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本文圖片預設不顯示,可點選灰色底框選擇要顯示的圖片,或點此全部顯示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2-16 22:36: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odtour (滾兔兒)
標題 Re: [新聞] 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時間 Wed Dec 11 21:53:09 2013




有時候想想自己真的很天真,老想著息事寧人,只希望風波用最快的速度平息下去,我期
待司法會還原真相,我期待媒體會有良知,我相信台灣仍是講究人權的地方 ,但現在看
來,對台灣的整個體制我都感到失望再失望。


這件事情一開始,起因是因為我在網路上舉辦了一個活動,在移動的密閉車廂內打砲,會
舉辦這個活動的理由是因為好玩,我相信這個活動會好玩的原因是來自我的惡搞個性,我
本身是一個很喜歡惡搞的人,認識我的人相信都知道我的白爛性格,什麼活動會很惡搞很
好玩,聽起來就像是我會去做的事。


這件事情從媒體的一開始報導,真相就已經完全扭曲,沒有人在乎真相是什麼,媒體將這
整場活動的定調,從一開始就採取重大刑案的方向去報導,報導次數之密集,搧風點火的
加油添醋,期間甚至出動了精斑檢測儀器,據我所知這是只有重大刑案才會出現的東西,
顯然媒體成功了,警方也真的朝重大刑案的方向去偵辦,我不禁懷疑,這件案子到底是媒
體在辦案還是檢警在辦案?


壹傳媒報出來的第一天,也就是見報的第一天,我當天晚上就跟警方取得聯絡了,我當天
就跑到鐵路警察局,希望能用最誠懇的態度來解決問題,我想讓警方知道,不管他們怎麼
決定,我一定會全力配合他們辦案,也希望這場風波能夠儘快消除,我留下了一份口供,
將事情的輪廓大致交待清楚,離去前我承諾警方,我這邊一定隨傳隨到,有什麼需要只管
打個電話,我一定馬上到。


回到家後很多記者打過來,我並沒有關機,我不想示人一種逃避問題的態度。但是媒體那
種緊迫釘人追問我實在招架不住,每次我都只能以含糊的詞句混過去,不是我不想向媒體
交待,而是我不希望我又說了什麼話再度引起什麼風波,一切只要能以最快的速度平息下
來,他們愛怎麼寫我不能控制,我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在這件事上過關就好,我希望的是
大家都能沒事,因為這整場活動本來就不足以構成犯罪行為,我想著風波過後就算了,沒
想到媒體因為採訪不到東西,沒有辦法跟上級交待,只好胡亂編織了一些子虛烏有的事情
,像是「車窗打開尋求刺激」,「主辦人專辦買春團去珠海深圳」,「主辦人利用無知少
女」……等一堆狗屎新聞,沒有一樣是真的。


(附帶一提,我本人從來沒有去過珠海跟深圳,有台胞證為證。)

可是當時整個社會的情緒受到媒體挑撥,大家似乎都很激動,檢察官也似乎招架不住,居
然使用的拘提的方式將我逮捕到案,儘管警察只要一通電話我人馬上就到了,但是檢察官
就像是沒有看到這件事實那樣,仍舊使用拘提這種侵害人權的方式逮捕我,就我所知就算
我真的有組織賣淫,那這類案件通常也是履傳不到才有可能拘提,檢察官直接用「最高規
格」來對付我,光這種姿態就讓我不相信檢方能夠秉公處理了。


(整個拘提的過程是這樣的,警方打電話給我,問我在哪裡,我回答之後警方說你就留在
那邊不要動,我們過去逮捕你,我回答說好,我就傻傻站在原地吹了半個小時的冷風,然
後警方就來把我逮捕走了。)


住了一晚的牢房之後,隔天我被拘提到簡易庭,檢察官很幽默的問了我一句話:「你下次
還敢不敢舉辦這類活動?」現在想想可能是我當時的回答惹了禍,我回答說:「我不能確
定,我仍然有可能會舉辦」我會這樣回答並不是想挑釁公權力,而是我認為我下次到底會
不會再度舉辦,跟本次案件毫無關係,檢方應該針對這次事實來辦理案件,而不是以我會
不會再度舉辦的理由,來決定我到底應不應該被起訴。


而這句回答似乎惹惱了檢察官,檢方當場就要將我收押,幸好當時的法官不認同,這類案
件本來就從來沒有收押的案例,釋放後我的律師偷偷告訴我,他有聽到法官似乎碎碎念了
一句:「……這到底要押什麼呀?」


離庭之後我搭計程車離開,狗仔一路緊追,我的運匠很努力的想要擺脫,好幾次都差點釀
成車禍,花了好幾個小時,無奈狗仔神通廣大,沒想到到最後我還是被跟上了,我嘆了口
氣,只好放棄這次追逐,進入友人家中暫住一宿。


雖然事後檢察官有打電話跟我道歉,但是那個逮捕上手銬的畫面已將被媒體拍攝到且公諸
於世了,在畫面上看起來,我有多該死就有多該死,整個逮捕過程也被定調,他們甚至扣
押了我的電腦,硬說這是犯罪工具,我的家遭到合法的侵入,自身的資產就這樣被警方充
公,乃至於沒收。


我看到自己的電腦被警方用偵破重大刑案的方式陳列,感到有些荒謬,扣押一名宅男的電
腦,真正豈有此理!


隨著這次逮捕活動的荒腔走板,媒體變本加厲,再度對本人進行許多非事實的指控,好笑
的是那些名嘴全部信以為真,在電視上振振有詞,講得好像他們人就在現場那樣,我本來
覺得很生氣,但是後來看到邱毅說了一句:「整個事情都一如我所料」我忍不住笑了出來
,有些名嘴還有講對事實的時候,這麼多名嘴就是他從頭錯到尾,還整個事情都如他所料
咧。


(邱毅說我跟女主角早就認識,且多次配合,這不是真的,我跟女主角也是初次相遇而已


我不想再去看電視上面的任何新聞,檢方決定起訴之後,我想認真的打好這場官司,但是
我的工作已經停了,我本身又是月光族,沒有什麼存款,但我相信人只要願意工作就不會
餓死,我決定去做最簡單的雜役,這種錢來的踏實,不料,卻又再次引起一場風波。


我跑到榮總的供應中心,做一份手術器械的配盤工作,在我解說之前有必要跟各位鄉民報
告一下整個流程,有助於大家了解案情,這份工作的程序是這樣的……

當手術器械從開刀房推出來的時候,一定是血淋淋的狀態,這個時候器械回到去污組,稱
之為「入賬」借出去的手術是「發出」,手術刀回來自然就是「入賬」囉。

去污組要將這些具有大量血污的器械浸泡入藥劑液,浸泡一段時間後拿出來清洗,有些比
較難清洗的還要用超音波震出血污,手術房內的東西是一定要全部清洗的,包含手術燈的
燈架,推進去的卡車(就是推車,但卡字發第四聲的音,請不要懷疑,就是整台車下去洗
),所有的中單以及各式毛巾,沒有一樣不洗,等到這些器械統統清洗乾淨之後,再推入
超大型的清洗機器,大約一個小時之後推出,由配盤組接手。


配盤組收到之後要製作標籤,然後確認器械是否真的乾淨才能配盤,有時候機器也洗不乾
淨,整組器械退回給去污組也是常有的事,配盤的工作是所有供應中心最難的部份,因為
一旦出了事,比如說手術器械不乾淨被醫師退回,責任全部在配盤這邊,同時開刀房會打
電話來詢問這組器械為什麼不乾淨,口氣通常不是很好聽。


等到配盤完畢之後,就要送到滅菌組以強力蒸氣消毒,過程再加上烤乾的時間,大約要超
過兩個小時,之後才會送到發出組庫存,醫師一旦有需要,這組器械就會再度被推出去「
發出」,至此供應中心的工作已經完成,因為推到開刀房也只是送到閘口,接下來就是開
刀房雜役的事了,他們會將乾淨無菌的器械送至開刀房外圍,即使是開刀房的雜役,也不
能進入開刀房,送到門口之後護理師會推進去,她們光是要打開這包器械,就需要先受過
三天的特訓,有時候打開器械包的手勢不對,還會被學姐罵,整個過程相當嚴謹,一絲不
茍。


結果倒好,壹傳媒寫成我常常跑到開刀房跟護理師搭訕,目的是為了開淫趴,還寫說我能
言善道跟護理師有說有笑,護理師還送手帕給我,請我吃飯,送我鮮花,把這些救死扶傷
的白衣天使寫得像性飢渴那樣,目的只是為了達到污衊我而已,所以我想想很感慨,這些
護理師的清譽就這樣被壹傳媒犧牲了,僅僅只是新聞的「劇情」需要而已。


我根本沒有跟開刀房的護理師講過話,最多也是接起電話說聲:「喂你好,請問找誰?」
而已,見此文諸君公鑑,之前的新聞寫說我沈默寡言,現在的新聞寫說我能言善道,那麼
,這兩則新聞,總有一則是假的吧?一切無他,劇情需要而已,如果寫沈默寡言能讓我看
起來比較陰沉,那就寫沈默寡言:如果寫能言善道能讓我看起來比較會誘惑女性,那就寫
能言善道。


壹傳媒的動新聞格外好笑,畫面上我拿著手術器械在開刀房四處晃來晃去,跟護理師有說
有笑,現在告訴大家,我位於供應中心不是開刀房,即便是開刀房的雜役,也不能隨意進
入開刀房,壹傳媒學會沒有?


