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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2 18:11:4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8989332 (天創)
標題 [新聞]17歲女打工3天私訊提離職 飲料店嗆不算
時間 Sun Mar 12 15:05:07 2017


1.媒體來源: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

17歲女打工3天私訊提離職 飲料店嗆不算數:換我告囉

3.完整新聞內文: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17歲女學生到飲料店工讀,做了3天因為和老闆合不來,私訊老闆表示要離職,

老闆本來說好,但談到薪水時雙方起了爭執,女學生揚言到勞工局申訴,店家則質疑私訊

辭職不算數,也要提告;律師表示,離職申請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訊息,只要確認老闆有

回應都能成立。



吳同學二二八連假到駁二飲料攤打工3天,因為和老闆合不來決定離職,透過臉書私訊告

知,第一時間老闆說好,但等談到薪水何時給的問題,她卻被老闆封鎖了。「前幾天我就

問他說,10號薪水會匯嗎?他就一直已讀,已讀到前天,今天才回我,回完就封鎖我。」



http://cdn2.ettoday.net/images/2387/d2387868.jpg
[圖]
 

http://cdn2.ettoday.net/images/2387/d2387872.jpg
[圖]
 

拿出私訊對談截圖,吳同學說,3月10日當天真的只是想確定薪水會不會匯,沒想到反被

老闆嗆,她詢問匯款時間強調,若沒有回應會去勞工局舉發,店家回覆歡迎,反嗆「順便

問,用簡訊就算辦離職了嗎」,最後還說「換我告囉」。吳同學說,「(當下感覺)不太

好,我覺得莫名其妙,因為我沒有做錯什麼事。」



律師劉思龍表示,「只要有通知到,對方有受理就算離職,因為單方面要請求離職,而且

她如果是工讀生,年資也沒有超過3個月以上,其實可以不用預告。」專家說,離職不管

是口頭或是書面甚至是line或其他訊息,只要對方確定收到,離職就算成立。



「我時薪照給,而且她的勞保自付額我沒給她扣……」,對於這起工讀離職爭議,飲料店

家拿出匯款單據,強調3月10日就已經匯款,並無拖延,至於為何會嗆聲提告,店家不願

多談。(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12/882940.htm
17歲女打工3天私訊提離職 飲料店嗆不算數:換我告囉 | 社會 | ETtoday東森新聞雲
[圖]
高雄一名17歲女學生到飲料店工讀,做了3天因為和老闆合不來,私訊老闆表示要離職,老闆本來說好,但談到薪水時雙方起了爭執,女學生揚言到勞工局申訴,店家則質疑私訊辭職不算數,也要提告;律師表示,離職申請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訊息,只要確認老闆有回應都能成立。(工讀,臉書,私訊,離職) ...

 

5.備註:

看了網頁底下留言....恩.....

