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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4-25 13:41: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yGirl ()
標題 [新聞] 協商翻案 黃國昌:因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時間 Tue Apr 25 13:31:07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協商翻案 黃國昌:因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4月25日09:20

立法院今天上演表決大戰,預料將三讀通過「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年資處理條
例草案」。不過昨天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召集協商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上次朝野協商
有意見,認為樓地板設為2萬5千元沒有客觀依據,應改為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另外對於
社團人員的定義,黃國昌認為,既然採實質認定,就應把「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加入定
義內,否則恐會開一個後門,造成認定上的問題。

不過因上次朝野協商,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已簽名,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說,樓地板2萬
5千元是徐永明自己說支持的,不懂為什麼現在又要改。黃國昌說,上次協商,國民黨也沒
簽字。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要提修正動議不是不可以,但遊戲規則要先建立,國民黨
沒簽是國民黨的事,但時代力量誰說了才算,內部問題要先講好。

黃國昌脫口說,時代力量對修法的價值與理想,與民進黨一致,只是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有一些細緻的地方沒有處理好。蘇嘉全最後裁示,親民黨對修法沒意見,國民黨則是一
定有意見,請時代力量與民進黨的修正意見先整合,會比較好處理,今天會再討論一次。

徐永明今天早上在黨團記者會回應,當時的情況是因為國民黨沒出席協商,希望國民黨沒
出席,但是能簽字,所以他才會先簽,這樣的簽署應屬於無效,但很遺憾柯建銘,居然拿
這樣的東西當訴求。徐永明回嗆,「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
效,不會因為我簽過就有用」。他說,相關修法條文,時代力量都會再提出修正動議,通
過條文要看院會情況後才能確定。

黃國昌則回應,去年時代力量就說明,黨職併公職的修正不只是轉型正義的一環,同時要
做為年金改革的第一炮,而時代力量的法案提出時間,也比民進黨還要早。黃國昌指出,
當時時代力量並沒有設定地板,因為從國家溢領的錢都必須繳交回來,目前不了解25000元
地板的立論基礎,應從所支配所的中位數做為基礎。(黃信維、何哲欣/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25/1104743/
【更新】協商翻案 黃國昌:因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 即時新聞 | 20170425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徐永明說法)立法院今天上演表決大戰,預料將三讀通過「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年資處理條例草案」。不過昨天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召集協商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上次朝野協商有意見,認為樓地板設為2 ...

 

5.備註:
照黃國昌的邏輯 以後殺人也可以說我不是唸法律的 所以不用負責囉~

徐永明唸政治的可以說自己不懂法律嗎?

黨團協商的目是的提升議會議事的效率 本來就是合法的 不爽可以不要去

很早以前沒黨團協商 立法院都直接打架砸椅子全武行

現在黨團協商變成時代力量抹黑工具

不同意 需要再考慮可以帶回家討論再決定 不懂法律可以當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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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3.245.211.124
※ 文章代碼(AID): #1O_jyWkw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098272.A.BBA.html
lunarblue: 這件事時力都沒錯,都是別人的錯。結論1F 04/25 13:31
Mayinggo: 柯建銘念牙醫的表示:2F 04/25 13:32
lunarblue: 藍綠之前也都有協商毀約不守信用,反正合乎規則3F 04/25 13:33
但是時代力量這種奧步頻率會不會太高了?
毀約可以給其他理由 政治系不懂法律根本違背常理
很多大學的政治系是法學院的 課程也一大堆重疊 不懂也可以查啊
政治系會沒修過民法嗎? 怎麼會不懂簽字? 怎麼會說出不懂法律這種字眼?
g8330330: 徐心裡應該很難受4F 04/25 13:33
※ 編輯: gyGirl (173.245.211.124), 04/25/2017 13:38:38
uller: 徐:......5F 04/25 13:34
evangelew: 以後時代力量黨團協商還要派不專業的徐永明嗎?6F 04/25 13:34
f124: 扯殺人了 原來是很會跳針的朋友呢7F 04/25 13:34
我不是你朋友
VVizZ: 徐哪會難受 有立委薪水領超爽的好嗎 他自己又選不上8F 04/25 13:34
Tchachavsky: 翻譯:這個立法委員 不懂法律9F 04/25 13:34
Handway: 簽過名都可以不承認XD10F 04/25 13:34
kathypig: 別這樣酸時力粉,他們已經很努力催眠自己了11F 04/25 13:34
VVizZ: 沒有昌皇賞飯吃 他只能混政論跟私校而已12F 04/25 13:35
leo1990910: 跟著標題把重點放在那段話.....13F 04/25 13:35
VVizZ: 還不快跪謝14F 04/25 13:35
geesegeese: 三讀了,廢物國民黨15F 04/25 13:35
zero00072: 老實說藍綠可能都曾有過,但時力高道德小清新怎麼看別16F 04/25 13:35
zero00072: 人,別人就怎麼來看你。用你們的高標準要求就好了。
aabbcdcd: 法匠的優越感18F 04/25 13:36
jrshiun: 時代的年金改革法案提出時間比DPP早喔 請投票給十袋19F 04/25 13:37
hihi29: 這件事是 時力的錯 無誤20F 04/25 13:37
dix: 要推翻協商就明白說啊,想毀約又要保持清高,沒這麼好的事吧21F 04/25 13:38
lunarblue: 時力哪有錯,都合乎規定啊。沒錯都沒錯  一點錯也沒有22F 04/25 13:38
kenro: 根本是胡扯,其實反悔就反悔,真的別硬凹23F 04/25 13:38
※ 編輯: gyGirl (173.245.211.124), 04/25/2017 13:39:24
Blue6: 柯建銘 呵呵24F 04/25 13:39
LucAngel: 這是一個不是念法律的人所簽的本票自始無效的概念?25F 04/25 13:39
VVizZ: 就昌皇看不起阿明而已阿 他們自己搞定就好26F 04/25 13:39
bee12: 屎袋力量某些方面比國民黨雞巴27F 04/25 13:39
tpkgo:    KMT沒簽字就是無效協商 時代簽字當然沒用 這很難懂嗎???28F 04/25 13:39
vow70: 照規則本來就協商無效,哪來的翻案?記者有腦子嗎?29F 04/2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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