TVBS新聞》報導,陳致中今上午9點30分將赴法院按鈴控告韓國瑜,就韓國瑜未經核
備即與中國大陸官員會面一事,按鈴控告韓國瑜涉犯「外患罪」。外患罪屬《刑法第103~
115條》範圍,據《刑法第100條》條文,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
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
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據《刑法第101條》條文,「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或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327001367-260407
很森氣?陳致中今按鈴控告 高雄市長韓國瑜! - 政治 - 中時電子報
[圖]
11:00更新 陳致中、高雄市新聞局回應高雄市長韓國瑜近日出訪中國大陸進行城市交流,率市府團隊為高雄拚經濟,幾天下來會見了國台辦主任劉結一和香港、澳門特首,對於韓國瑜促進兩岸交流,沒能隨行的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昨在「臉書」上轟韓國瑜是騙子,「表面上賣農漁產品,實際上是賣國家賣台灣」。今早更將赴地檢署按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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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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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qa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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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dog119: 老英騎士團 衝啊啊啊80F 03/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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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exers: 記得順便告陳菊 謝長廷  人家也見過國台辦 中台辦www83F 03/27 10:57
love1987817: 這次氛圍是真的很怪84F 03/27 10:57
Joey452: 幹你娘民進黨,完全執政,酒駕罰責修那什麼鳥樣?他媽吃屎85F 03/27 11:01
Joey452:  助紂為虐的垃圾政府,成天只會拿中國打煙霧彈,他媽下台
ForeverLife: 高調87F 03/27 11:01
winiS: 去賣菜就外患?? 這地圖炮開很大喔88F 03/27 11:06
xsexyx: 新聞標題有夠不專業89F 03/27 11:06
colaer: 你爸也讓我們很失望90F 03/27 11:07
Fongin: 陳致中可以出來選市長91F 03/27 11:07
Vassili242: 原來賣水果農產是外患罪 趕快連陳吉仲要求告啦92F 03/27 11:11
woodyj: 很難成立,韓沒強暴脅迫,誰叫當初刑法100條要這樣修93F 03/27 11:13
obboy: 作秀台灣之孫94F 03/27 11:14
steven30528: 白癡喔...這個會成立才有鬼...你爸被關回去機會還比95F 03/27 11:15
Mood10207: 北七96F 03/27 11:16
Peugeot306: 檢察官:PRC是匪偽政權不是外國,結案!97F 03/27 11:17
polanco: 法條看一遍就知道告不成了98F 03/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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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umirei: 阿扁在對岸解放軍坦克車前拍照 還談軍事 算不算賣台111F 03/2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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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usDA: 真的做秀.. 去告那些作陪退將還差不多117F 03/27 13:16
abb6704: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用「外患罪」罪?檢察官應該連開庭都不118F 03/27 13:33
abb6704: 開就直接簽結....
JokePtt: 每一個字符合法條的 是要告啥?120F 03/27 13:57
fj73309: 外患罪按鈴控告?若屬實那國安局的人呢?121F 03/27 14:25
garone: 香港媒體都說是「賣台」了,可不是只有台灣在講!122F 03/27 14:28
www123442: 你爸保外就醫後連裝都不裝了 民視還能找他開新節目 是123F 03/27 15:55
www123442: 不是該回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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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9-03-27 11:19:38 (台灣)
  03-27 11:19 TW
這招打下去..傷害來說大概55波,沒有人能獲得政治利益..
2樓 時間: 2019-03-27 11:30:51 (台灣)
  03-27 11:30 TW
能 不告嗎? 韓導根本配合支那演出阿...
3樓 時間: 2019-03-27 11:30:53 (台灣)
  03-27 11:30 TW
有阿 難得他不靠爸爸上新聞了
4樓 時間: 2019-03-27 11:32:44 (台灣)
  03-27 11:32 TW
擺明的賣也好
5樓 時間: 2019-03-27 11:34:12 (台灣)
  03-27 11:34 TW
但成交未定之天
6樓 時間: 2019-03-27 11:55:30 (台灣)
  03-27 11:55 TW
9.2的觀念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主共和國是不同國家,通謀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派遣之代表中聯辦國台辦,唱和92共識隱含的一中原則兩制方案,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聯辦闢室密談,當然不是談情說愛,談的當然是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兩人談完之後,中聯辦出來宣稱這是一國兩制實施26年來最大的成就,這不是預備外患了嗎,狗民黨要挺,只會全黨跟著陪葬而已。
7樓 時間: 2019-03-27 11:57:14 (台灣)
  03-27 11:57 TW
9.2如果認識字的話,看看刑法104條規定: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8樓 時間: 2019-03-27 12:10:01 (台灣)
  03-27 12:10 TW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主張,中國大陸地區是屬於中華民國的國土,那來的外患= = ,在台灣還有比憲法位階更高的法律嗎?