各位鄉民怎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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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cft:127歲是要怎樣經歷三個世紀? 記者不知道一世紀是幾年嗎08/27 13:07
ivorysoap:一樓不知18xx~201308/27 13:08
Microscft:你要做簽名檔就拿去啊 我不反對 但這又不好笑08/27 13:11
Microscft:你要做也做好笑一點的 = =
Microscft:是有那麼好笑嗎 = =  看到別人這樣推我也不會覺得好笑
Microscft:沒生氣啊 剛吃完飯正在用牙籤~ 等等要去見一個正妹 goo.gl/PRWmhq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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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6.10.255
※ 文章代碼(AID): #1OnFCfM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302313.A.5A3.html
nacy204327: 又是擅長小七巴拉的朋友呢1F 03/12 15:06
kent: 時薪多少2F 03/12 15:06
jho52106: 南部資方不意外3F 03/12 15:06
a27588679: 慣老闆4F 03/12 15:06
pusufu5566: 之前我在某黑心車行做一禮拜多受不了5F 03/12 15:06
BaGaJones: 大吉大利 吉 都吉6F 03/12 15:06
wiston1419: 同學講話很衝喔7F 03/12 15:06
smoker1225: 高雄rrrrrrrr8F 03/12 15:07
pusufu5566: 結果不想做跟林北說做兩個禮拜才有錢領,幹你拿9F 03/12 15:07
comebuy01: 老闆看到留言才匯的嗎10F 03/12 15:07
justice0926: 高雄真的一堆白癡11F 03/12 15:09
ffhh: 吝嗇無腦廢物還想當老闆?12F 03/12 15:09
larailing: 快告阿13F 03/12 15:09
maxboy06: 底下留言真的是奴性的極致14F 03/12 15:09
hjbe5932: 阿飲料店是能告什麼?15F 03/12 15:10
Chia2323: 很多啦 做一天發現跟想像的不一樣就等於那天做白工16F 03/12 15:10
BILLYTHEKID: 老闆一種 你的回合結束囉? 換我抽牌了17F 03/12 15:10
egg781: 覺得私訊離職不算數?阿你小小一家飲料店有HR嗎?笑死人了18F 03/12 15:12
egg781: 講的好像你飲料店還有完整的離職流程咧~還需要課長約談咧
royfw: 我是覺得雙方都有問題啦...20F 03/12 15:14
water0202: 台灣奴才真的很多 很替老闆著想呢21F 03/12 15:14
greedystar1: 北七老闆 快去告22F 03/12 15:15
zzxx1322: 刁勞23F 03/12 15:16
seedk869: 看要簽名檔 小軟哥不見很久了 換分身了嗎24F 03/12 15:17
Teng0615: 那Line跟簡訊也不要談公事阿,留言一堆奴隸超好笑25F 03/12 15:18
sole772pk37: 資方26F 03/12 15:19
zzxcasd 
zzxcasd: 低能老闆  是哪家阿?27F 03/12 15:19
sinoca: 沒種當面提辭呈??? 草莓認證28F 03/12 15:20
a135474940: 南部 不意外29F 03/12 15:22
lolic: 高雄呢 爛老闆機率比較大30F 03/12 15:24
HydeTseng: 所以薪水有拿到嗎31F 03/12 15:24
amudi: 其實只要一旦告知離職 就算成立了32F 03/12 15:25
ogcman: 幸福城市不意外33F 03/12 15:25
amudi: 資方反告也沒用 因為畢竟勞方已經有提高辭職34F 03/12 15:25
Dillon0801: 老闆又沒說不匯 妳十號當天問就問 開口就要告 換成我35F 03/12 15:27
sprite5566: 南部日常 吃苦當吃補36F 03/12 15:27
Dillon0801: 也會不爽 更何況說走就走先37F 03/12 15:27
Haseoxy: 才做三天,還要跑去當面提辭職,樓上要付車馬費嗎?38F 03/12 15:29
Haseoxy: 我是說sin~
hkd2: 高雄不意外40F 03/12 15:31
NaaL: 雙方都有問題,可是新聞留言那邊一堆人說,才3天還好意思要41F 03/12 15:37
NaaL: 薪水喔?實在也是奇觀
SuperUp: 刁勞 老闆真衰43F 03/12 15:37
oncemore: 作飲料店幾乎都是暴利  這點小錢也要跟員工計較44F 03/12 15:40
Teng0615: 飲料店你認真搞,清心加盟兩百萬,一年就還完了45F 03/12 15:40
WindSucker: 奴WW46F 03/12 15:44
crazysinger: 3天薪水也要欠47F 03/12 15:51
widec: 才三天薪水是在欠三小48F 03/12 15:56
thomaschion: 告什麼?告白嗎?49F 03/12 15:58
hmchang12: 慣老闆崩潰50F 03/12 15:58
kinki999: 8年級就是有guts51F 03/12 16:04
heat0204: 幸好是用私訊離職 都保有證據52F 03/12 16:04
Robben: 北七 先喊告的先贏?53F 03/12 16:08
enzo31182: 3天要告什麼?又不用提前預告 懂不懂啊54F 03/12 16:10
lin821: 兩邊都有問題55F 03/12 16:10
kmhm: 台灣人就是奴56F 03/12 16:14
p1227426: 老闆不敢吉 三天肯定沒保 勞保57F 03/12 16:15
chean1020: 簽名檔好笑,笑死,可以用嗎?58F 03/12 16:24
AZBTPATONY: 高雄不意外59F 03/12 16:25
TommyWu1991: 底下留言奴到爆 每個都站資方那廠廠60F 03/12 16:31
a8989332: 用啊 簽名檔過了三年多 還是經典 必須流傳!!!61F 03/12 16:39
iComeInPeace: 87 才三天想走就走,管個屁    薪水還付不起ㄛ62F 03/12 16:39
ebeta: 南部就是黑心老闆多63F 03/12 16:58
IcJack: 知道沒勞工局 所以不怕告啦 !!64F 03/12 17:04
a8866442: 契約只要能證明雙方之情同意就成立了 一堆法盲工奴65F 03/12 17:11
ELAHaWK: 高調66F 03/12 17:15
realbout: 慣老闆不想被告,反嗆,結果法律知識不足67F 03/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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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6384: 自己都說好了 又說不算數69F 03/12 17:21
kevin1003130: 慣老闆+小草莓剛剛好而已 怒噓70F 03/1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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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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