講到這邊大家一定會問我,既然被污衊,為什麼不提告?在這邊回答大家,我不是沒有想
過,但是媒體三大神器,並不是小弟一介布衣之流可以應付的,什麼叫媒體三大神器呢?

第一神器叫做「新聞自由」,只要打著新聞自由的招牌,鏡頭可以伸入民宅,任何活動都
可以秘密潛伏,所有的民眾都不能豁免,簡單的來說,媒體想報導什麼就報導什麼,在媒
體面前,沒有任何人有隱私權。


第二神器叫做「舉證有誤」,如果報導有錯誤,那就是採訪對象講錯,記者本身不負任何
責任,誰叫採訪的對象亂說話呢?是這個旁邊的關係友人講錯了話,當然跟報社無關囉。

如果硬要追究呢,亂說話總有人要負責任吧?很簡單,這個時候就是第三神器出場的時候
了,第三神器叫做「保護來源」,因為保護消息來源,所以記者也不用透露消息來源,法
官生氣的時候最多交點罰款就好。


以上三神器,交叉運用反覆施展,無往不利也,任何人也告不贏,除非你真的很有背景或
者是所有的證據都對你有利,你又有個好律師的情況,才有可能會贏,至於一般民眾,還
是洗洗睡了比較實在。


想想也很好笑,有背景的人在家燒美金也沒關係,沒有背景的人僅僅剩下幾個銅板也要被
關半年,當真是有錢判生無錢拚死,最高法院再次完美的詮釋了這個論點。

不過燒美金的這個部份我的意見還是保留,因為我也沒親眼看到人家燒,誰知道現在的新
聞到底是真是假,哪則能看哪則不能看?敝人不才,無力分辨。

為什麼我今天要上來講話?因為這個判決根本就是未來判決,怎麼說呢?

一審法官跟二審法官宣判的要旨我在此念給大家聽,理由是因為引起社會觀感,違反善良
風俗,且蔡嫌有藉此揚名,以利將來組織賣淫牟利。

這個要旨很好笑吧,首先,這個案子不是因為我本身真的有營利而判,而是要依照社會善
良風俗判刑,那麼在判刑之前,可否請大法官解釋一下什麼叫做「善良風俗」?善良風俗
的定義何在?

一群人相約好跑到密閉空間做愛是違反善良風俗?那麼高官跑去薇閣開房間算不算違反善
良風俗?法律的存在本來就是針對有罪無罪來做判決,什麼時候是以善良風俗來判決?

再者,會引起社會觀感這點更是好笑,法律不是依照有罪無罪來判決,也就是說經由法官
的認定違反了善良風俗,所以還是判此人有罪,那就說明了法也不再是法了,只要法官認
定就好了。


法官判刑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法律如果可以經由現任法官的觀點去修改,會不會影響民眾
觀點,對司法的公正性感到懷疑?為什麼現在的民眾普遍不相信司法?是不是判決經常出
人意料的關係?


第三點,既然是為了本人將來可能會進行組織賣淫而先行判刑(判決書上面有寫這段,我
不是瞎編),所以直接宣判有罪,那以後本人將擁有一次性賣淫權,警方不得逮捕,因為
基於一罪不兩罰的原則,既然現在已經對本人判刑,也就是說已經罰過了,那將來本人擁
有一次組織賣淫免罰權,總不能針對一個案件罰了又罰判了又判吧?


所以這一切的判決到底是為了什麼?說穿了就是面子問題而已,檢察官在拘提到案的時候
已經說過要聲押,那麼不起訴不是有點那個嗎?起訴的時候為了不那麼突出,乾脆也將旁
邊的人提幾個出來一起起訴好了,事實重要還是面子重要?當然是面子重要囉。


法官判決一審已經有罪,那麼二審當然也要有罪囉,不這麼判不是有點不給那個一審法官
那個嗎?三審也火速通過(最高法院常常有十年大計,我這樣真的算火速了),判了有罪
,大家就不會那麼那個了嘛。


壹傳媒為何對我窮追猛打?當然也是為了面子呀,被他們搞得這麼大的新聞,最後要是判
決無罪,那壹傳媒不是很那個嗎?

千說萬說,都是面子問題而已。

對於這個判決我感到相當無力,要繳錢我也沒錢繳,進去關我大概也只能絕食抗議而已,
現階段我真的不知道下一步應該怎麼走,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以上所言皆為真實,記者轉錄請抄全文,勿斷章取義,至感德便,我相信還是有有正義感
的記者存在的,如果只抄部份那就請全部都不要抄,以免被不知情民眾曲解,在座鄉民皆
為見證。


蔡育林。



※ 引述《fireda (火達)》之銘言:
: 蘋果即時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1211/307291/1/
火車性愛趴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 即時新聞 | 20131211 | 蘋果日報
[圖]
【劉昌松/台北報導】男子蔡育林前年底上網號召18名男網友,每人繳800元活動費,並找來17歲少女當女主角,在去年2月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1女戰18男淫趴,震驚社會。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認定蔡育林 ...
 
: 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判刑半年定讞  2013年12月11日17:33
: 【劉昌松/台北報導】男子蔡育林前年底上網號召18名男網友,每人繳800元活動費,並
: 找來17歲少女當女主角,在去年2月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1女戰18男淫趴,震驚社會。最
: 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認定蔡育林觸犯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
: 科罰金18萬元,另5名參與的工作人員因未獲報酬等理由獲判無罪,全案定讞。
: 38歲的蔡育林2011年12月在網路「花魁群交版」發表《電車癡漢》文章,表示要仿照日本
: A片的情節,徵求網友繳費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性愛趴。
: 結果綽號「小雨」的輟學女高中生應徵當女主角,另有20名男網友各繳800元擔任「癡漢
: 」角色,還有5人繳費擔任糾察等工作人員,扣除2名癡漢臨陣缺席外,一夥25名男女在去
: 年2月15日,搭上台鐵列車,在客廳車廂大玩多P淫趴,經《蘋果》踢爆後,蔡育林和5名
: 工作人員都吃上妨害風化官司。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6.10
dogbydog:推1F 12/11 21:53
jameshcm:影片勒?                               我是幫鄉民問的2F 12/11 21:53
jjohmmtk:現身說法!?3F 12/11 21:54
mydreamcome:花魁4F 12/11 21:54
bandongo:該認真不認真  為何亂做假5F 12/11 21:55
mydreamcome:異色館6F 12/11 21:55
archon:大大!我挺你!                               (伸小雨FB7F 12/11 21:57
acebruce:不要收錢不就沒事了?8F 12/11 21:58
ooxx1577: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9F 12/11 21:58
HardyJJ:好好在房間做錯了嘛 何必這麼高調 學乖了下次等人辦就好10F 12/11 21:58
Dongba:我在這裡推文會上電視嗎?11F 12/11 21:59

不會

HardyJJ:你做了就是做了 其他人影射你大家也都覺得理所當然12F 12/11 21:59
tjtjtj:你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如果不怕再被媒體追的話13F 12/11 21:59
HardyJJ:解釋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了14F 12/11 22:00

正確,但我手癢想打字。

acebruce:跟妓者說是沒有用的 他們只會跟狗溝通15F 12/11 22:01
holyhelm:推啦..........16F 12/11 22:01
sadghost:好領隊!17F 12/11 22:01
holyhelm:淡淡的哀傷18F 12/11 22:01
freedom1986:推喔19F 12/11 22:01
haudai:恩 加油20F 12/11 22:01
roea68roea68:這政府就是這樣啊 沒辦法 怪你生在鬼島21F 12/11 22:01
GOYARD:媒體一向都是如此  法界也是  加油22F 12/11 22:01
riker729:"意圖" 你自己都說將來可能23F 12/11 22:02
Jasy:壹傳媒最愛腥羶色也不是第一天了  他們對這類新聞只當獵奇24F 12/11 22:03
aaaaa66666:檢察官那樣問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犯後態度良好啊...25F 12/11 22:03
ReiFu21:加油  我家人跟我都站在你這邊26F 12/11 22:03

感謝 大心

aaaaa66666:你當庭認錯或在偵查時認罪協商都還有機會換緩起訴27F 12/11 22:04
aaaaa66666:或是從輕減刑的可能 既然你都說還有可能再犯就..
ERT312:加油,就司法上我認為你沒罪。29F 12/11 22:04
assassin305:你這樣根本是殺人犯的待遇啊XD30F 12/11 22:06
hank4416:沒辦法阿 生在鬼島 我只能推你一把31F 12/11 22:06
Jasy:若以訴訟策略來講認罪換緩起訴確實較有利  律師沒提嗎?32F 12/11 22:06

