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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5-09 17:01:2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LTYY (winter)
標題 [新聞] Uber免罰1億元 法院認定公路總局無管轄權
時間 Thu May  9 14:18:06 2019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 沒有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版主刪除喔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Uber免罰1億元 法院認定公路總局無管轄權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
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Uber)不服遭交通部公路總局開罰4件總計1億元及勒令停業,
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公路總局無管轄權,開罰違法,判Uber勝訴免罰;全案可
上訴。


全案緣於交通部公路總局依所屬台北市區監理所調查發現,Uber於民國106年間藉由網路
招募司機,分別在台北市、台中巿等地,由Uber APP應用程式平台,指揮調度車輛營運載
客,載客完成後,乘客以信用卡付費,Uber再拆帳分配給接受調度的司機。


公路總局以Uber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經營汽車運輸業攬載乘客收取報酬,依違反公
路法第77條規定,就4件(3件台北市載客、1件台中市載客)行為各處分新台幣2500萬元
罰鍰,總計1億元,並勒令停業。


Uber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公司經營模式引進APP網路平台,模式與呼叫小黃APP、PC
home、Yahoo拍賣等網路平台業者相似,並沒有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且依據公路法相關規
定可知,交通部、直轄巿政府均為公路主管機關,本件裁罰案件應由「直轄巿公路主管機
關」作成,而非公路總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經調查,Uber公司位於台北巿,Uber未向台北巿
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就經營計程車客運業,顯然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應由台北巿政
府公路主管機關作成處分始為合法,公路總局就「台北巿轄內計程車客運業」並無管轄權
,沒有裁量權限,作成處分違法,因此撤銷處分,判Uber勝訴免罰。全案可上訴。


叫車平台Uber來台後爭議不斷,涉違反交通部法令,計程車業者抗議聲浪不斷,曾在106
年2月初宣告停止叫車服務。然而時過2個月,同年4月13日,Uber即宣布以新型態重返台
灣市場,轉為與合法租賃車業者合作。(編輯:李亨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5090147.aspx
Uber免罰1億元 法院認定公路總局無管轄權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圖]
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Uber)不服遭交通部公路總局開罰4件總計1億元及勒令停業,興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公路總局無管轄權,開罰違法,判Uber勝訴免罰;全案可上訴。 ...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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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0202: 拔拔出征1F 05/09 14:18
bravo223999: 水2F 05/09 14:19
AN94: 法院認證合法3F 05/09 14:19
aa1052026 
aa1052026: 說人違法的跑哪了4F 05/09 14:19
preisner: 樓上是沒看內文嗎? 好笑5F 05/09 14:20
kimkim: 我論上面某些人根本就沒看內文...6F 05/09 14:20
AustinRivers: 司法人士也了解小黃啊7F 05/09 14:20
preisner: 這是說能罰的只有北市, 不是公路總局, 又不是判沒違法8F 05/09 14:20
ISBearking: 法院是認證違法吧9F 05/09 14:20
TllDA: 哪裡認證合法了?10F 05/09 14:21
mysterydream: 交通部被打臉11F 05/09 14:21
preisner: 一堆看標題就射出的  XDDDDDDDDDDDDDDDD12F 05/09 14:21
jimmykuo123: 法院認證 中央黑手出手吧XDDD13F 05/09 14:21
hj00: 幹14F 05/09 14:21
mosszombie: 法院這樣沒有認證合法吧...是有人亂開罰單而已15F 05/09 14:21
Skabo:  法院認證違法 不看內文的標題黨QQ16F 05/09 14:21
SFlash: 看個內文拜託 Uber是違法 但是罰他的機關錯了 所以免罰17F 05/09 14:22
Skabo: 等等這些不看內文的咖又要開始哭法院是政府養的18F 05/09 14:22
kinnazeen: 趕快把一些垃圾計程車淘汰也好19F 05/09 14:22
alonelykid: 打行政訴訟公路總局還打輸有夠廢的20F 05/09 14:22
alonelykid: 都叫駁回法院了還打不贏
Pheromone: 不管Uber是否勝利 我只想說:幹你娘小黃吃屎22F 05/09 14:23
Lorazin: Uber加油23F 05/09 14:23
xxxHHHxxx 
xxxHHHxxx: 該改換台北市交通局罰就好 還是一樣24F 05/09 14:23
SFlash: 白話點就是體育老師要當掉你的數學 你回他關你屁事逆25F 05/09 14:23
waynedd: UBER自己承認跟呼叫小黃一樣.所以公路總局怎麼訂也輪不到26F 05/09 14:23
waynedd: UBER出來指指點點..
