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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6-09-07 18:33:05
看板 Military
作者 ryannieh (Ryan是這麼幹的是根本沒3)
標題 [新聞] 翁曉玲促「軍人投共」減刑易科罰金
時間 Sun Sep  6 23:54:43 2026



原文來源: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564701
國安修法卡關逾8個月 翁曉玲促「軍人投共」減刑易科罰金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因應中國軍事威脅及紅色滲透,行政院院會去年12月通過「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5部國安相關修法草案,不過法案送立院審議後,至今已逾8個月,仍未有法案完成三讀。立法院日前審查「陸海空軍刑法」時,針對軍人向中共表態效忠,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翁曉更認為修法判7年太重,主張量刑應改為5年 ...

 

原文摘要:

國安修法卡關逾8個月
翁曉玲促「軍人投共」減刑易科罰金

因應中國軍事威脅及紅色滲透,行政院院會去
年12月通過「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等5部國安相關修法草案,不過法案送立院審
議後,至今已逾8個月,仍未有法案完成三讀
。立法院日前審查「陸海空軍刑法」時,針對軍
人向中共表態效忠,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國民黨立委翁曉更認為修法判7年太重,主張
量刑應改為5年以下,這樣才有易科罰金機會。

行政院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

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尚待立法院三讀通過。

在「國家安全法」部分,修正草案增訂參與組織
的不法態樣,並新增對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
罰。未來若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
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中華民
國發動戰爭,或以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
權,將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軍公教及退役將領等人涉犯國安罪行,草
案也大幅調整退休俸處理機制。現行制度須等
刑事判決有罪確定後,才能剝奪相關人員請領
退休俸的權利;修法後,只要遭判處有期徒刑
,無須等到判決定讞,一審判決有罪即可先將
月退俸減半。此外,現役軍人或公務員若故意
犯國安法,加重刑期至二分之一。

「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同樣提高對
現役軍人的國安要求。草案明定,現役軍人若
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向敵人表達效忠,將處1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不盡應盡之責
而降敵者,刑度則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並新增預備犯與陰謀犯的處罰規
定。

退役軍人相關權益方面,退輔條例修正草案增
訂,退除役官兵具有服役條例或其他法律(如
兩岸條例)所定「停止」領受全部或部分退伍給
與權利之事由者,於其停止領受期間,應「同
步停止」輔導條例規定的權益。

公務員赴中管制方面,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增訂
,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前往中國,須事
先取得所屬機關許可;立法委員,以及因業務
而知悉、持有或保管國家機密的人員赴中,則
須經內政部聯審會許可。另外,民選公職人員
赴中若接觸中共黨政軍相關資訊,也將被要求
公開揭露。

針對校級退役軍官配合中共統戰、現行法規管
制不足的問題,此次兩岸條例修法也擴大曾任
特定職務人員的管制範圍。未來相關人員不得
出席中共黨政軍慶典、活動,若有妨害國家尊
嚴的行為,也將受到規範;同時新增不得出席
中共黨政軍所舉辦、具有「倡議消滅或矮化我
國家主權」性質的活動。

據了解,「國家安全法」今年4月進入立法院司
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及無黨籍立
委高金素梅強力反對,質疑行政單位擴權,相
關鼓吹戰爭的行政裁罰等條文均無共識,保留
黨團協商,擇日再審尚未討論的條文。


「陸海空軍刑法」部分,今年8月在立法院司法
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由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對
第24條修正條文,以言語、圖畫、科技方法

對敵人表忠、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她認為刑度太高,最後修正草案初審保留送朝
野協商。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
官兵輔導條例」及兩岸條例「管制立委赴中」的
相關修法草案,均尚未在外交國防、內政委員

會完成審查,持續在立法院卡關。

心得感想:

本版言論收緊的關係,這裡就不評論藍白立委
是否實質叛國的問題了,就請各位看官自由心
證。這裡只討論翁提過的一個論點:和國外法
律相比,這樣判太重(「美國只判3年以下」),
但實際上在美國軍事法典中,涉及對敵忠誠與
叛逆的行為規範極為嚴苛。例如:

 ** Article 103b(資敵與協助敵人 Aids the
enemy):** 包含向敵人傳達訊息或給予支持
,最高可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 Article 94(叛亂或暴動 Mutiny or
Sedition):** 意圖推翻或反抗合法軍事當局,
最高同樣可處死刑。