沒提

BlackMair:看了內文只能說離譜。33F 12/11 22:07
gungunit:媽的 x他娘的媒體 幹34F 12/11 22:07
kipi91718:這樣硬要定罪還滿扯的35F 12/11 22:07
medama:推!36F 12/11 22:07
Y1999:檢察官是智障,媒體是垃圾....37F 12/11 22:08
assassin305:看新聞底下的留言 就知道蘋果把這種垃圾事幹的多成功38F 12/11 22:08
forever23:請節哀39F 12/11 22:08
tomdeng:看了內文只能說 我不是神 不知道你是不是說真 但是要保重40F 12/11 22:08
Chloe0910:…41F 12/11 22:08
ERT312:不要只怪媒體啦,當初媒體怎麼追014案,最後還不是貪污無罪42F 12/11 22:09
assassin305:犯後態度良好也是他媽的神器 殺人犯爽爽過43F 12/11 22:10
ERT312:014跟645不是都沒被上拷嗎?? 蔡先生應該沒黨證@@44F 12/11 22:10
BlackMair:勉勉強強頂多公然猥褻的東西可以玩出組織賣淫45F 12/11 22:10
magamanzero:台灣法律給了法官很大的權限 本來希望兼顧情理...46F 12/11 22:10
new09:情有可原,判決如此媒體難辭其咎~加油!47F 12/11 22:10
zaq6414:拿國家的錢本就該有一定責任去對抗社會預斷之風氣但抱歉..48F 12/11 22:11
magamanzero:結果事實卻是.....也無怪乎大家對司法不滿49F 12/11 22:11



NEWOLD:這案子需要這樣判嗎  法官是擔心哪種壓力?50F 12/11 22:11
Zekrom:我從來就不覺得很嚴重  衛道人士太噁51F 12/11 22:11
magamanzero:也難怪鄉民整天說要陪審團...52F 12/11 22:11
BlackMair:前幾天不是還有集體虐殺被以過失傷害致死起訴的?53F 12/11 22:12
salvador1988:加油! 其實大家都知道無法可辦 但社會觀感被媒體炒成54F 12/11 22:12
david0301:就收錢了還怪法官?55F 12/11 22:12

不然我一個人要全出嗎?

Orisinal:大大我挺你56F 12/11 22:12
salvador1988:這樣 為了給交待只好讓你背黑鍋57F 12/11 22:12
forever23:這個事件我覺得可議點就是在火車上 跟 對象未成年58F 12/11 22:12

火車是密閉的,不形成公共空間,對象已滿16歲,有合意性交能力。

chungyiju:媒體真的一堆垃圾59F 12/11 22:12
tiuseensii:推。社會亂源就在法院,憑感覺辦案的一堆混蛋60F 12/11 22:13
XieXie9527:我比較想知道台胞證是要怎樣證明你沒去過哪裡61F 12/11 22:13

搭配出入境證明?

很簡單呀,我加簽只有兩個章,那就代表我這幾年內只去過大陸兩次
媒體寫每隔三個月就要去一次珠海深圳,可是我只有兩個章呀,這樣可以證明嗎?

a901999:我想知道為啥記者有你電話 ?62F 12/11 22:13

台鐵給的吧,我都沒有怪他們洩漏客戶資料給媒體了,結果他們還.......

riker729:這件事如果有陪審團 我想只會更糟 因為假衛道人士太多63F 12/11 22:13
aaaaa66666:這個有陪審團也沒用 原PO拿結餘款去吃喝 會有人認為沒64F 12/11 22:14
L046:推65F 12/11 22:14
salvador1988:可是他因為收錢被定罪 跟火車和未成年沒關係@@66F 12/11 22:14
aaaaa66666:營利?67F 12/11 22:14
k2233604:只能說因為你在鬼島做了 保重68F 12/11 22:14
kurtc:拍拍...路還是要走下去的~69F 12/11 22:15
cul287:清新健康八卦版回來了〞︶〝*70F 12/11 22:15
erja:純噓71F 12/11 22:15
L046:有判決書,貼上來公評吧72F 12/11 22:16

很多頁,我還不知道怎麼貼,況且最新的我也還沒收到
再等等吧

barry1027gg:這才是真的被妖魔化73F 12/11 22:16
sougly:請問下次什麼時候辦?  還有小羽還好嗎74F 12/11 22:16

給你辦我來參加好了,要嗎?

a34567:75F 12/11 22:16
thomas047:推76F 12/11 22:16
cul287:台灣社會的假道學一堆77F 12/11 22:16
tadpole1:78F 12/11 22:16
realmask:推79F 12/11 22:17
aoiaoi:我覺得你錯就錯在問心無愧 出事情最重要就是要"裝"悔意80F 12/11 22:17

果然是高人

shinshong:租車廂多男對一女打砲  哪裡好玩?81F 12/11 22:17
xifengpangma:推你說出真相的勇氣82F 12/11 22:18
cul287:如果要爆料可以找伊湄5566幫你83F 12/11 22:18
spook:推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84F 12/11 22:18
Fredericmo:欺淫一個不懂保護自己的未成年少女好意思上來取暖?85F 12/11 22:19
Fredericmo:你對少女跟她家人道歉沒?
cjoe:                 收錢的部份呢?87F 12/11 22:19
salvador1988:只能說你錯在太老實也太粗心 扯到錢就該謹慎88F 12/11 22:19
sge:偉哉蘋果89F 12/11 22:20
cjoe:如有人說你上網招人打砲還收錢 你要怎麼反駁?90F 12/11 22:21

不然我一個人出全部費用喔?

indietaiwan: 推 你忘了順便發個不會自殺聲明91F 12/11 22:21

本人不會自殺,也沒有消極打算,騎車速度都很慢,夜晚也不出門
目前身體健康,就是名聲臭了點,沒有重大疾病,近期不會靠近無欄杆的大樓頂

momoisacow:法律上 我支持你 用那樣不確定概念來判 不能接受92F 12/11 22:21
dl123:上法庭就要懂得避重就輕還要有[悔意]93F 12/11 22:21
shinshong:光是你覺得辦這活動好玩,就值得噓了94F 12/11 22:21
palajuice:就為了你的惡搞浪費了多少社會資源!?拜託你快移民吧!!95F 12/11 22:22

給我錢,我馬上走,你以為移民不用花錢喔?

momoisacow:不過 起訴罪名 有符合要件閃不掉啊 XD96F 12/11 22:24
Nicemaker:噓的人來點理由好嗎= =  浪費資源的是記者吧..97F 12/11 22:24
archon:浪費社會資源的部份,應該要怪壹傳媒炒太兇(茶98F 12/11 22:24
belldandy123:太誠實了99F 12/11 22:25
clark3530:100F 12/11 22:26
LikeCherry:過失殺人很無辜沒錯 但殺了人就是殺了人101F 12/11 22:26
Dontco:覺得你錯就錯在問心無愧 出事情最重要就是要"裝"悔意+1102F 12/11 22:26
LikeCherry:你覺得你無辜 但你收錢讓一堆人幹一個未成年少女是事實103F 12/11 22:26
Dontco:我不認為記者還有良心  看到這篇明天繼續亂報104F 12/11 22:27
cul287:記者造謠生事就不是浪費社會資源? 道德魔人不是這樣當的105F 12/11 22:27
oidkk:有一種被屈打成招的感覺..106F 12/11 22:27
encoreg57985:起碼把剩的錢退給參加者 這樣就可以無營利抗辯107F 12/11 22:27
Nicemaker:滿16歲本來愛怎麼做就不用別人管= = 跟未成年有啥關係..108F 12/11 22:28
RolfP:推啦109F 12/11 22:28
s30175175:有卦有推110F 12/11 22:29
martell11655:推111F 12/11 22:30
kinomon:論這篇完整被抄之可能性112F 12/11 22:30
LeeGarDer:善良和正直回來惹113F 12/11 22:30
Nicemaker:而且未成年少女也是自己走來被幹的,你管人家..114F 12/11 22:30
Xavier114:你太誠實了..好好演齣悔不當初的戲碼就好了.115F 12/11 22:31
chkx:推116F 12/11 22:31
rrrz:沒良心的記者法官檢察官該抓去槍斃!!  操  社會亂源!!117F 12/11 22:32
longkiss0618:安安118F 12/11 22:33
LikeCherry:你貼判決書上來 要是真的很委屈 我幫你公評119F 12/11 22:34

我全部收到在整理看看

shinglala:支持你 嗜血媒體社會亂源120F 12/11 22:35
palajuice:啊不就好委屈~~zzzzzz121F 12/11 22:35
saedn:有時覺的! 新聞的權力好像太大了! 而誤報卻也毫無影響! 可怕122F 12/11 22:35
jordan621:123F 12/11 22:36
edison321:推 台灣的媒體跟司法.......124F 12/11 22:37
kinichiro:推125F 12/11 22:37
aidao:知道了126F 12/11 22:37
johney719:判決書放上來我就相信你127F 12/11 22:38

