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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bsinger (罪愛死奴屄)
標題 [新聞] 台北男求職不順!撕毀「12.6萬紙鈔」往
時間 Sun Nov  1 10:40:4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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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陳羿妏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北男求職不順!撕毀「12.6萬紙鈔」往樓下狂撒…遭罰13.5萬哭了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阿中(化名)今年5月3日間入住一間旅社,因求職、租房不順,一時心情不
佳,直接撕碎12萬6000元紙鈔,並撒在房間地板、拋撒至一樓道路,遭大樓管理員報警。
對此,台北地院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處阿中罰金13萬5000元,如易服勞役135日,
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中今年5月3日上午10時許因為心情不佳,於其入住的8樓房間內,當場將125
張1000元紙鈔、10張100元紙鈔撕毀,並將100元的紙屑撒在客房地板,1000元的紙屑則拋
撒至一樓道路上,直到旅社大樓管理員見狀,將碎掉的紙鈔撿起並報警,整起事件因此曝
光。


阿中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表示因找工作、租屋處不順,一時心情不悅,才會撕毀
紙鈔,而檢方也將紙鈔屑送往鑑識實驗室鑑定,確認阿中撕的紙鈔為真鈔後,依《妨害國
幣懲治條例》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阿中犯案動機,其毀損之紙幣數量、面額及來源,並參酌阿中犯後態度尚佳,但
已有妨害自由、不能安全駕駛、恐嚇取財等前案紀錄,依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處
阿中罰金13萬5000元。對阿中而言,這項判決結果相當於一次損失26萬1000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e8axmm

6.備註:
散財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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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05015: 不是啊 送給我也不錯啊1F 11/01 10:41
bestteam: 都求職不順了還浪費錢...2F 11/01 10:41
C13H16ClNO: 哭了?3F 11/01 10:41
Howard61313: 撕屁撕,你不喜歡錢可以送我啊4F 11/01 10:41
KGarnett05: 還有12.6萬可以撕,崩潰太早了吧5F 11/01 10:41
SWS7983: 又是台男6F 11/01 10:41
highyes: 這個應該是有病  應該預防性雞鴨7F 11/01 10:42
Holmes7: 智商問題8F 11/01 10:42
funkD: 求職不順還有錢可以灑9F 11/01 10:42
ishadow: 求職不順了還撕錢?!10F 11/01 10:42
didi0909: 送我不行嗎......11F 11/01 10:42
teddyissad: 可憐 因為自卑國家的紙幣而被罰12F 11/01 10:45
milleniue: 應該不缺錢,猜是面試被羞辱13F 11/01 10:47
sa0128: 有12萬在想什麼呢...14F 11/01 10:51
sunnyyoung: 求職不順不會去撕了面試者嗎15F 11/01 10:52
hogu134: 租房不順?可以來版上諮詢 這裡有很多打算租到老的大師16F 11/01 10:52
christopherl: 不要撕,直接灑送給鄉親,就不會有人報警了17F 11/01 10:58
Tenging: 躁鬱18F 11/01 10:58
biggian: 有12萬還不好租?19F 11/01 11:09
b777787: 台北 不意外 阿北政績20F 11/01 11:14
ZIQQ001: 8721F 11/01 11:20
aabb177: 真的頭腦怪怪的22F 11/01 11:20
robot7788: 都求職不順了還浪費錢……23F 11/01 11:20
Asce: 情緒 智商 都有問題  應該預防性監禁24F 11/01 11:26
Wells033: 8725F 11/01 11:27
k29547968: 總共噴了快30萬,何苦?26F 11/01 11:29
joanrey: 靠~ 一次歐硬選擇權還比較好27F 11/01 11:31
ev331: 真有錢28F 11/01 11:36
ComeThrough: …..29F 11/01 11:37
wailman: 傻了?找不到工作還撕毀救命錢,然後再罰一倍。XD30F 11/01 11:52
dixieland999: 幹你心情不好不要遷怒鈔票啊...給我不就好了31F 11/01 11:54
asole: 租房不順利 哈哈哈哈 不是一堆人想租一輩子嗎32F 11/01 12:00
ppc: ??????33F 11/01 12:00
bhirava2014 
bhirava2014: 金北七34F 11/01 12:30
feen5432: 哇塞 罰的比埋爐渣還重!35F 11/01 12:34
iwinlottery: 我有12萬先躺兩三個月吧36F 11/01 12:41
WWIII: 失業還有十三萬可以活很久37F 11/01 12:45
rane: 並未損失26萬,撕毁的收集後可換回來38F 11/01 12:45
vu1985: 台灣法律真是有問題,這種沒傷害人的罰這麼重39F 11/01 12:53
meishan31: 這人之後會出更大的事情40F 11/01 13:27
ssd860505da: 判得比殺人罪還重 法匠不意外41F 11/01 13:35
ohlong: 是我還不撿爆42F 11/01 14:29
godofmoon: 這錢一定不是他賺來的,可能是不法或無本得到~所以沒差43F 11/0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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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tcblow2001, love1807 說讚!
1樓 時間: 2020-11-01 18:23:22 (台灣)
  11-01 18:23 TW
已有妨害自由、不能安全駕駛、恐嚇取財等前案紀錄、更生人的求職坎坷旅程?
2樓 時間: 2020-11-01 19:20:57 (台灣)
  11-01 19:20 TW
所以 貨幣不是私有的財產?
3樓 時間: 2020-11-01 23:22:21 (台灣)
  11-01 23:22 TW
這種的.不應該罰錢.應該抓去醫院關半年.不然下次一定是找小朋友下手!!
4樓 時間: 2020-11-02 03:48:55 (台灣)
  11-02 03:48 TW
那麼有錢幹嘛求職??? 做興趣的?做功德的?打發時間的??
5樓 時間: 2020-11-02 06:41:14 (台灣)
  11-02 06:41 TW
我只有126塊,我好慘呀
6樓 時間: 2020-11-02 07:06:12 (台灣)
  11-02 07:06 TW
不用同情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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