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1-06-29 10:57:01
※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knuckles.bbs@ptt.cc 時間: 2011-06-29 10:57:0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osuki (俺には朋友がいる!)
標題 [新聞] 最快明年 民眾與法官一同審案
時間 Wed Jun 29 09:31:43 20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427127.shtml

最快明年,就會有民眾坐在法院的審判台,和法官一起審案。

司法院推動的「人民觀審」制度草案出爐,最重可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重大刑案,將
由五位民眾擔任「觀審員」,與三位法官共同審判。觀審員可以就被告有罪、無罪和刑期
等陳述意見;法官如果不接受,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今年六月初,司法院委託政大選舉研究中心作電話民調,九成受訪者贊成讓人民參與審判
。院長賴浩敏於是指示刑事廳,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提「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希望儘
速完成立法,明年一月在士林及嘉義地院試行,再決定是否全面推行。


電影「危險機密」(The Juror)描述黛咪摩爾飾演的單親媽媽安妮,被法院遴選為陪審
員,審判黑幫老大被控謀殺案。黑幫老大為求無罪開釋,派殺手恐嚇安妮,還要她影響其
他陪審員,否則就要殺害她的兒子。


由於適用觀審制度的案件,都是這類重大刑案;但觀審員的生命財產有受到危害之虞,法
官可裁定不觀審。

觀審員並非案件一開始就坐在法庭上,三位法官會先調查證據、整理事實爭點,等到審判
期日開始,觀審員才加入,此時會連續開庭密集審理。

案件辯論終結,觀審員須就被告有罪與否、法律適用、該判多久表示意見;法官則另行討
論,確認與觀審員的意見是否一致。如果法官多數認為被告有罪,應再和觀審員討論被告
應判多久。


無論觀審員的多數意見和判決結論是否相同,判決書都須記載;若有不同,判決應記載法
官不採納觀審員意見的理由。

據指出,司法院擬推動的觀審制,適用案件為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強盜致死、擄
人勒贖、製造販賣第一級毒品、運送販賣槍砲等重罪。如果試行成效不錯,必要時,還可
以擴大適用其他案件。


--

阿匾表示:

--
                                   四  

        「人は欲を持つことで自分を殺し、財産を残すことで子孫を殺す。
                 人持貪欲則殺己            留財產於子孫則殺子孫
             政治を間違うと民を殺し、学問教育を間違うと天下を殺す」
                政治錯誤則殺百姓           學問教育錯誤則殺天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22.151
aveque:可憐的法官1F 06/29 09:32
Balders:太好了 這樣就會看到當事人在庭上哭哭啼啼給觀審員看了2F 06/29 09:32
ccpz:以後要改叫恐龍鄉民了3F 06/29 09:32
KINGTIGERX:結果請一堆face的= =4F 06/29 09:33
hsunting2000:在台灣這樣只會製造出更多的消波塊5F 06/29 09:33
laukun:中立選民參審嗎??6F 06/29 09:33
WizZ:應該由觀審員投票決定刑度  如果全數贊成死刑  法官受其拘束7F 06/29 09:33
Keo:假陪審團制度= =8F 06/29 09:33
Workforme:最慢呢?下個世紀?9F 06/29 09:33
callmeanswer:鄉民每個都去判死刑吧~10F 06/29 09:33
aveque:誰那麼空去陪審阿?11F 06/29 09:34

觀審員不是人人能當,司法院研擬的觀審條例規定,觀審員必須年滿廿三歲,高中職以上
學歷。觀審員的日薪暫定三千元,而且他的雇主要給有薪休假;但民眾也有擔任觀審員的
義務,無故不擔任會被處以罰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427130.shtml#ixzz1QcnBvYi1

callmeanswer:然後誤判的時候換鄉民要被判死刑了~全部依起死吧~ya12F 06/29 09:34
WizZ:可以報名嗎13F 06/29 09:34

[實況] 我正在法院看阿匾哭哭O.O"