全部收到再整理看看

flowerfarmer:補血128F 12/11 22:39
Ftaro:主動配合還拘提很扯,我念的刑訴不是這樣129F 12/11 22:39
DevilVic:這種狗屁倒灶的事情還辦得很起勁 真的是鬼島130F 12/11 22:41
iele:台灣的司法就是被這些司法人員給搞臭的131F 12/11 22:41
swgun:犯後態度是法官判刑依據關檢察官屁事132F 12/11 22:42
DevilVic:私底下揪團玩 還被抓出來鞭 金摳連133F 12/11 22:42
iele:一群人自己租節車廂關起來做愛是犯啥罪134F 12/11 22:42
r557844689:唉…135F 12/11 22:42
ttlun:推136F 12/11 22:43
galilei503:看不下去,自以為好玩,笑死人137F 12/11 22:43

以己度人,不對吧?

iele:那薇閣吳要被關到死138F 12/11 22:43
RookieRun:假道學才是這個世界的王道139F 12/11 22:44
ilikeeat:哭哭拍拍140F 12/11 22:45
aaaaa66666:swgun 刑訴253條之1檢察官可以考量量刑事由來緩起訴141F 12/11 22:45
dx987321:加油啦~142F 12/11 22:46
Taidalmc:推 一堆藝人政商名流整天在性愛趴 結果老百姓辦一次就死143F 12/11 22:49
soulstar01:這會被判的話那高捷的怎沒有144F 12/11 22:51
peter77107:推145F 12/11 22:53
soulstar01:老實說去旅館就好 wego可是法院認證的146F 12/11 22:53
cul287:下次辦在wego 這樣立委會出面幫你開記者會147F 12/11 22:53
leo6543210:垃圾媒體啊~~~148F 12/11 22:53
satan04:推 根本腦殘國家  鬼島無誤149F 12/11 22:53
NYMets5566:推150F 12/11 22:54
e1q3z9c7:台灣司法死很久了 至上誠摯的祝福151F 12/11 22:54
GreenMaple:台鐵不無辜哦?半年剛好而已啦152F 12/11 22:55
sths:bless you …153F 12/11 22:55
nntz:自己買一列私人火車就不會有事了...好玩的事不一定都能做好嗎154F 12/11 22:55
fisikiki:那個回答 影響很大 造成法官認為你這次做口碑的 下次就準155F 12/11 22:56
MAX0408:好委屈156F 12/11 22:56
MLBFAN:就單方面說法 一堆鄉民沒思考能力就相信 悲哀157F 12/11 22:56

你又何嘗不是單方面說法?

fisikiki:備真正賺錢 "藉此揚名,以利將來組織賣淫牟利" 就這意思158F 12/11 22:56
GreenMaple:去旅館 然後確實查證少女年齡不就沒事了 自找的159F 12/11 22:56
a780411:推160F 12/11 22:57
yukito76113:加油!!台灣都民主法治了~還一堆私刑道德媒體豬真可悲161F 12/11 22:57
bseiqwkbk:一般人對於這種派對都會擔心是不是走在邊緣,唯獨你沒有162F 12/11 22:57
shinshong:自找的163F 12/11 22:59
abububu:地點 人物 錯誤164F 12/11 23:01
yamapidears:面對檢察官需要有悔意165F 12/11 23:01
Sunofgod:你前後說法蠻一致的166F 12/11 23:03
thegod13:媒體真是太...167F 12/11 23:03
deviation:一個學長也是被x週刊搞 跟你這案子有點像168F 12/11 23:04

有掛嗎,願聞其詳。

palajuice:這次如果不給你點教訓~那知你下次還會更惡搞出什麼?169F 12/11 23:04
HornyDragon:真他媽衰洨170F 12/11 23:04
deviation:所以 媒體真的是三大亂源171F 12/11 23:05
freeway56:=================黃瓊惠 我愛你======================172F 12/11 23:05
Hongwanggo:同意! 這真的是你自找的 怨不得誰 你不搞這個 媒體會搞173F 12/11 23:06
Hongwanggo:你?!  還是你第一天住台灣?!
moocow:怪我喔175F 12/11 23:07
boy00225:不贊同你的行為 但媒體的爛,司法的不公可理解176F 12/11 23:08
Sunofgod:噗...真的一堆假道學177F 12/11 23:08
JizzBurger:我是遊戲測試員的fan178F 12/11 23:09

YA!

kibou:下次辦旅拍就沒事了 (誤)179F 12/11 23:09
m12582:這篇有網頁版嗎?180F 12/11 23:12
ARodGodlike:抓到惹 有人趁亂告白!181F 12/11 23:12
kageo101:就媒體三大神器這點我挺你182F 12/11 23:13
ThinkLive777:一人出20,幫你登廣告頭版183F 12/11 23:14
goodgoodcow:媒體不就是下等人在做的行業嗎? 加油!!支持你!184F 12/11 23:16
johney719:那就給推吧  等判決書185F 12/11 23:18
QGOMIQ:所以你對判決有異議嗎  說實話這件事鬧這麼大  申請扣押電186F 12/11 23:18
Brad255:先給你推  打個炮無罪阿.....187F 12/11 23:18
j0613543:加油!188F 12/11 23:18
blackwindy:你不收錢就沒事了189F 12/11 23:19
kimos:支持原po啦...光密閉空間自己玩我就覺得沒差了...=.=a190F 12/11 23:19
kimos:鬼島一堆假清高...違反社會善良風氣? 馬的 怎麼不去抄金錢豹
Lomax:推薦這篇文章。192F 12/11 23:20
QGOMIQ:腦跟測精液是很正常的  是為求證據齊全  你們有否認事實嗎193F 12/11 23:20
este1a:哈哈你看看你194F 12/11 23:21
QGOMIQ:要是都承認就沒必要驗精液吧195F 12/11 23:21

沒有,我們全部承認

kidkenyen:196F 12/11 23:22
judicialp:你沒請律師?刑事訴訟法學好就可以跟檢警過招了197F 12/11 23:22

一開始有請,後來付不起了。

godo:有點相信198F 12/11 23:22

全部信了吧,我真沒說謊。

kid725:推啦 病態的社會 有黨証婚外情不會怎樣 打個砲也有事199F 12/11 23:23
gotohikaru:就算是自找的 無罪還是無罪 狗民黨荼毒下的司法體系200F 12/11 23:24
typenephew:爛媒體+味道人士一大堆 假道學的社會201F 12/11 23:24
colatea:所以收的錢是用剩多少啊?被法官認為營利202F 12/11 23:24

剩下幾個銅板。

gotohikaru:垃圾 支持這體系跟KMT的則是垃圾生的垃圾203F 12/11 23:24
qbeagle:204F 12/11 23:25
seric34:以前你的文章我都有看,路過幫推,台灣媒體就是爛205F 12/11 23:25
smayson:加油!206F 12/11 23:26
kid725:問題是你進去絕食抗議可能也會被媒體汙名化......207F 12/11 23:26
kid725:我現在唯一想得到的法子 就是把這案子翻成多國語言

這樣太麻煩你了,呵呵。

Zodiac10:支持你,用道德來判刑猶如中東信仰的惡法。209F 12/11 23:27
liquidmix:看了這篇文章覺得媒體真可怕,日後這些人晚上睡得著嗎?210F 12/11 23:27
kid725:發出去給國際看看 台灣的法治觀念有多落後211F 12/11 23:27
liquidmix:新聞媒體應該是挖掘真相,而不是把新聞綜藝化,台灣阿212F 12/11 23:27
Jeph:   如果不打你出頭鳥  我不敢搭台鐵213F 12/11 23:28

那關我屁事,你不會搭遊覽車喔?

wmh1109:鬼島台灣法律以看不得人家好為先,其次才是看不得人家壞214F 12/11 23:28

果然八卦高人頗多。

lamabclamabc:推,加油215F 12/11 23:28
leafwings:兩邊都有錯216F 12/11 23:28
bbbruce:推g大217F 12/11 23:29
kid725:我大概幫不上忙 頂多出個主意 .... QwQ218F 12/11 23:29
genius0716:媒體都只想寫他想要的真相  事實是什麼 他不在乎219F 12/11 23:29
jojozp06:遊戲測試員棒棒~~220F 12/11 23:30
gfneo:大推,有問題的是這個社會制度和假道學心態221F 12/11 23:30
judicialp:罰金繳不出來 半年絕對是蹲滿的.... 支持你聲請釋憲222F 12/11 23:31
Koibito:在鬼島沒黨證沒背景的死老百姓就是該死,加上霉涕國之將亡223F 12/11 23:31
Loser:有收錢有做愛在公眾場合 還想柪啥224F 12/11 23:31
freshego:只是沒錢不然一定無罪225F 12/11 23:32
colatea:下次記得請參加者簽名同意餘款由你捐出 結束你就捐出去吧226F 12/11 23:33
piggreat:PUSH~227F 12/11 23:33
vcx7777:愛玩嘛 再玩阿 要玩就要有本錢 要玩就不要後悔228F 12/11 23:33

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我有後悔?左眼右眼還是屁眼?

j20006640:加油229F 12/11 23:34
bvcde33wq:推  鬼島真的是莫名其妙230F 12/11 23:34
skywalkerx97:垃圾媒體231F 12/11 23:35
dickyshow:支持你啦 不過進去蹲感覺會受到大哥的特別待遇?232F 12/11 23:36

屁眼鬆掉的機率比較高,我常常在想,萬一我被肛到覺醒,發現自己是受怎麼辦?