9樓 時間: 2019-03-27 12:11:55 (台灣)
  03-27 12:11 TW
這是最基本的概念吧! 還在刑法100條,100條不是被DPP做掉了啦! 內亂還有可能,外患你們想太多了!
10樓 時間: 2019-03-27 12:27:32 (台灣)
  03-27 12:27 TW
呵呵,區域與國家? 鬼打牆?
11樓 時間: 2019-03-27 12:28:21 (台灣)
  03-27 12:28 TW
對了,賴神還說了,中華民國=台灣,所以台灣不用在獨立了,那麼賴也承認了中華民國憲法耶!
12樓 時間: 2019-03-27 12:29:52 (台灣)
  03-27 12:29 TW
所以中國大陸地區現在中華民國能管理? 目前占據者並非是中華民國。所以不叫做外患,那叫做甚麼? 請大師開釋。
13樓 時間: 2019-03-27 12:32:01 (台灣)
  03-27 12:32 TW
樓上的你扯在多都沒用的,你講的我都知道,可是實際面上,任何法律不得抵觸或違背憲法的原則是最高位階的法律,目前為止來說就是如此....
14樓 時間: 2019-03-27 12:36:58 (台灣)
  03-27 12:36 TW
你扯再多,也不符合現實,呵呵
15樓 時間: 2019-03-27 12:39:54 (台灣)
  03-27 12:39 TW
什麼叫現實,我說的叫事實,不然你說我那一點說錯了嘛!
16樓 時間: 2019-03-27 12:41:10 (台灣)
  03-27 12:41 TW
歐呦! 中華民國憲法是對的,但是請問中國大陸是否執行此憲法?
17樓 時間: 2019-03-27 12:42:43 (台灣)
  03-27 12:42 TW
事實就是中國大陸不執行中華民國憲法。你只是在台灣上叫叫跳跳的小百姓罷了!
18樓 時間: 2019-03-27 12:42:55 (台灣)
  03-27 12:42 TW
···
請問開心嗎?
19樓 時間: 2019-03-27 12:43:45 (台灣)
  03-27 12:43 TW
···
請問中華民國管得到南京嗎?
20樓 時間: 2019-03-27 12:45:12 (台灣)
  03-27 12:45 TW
可是,告的是在台灣這丫,台灣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就行了,不然你們是去中國告韓國瑜嗎?
21樓 時間: 2019-03-27 12:48:49 (台灣)
  03-27 12:48 TW
你跳針囉! 請問中國大陸是否執行此憲法? 請問中華民國管得到南京嗎?
22樓 時間: 2019-03-27 12:50:14 (台灣)
  03-27 12:50 TW
如果該區域已非中華民國管理與占據? 那我們要稱呼在該區域的政治體叫什麼?
23樓 時間: 2019-03-27 12:50:30 (台灣)
  03-27 12:50 TW
我沒跳針丫,陳致中去告韓不是嗎? 受理單位是在台灣吧! 台灣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吧! 跟中華民國管不管的到南京,跟被告有什麼鳥關係勒!
24樓 時間: 2019-03-27 13:01:49 (台灣)
  03-27 13:01 TW
呵呵,繼續堅持沒跳針,只在台澎金馬執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但無能執行在中國大陸區域。另外我再問的是區域與外患? 你一直跳針陳致中幹嘛?
25樓 時間: 2019-03-27 13:08:31 (台灣)
  03-27 13:08 TW
然後呢! 這篇說的是什麼! [新聞] 很森氣?陳致中今按鈴控告 高雄市長韓國 然後你一直在跳針什麼的,管不到又如何,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如此丫,外患要件就是通外敵,但是憲法就是告訴你在境內,你是要跳針什麼,你怎麼認為不是重點,重點是法律怎麼寫的吧!
