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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1-16 14:30: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標題 Re: [新聞] 闖紅燈走斑馬線 男被撞仍獲賠194萬
時間 Fri Jan 16 13:10:59 2015


※ 引述《cisbpmtw (cisbpmtw)》之銘言:
: http://ppt.cc/W~0x
闖紅燈走斑馬線 男被撞仍獲賠194萬 | 即時新聞 | 20150116 | 蘋果日報
[圖]
高姓香港籍男子2010年間來台,走路行經台北市南京東路公車專用道,因闖紅燈遭306號公車撞倒,肋骨斷4根、右腎挫傷,共住院58天,他求償496萬元,法官認為,高男雖闖紅燈,但因他走在斑馬線上,公車駕駛 ...

 
: 蘋果日報
: 闖紅燈走斑馬線 男被撞仍獲賠194萬
: 2015年01月16日12:39
: 高姓香港籍男子2010年間來台,走路行經台北市南京東路公車專用道,因闖紅燈遭306號
: 公車撞倒,肋骨斷4根、右腎挫傷,共住院58天,他求償496萬元,法官認為,高男雖闖紅
: 燈,但因他走在斑馬線上,公車駕駛仍應禮讓,判大都會客運與洪姓駕駛應賠償,但高男
: 闖紅燈被撞,應自負4成過失責任,賠償金打6折,判大都會客運與洪男連帶賠194萬餘元
: ;仍可上訴。
: 高男指出,自己是走在斑馬線上,洪姓公車駕駛卻未禮讓他,導致他受傷,應負起賠償責
: 任,洪姓駕駛強調,他是正常行駛在公車專用道上,也沒有超速,是因高男闖紅燈而肇事
: ,但坦承沒有禮讓人行道上的行人,願負2成過失責任,法官認為,他應負6成過失責任,
: 判賠194萬;刑事部分,洪男已遭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 (劉志原╱台北報導)

這不算霸王條款,而是行人本來就有優先路權,

尤其是他又不是任意穿越馬路,而是走在班馬線上。

會有這些條文的設計,主要是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這種法律設計其實針對一些於行動不便的身障者一種保障。