Trionychidae:有八卦233F 12/11 23:37
SicFuret:媒體是亂源,你也不賴234F 12/11 23:37
weboau:鬼島法院就是這樣 不意外235F 12/11 23:38
deatheo:加油236F 12/11 23:38
kengoptt:媒體害人不淺。237F 12/11 23:39
chane10825:過度判刑。打落水狗炒新聞。可憐原po了。唉!238F 12/11 23:39
tomokazu:推平衡報導 雖然說鬼島法律+鬼島媒體不意外239F 12/11 23:39
meowmeowgo:推240F 12/11 23:39
gayday:有帳號可以公益捐款給你繳罰款嗎?  有好的突破就該支持!!241F 12/11 23:39
Linzoma:.......在大眾交通運輸玩  不會自己買一個車廂模擬就好嗎242F 12/11 23:39

閣下財力驚人,小弟佩服佩服。


tomokazu:PO帳號出來一切就毀了 有心就站內信吧243F 12/11 23:40
gayday:想捐個一百一千 也是心意  比捐給菲律賓有意義多了 >_<244F 12/11 23:41
ndr:推薦此文!245F 12/11 23:41
smartanko:推246F 12/11 23:41
smashup:推247F 12/11 23:42
ndr:要歹丸腥聞霉體學會功課? 等太陽從西邊出來吧248F 12/11 23:42
onicid:加油  鬼島已經沒救了249F 12/11 23:42
puorg:加油我支持你如果有需要我願捐一千給妳打官司250F 12/11 23:42

大家杯水車薪,濟不了什麼事,心領了。
目前考慮買一隻桿麵棍,測試自身屁眼極限。

whalecell:加油!!!251F 12/11 23:43
daydreamaker:有卦252F 12/11 23:43
vanilla1365:原PO要說的重點是...台灣跟對岸一樣都不是法治國家253F 12/11 23:43

法治?這世間從來只有人治,何來法治之一說?

jerrycat0118:推254F 12/11 23:44
a00199bcd:等判決書出來再研究,看看判決說怎寫,看能不能非上255F 12/11 23:44
Linzoma:你考量的是財力唷  怎麼不是考量在大眾運輸製造多少社會256F 12/11 23:44
vanilla1365:各位鬼島鄉民們自求多福257F 12/11 23:44
akey47742:你是主辦人!!!258F 12/11 23:44
ndr:歹丸腥文霉體是群只會賤踏言論自由來賺取黑錢的爛貨.比馬還爛259F 12/11 23:44
ndr:n倍
Linzoma:成本呢  為了私慾  就可以利用公共運輸嗎261F 12/11 23:45

不好意思我有付錢。

agi1357:加油262F 12/11 23:45
fantasibear:加油263F 12/11 23:45
aa133456:多元成家都可以有一堆反對者了 這類事件不太可能判無罪264F 12/11 23:45
archon:小羽 FB 給我,我來辦個清新健康安全無虞的活動265F 12/11 23:46
aa133456:特別是在經過媒體煽風點火之後 如果法院給你判無罪 肯定266F 12/11 23:46
aa133456:會遭受一堆假衛道人士抗議司法不公
torosome:如果判你無罪,我看變成一堆人罵恐龍法官吧268F 12/11 23:47
dannis3q8565:鬼島司法269F 12/11 23:47
judicialp:非常上訴??有人覺得黃世銘會提非上??呵呵....270F 12/11 23:48
aa133456:請鄉民不要再純怪司法者了..去看看其他假衛道人士吧..271F 12/11 23:48
Rajabell:沒揪我給噓272F 12/11 23:49
ndr:歹丸撕法一點也不獨立啊!有射會觀感,症殤因素,.....273F 12/11 23:50
G32U6FU6:274F 12/11 23:50
AquariumJ:台鐵會給我小羽的電話嗎 如果我說我是媒體記者的話275F 12/11 23:50

不會,因為台鐵也沒有

byzantines:推推276F 12/11 23:50
toinnd:大概是他們沒跟到而生氣277F 12/11 23:51

應該吧,我心中一直這樣偷偷想著。

drogmn:支持你!!!278F 12/11 23:52
Fortran77:看完我有點想捐錢給你 怎麼辦?279F 12/11 23:54

錢拿著去吃鼎泰豐吧,你吃得高興我也替你高興。

WWIII:支持你     要繼續衝撞這迂腐的體制280F 12/11 23:55
ding0725:加油 有真相有推 一堆假道學的281F 12/11 23:55
byenewth:喔 是這樣喔282F 12/11 23:56
isu10123085a:這跟014案件比 總覺得真的不能相信司法了283F 12/11 23:58

我不信司法好多年了。

mrchica:推284F 12/11 23:58
linsmile:很認同你,也很同情你,加油,台灣媒體太過自由~根本毒瘤285F 12/11 23:59
xxxcristo:滾兔大加油!286F 12/11 23:59
isu10123085a:我媽之前被車撞 打官司 也是因為沒錢沒勢287F 12/11 23:59
linsmile:早已喪失新聞倫理道德,真的很感謝你現身說法接露事實288F 12/12 00:00
isu10123085a:最後連1毛錢也沒拿到 這跟你的案件有點類似289F 12/12 00:00

你媽什麼狀況?你寫私信給我,馬的還沒有天理了?


Monkey655633:我支持你 加油好嗎?290F 12/12 00:00
charlieZ:支持291F 12/12 00:00
isu10123085a:如果今天我是014家族.幹 對方一定賠死阿292F 12/12 00:00
WADE7755:293F 12/12 00:00
isu10123085a:所以司法我不相信了 只有自己變強 成為強勢的那方294F 12/12 00:01
isu10123085a:才有可能改變! 改變台灣 由你我做起!!!

靠腰,我的血被你燃燒起來了。
cathleen0627:雖然你說媒體跟逮捕那段很有道理,不過,你在人家要"296F 12/12 00:03
cathleen0627:坐"著的車廂裡跟18個人打砲,很缺德
zilkle:果然裝悔意最重要XD 不問理只問情一哭能解千罪 可悲298F 12/12 00:03
ndr:歹丸霉體跟牠們的腥聞妓者早就變成假借自由為冥的新白色恐怖了299F 12/12 00:04
bangdian:偉哉霉體300F 12/12 00:04
cul287:如果你出來選立委 我會投你的301F 12/12 00:05
aa133456:民事訴訟過程中的責問事項 其實就是給有錢有權者鑽空子302F 12/12 00:05
hoody:錯在沒有用大水庫理論 雖然你沒什麼水303F 12/12 00:05
aa133456:的機會..沒錢選律師又不知訴訟法如何運作 就會被對造坑304F 12/12 00:05
tarjan33167:你錯在沒有黨證。305F 12/12 00:06

早知道就先辦一張

ken812025:看完某些回覆 只覺得有些人真的是來浪費糧食的306F 12/12 00:06
WLR:推當事人現身說明307F 12/12 00:06
yo897689:推 ㄧ堆假道學看了就噁心308F 12/12 00:07
y2589764:有付錢就能在獨立車廂集體打砲?309F 12/12 00:08
moods:好 如果你完全沒說謊  我就挺你310F 12/12 00:08

我真的沒騙人

ntitgavin:慘慘慘311F 12/12 00:09
loveseawind:如果你都自己出錢就沒事了?312F 12/12 00:09
Jeph:   犯錯還那麼多理由  台鐵不是給你打砲用的313F 12/12 00:11
lariat:你真的超倒楣的  一堆衛道人士314F 12/12 00:12
mc12355:雷佳佳事件到現在媒體也沒道歉阿315F 12/12 00:14