 ** Article 134(損害軍紀與聲譽罪):** 若單
純涉嫌發表不忠言論(Disloyal statements),
在 UCMJ 裁量指南中法定上限雖可能為3年,

但這屬於「無特別敵對情事下的最輕微違反軍
紀行為」。

所以按照美國標準,宣誓效忠中國根本不可能
適用134條(因為很明顯地兩岸處在敵對狀態)
,反而更有可能因為是基於協助入侵等目的而
進行的關係,被判最高死刑在內的重刑。臺灣
的刑罰還算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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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157.193.220 (日本)
※ 作者: ryannieh 2026-09-06 23:54:43
※ 文章代碼(AID): #1gdOp5iN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788710085.A.B17.html
推 Howard61313 : 本文心得感想提到的本板言論收緊是指哪件事呀1F 09/07 00:04
推 nanozako    : 呃 讓軍人對外國效忠能易科罰金不就變現金交易2F 09/07 00:15
→ nanozako    : 只要敵國付的錢比罰金多,變節表忠不就穩賺不賠 =.=
→ Mystiera    : 中國黨就是想要煮青蛙逐步過渡到PLA不是外國侵略軍4F 09/07 00:24
→ Mystiera    : 投共從叛國變瀆職變缺失再變瑕疵
→ Mystiera    : 翁上人一個不分區只是保險套的角色
推 ryanworld   : 提鞭刑出來的黨,怎麼會突然覺得有刑罰太重的問題7F 09/07 00:27
推 gool888     : 軍公教通共應該鞭刑8F 09/07 00:33
→ pain0       : 不如改無罪+投共獎金好了9F 09/07 00:37
推 Sinreigensou: 看一下美國的不忠言論罪是三年以下10F 09/07 01:26
→ tomhawkreal : 美國有藐視國會罪喔 一定要這樣類比嗎11F 09/07 02:11
→ pooznn      : § 2387影響軍隊忠誠、鼓動抗命 不忠 譁變  最高20年12F 09/07 02:13
推 aegis43210  : 國安相關的改鞭刑可接受13F 09/07 02:22
噓 peterlee97  : 抱歉 純噓鬆綁投共是三小 投共的一律槍斃14F 09/07 02:36
推 fragmentwing: 被源頭打擊大成功15F 09/07 04:29
推 greywagtail : 有翁之後覺得陳玉珍沒什麼……16F 09/07 05:51
推 whitertiger : 看這個黨的名字叫啥,就知道為啥這麼做了17F 09/07 06:06
推 Rainknight  : 供三小?…這樣都不用死刑18F 09/07 06:32
推 geesegeese  : 就看來現役叛國比酒駕判輕的時代不遠了19F 09/07 07:06
→ geesegeese  : 然後再來叫司法不公XD
推 CHYYP       : 應該要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1F 09/07 07:08
→ F04E        : 為什麼推出這種立委的政黨還有人支持?22F 09/07 07:13
推 killerlee   : 看到這個新聞我都有點繃不住了,投敵還能減刑,還23F 09/07 07:24
→ killerlee   : 可以易科罰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因
→ killerlee   : 為太好笑所以要哈很多次。
推 killerlee   : 某黨至少現在也演一下好吧,等你們拿到政權再開城
→ killerlee   : 門迎接共軍嘛,這點耐心都沒有?傅作義起碼開城門
→ killerlee   : 前還反共呢。
推 mikamitomoya: 所以支持他們就是投共 別說我們抹紅自己紅成那樣29F 09/07 07:31
推 cowbaya     : 真的別怪別人抹紅30F 09/07 07:55
推 biosphere   : 乾脆改成叛國無罪算了31F 09/07 08:00
推 ARCHER2234  : 她只是不分區,誰讓她繼續當不就是支持她的做法,32F 09/07 08:24
→ ARCHER2234  : 誰呢?咦?
→ jobli       : 言論效忠就步校研發室條款,共諜案那麼多幾乎都輕34F 09/07 08:34
→ jobli       : 判,之前某些人是說因為是修法前,沒有法律可以判
→ jobli       : ,但國安法修多久了?才剛一個共諜一審重判二審無
→ jobli       : 罪,法修一定要修,但法官應該要同步教育一下
推 aeoleron    : ???38F 09/07 08:46
推 b6301336    : 易科罰金中共幫忙出,就可以繼續投了39F 09/07 08:48
推 design0606  : 那我建議行政院可以考慮將戰時軍律復活然後併入40F 09/07 08:58
推 ericisfish  : 不是很愛鞭刑?投共還不鞭刑喔41F 09/07 08:59
→ design0606  : 三軍刑法 軍人叛敵投降一律死刑 然後看廢死出來喊42F 09/07 08:59
→ design0606  : 那請中選會不要沒收鞭刑公投唷
推 ARCHER2234  : 嗯,看看誰在陰陽怪氣暗中支持她的,就不意外了44F 09/07 09:00
推 design0606  : 院版修正條文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我覺得還是太輕了45F 09/07 09:06
→ design0606  : 投敵叛國應該一律死刑 但戰時彈盡糧絕 後方補給又
→ design0606  : 莫名其妙消失 這種情形不得已投降就應該另論
→ bbbing      : 法律允許跟判決允許不同吧48F 09/07 09:07