26樓 時間: 2019-03-27 13:10:31 (台灣)
  03-27 13:10 TW
外患要件就是通外敵....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是外敵? 我比較想看相關資料。
27樓 時間: 2019-03-27 13:11:32 (台灣)
  03-27 13:11 TW
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主共和國是不同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主共和國是不同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主共和國是不同國家,講三遍,懂了沒?
28樓 時間: 2019-03-27 13:11:51 (台灣)
  03-27 13:11 TW
整天聽大家講外患外敵,搞得好混亂,難得有人可以澄清?
29樓 時間: 2019-03-27 13:11:59 (台灣)
  03-27 13:11 TW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來說就是外患阿
30樓 時間: 2019-03-27 13:13:36 (台灣)
  03-27 13:13 TW
按現行法律就不是   還有你進中國是拿護照進的還是呆胞証,不同國是用護照吧!
31樓 時間: 2019-03-27 13:13:52 (台灣)
  03-27 13:13 TW
如果就I說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主共和國是不同國家,而目前中國大陸區被該政治體占據,嗯~算不算外患呢? 敵人佔據境內? 嗯?
32樓 時間: 2019-03-27 13:15:06 (台灣)
  03-27 13:15 TW
所以中國人來台灣是不用護照歐? 好像不是這樣吧? 另外呆胞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不是中華民國規定的。
33樓 時間: 2019-03-27 13:15:18 (台灣)
  03-27 13:15 TW
現行刑法104條能不能看清楚再來講
34樓 時間: 2019-03-27 13:15:45 (台灣)
  03-27 13:15 TW
在內部的敵人不叫外患
35樓 時間: 2019-03-27 13:16:29 (台灣)
  03-27 13:16 TW
104條比憲法高階嗎??
36樓 時間: 2019-03-27 13:16:35 (台灣)
  03-27 13:16 TW
中華民國刑法§ 104-全國法規資料庫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
37樓 時間: 2019-03-27 13:16:57 (台灣)
  03-27 13:16 TW
所以我一直在問你要稱呼什麼? 請提供說法。
38樓 時間: 2019-03-27 13:17:25 (台灣)
  03-27 13:17 TW
中華民國的憲法能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39樓 時間: 2019-03-27 13:17:48 (台灣)
  03-27 13:17 TW
所以你這群扯東扯西的就是不針對憲法來談嘛! 其他都是你們認為的,可是法律就在那裏丫,不爽就改了他嘛! 跟我爭有屁用哦!
40樓 時間: 2019-03-27 13:18:15 (台灣)
  03-27 13:18 TW
中華民國憲法管的到中華民國就行了丫
41樓 時間: 2019-03-27 13:18:26 (台灣)
  03-27 13:18 TW
你不懂嘛講給你清楚而已
42樓 時間: 2019-03-27 13:18:55 (台灣)
  03-27 13:18 TW
這篇的內容是啥
43樓 時間: 2019-03-27 13:19:06 (台灣)
  03-27 13:19 TW
中華民國憲法可以管到中聯辦嗎?
44樓 時間: 2019-03-27 13:20:57 (台灣)
  03-27 13:20 TW
通謀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派遣之人(中聯辦),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一中原則兩制方案)就是外患罪了,有什麼不清楚的
45樓 時間: 2019-03-27 13:21:52 (台灣)
  03-27 13:21 TW
然後勒! 這篇寫的叫陳致中告韓國瑜吧! 受理單位在中華民國吧! 你們別在跳針了啦!
46樓 時間: 2019-03-27 13:23:04 (台灣)
  03-27 13:23 TW
所以你們又把憲法丟了嘛!
47樓 時間: 2019-03-27 13:25:10 (台灣)
  03-27 13:25 TW
所以要到北京告嗎?是告習近平還是中聯辦,有此想法真佩服
48樓 時間: 2019-03-27 13:25:17 (台灣)
  03-27 13:25 TW
你才丟了。中國大陸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佔據,居然說境內不叫外患。呵呵
49樓 時間: 2019-03-27 13:26:21 (台灣)
  03-27 13:26 TW
不然叫什麼? 一直在迴避。
50樓 時間: 2019-03-27 13:27:06 (台灣)
  03-27 13:27 TW
對了,我打這麼多字想說的就是,憲法早該廢或修一修了,可是DPP就是沒種去推丫....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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