那幫人就是這個德性

swordfish217:好慘...316F 12/12 00:14
silentence:原po真倒楣   但我還是反對開這種趴  XDDD317F 12/12 00:15
loveseawind:還有你去哪工作媒體都知道? 這麼雖318F 12/12 00:15
yeiloud:垃圾台霉不意外319F 12/12 00:15
StupidDog:說真的 當初旺中跟壹傳媒鬥 說真的 就是兩個惡魔在鬥爭320F 12/12 00:16
MSNboy:推321F 12/12 00:16
lalaBar:請問16歲的幹起來是什麼滋味?322F 12/12 00:16
StupidDog:雖然旺旺真的爛透了 但看到鄉民一直挺蘋果這種沒品報紙323F 12/12 00:16
TM8CMC:在車廂打是不道德,可是法律要有根據才能判啊不是324F 12/12 00:17
StupidDog:其實也開心不到哪去 哀325F 12/12 00:17
fr373969:唉台灣326F 12/12 00:17
mjonask:哭哭327F 12/12 00:21
FRX:328F 12/12 00:21
st8602200:拘提的程序是有問題  但你的行為的確違背善良風俗阿~329F 12/12 00:23
a4567850:雖然我不是很同意這種活動 但若你說的都是事實的話330F 12/12 00:23
Linzoma:有付錢就可以這樣 那大家一起去灑尿大便 反正有付錢嘛331F 12/12 00:24
becca1120:先看判決書再說332F 12/12 00:25
Linzoma:有付錢還可以把車廂關起來不讓別人進入是吧 甚麼是公德333F 12/12 00:25
Seed:小語有收錢嗎? 這樣算仲介賣淫嗎?(馬扶)334F 12/12 00:25
Linzoma:有那麼難懂嗎??335F 12/12 00:25
a4567850:我也沒辦法幫上什麼...你要出來募款的話我會贊助你啦336F 12/12 00:25
sxkyz:法律部分就等判決書讓專業的去分析337F 12/12 00:25
PTTUL:拘提部分是超過了,但很多地方,可能你要去理解法律規範ㄧ下才338F 12/12 00:26
Linzoma:希望你併科罰金啦 要不然進去關全民還要幫你付飯錢等等339F 12/12 00:27
PTTUL:知道為何是這樣的原由~大致看來,我覺得法官認事用法沒有錯340F 12/12 00:27
qbay:其實一句話認真就輸了,現在新聞我都當笑話在看341F 12/12 00:28
Sioli:你錢到底剩下多少?另外幹麻一定要找車箱搞 挑戰世俗價質觀?342F 12/12 00:29
Sioli:另外既然你是主辨,還是過濾下參加者年紀= =
PTTUL:但我認同你說的有錢人在家裡燒美金沒事,窮人就.....344F 12/12 00:31
Sioli:另外同意lin大所說,有付錢不代表可以做無限度使用345F 12/12 00:31
lemonblue:哈...當事人們想息事寧人,不然你這篇會被嗆爆....346F 12/12 00:31
a4567850:雖然我是能同意你說的 有巴庫的人在家燒美金還能安全下庄347F 12/12 00:32
lemonblue:過程你要怎掰過去就隨你吧,不過案件爆發後還可以上政論348F 12/12 00:32
lemonblue:公然挑戰輿論,這麼嗆的行為真是叫當初相信你的參與人士
lemonblue:情何以堪,跟到你的團真的是倒了八百輩子的楣

跟到我的團的,只有我一人倒楣,你的說法並不成立。

lebiged:你要用大水庫理論阿! 成本跟收入打平就沒事了351F 12/12 00:34
a4567850:但是就你的案子來看我是認為法官判的算是合理範圍內啦352F 12/12 00:34
KIL:媒體不可信+1,沒背景很慘+1,火車封閉轟趴=高官去開轟趴+1353F 12/12 00:34
lemonblue:從爆發後你整個被誘導辦案還白目嗆輿論.354F 12/12 00:34
lemonblue:硬拖其他信任你的參與人士被拖下水當反抗輿論的勇者?
lemonblue:像這種主辦,說跟到你的團倒楣一點都不誇張

我跟輿論挑戰?我只是向我心中的正義挑戰罷了

id:板主睡死了喔,還不M357F 12/12 00:37
World5566:推一個  不過小弟很好奇 當初為何想辦在台鐵上0.0?358F 12/12 00:38
driftinsky:先推等後續囉359F 12/12 00:39
arcanite:你犯哪條法條有罪我是不曉得 我只知道你違反善良風俗360F 12/12 00:40
arcanite:就算沒法條辦不了你也會弄個實質影響力說 安心上路
y2589764:有膽辦這種活動,沒膽承受被抓的風險。好笑362F 12/12 00:41

你那一隻眼睛看到我沒承擔了?好笑。

lemonblue:被你硬拖當勇者來反抗輿論的當事人們才後悔吧363F 12/12 00:42
Lxr:爆364F 12/12 00:43
lemonblue:前面先美化自己,後面寫些道理想漂白,好假365F 12/12 00:44
kerotama:推366F 12/12 00:44
blueswen:加油367F 12/12 00:46
dorce:你蠻雖的…可是辦在台鐵真的非常不恰當368F 12/12 00:46
Beisbol:一審判決書全文  http://goo.gl/oGSi3g369F 12/12 00:48
IAMLINK:我覺得你沒錯,只是這社會見不得這件事發生。又被嗜血的媒370F 12/12 00:50
IAMLINK:體纏上,法官又情緒辦案。
PAU26GOA:真心的覺得~~錯就錯在你在鬼島搞創意372F 12/12 00:52
alpha008:部份同意 不過還是給你個推373F 12/12 00:52
lemonblue:法律的錯 跟 你本身的白目+處事不當 是兩回事374F 12/12 00:53
xxhellosexy:反正我是信了 加油375F 12/12 00:53
MMoon:媒體跟名嘴都需要負很大責任  加油!376F 12/12 00:57
graben:推一個 哥隔海支持你 華人界的先鋒377F 12/12 01:00

可以隔海發功嗎?我最近筋骨有點酸痛XDDDD

bambinoo:說違反善良風俗的人真的知道善良風俗的定義嗎?378F 12/12 01:04
johtom811113:鬼島就是鬼島!能判成這樣!原po 加油!379F 12/12 01:06
totocc:滾兔!! 我還記得你寫的遊戲測試員380F 12/12 01:07

謝謝囉

danielwang:台灣就是一堆惡法 卻又一堆衛道人士在  刪都刪不掉 X!381F 12/12 01:07
virgonelson:媒體也覺得搞你也很好玩啊382F 12/12 01:09
king22649:敗筆在忘了邀請立委的兒子、助理、權貴二代,有的話就沒383F 12/12 01:09
king22649:事了~
tery623:惡搞可以但你的行為已經侵害他人權力,法律無法全面規範385F 12/12 01:10
tery623: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但沒有規範到的錯事不代表就是對的
shiroko:歡迎來到鬼島387F 12/12 01:11
milker:哎...其實你辦在遊覽車就好啦  何必呢388F 12/12 01:12

找不到,沒有遊覽車可租,原因我也說過了。

BloodyBerry:推你一個389F 12/12 01:12
Ftaro:侵害宅宅沒幹到的權力嗎XDDDD390F 12/12 01:13
Ftaro:有人沒搞清楚法律只是最低程度的道德規範
BDN:說去台鐵撒尿大便的 新聞有報原PO他們事後有把車廂整理很乾淨392F 12/12 01:15
BDN:如果你去大便也整理得很乾淨 那台鐵要依照什麼告你?
ohohohya:奇怪 你們一群人又沒有公開在大街上幹 是要抓啥394F 12/12 01:17
littledrop:就是多P趴啊...你只是被爆出來 多得是辦在汽車旅館等場395F 12/12 01:17
BDN:更何況這麼多陸客在工作場所大小便 媒體檢察官從來都沒認真查396F 12/12 01:17
BDN:說好聽點 就是原PO不懂社會風俗 但媒體和司法也過分的點
bowphoenix:你錯在把剩下的錢拿去吃大餐 又把道具和KY幹回家 所以398F 12/12 01:24
Nicemaker:侵害誰的權利?399F 12/12 01:24
daster:台灣任何判決都不奇怪啊400F 12/12 01:24
edwar9154520:你以後會去哪關啊~~~? 想去給您打氣 > <401F 12/12 01:25

還不知道耶

magic83v:剛好而已402F 12/12 01:25
bowphoenix:被記者抓到小辮子 把剩的錢通通捐給慈善團體不就沒事了403F 12/12 01:26

當時確實有這樣的想法,可惜找不到有開收據的慈善單位。

Waterpig:有思考能力的 說出你思考的東西阿404F 12/12 01:27
Waterpig:這件事情非營利 密閉空間 所有人16歲以上 有性自主權
Waterpig:是到底哪裡有罪 根本亂來....
NJN:借18萬元來繳罰金比較好吧,進去坐牢會不會有難忘的回憶???407F 12/12 01:29
ko2042002:沒辦法 台灣社會現在就是偽善阿 很無奈 但醜陋的事實408F 12/12 01:32
qw75393:推!!409F 12/12 01:37
z9988kk123:這就是鬼島!410F 12/12 01:38
huamin:全部看完。單就你的說法,這偵辦過程簡直不可思議。果然是411F 12/12 01:38
hiyahome:我猜前面噓的人之中有壹周刊的記者惱羞成怒412F 12/12 01:39
huamin:鬼島記者恐龍法官,還有垃圾警察才搞得出的劇本413F 12/12 01:39
lyu0001:李安名言-媒體跟政府是最大亂源414F 12/12 01:40
StrangerDQ:記者大概都跟馬英九差不多了 鬼島名產415F 12/12 01:41
StrangerDQ:我猜噓的不知道有多少是記者
petersonXD:加油 台灣社會病入膏肓417F 12/12 01:44
dworkin0415:易科18萬.銀行貸款借一借湊一下應該就有了..418F 12/12 01:45
dworkin0415:怎樣都不要進去...進去就黑掉了...
lyu0001:好貴的代價...420F 12/12 01:47
greedX:推樓上 黑不黑可能還其次 原PO進去200%會被爆菊吧!421F 12/12 01:47
ctotw:申裝ADSL了沒?422F 12/12 01:49