推 iwinlottery : 美國是打到彈盡援絕允許投降啊49F 09/07 09:08
噓 RealID2018  : 這傢伙還不抓喔50F 09/07 09:10
推 design0606  : 而且應該延伸到各政府部會包含幕僚也等同用之51F 09/07 09:10
推 pain0       : 國會多數黨不直接修法,卻提公投,滑天下之大稽莫52F 09/07 09:10
→ pain0       : 此為甚
→ design0606  : 有時候這些人造成的損害比軍人叛國投降還高54F 09/07 09:10
推 design0606  : 不執行不副署立法有用嗎XDDDDDDDDD
推 lc85301     : 彈盡糧絕的時候誰還管你司法啦...56F 09/07 09:22
推 j52122002   : 妖孽57F 09/07 09:32
→ fantasyhorse: 言論緊縮?是在紮草人嗎?58F 09/07 09:34
推 eupa1973    : 要重刑59F 09/07 09:37
→ eupa1973    : 翁大立委乾脆改成軍人投共送黃金好了
推 whitertiger : 在野推的齊頭式軍人加薪案這點,我是贊成不副署,怎61F 09/07 09:43
→ whitertiger : 麼戰鬥單位跟後勤單位加薪幅度一樣多,憑啥戰鬥單位
→ whitertiger : 不多加點薪,其他單位可以少加一點讓戰鬥單位多加一
→ whitertiger : 點吧
噓 willy61615  : 某些人口口聲聲不要鞭刑不要死刑卻想盡辦法重判軍人65F 09/07 10:18
推 puppy20308  : 有這款立委副署權真的很重要==亂七八糟的修法真的66F 09/07 10:18
→ puppy20308  : 還好有擋下來,副署權應該正名修法為否決權正式賦
→ puppy20308  : 予執政黨抗衡垃圾修法品質的國會
→ design0606  : 軍刑法從重 完全無意見 但牽涉到國安問題應該要檢討69F 09/07 10:20
→ design0606  : 到政府官員及其幕僚
→ design0606  : 應該與軍人量刑標準一致
推 givar       : 這種荒謬的立院72F 09/07 10:36
推 mahoro      : 民進黨的共諜都交保了 軍人減刑應該也還好吧73F 09/07 10:36
推 berserkman  : 敢提這種法案就不要怕被講通敵74F 09/07 10:56
→ berserkman  : 啊 我忘了他們才不再乎呢
推 pain0       : 行政院不副署你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啊。喔抱歉我忘76F 09/07 10:59
→ pain0       : 了他們廢掉大法官會議了。
推 MKIIjack    : 不是應該要死刑嗎 槍決更省事78F 09/07 12:23
推 MKIIjack    : 中國是意圖改變台灣政治狀態 結果易科罰金? 以為
→ MKIIjack    : 政治當遊戲?
推 design0606  : 有人會跳出來喊兩公約81F 09/07 12:25
推 usoko       : 幹嘛脫褲子放屁 直接把刑罰拿掉改成無罪就好了82F 09/07 13:08
→ iqeqicq     : 老話一句,這裡推文小心83F 09/07 13:29
→ iqeqicq     : 這恐怕得美國阿爸出手對他們法外制裁了
→ iqeqicq     : 例如送去關達那摩海景第一排養老
推 AntiqueTea  : 軍人投共最高是處死刑,「中華民國《陸海空軍刑法86F 09/07 13:40
→ AntiqueTea  : 》:軍人在敵前投降、投敵或其他利敵行為,會依具
→ AntiqueTea  : 體行為適用不同罪名;其中最嚴重的戰時、敵前犯罪
→ AntiqueTea  : ,法定刑確實可能包含死刑或無期徒刑」,2013年之
→ AntiqueTea  : 後平時陸海空刑法軍人軍事是犯罪一般檢察署偵查,
→ AntiqueTea  : 普通法院審判,戰時回歸到軍事檢察署 、軍事法院的
→ AntiqueTea  : 軍事審判程序,所以平時國軍投共改易罰金,那戰時
→ AntiqueTea  : 要不要也修改一下?另外因為抗共而進入忠烈祠的國
→ AntiqueTea  : 軍將領黃百韜、吉星文、李光前、陳懷生要不要從五
→ AntiqueTea  : 指山移出一下?
推 iztabxi     : ...96F 09/07 13:55
推 aloness     : 真的是正事不搞,搞這些有的沒的97F 09/07 14:25
推 user1120    : 翁立委有思考「軍人」是什麼身分和職責嗎?98F 09/07 14:46
推 aloness     : 虧他老爸還是將軍99F 09/07 14:58
推 K19chaar    : 叛徒殺光就好 怎麼可以減刑100F 09/07 14:59
→ coffeemilk  : 我還寧願加重,間諜無期徒刑或死刑101F 09/07 15:21
→ coffeemilk  : 蔣中正看到後代的國民黨這副德性應該會氣到晚上去壓
→ coffeemilk  : 床
推 s8911124    : = =104F 09/07 15:54
推 davxyz      : 這人到底是不是綠營派來臥底的,發言都很奇葩耶!105F 09/07 16:18
→ k33536      : 出賣國家還可以易科罰金 XDDDDDDDDDDDDDDDDD106F 09/07 16:42
推 dragon159   : 叛國沒死刑已經是輕判了吧 還減刑到易科罰金107F 09/07 17:04
推 Howard61313 : 應該不要減刑108F 09/07 17:07
推 to1322      : 可稱賣國費法吧~ 國民黨立法後中國算費用時也清楚109F 09/07 17:14
→ to1322      :  想買跟想賣的都明碼 避免買賣糾紛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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