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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6-09-17 17:16: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uSam (藤原豆海)
標題 [新聞] 開「司法已死」計程車撞北檢大門 司機邵立達起訴求重刑
時間 Thu Sep 17 16:45:47 2026


開「司法已死」計程車撞北檢大門 司機邵立達起訴求重刑



TVBS  潘千詩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不滿判決結果,9月3日清晨駕駛塗裝「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的計程車駛
進台北地檢署與台北地院共用大門入口,檢察官經15天偵查,今(17)日火速偵結,依妨害
公務、恐嚇公眾等罪起訴,並以其行徑嚴重藐視司法、危害大眾安全,請求從重量刑並沒收
計程車。


歷年訴訟失利積怨

起訴指出,邵男曾於2018年間因交通過失傷害案,判處拘役20日確定,隨後他對承辦警員及
告訴人反告誣告、偽證及瀆職等罪,均不起訴或簽結。2019年另涉妨害名譽案被判拘役50日
;2024年又因另起交通過失傷害案,遭判處3月徒刑確定。


邵男因歷次司法判決皆不如其意,對司法機關心生強烈不滿,9月2日下午駕車前往司法院及
總統府周遭繞行勘查地形。

3日凌晨5時32分,邵男再度駕車前往博愛路的北檢前停妥,下車動手將車道上的拒馬移開。
5時37分,邵男開車加速衝撞法院大門,強大撞擊力道導致西側大門門框嚴重凹陷、玻璃門
片碎裂,現場巨響也引發公眾恐慌。轄區警方獲報後火速趕往現場,5時46分將邵男當場逮
捕移送法辦。


避免引發後續模仿效應建議從重量刑

檢察官認為,邵立達執著於個人主觀不滿,先濫行訴訟後,復進一步以駕車衝撞上址機關激
烈手段藉以宣洩情緒,犯行已非個人單純權利救濟及訴求表達,而是由訴訟爭議進一步升高
為對司法機關及公眾安全之暴力攻擊,不僅藐視司法權威,更對現場人員及不特定公眾之生
命、身體安全造成重大而立即之危險,為維護司法尊嚴,並避免衍生後續模仿效應,建議法
院從重量刑之必要,以昭炯戒。