只會這種噓法嗎?加油好嗎?

greedX:《電車癡漢》的負面觀感太強了 不過說實在 都包下車廂了423F 12/12 01:51
greedX:密閉空間 你情我願 女的想爽又想賺錢 哪裡有問題?
greedX:台灣就一堆假道學 自以為道德崇高 鬼島名不虛傳 唉...
lyu0001:大家來想想如何將損害降到最低吧426F 12/12 01:53
kusoer1017:推你啦427F 12/12 01:59
JOJOttt:推428F 12/12 01:59
copyman1031:推 鬼島無誤429F 12/12 01:59
whysyou:強烈建議你湊錢交罰金吧 不然進去以後被開趴...@@430F 12/12 02:02
whysyou:監獄群交
mjnaoki:加油 臺灣人太偽善了 唉432F 12/12 02:07
PPPGGG:準讓WEGO WU 上WOGO 不准百姓車廂打炮433F 12/12 02:13
ceab:寫的真好434F 12/12 02:21
cheko:拍拍 加油435F 12/12 02:23
jevin:妨害風化公然猥褻的要件 你到定讞了還搞不懂 救不了你436F 12/12 02:26
blackamose:我不認同舉辦性愛趴,但是媒體確實惡質437F 12/12 02:36
c871111116:台灣一堆正義魔人  還一堆低能智障記者  不意外438F 12/12 02:38
jevin:而且這篇看來也無悔意 要怎麼緩刑?緩刑前提是認罪 悔悟439F 12/12 02:39

我是要後悔什麼?

joke610291:有夠可憐440F 12/12 02:44
glad850:我相信你~~441F 12/12 02:49
bhgkai:442F 12/12 02:56
left319:反正我是信了 高調推443F 12/12 02:59
yuan0731:加油444F 12/12 03:07
x3795566:遊戲測試員寫得不錯445F 12/12 03:12

謝謝

monismile:自已做一個車廂就可以團打到飽清潔人員沒欠你ok?446F 12/12 03:17
shucheng1218:只能說 生在鬼島 下次就低調點 一堆假道學447F 12/12 03:19
monismile:直行闖紅燈不捉超速不捉捉我紅燈右轉司法不公啦?448F 12/12 03:20
jojochen:法院不是常常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三審無罪?449F 12/12 03:21

妨害風化罪是兩審就定讞了的罪,我都打到三審了
你看這個案件從頭到尾奇不奇怪?

JHC24:鬼島啊。我開始相信你了450F 12/12 03:26
gene50814:我信 不過你也有錯451F 12/12 03:32
aieri:我比較好奇,以前怎麼會是月光族呢?452F 12/12 03:45

就都沒存錢呀,頗呵。

pttgod5566:滾兔~~我是看你的文章長大的!! 你要加油~~453F 12/12 03:45
stefsun123:454F 12/12 03:46
kgjames7:或許是沒跟到所以怒拘提?455F 12/12 03:49
ydou:垃圾媒體,沒法可管嗎?456F 12/12 03:50

你出來選,我投你,你要好好管。

rattenn:唉。只准高官薇閣,不准百姓開趴457F 12/12 03:51
BladeFish:當社會上都是家盟那種人時  你還能說什麼呢??458F 12/12 03:57
MinJun5566:加油...459F 12/12 04:00
popoliii:460F 12/12 04:09
bisconect:這樣做到底哪裡不道德啊  又沒人受害  為什麼犯法......461F 12/12 04:40
hydebeast:一堆假道學自以為了解女主角462F 12/12 04:41
oe1234yo:我相信你463F 12/12 04:56
punksir:我支持你,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嗎?464F 12/12 05:21

幫我拿桿麵棍,我要測試一下我屁眼能有多鬆。

pt56:財團毒害人民不抓,來抓這個...465F 12/12 05:29
aarzbrv:雖然我不會參加這類活動但是祝您盡快籌到十八萬466F 12/12 05:47
fireneo:推你罵台媒的舉動    但是還是批判你行為在社會倫理是錯的467F 12/12 06:37
daae:雖然你要開趴沒怎樣,但是搞錯地點了468F 12/12 06:39
hd:支持你 我們國家距離民主法治還有好幾十年的努力469F 12/12 06:45
user1001:因為有種心態叫做不管別人死活,我認為怎樣就怎樣,最近反470F 12/12 07:06
user1001:對多元成家也是,反對別人的婚姻,決定小孩的性向,媒體也是
user1001:人民所組成的,人民心態所組成現在的社會,不被社會接受的
user1001:人,根本無能為力.在日本電車上,只要有女性指認一男性性
user1001:騷擾,這男的就完蛋了,百分百被判有罪,也會失去原本工作
user1001:騷擾,這男的就完蛋了,百分百被判有罪,也會失去原本工作
user1001:及離婚,對這種遭遇的人來說,這世界根本就是地獄
oneal6110891:妓者ㄏㄏ477F 12/12 07:11
kenyun:政府執政無能  出一大堆包就常找這種爭議事件來擋新聞版面478F 12/12 07:20
dk50112:推479F 12/12 07:24
Yie:480F 12/12 07:35
jerry886:噓的人只會在舉辦地點上靠北,頗ㄏ481F 12/12 07:42
hganan000:482F 12/12 07:43
sheier:你太笨了483F 12/12 07:44
KGB13:推484F 12/12 07:49
brian10207:什麼時候還有活動?485F 12/12 08:02
carpbobo:下次記得邀WEGO就沒事了486F 12/12 08:09
colenken:媒體的惡習,一直煩被害人,不給煩就亂寫,無冕王487F 12/12 08:32

對呀 他們很煩

ETTom:幫推  你講出了很多台灣媒體和法律的亂象....488F 12/12 08:45
ETTom:法律永遠不是公正的  犧牲的常常只是那群沒錢沒權的人...
maverick01: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贊同 ~490F 12/12 08:50
Avatar6:雖然不欣賞這活動, 但這判決更是難以接受.491F 12/12 08:56

謝謝你能包容異己

ToTaiwan:推492F 12/12 09:00
supdude:推 台灣一堆人根本不懂法治社會的意義 我可以反對你的活動493F 12/12 09:01
supdude:但是我一定保障你合法活動的權利

正確 這才是民主社會的意義存在

Blue6:下次辦在為閣吧495F 12/12 09:04
Derp:我先報名下一攤了496F 12/12 09:09

你來主辦好了

LCHEN:497F 12/12 09:10
palajuice:進去好好反省吧~498F 12/12 09:12
iam0718:假道學的一堆阿499F 12/12 09:16
hankokku:噓的衛道人士 嘖嘖500F 12/12 09:19
lemonblue:跟到你團的只有你一人倒楣?他們全部被迫曝光人前501F 12/12 09:28
dollball:唉...502F 12/12 09:30
keiko24:你衰在現行法律上你站不住腳,要搞就要秘密一個人自己搞女503F 12/12 09:30
Tiphareth: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504F 12/12 09:31
dollball:這事我真的覺得還好,媒體有病505F 12/12 09:31

而且病的不輕

Tiphareth: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506F 12/12 09:31
keiko24:你又跟檢座這樣講他當然不爽要你好看,你就繳罰金不要坐牢507F 12/12 09:31
lemonblue:扯什麼法律怎樣的,我相信當事人寧願付幾十萬也不願曝光508F 12/12 09:31
lemonblue:然後事情都爆了,為了你個人的"正義",強迫每人見光
lemonblue:這就好像合法去外國紅燈區嫖妓,被老婆抓到,說這又沒犯法
keiko24:罪證確鑿你就乖乖認罪認錯吧法院就犯後態度就可以重判你了511F 12/12 09:33
lemonblue:與會者巴不得事件趕快平息你還上政論嗆聲,實在是...512F 12/12 09:34
lemonblue:為了你的意氣之爭,犧牲一堆人的隱私還振振有詞
keiko24:我覺得台灣人只想要沒有法治的自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514F 12/12 09:35
lemonblue:所以才說跟到你的團真是倒了八百輩子的楣515F 12/12 09:35
lemonblue:你這種態度,就算法律完全合法,有腦的也不會參加
HermesKing:營利!?  我笑惹 XDDDD517F 12/12 09:52
htc3d:未成年少女才是最大主因 羅織罪名太簡單了518F 12/12 09:54

不是的 合意性交要年滿16歲 兒少法都跟憲法牴觸了

Tiphareth:檢察官這樣問就是在斟酌要不要判輕 這樣回答只能說519F 12/12 10:02
Tiphareth:自己不會讀空氣
jackyuki1:可憐 拍拍521F 12/12 10:04

不要拍拍了  啪啪可以嗎?