有些身障或行動不便,還是上了年紀,體力不行的人,

在綠燈規定的時間內無法穿越過馬路,還在班馬線上,

而號誌已經變換了,則該用路人還是保有優先路權,


車輛備應該禮讓,不得按喇叭催促其快速通行,

或與身旁通行原則下訂定的。

台灣算很寬鬆了。


國外的話,號誌變換了,但只要班馬線上還有行人沒有通行完畢,

則該路段車輛都不得超線,也不得行駛,得等他走完。

否則罰得比闖紅燈還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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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 文章代碼(AID): #1Kk9rc25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1385062.A.085.html
angelwu: 鬼島駕駛沒水準就不是第一天知道  撞下去賠錢吧www1F 01/16 13:12
wend2005: 但我認為應該要設定若能舉證行人是紅燈後才走則喪失路權2F 01/16 13:12
joe10337: 你這樣打臉那些沒品駕駛,叫他們怎麼辦3F 01/16 13:12
dixieland999: 畢竟行人比較脆弱,開車的還是要行人優先4F 01/16 13:13
alex0404: 以後缺錢的都戴安全帽穿防摔衣去從人行道闖紅燈5F 01/16 13:13
Entropy1988: 身體健全 還突然衝出來 又不看路 這種我就不知道是6F 01/16 13:13
joe10337: 原串一堆噓的真的都很沒水準,駕照白考了7F 01/16 13:13
Entropy1988: 什麼意思8F 01/16 13:13
waterfully: 鬼島行人VS鬼島駕駛9F 01/16 13:13
dixieland999: 不管紅不紅燈,這算是基本的人生保障精神10F 01/16 13:13
alex0404: 撞不死還有錢可以賺 多好啊11F 01/16 13:13
linceass: 所以說鬼島一堆人根本沒有用路觀念 原文推文馬上抓到12F 01/16 13:13
crossdunk: 一堆公車司機都碼衝衝衝 按個喇叭就以為人家會馬上讓開13F 01/16 13:14
smalltwo: 防摔衣跟安全帽的用途不是給你拿來給故意給車撞的14F 01/16 13:14
alex0404: 就算沒啥傷還可以多要點精神賠償15F 01/16 13:14
Entropy1988: 你不得已走得慢那就算了16F 01/16 13:14
smalltwo: 要防撞你至少要有鋼鐵衣才行17F 01/16 13:14
belucky: 鬼島駕駛會噓你。補血先18F 01/16 13:14
smalltwo: 別傻傻地認為防摔衣可以防撞19F 01/16 13:14
walter0914: 駕駛要考執照,行人不用20F 01/16 13:15
angelwu: 那些人可能想著法律規定斑馬線無敵  沒想到鬼島駕駛www21F 01/16 13:15
Entropy1988: 亂過馬路 不是零和遊戲 是負和遊戲 我看很多人愛玩22F 01/16 13:15
MontaEllis8: 很多行人過馬路都沒在看的 開車真的很怕這種23F 01/16 13:15
pierreqq: 誰知道香港人是怎麼闖紅燈的... 說不定不是剛變換時24F 01/16 13:15
alex0404: 防摔衣安全帽買好一點的撞個幾次就可以換棟房子25F 01/16 13:16
alex0404: 就不用怕房子太貴買不起了
heacoun: 原來闖紅燈不算任意穿越馬路(筆記)27F 01/16 13:16
alex0404: 現在很多正常工作賺一輩子也買不起房子28F 01/16 13:17
Entropy1988: 雨天 加上手機普及 無腦無眼的自殺肉團又更增加了29F 01/16 13:17
alex0404: 最好找慢慢開的雙B車子撞 這真的是合法的假車禍30F 01/16 13:17
arrenwu: alex0404 講得這麼簡單 先找個志願者試試吧XD31F 01/16 13:17
Urbina: 原文是"闖"紅燈,不需要立法保護行人的條文無限上綱,你32F 01/16 13:17
Urbina: 條這麼無敵這位香港男還要自負4成責任嗎?
alex0404: 國家法院認證的34F 01/16 13:18
Entropy1988: (智慧型手機)35F 01/16 13:18
linceass: 你開車經過路口本來就先該減速了36F 01/16 13:18
smalltwo: 防摔衣買得很高級才有基本的防撞.但是換句話說.你完全37F 01/16 13:19
alex0404: 路邊一堆遊民都可以試試看多撞幾次就可以由遊民升級成38F 01/16 13:19
smalltwo: 沒受傷的話...你是要討啥賠償??安全帽的刮傷的錢嗎???39F 01/16 13:19
alex0404: 包租公一輩子衣食無虞 多好啊法院認證許可可以這樣要錢40F 01/16 13:19
