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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3-09 23:45: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yw07 ( )
標題 [新聞] 女生畢旅遭撿屍 海外犯案不起訴
時間 Mon Mar  9 23:14:59 2015


女大生畢業旅行遭撿屍 男同學菲律賓犯案「不起訴」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呂姓男大生去年7月到菲律賓畢業旅行,卻尾隨酒醉的女同學回房,趁她昏迷之際
撫摸胸部、下體,甚至強行嘴對嘴「喇舌」,讓被害人回國後提出告訴。但沒有想到,因
為呂男在國外犯案,所涉犯罪又非最輕3年以上之重罪,我國司法無管轄權,新北地檢署
只能在日前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呂男現年22歲,就讀某私立大學,去年暑假與班上同學來到菲律賓長灘島畢業
旅行,一行人中包括他心儀已久的被害人。抵達的第一天晚上,他們的行程是一場戶外派
對,在風光明媚的白沙灘,海天一線,暖風吹拂,被害人穿著小露性感的夏衣,與三五好
友嘻笑歡鬧,呂男看著看著,思緒飛馳,心中更悄悄誕生了邪惡的念頭。


深夜,被害人因為難得喝酒,漸漸不勝酒力,不得不回房休息,頭昏腦脹的她沒有發現,
這一路上都有一個猥瑣的身影緊隨在後;到了房間,她連門都沒關好就直接倒到床上,只
在闔眼的瞬間看到門口居然站著呂男!在半夢半醒間,她感到胸部與下體被搔撫玩弄,更
讓人惱火的,是她的嘴居然被強行接吻,甚至「喇舌」,她對這一切都因為酒醉無力抵抗
,但她知道,她已經被呂男這個可鄙的男人「撿屍」了!


隔天,清醒的被害人用LINE向呂男問罪,得到他的承認與道歉,回國後,她拿著對話紀錄
提告,但檢察官告訴她,依據刑法規定,海外犯罪必須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我國
司法才有管轄權,而呂男的趁機猥褻刑度僅6月以上、5年以下,屬於無權追究的輕罪,只
能讓他逃過一劫,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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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ShiaoDao: 馬膺九 金小刀 斷背山 馬英九 金溥聰 斷背山1F 03/09 23:15
JinShiaoDao: 馬英九最愛幫金溥聰洗龜頭 金溥聰最愛幫馬英九舔乳頭
SaoirseH: 這樣算CCR嗎3F 03/09 23:15
Metallicat 
Metallicat: 學道一招了4F 03/09 23:15
avgirl: 真的喔???? 我學會一招惹5F 03/09 23:15
PPmYeah: 樓下筆記6F 03/09 23:15
ECZEMA: 好期待海外的畢業旅行!!!!!!7F 03/09 23:15
shk91353: 肥宅振奮8F 03/09 23:15
hfh28: 樓下諸位鄉民技能習得海外推倒9F 03/09 23:16
vajra0001: 這不是撿屍吧?撿屍是這個意思嗎?10F 03/09 23:16
kingrichman:  這篇新聞出來,男性高興,女性恐懼11F 03/09 23:16
larailing: 水喔(快邀全班去畢旅12F 03/09 23:16
andy02: 這次真的有開到公海....13F 03/09 23:16
ohmyya: 公海14F 03/09 23:16
pro33342: 誰叫你不去蒙古國 這樣就可以起訴了15F 03/09 23:17
serval623: 公海到了16F 03/09 23:17
j19741123: 強姦還是會被起訴的 肥宅別太超過啊17F 03/09 23:17
hotmimi: 這...18F 03/09 23:18
sshwann: 到公海了19F 03/09 23:18
NTUpope: 台大殺人王據說也是在日本旅遊時對女方...20F 03/09 23:18
blaz: 重點,海外猥褻不算數(肥宅筆記中21F 03/09 23:18
kaodio: 在外國不要放進去都OK(筆記)22F 03/09 23:19
blsay131: 第三段記者是在旁邊啊?還是練習寫蜘蛛網劇本!?23F 03/09 23:20
bluesky2: 這招學起來惹 XDD24F 03/09 23:20
rockyegg: 所以外遇要去國外阿 被抓到通姦也不會被起訴~~25F 03/09 23:20
tommy910174: 哇 大學畢旅要掀起強姦潮了~26F 03/09 23:22
nakabin: 中間兩段是在寫小說逆?!也太文藝27F 03/09 23:22
Taidalmc: 到公海了 我可以奉旨撿屍了28F 03/09 23:23
Katarn: 新聞單位咧 ?  話說這新聞風格也太像對岸了 到底哪間寫的29F 03/09 23:23
henry9: 這記者是小說家轉職的嗎? 還是之後打算轉職小說家? XDDD30F 03/09 23:23
free11234: 記者是在現場看到的喔 XD31F 03/09 23:24
fgh81113: 公海XDDDDDD32F 03/09 23:25
grandwar: 早就該加重罪責了 一方面廢死一方面也該加重小罪罪責33F 03/09 23:25
chungyiju: XDDD34F 03/09 23:26
hongtm: 大家學會了吧 以後畢旅出國……35F 03/09 23:26
hongtm: 台灣的法官都會教很多好方法欸
gn0111: 已經到公海拉37F 03/09 23:27
sheepxo: 教壞小孩38F 03/09 23:29
tn603408: 靠杯,我還以為我在看小說39F 03/09 23:30
chaoliu: 學到好多寫言情小說的技巧40F 03/09 23:31
gowang19: 文筆蠻好的41F 03/09 23:32
kning: 台灣法律不是屬人主義?42F 03/09 23:34
srobg666: 恩....小說43F 03/09 23:36
prgod: 學會新招嚕44F 03/09 23:37
kasparov: 還一堆人說學到了,八卦版肥宅是有多可悲45F 03/09 23:39
jhan80: 學起來46F 03/09 23:40
rock610808: 會不會描述的太清楚啦47F 03/09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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