Balders:未來也許上法庭的演技都需要先磨練一下14F 06/29 09:34
Keo:美國的陪審是公民義務 台灣要修憲才有可能吧15F 06/29 09:34
howka:法官:判決書要寫好多字~16F 06/29 09:34
sugizo0:重點是觀審員資格篩選制度?17F 06/29 09:35
WizZ:誤判的話是法官的問題阿  鄉民又不能真的拘束法官18F 06/29 09:35
ndr:在美國陪審團是要挑過的.法官會先逐一問問題,濾掉一些需要迴避19F 06/29 09:35
Keo:而且在台灣真的很容易被找上麻煩 誰敢去當?20F 06/29 09:35
SMYang:酷~~21F 06/29 09:35
ndr:的人,然後兩造會逐一問一些問題,問完以後兩造會圈選雙方都ok的22F 06/29 09:35
iam0718:在台灣這種應該會被操控23F 06/29 09:36
WizZ:一天三千  比監考或者當選務還多   快點跟我說哪裡報名24F 06/29 09:36
※ 編輯: osuki           來自: 60.248.222.151       (06/29 09:37)
aveque:好像很好賺25F 06/29 09:36
ndr:在美國很多地方沒有駕照的人就會少很多機會被叫去陪審26F 06/29 09:37
callmeanswer:如果不能拘束法官  那設這制度要幹麻  肯定被罵番27F 06/29 09:37
fgkor123:...選我選我28F 06/29 09:38
callwilliam:會不會廢死聯盟藉由這條每天都派人去說判太重29F 06/29 09:38
ndr:朋友去過,兩天六十幾美金而已,還要從薪水扣(因為公司照常給薪)30F 06/29 09:38
WizZ:所以應該改成我說的 法官認事用法 鄉民決定刑度  大家沒責任31F 06/29 09:39
callwilliam:黑道專門養一群觀審員影響判決32F 06/29 09:39
Keo:民眾到現場敢給死刑嗎lol33F 06/29 09:39
aveque:陪審團會不會被廢死攻陷阿XD34F 06/29 09:40
hsiyen:騙老百姓的啦35F 06/29 09:40
hsiyen:事實 爭點都整理完了 那幾個觀審員的意見有個屁用
callmeanswer:刑度如果給民眾決定...那刑法目的完全被推翻  滅國了37F 06/29 09:41
hsiyen:陪審制度最重要的事在認定事實有無 不是在判決38F 06/29 09:41
hsiyen:刑度也不可能讓老百姓決定
hsiyen:司法院根本就在唬爛
cinnie:拜託 法律能用常理判斷喔 多少也要些懂法律知識的能決定吧41F 06/29 09:42
hsiyen:在美國 事實有無跟懂不懂法律無關42F 06/29 09:43
averywu:真的為選票什麼鬼勾當都幹的出來43F 06/29 09:44
hsiyen:陪審團的事實認定偏離法律 法官也可以不採用44F 06/29 09:44
callmeanswer:這又不是陪審...台灣這鬼島根本不適合...45F 06/29 09:45
hsiyen:台灣訴訟一次多十年 哪個陪審員有時間跟你耗?46F 06/29 09:46
hsiyen:牽扯的層面太廣 叫司法院不要唬爛了 他們明知到不可行的
hunchisin:結果一堆黑衣人圍在法官旁邊看他怎麼判48F 06/29 09:47
bryant780113:是抽籤決定誰是觀審員嗎?還是怎麼選49F 06/29 09:47
aveque:只有重大刑案拉...感覺是針對死刑與否的討論50F 06/29 09:49
WizZ:只有聖潔的法律人可以表示意見51F 06/29 09:50
whalekame:看起來像是讓人民發表意見,但是沒有實質拘束力52F 06/29 09:53
mecca:太棒了  沒有蒙面的話誰敢判有罪啊?53F 06/29 09:57
bancroft:台灣不管什麼東西都愛學國外..不過都只學半套><!54F 06/29 10:16
sc321:我只贊成專家參審制或專業法官制 其他無知的鄉民就別亂了55F 06/29 10:21
sc321:鄉民一副都很贊成美國那種靠演技跟悲情訴求的訴訟 真想吐血

--
※ 看板: NEWS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91 
作者 osuki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