arrenwu: 可能從遊民變成遊魂吧41F 01/16 13:20
smalltwo: 要錢的基準是他受傷 因傷造成的損失.42F 01/16 13:20
alex0404: 那些欠卡債還不出來的啊單親媽媽養不起小孩的啊43F 01/16 13:20
arrenwu: 這個車禍的行人住院58天。這種車或是能撐幾次?44F 01/16 13:20
smalltwo: 他討五百萬是因為他斷四根肋骨腎挫傷住院58天45F 01/16 13:21
alex0404: 大家一起戴安全帽穿防摔衣上人行道闖紅燈跟有錢人要錢吧46F 01/16 13:21
walter0914: 沒有使用行人穿越設施的話責任歸屬會比較重47F 01/16 13:21
arrenwu: 而且賠多少錢也不是由被撞的人自己喊的48F 01/16 13:21
pierreqq: 香港人休58天,薪資也不錯才可能賠到300萬吧... 49F 01/16 13:21
arrenwu: 這方法要是有效一堆欠債的人就天天去搞車禍了50F 01/16 13:21
smalltwo: alex如果今天有人聽信你的話去幹的話.你知道你得負責嗎51F 01/16 13:22
alex0404: 反正社會上一堆人找不到工作餐風露宿的與其和小孩一起52F 01/16 13:22
arrenwu: 重點是沒有效啊XD 因為賠償金額不是由受害人定的53F 01/16 13:22
smalltwo: 你自己不去這樣做.在網路上胡說八道54F 01/16 13:23
alex0404: 餓死街頭不如心頭一橫戴安全帽從人行道闖紅燈像那些有錢55F 01/16 13:23
satosi011: 路權優先並不代表出事故沒有責任56F 01/16 13:23
arrenwu: 賠償金額是由 不能工作的損失 和 醫療費 決定的57F 01/16 13:23
alex0404: 人要錢要生活費要奶粉費 法院認證合法的喔58F 01/16 13:23
arrenwu: 合法啊,但是你的這個車禍法不會賺錢59F 01/16 13:23
alex0404: 最好是父母帶小孩全家戴安全帽一起上人行道闖紅燈60F 01/16 13:24
satosi011: 所以穿防撞衣賺錢的就算了吧...法官也不是白癡61F 01/16 13:24
alex0404: 這樣可以賺更多錢62F 01/16 13:24
s958256: 蠻同意這篇的...63F 01/16 13:24
smalltwo: 你全家戴安全帽去給人撞被法院認證你有預謀的你就被白撞64F 01/16 13:24
yangch: 有人自以為聰明,當全世界都白吃65F 01/16 13:25
parislove3: 推文還是有幾個喇叭嘴 很臭66F 01/16 13:25
arrenwu: 他那招要是有用,台灣假車禍就不會那麼假了XDDDD67F 01/16 13:25
smalltwo: 更不用說你如果只痛不傷也是被白撞68F 01/16 13:25
drigo: 台灣有台灣人的玩法,這樣一堆助跑姊(哥)不用那麼累了69F 01/16 13:25
yangch: 台灣的損害賠償額相對偏低,最好車禍能賺錢70F 01/16 13:26
smalltwo: 很明顯的助跑哥助跑姊比某些人聰明,不會拿生命開玩笑71F 01/16 13:26
ynd: 禮讓斑馬線行人是應該。 但行人闖紅燈被撞就別怪人回車碾人72F 01/16 13:40
eva1988817: 台灣的法治教育失敗阿 法律都從媒體認識73F 01/16 13:40
mecca: "行人有優先路權"本身不就是霸王條款了嗎74F 01/16 13:40
ynd: 優先權跟決對路權本來就不同75F 01/16 13:42
ynd: 理盲兼濫情倒是不意外~支道》幹道 ㄎㄎㄎㄎㄎㄎ
ynd: 常有的事啦XDDDDDD
beetlej: 有說法是,日本人被撞到,臨死前一定要爬到斑馬線上78F 01/16 13:48
Supasizeit: 路權是什麼?79F 01/16 13:50
lingsk: 沒修法把有斑馬線/天橋/地下道不走,穿越時被車撞賠對方嗎80F 01/16 13:53
lingsk: 還有闖紅燈/逆向騎/ 腳踏車  也好好修一下才對
CockyDick: 闖紅燈不算任意穿越馬路?82F 01/16 14:00
kerodo: 優先路權不是這樣用的,那以後幹嘛要紅綠燈,83F 01/16 14:03
kerodo: 又不是在沒燈號路口
whalelover: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就是這樣規定的 不用懷疑85F 01/16 14:12
gogobar 
gogobar: 那缺錢就去闖紅燈就好啦86F 01/16 14:12
letitit: 看推文也可以看到只會嘴炮不敢做的 ,即使做了跟假車禍87F 01/16 14:13
gogobar 
gogobar: 反正有路權咩88F 01/1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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