https://news.tvbs.com.tw/local/402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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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66.190 (臺灣)
※ 作者: WuSam 2026-09-17 16:45:47
※ 文章代碼(AID): #1ggwYzd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9634749.A.9E2.html
※ 編輯: WuSam (42.70.66.190 臺灣), 09/17/2026 16:46:08
highyes: 笑死 撞到痣擠人的大門 = =!1F 42.70.158.61 台灣 09/17 16:46
vowpool: 挑釁司法肯定是重刑的阿 哪次不是2F 125.227.40.62 台灣 09/17 16:47
ziso: 撞法院就求重刑 還沒收計程車XD3F 61.220.121.49 台灣 09/17 16:47
S2aqua: 司法已死 清清白白4F 39.10.37.60 台灣 09/17 16:47
s820912gmail: 司法又活了5F 101.10.6.16 台灣 09/17 16:47
vowpool: 他要是撞7-11大門就是其情可憫6F 125.227.40.62 台灣 09/17 16:47
stuxxv: 從重量刑?所以那些殺人輕判的 代表...7F 111.254.145.202 台灣 09/17 16:47
ubang: 撞死人都沒這麼重8F 118.171.20.242 台灣 09/17 16:47
chunfo: 撞人都沒那麼重9F 111.83.106.225 台灣 09/17 16:48
Dorae5566: 挑戰司法就是唯一死刑10F 114.46.191.18 台灣 09/17 16:48
Vassili242: 敢衝撞汪汪隊總部,肯定比殺人犯、酒11F 114.136.152.88 台灣 09/17 16:48
Vassili242: 駕犯、吸毒犯或詐欺犯都可惡
jokem: 殺死人也沒這麼重13F 36.226.172.7 台灣 09/17 16:48
wheat1130: 勇者-114F 111.248.129.114 台灣 09/17 16:49
cutegirl68: 太過分了 這種人不配有人權 比殺人過15F 223.137.232.142 台灣 09/17 16:49
cutegirl68: 分!
meatmm: 這種不重判 司法很難維護自身的尊嚴啦17F 36.236.106.94 台灣 09/17 16:49
wheat1130: 這應該是洩密罪吧?18F 111.248.129.114 台灣 09/17 16:50
matlab1106: 這洩密了XD19F 36.236.27.102 台灣 09/17 16:50
idxxxx: 勇者我們懷念他20F 111.240.37.239 台灣 09/17 16:51
meatmm: 所以別想著人人平等啦 司法人就是高高在上21F 36.236.106.94 台灣 09/17 16:51
Leo4891: 開車衝撞門口  如果有人不就被撞到了22F 1.160.109.234 台灣 09/17 16:53
whiteflora6: 萊耳蛆特表示:23F 223.141.87.231 台灣 09/17 16:54
ucdrtz: 微罪不罰呢?24F 61.219.175.56 台灣 09/17 16:54
oyaji5566: 實話總是傷人25F 223.137.14.82 台灣 09/17 16:55
Leo4891: 門都被撞開了還微罪,這已經超過言論自26F 1.160.109.234 台灣 09/17 16:55
Leo4891: 由範疇
polarfox: 司法哪來得尊嚴?自己亂搞耶28F 223.137.171.249 台灣 09/17 16:55
chu: 早知道去殺人29F 223.143.242.49 台灣 09/17 16:55
ziso: 撞門不能微罪 一堆撞死人的卻可以30F 61.220.121.49 台灣 09/17 16:55
pl726: 殺人都沒辦這麼快這麼重31F 27.247.230.155 台灣 09/17 16:56
kaodio: 下次換台大一點的車啦32F 218.161.126.178 台灣 09/17 16:56
chunfo: 事實就沒撞到人啊 只有威權的大門受損33F 111.83.106.225 台灣 09/17 16:56
photoswimmer: 如果重刑能遏止犯罪 為何不死刑呢34F 49.215.223.223 台灣 09/17 16:56
aj064534: 洩漏國家秘密35F 49.215.234.33 台灣 09/17 16:57
meryl0601: 撞北檢鐵定是不能放過你這傢伙36F 42.70.126.72 台灣 09/17 16:57
polo5615: 斬立決了沒37F 223.136.126.205 台灣 09/17 16:57
ponkd: 垃圾鬼島司法 跟他們家無關都亂判  這種沒38F 114.137.115.20 台灣 09/17 16:57
ponkd: 撞人的從重量刑 爛透了
rhox: 政權轉移以後撞就無罪了40F 36.229.152.235 台灣 09/17 16:57
vowpool: 重刑不能遏止的話 那這司機為啥要重刑41F 125.227.40.62 台灣 09/17 16:58
new71050: 不是過失而已嗎42F 118.168.34.166 台灣 09/17 16:58
nxuanr: 這公務員是白痴吧43F 116.59.48.234 台灣 09/17 16:58
GenesisXD: 沒帶走幾個垃圾 可惜了44F 49.218.149.36 台灣 09/17 16:58
swommy: 用車撞欸 難得重刑45F 223.137.88.226 台灣 09/17 16:58
vowpool: 不就寫了 避免衍生模仿效應 建議重刑46F 125.227.40.62 台灣 09/17 16:58
m13211: 撞北檢大門比撞死人嚴重47F 223.143.247.244 台灣 09/17 16:58
vowpool: 以昭炯戒  現在重刑又能以昭炯戒了48F 125.227.40.62 台灣 09/17 16:59
A29586380: 太過分了,搞法律人一律死刑49F 203.204.69.253 台灣 09/17 16:59
chirex: 得罪法官,涼了50F 114.46.69.160 台灣 09/17 17:00
running9977: 惹到法律人下場+1 其他都是賤民51F 42.72.91.29 台灣 09/17 17:01
b0204888100: 撞個破門可能比撞死人嚴重52F 106.64.120.246 台灣 09/17 17:02
swommy: 用車撞死人 沒關係 不用重刑以昭炯戒 用53F 223.137.88.226 台灣 09/17 17:02
swommy: 車撞大門 惡性重大 重刑以昭炯戒
zzro: 10年差不多 酒駕撞死人都不怕模仿效應55F 210.157.193.210 日本 09/17 17:03
KINGTIGERX: 意料之中不意外56F 42.71.131.133 台灣 09/17 17:03
J002: 笑死,撞到這種就重判,那如果酒駕又去撞不57F 219.70.120.39 台灣 09/17 17:04
Vassili242: 所以殺人、酒毒駕、詐欺都不用避免衍58F 114.136.152.88 台灣 09/17 17:04
J002: 知道怎麼判XDDD59F 219.70.120.39 台灣 09/17 17:04
Vassili242: 生模仿效應,不必重刑60F 114.136.152.88 台灣 09/17 17:04
Dhack5321: 撞門不算微罪嗎XD61F 61.222.88.145 台灣 09/17 17:04
hw1: 監獄滿了 以後不關詐騙販毒 專關挑戰司法的白62F 114.136.104.35 台灣 09/17 17:05
hw1: 目
wwa928: 撞門比撞死人判得重呵呵64F 61.58.150.86 台灣 09/1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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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6-09-17 17:49:26 (台灣)
+3    (編輯過) TW
swommy: 用車撞死人 沒關係 不用重刑以昭炯戒 用
swommy: 車撞大門 惡性重大 重刑以昭炯戒
就民進黨執政阿
如果是在車輪黨執政時期,這個司機會被民進黨捧上變『對抗司法不公的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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