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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irov (Kirov)
標題 台灣的交通罰款太低了,違規臨停罰300已經是34年前的產物了
時間 2021-02-05 Fri. 00:09:21


請幫忙附議此案,提高交通罰款:
https://bit.ly/36KrLWq


現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罰鍰金額, 有很大一部份都是民國75年5月13號所訂下的,已經明顯偏低。

先回顧一下歷史,以第55條的臨時停車罰鍰為例。

在民國70年07月17日修法時,罰鍰為50~100銀元, 相當於150~300新台幣。

在民國75年05月13日修法時,罰鍰為100~200銀元, 相當於300~600新台幣。

經過了34年,貨幣的購買力已經大幅變化, 原來的罰鍰金額已經明顯偏低,失去了嚇阻與防制的功能。

 

以基本工資觀之,

民國75年11月1日起,基本工資為每月6,900元。

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4,000元。

基本薪資已提升了3.48倍。因此罰款金額也該提高3.48倍才能維持相等的功效。

 

若僅考慮罰款與購買力之間的關係,來衡量罰款是否適當,那麼本國的交通罰款也明顯嚴重偏低。

以小客車"在禁止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第56條)為例,

日本罰 18000 日幣,日本麥當勞大麥克售價為390日圓。倍率為46.15倍。

台灣罰 900 台幣,台灣麥當勞大麥克售價為72台幣。倍率為12.5倍。

在日本被罰一次,相當於損失46.15個大麥克,而在台灣被罰一次只相當於損失12.5個大麥克。

以此標準,台灣的罰款應該提高3.69倍。

 

台灣的交通混亂已是世界知名、被其他先進國家列為旅遊警示,為台灣的國恥之一。 因此提高罰鍰刻不容緩。

過去罰款是以銀元計數,因此現在的罰款大部分可以被3整除,本人建議將大部分罰款提高(10/3)倍,

即300變1000,900變3000,少部分罰款或許可以例外處理。


利益與影響

1. 過低的罰鍰無法防制違規行為。 提高罰款才能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產生真正有效的作用。

2. 改善交通違規、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保護無辜人民、改善台灣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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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irov 時間: 2021-02-05 00:09:21 (台灣)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33 
1樓 時間: 2021-02-05 04:55:54 (台灣)
  02-05 04:55 TW
怎不學國外,以資產總額乘以罰款特定金額比例,避免有錢人罰不怕。
2樓 時間: 2021-02-05 05:39:57 (新加坡)
  02-05 05:39 SG
台湾人民素养那么高 何来交通混亂一说
3樓 時間: 2021-02-05 08:24:45 (台灣)
  02-05 08:24 TW
只會肥了地方政府的噁心提案,嚇阻力要用收入佔比。
4樓 時間: 2021-02-05 10:40:26 (台灣)
  02-05 10:40 TW
等等,基本工資表示好笑
5樓 時間: 2021-02-05 12:01:44 (台灣)
  02-05 12:01 TW
要修法需要立委,一堆立委都不知道在幹嘛,就領薪水了。
6樓 時間: 2021-02-05 22:47:03 (台灣)
  02-05 22:47 TW
現在車變多了 道路應該在規劃 增加路邊停車吧 罰無法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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