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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1-09 22:19: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新聞] 男網路賣江蕙黃牛票 遭法辦
時間 Fri Jan  9 21:47:57 2015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男網路賣江蕙黃牛票 遭法辦

3.完整新聞內文:

  二姐江蕙的封麥演唱會造成搶購風潮,眾黃牛們也伺機想大賺一筆,北市刑大偵
六隊發現1名余姓男子在網路上,將買來的4張價格4800元演唱會門票,以8000元轉賣
,且才PO上網便已賣出2張,今天依網路IP位址,將余傳喚到案說明,並依違反社會
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這也是賣二姐演唱會黃牛票遭法辦的全台首例。


  警方調查,30歲的余姓男子並非二姐粉絲,也不是所謂要買票給父母去聽演唱會
的「孝親族」,余男是看到全台各地都在搶購二姐演唱會門票,認為可藉此賺一筆,
本周三特地翹班,到北市松山區的一間便利商店售票機排隊買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09005130-260402
男網路賣江蕙黃牛票 遭法辦 - 中時電子報
[圖]
二姐江蕙的封麥演唱會造成搶購風潮,眾黃牛們也伺機想大賺一筆,北市刑大偵六隊發現1名余姓男子在網路上,將買來的4張價格4800元演唱會門票,以8000元轉賣,且才PO上網便已賣出2張,今天依網路IP位址,將余傳喚到案說明,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這也是賣二姐演唱會黃牛票遭法辦的全台首例。 ...

 

5.備註: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4條第二項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8,000元以下之罰鍰。


哇....抓到了.....
感覺罰的也很輕......
但他隨意去超商排隊就買到了。
意思是說去現場排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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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2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20811286.A.37E.html
DASHOCK: 沒背景的1F 01/09 21:48
chej: 你也太弱了吧2F 01/09 21:48
alibudah: 羅淑蕾 吹狗蕾 羅淑蕾 吹狗蕾 羅淑蕾 吹狗蕾 羅淑蕾3F 01/09 21:48
makimakimaki: 跟其他黃牛比 簡直佛心價4F 01/09 21:49
kuninaka: XDD5F 01/09 21:49
a3187as: 系後6F 01/09 21:49
wonder007: 可憐喔 賣初音、賣水樹奈奈的黃牛就從來沒抓過7F 01/09 21:49
clamperni: 有這條喔= = 那那些賣黃牛票的平台怎還活那麼好8F 01/09 21:49
taso5566: 有前科紀錄9F 01/09 21:49
dixieland999: 這一條都是備而不用吧...被抓到只能說是萬中選一10F 01/09 21:49
yaya: 2/14罷免蔡正元,依規定不准宣傳,請大家注意一點11F 01/09 21:50
zz71: 演唱會屬娛樂票券吧 = = 最後一定無罪的啊12F 01/09 21:50
Reynad: 只是從一大票黃牛中抓到一隻小咖的13F 01/09 21:50
taso5566: yaya似乎在宣傳14F 01/09 21:50
Ai: 遊樂票券不是指這種吧?  函送  是做給媒體和民眾看吧...15F 01/09 21:50
LeftCorner: UCCU16F 01/09 21:50
alibudah: 2/14罷免蔡正元,依規定不准宣傳,請大家注意一點17F 01/09 21:51
waloloo: 重判兩千18F 01/09 21:51
torrot: 才賣8000就被抓 超不值得19F 01/09 21:52
taso5566: 遊樂票券包含電影票,演唱會,展覽都算20F 01/09 21:52
saiulbb: 請多查! 賣七八萬的立刻辦 不要辦小不辦大21F 01/09 21:52
fdgvfdgv: 我記得有個專賣黃牛票的平台 為什麼都沒事?22F 01/09 21:52
livewater: 4800賣8000,也沒有很黃牛啦23F 01/09 21:53
ppp111683: 呵呵呵 不是自己人就報警來抓囉24F 01/09 21:53
jyekid: 20130318也是有人賣江蕙黃牛票 當時罰3000喔!25F 01/09 21:54
gilonglee: 賣兩張賺6400,被抓的罰款有超過6400嗎?26F 01/09 21:54
ucs1: 真正黃牛是咬檳榔 的黑衣人啦 上班族是小咖27F 01/09 21:54
Balders: 黃牛票自由買賣 願者上鉤 為何不行?28F 01/09 21:55
lovekangin: 賣8000被抓 那賣八萬的呢?29F 01/09 21:55
jyekid: 而且也是用同個法條30F 01/09 21:55
Balders: 名稱叫社會秩序維護法 結果影響社會秩序的 是買不到票的31F 01/09 21:57
SALLUNE: 難不成是被賣8萬的檢舉32F 01/09 21:57
yuh80929: dramaticket板很多33F 01/09 21:57
Balders: "粉絲"跟叫囂的群眾 這到底在保護什麼法益?34F 01/09 21:57
fuccwoman: 活該35F 01/09 21:57
yoshro: 那些賣好幾萬的活的好好的36F 01/09 21:58
kuro: Drama-Ticket板原價的話,就不符合該法條的圖利了,當然OK37F 01/09 21:59
tdkblur: 演唱會要算在運輸還是遊樂?38F 01/09 22:00
※ 編輯: conk (114.37.220.6), 01/09/2015 22:01:15
KA0KA0: 好啦好啦~我知道條子有在管黃牛了39F 01/09 22:01
tdkblur: 感覺就浪費資源硬要送辦幾個 最後因法條不適用不起訴40F 01/09 22:02
crazydai 
crazydai: 怎不跟吹狗雷合作呢? 笨41F 01/09 22:03
garyyang36: 他一定是沒黨證!!!!!42F 01/09 22:09
gogo3333: 買不到的不如先認份,為何自己技不如人43F 01/09 22:09
nickstarwind: 一堆也是買房不用  高價轉售啊  政府沒法辦???44F 01/0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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