tctv2002: UBER加油 打倒垃圾計程車司機28F 05/09 14:24
poeoe: 讚啦29F 05/09 14:24
jimmykuo123: 就法院認證中央氣急敗壞急著要罰倒uber阿30F 05/09 14:24
poeoe: Uber加油31F 05/09 14:25
sunnydragon7: 沒錯…因為就是公路法規定直轄市才是管轄單位…32F 05/09 14:25
domago: 台北市政府未依法行政啦 柯p下台33F 05/09 14:25
forest204c: 拉雞小黃先整頓自己啦34F 05/09 14:25
sunnydragon7: 縣才是公路總局管轄35F 05/09 14:26
alonelykid: 應該是建中的老師要當雄中的學生畢竟都是公路相關36F 05/09 14:26
fonzae: 這就是很好笑的司法,明知道是違法,卻以機關權責不同,37F 05/09 14:26
fonzae: 無法開罰,這政府真得不知道在幹嘛
m21423: 柯P才不會處罰進步的uber39F 05/09 14:26
sunnydragon7: 計程車營運業在直轄市是屬直轄市管的…40F 05/09 14:26
canucksteve: 程序不合法,但uner違法 就這樣41F 05/09 14:26
smalltwo: 看到推文一堆不懂行政法院在做啥的...這是uber抗告42F 05/09 14:27
smalltwo: 哪來的法院認定違法..
smalltwo: 有沒有違法裁量權在台北市...哪來的明知道是違法..
smalltwo: 鬼扯啥權責不同無法開罰
sunnydragon7: 因為他沒跟台北市申請就是違法,只是開罰單位不是46F 05/09 14:29
sunnydragon7: 公路總局
sunnydragon7: 最後第二段寫得很清楚
tcancer: 自稱資訊業去踩到運輸業經營,運輸主管機關不能罰是三小49F 05/09 14:30
smalltwo: 再說一次..有沒有違法台北市府才有權認定開罰50F 05/09 14:30
fonzae: 看到有人秀下限就很好笑,都說違反公路法,只是要有北市51F 05/09 14:30
fonzae: 府開罰
smalltwo: 不是開罰單位不同而已..而是連違法事實的認定都是台北市53F 05/09 14:30
smalltwo: 有權責認定
sunnydragon7: 行政法院也認為沒跟台北市申請違反公路法55F 05/09 14:31
domago: 公路總局沒台北市區裁量權 但認定uber違法!56F 05/09 14:31
FFAA: 資本進步黨,uccu57F 05/09 14:31
domago: 沒管轄權不代表uber合法 不要自己腦補58F 05/09 14:32
smalltwo: 早就陸續告贏了好多次了..59F 05/09 14:32
fonzae: 顯然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這內容都說的清清楚楚60F 05/09 14:32
jasonpig: 既然都沒有管轄權了公路總局要怎麼認定違法?61F 05/09 14:33
smalltwo: 我沒說uber合法..而是連認定是否開罰都是台北市的權責62F 05/09 14:33
yannicklatte: 還可以上訴,別急63F 05/09 14:34
smalltwo: 高等行政法院可以針對客觀事實提出認為違法.但是實際上64F 05/09 14:34
sunnydragon7: 這不用上訴,因為公路總局穩輸的,公路法寫得很清65F 05/09 14:34
sunnydragon7: 楚
smalltwo: 連違法的認定權則都在台北市府.除非罰下去又有人抗告67F 05/09 14:35
smalltwo: 行政法院才會裁定告訴你罰的有沒有理.
smalltwo: uber早就抗告了一堆罰單了.全都撤銷了
domago: 所以要彈劾台北市政府未依法行政才對啦70F 05/09 14:39
zzzzaaaa: 公路局把直轄市的監理單位收歸中央 結果權沒拿到XD 不71F 05/09 14:40
zzzzaaaa: 用期待市府抓
katseng5566: 爽,公路局無權73F 05/09 14:44
herro760920: 交通部真的很廢,常常搞到該罰錢的拿不到錢74F 05/09 14:45
stlinman: 法院認證"違法開罰"75F 05/09 14:47
lunaX19: 誰可以解釋一下 公路總局是做什麼用的???76F 05/09 14:47
lwamp 
lwamp: 好了啦 美國爸爸都出來挺Uber了 大家可以回家啦77F 05/09 14:48
DudeFromMars: 爽 垃圾政府78F 05/09 14:49
Retangle: 釣到一堆法盲 笑死79F 05/09 14:52
zzff92: 一堆法盲又氣pupu 連管轄權都看不懂嗎?80F 05/09 14:53
rocit: 平常處理事情就單位推來推去 結果裁罰到別人家的頭上去了81F 05/09 14:54
winiS: 法院認證的台灣沒王法,科科82F 05/09 14:56
rocit: 這跟詐騙隨便寄張存證信函給你說要你賠錢一樣83F 05/09 14:56
FK56: 這事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看看我們精美的神教84F 05/09 14:58
xup6lin: 認證違法,應由台北市來罰85F 05/09 14:59
e1q3z9c7: 頌86F 05/09 15:00
Osirsir: 繼續鑽沒有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的洞87F 05/09 15:03
xhung: 37摟才好笑 你違規停車難道環保局可以開罰單嗎 XD88F 05/09 15:05
zzahoward: 阿美國爸爸都說話了 還要繼續打?89F 05/09 15:05
birdy590: 誰來協調/裁定/開罰  程序上本來就很重要90F 05/09 15:10
birdy590: 之前就是中央單位搶著做這件事 但權限根本不在他們手上
anoreader: 法院跟米國老爸都說話了 別再撐了92F 05/09 15:13
assunny1012: 爽93F 05/09 15:23
hodj: UBER加油 打倒垃圾小黃94F 05/09 15:27
morphology: 所以可以換單位罰嗎?95F 05/09 15:32
saintmagic: 內文真的要看清楚96F 05/09 15:43
saintmagic: 不要抓一兩句就在噴人 秀下限
ironkyoater: 早就說過了,不修法根本幹不贏uber98F 05/09 15:47
Ken99523: 美國阿爸出手了99F 05/09 15:53
birdy590: 有人認為台北市政府可以直接開罰嗎? 所以呷緊弄破碗100F 05/09 15:57
birdy590: 現在 uber 在法規上是合法的 想要台北市政府做什麼?
smallz: 推給北市就對了102F 05/09 15:59
saya2185: 小黃水準高一點就不會發生這些事了103F 05/09 16:21
goldflower: 小黃快滾104F 05/09 16:23
sid3: 民進黨比共產黨更像共產黨  所以被稱為綠共105F 05/09 16:31
ksvsyuki: 推推106F 05/09 16:34
siyaoran: uber水準比小黃高??107F 05/09 16:34
kobe7610: 爽!垃圾小黃去吃屎吧 垃圾108F 05/09 16:42
gay7788: AIT有說有差109F 05/09 16:47
deerdriver: 法院沒說違法啊110F 05/09 16:53
jimshow2001: 結果變成台北市的問題111F 05/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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