Tiphareth:而且辦這種趴本來就容易對社會觀感不好 不僅宣傳要低調522F 12/12 10:05
Tiphareth:對法條要有程度的了解 不是你自己說你立意良善就可以了
kieco:你辦在遊覽車 應該不會那麼多狗屁的事了!524F 12/12 10:20
windcloud27:幹好衰喔...媒體辦案...525F 12/12 10:23
kieco:千萬不要絕食抗議~~ 這會是做白工!526F 12/12 10:24

是喔 我也不曉得怎麼弄了

Fredericmo:你的行為跟淫媒有何不同? 你又要拿沒營利來狡辯是嗎?527F 12/12 10:24
Fredericmo:所以沒給錢就不算嫖這樣嗎? 恥字會不會寫?
Fredericmo:利用未成年人的無知佔她便宜 得逞了還四處招搖
Fredericmo:讓你進去蹲已經是法律給你改過自新的機會了,還一副全
Fredericmo:世界對你不起的態度,看來自由刑對你可能沒有矯正意義
galaxy5247:樓上的文字組織能力是不是有問題? 真的有看懂文章嗎?532F 12/12 10:38

他看不懂啦 你看他這麼悲憤 根本就不會聽別人的意見
只會在那邊自以為是

Fredericmo:不如換個方式,你到哪都幫你打廣告 為服務大眾可幫忙找533F 12/12 10:40
Fredericmo:未成年少女性交好不?還是找出版社幫你出書"第一次辦性
even0213:他租密閉車廂,跟你付房錢跟女友打砲有什麼不同??535F 12/12 10:43
Fredericmo:愛趴就上手-找未成年少女守則",這樣好不好啊?536F 12/12 10:43
even0213:他被判的是意圖營利..不是與未成年性交..樓上能先搞懂嗎537F 12/12 10:44
Fredericmo:本案當事人不是女友 還未成年 好嗎??538F 12/12 10:44
XD10160804:我相信你539F 12/12 10:44

謝啦

sulaIX:記者和司法,一點都不意外阿~540F 12/12 10:45
Fredericmo:對啊 他這麼覺得無辜 沒營利 我支持換個方式幫他宣傳541F 12/12 10:45
sulaIX:以利將來賣淫牟利..科科那有支屌都是未來有強姦可能542F 12/12 10:50
Fredericmo:他媒介十幾個人跟未成年少女性交是"事實"。543F 12/12 10:51
Fredericmo:他自己也說完全不後悔 那你們這些支持的怎不幫忙宣傳??
blackmamba24:............545F 12/12 10:53
Fredericmo:躲在匿名網路後面嘴砲支持 取暖 怎麼能算真正支持呢?546F 12/12 10:53
sulaIX:法官都沒針對媒介+未成年判刑了...547F 12/12 10:54
Fredericmo:怎不幫忙組織一下 動員擁護者上街舉牌 散散步啊?或者幫548F 12/12 10:54
sulaIX:喔是針對媒介,未成年的那部分全都沒判549F 12/12 10:55
Fredericmo:忙找女人參加性愛趴也是一種力量 您說對吧?550F 12/12 10:55
Fredericmo:沒判就沒判 有影響事實的存在嗎?
singlovesong:乖吼 上八卦板跟一堆魯蛇繼續取暖~全世界都對不起你552F 12/12 10:58
sulaIX:沒判就代表女方未成年不是當事人的錯啊553F 12/12 10:58
vincent120:推滾兔大 台灣新聞媒體真的沒救了554F 12/12 10:59
Fredericmo:如果您也認為當事人都沒錯 那何必低調? 應該幫忙宣傳啊555F 12/12 11:01
Fredericmo:讓大家都知道是出於良善的立意 推廣大眾服務
Fredericmo:最好留下聯絡方式啦這樣比較快,不是一堆人問何時再辦?
peter03166:558F 12/12 11:06
singlovesong:加油 繼續取暖 要爆囉^__^559F 12/12 11:08
even0213:to F,覺得有沒有錯,對你來說不是重點,因為即便法院未針對560F 12/12 11:13
even0213:未成年判刑,你還是一直在講這點..
even0213:你只是以自身道德來批判他而己.

就說不用跟他講了 他願意聽早就懂了 你跟他費得什麼嘴皮子功夫

lukephil6:遊戲測試員!!!!563F 12/12 11:15
Fredericmo:我自身的道德去批判? 那不用管我啊 我轉個立場幫他跟那564F 12/12 11:18
Fredericmo:些自稱痴漢的十幾位先生向外界宣傳如何? 我也不用收費
Fredericmo:不過我一個人的力量實在太薄弱了 懇請各位支持者多多向
kc:我完全支持你,不過這世界就是這麼骯髒,比你做的事情還髒567F 12/12 11:20
Fredericmo:身邊的親朋好友 教育他們 順便物色新趴女主角 good?568F 12/12 11:21
Fredericmo:事實無可迴避 但當事人不表示有任何悔意 就不要怪人提
jeff790915:加油570F 12/12 11:26
KD35:反爛媒體571F 12/12 11:32
FengWMing:推,台灣法律...唉572F 12/12 11:36
zooz31506:一個慘字 加油573F 12/12 11:40
aki52020:支持你~下次私訊給我謝謝574F 12/12 11:46
lllkkkjjj:剛上網看了地方法院判決575F 12/12 12:01
lllkkkjjj:http://www.slideshare.net/WangHaoZhong/1013-19953692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矚訴字第3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 年度矚訴字第 3 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
 
lllkkkjjj:他判決書認定你有營利  但現在的問題是營利的定義不一定577F 12/12 12:03
lllkkkjjj:要有實質的收入,我很好奇不需要收入,哪怎麼判斷營利的
lllkkkjjj:有無?  不懂這裡,不過台灣法官一句認定你有營利,就打
lllkkkjjj:死不能翻盤了,現在又已經定讞...
maxisam:推 !581F 12/12 12:06
pc2990:我覺得這是真的司法迫害582F 12/12 12:10

本來就是

asuralee:這世界多著是捏著懶叫罵別人骯髒的人583F 12/12 12:18
Ftaro:Fred不看判決書堅持自己的論點實在有趣584F 12/12 12:22
baiweilo:很同情你的遭遇 但這就是鬼島585F 12/12 12:24
lllkkkjjj:想請問大大最後的餘款是否有退回參加人之意圖,只是還未586F 12/12 12:26
lllkkkjjj:有所行動?

剩一點點退回去太麻煩了 我們幾個把剩下來的錢吃一吃 還剩下幾個銅板 醬

t780330:請給我小羽的聯絡資料!感恩588F 12/12 12:34

我也沒有

jerry8507:一堆偽善的人在噓589F 12/12 12:43
soooooooo:……590F 12/12 12:52
tidedance:推你,加油。一堆假道學裝得很像。591F 12/12 12:55
Swashbuckler:民智未開592F 12/12 12:55
Poshintow:... 加油 還有遊戲測試員寫得很好593F 12/12 12:56

謝謝

bahamutuh 
bahamutuh:推 媒體三大神器真是無往不利呀594F 12/12 12:57
needspace:請問下次什麼時候要再辦?595F 12/12 12:59
e1q3z9c7:看完《鵝毛筆》以後 我他媽看一個假道學罵一個596F 12/12 13:12

性愛大師第一季不錯看

radstar:樓上噓文的根本腦袋都有洞597F 12/12 13:20
Fredericmo:要不要幫備份你罵人腦袋有洞?598F 12/12 13:24
yuan720:偽善咩599F 12/12 13:25
Fredericmo:偽善 假道學 除了這兩個還有沒有新詞?600F 12/12 13:28
Fredericmo:正義這個詞不適用在對他人行不正義之事的人身上
a4567850:找不到遊覽車可以租下次找我啦 我一定有車能租你XD602F 12/12 13:37
binr:加油 支持你!!!603F 12/12 13:40
Fredericmo:你有本事找得到成年人跟你開趴 我沒意見,欺淫未成年人604F 12/12 13:46
Fredericmo:就已經跨過線,拿性愛無罪來往自己臉上貼金,這叫正義?
Fredericmo:你仗著網路上的知名度寫些粉飾自己的言論,再次為自己
even0213:阿標的兒子也是欺淫未年成.還結婚生子.你怎麼不去批評?607F 12/12 13:51
Fredericmo:的行為辯解,少女自己跟少女的父母懂得這樣為自己說話?608F 12/12 13:52
even0213:不見得要支持原po,但你批判的點很奇怪.營利?未成年?道德?609F 12/12 13:53
Fredericmo:這裡仇女自私的言論不會比較少 我想他們上來也是被汙辱610F 12/12 13:54
Fredericmo:你們這些當事人跟他們道過歉嗎?
vincent120:是要道歉啥 女主角自己主動去的612F 12/12 13:56
Fredericmo:當事人真覺得沒問題怎不敢拋頭露面公開討論自己行為?613F 12/12 13:57
vincent120:你怎不怪女主角未滿18而上18禁網站?614F 12/12 13:58
Fredericmo:所以這是人肉市場你情我願? 那怕人家砲幹嘛 ?615F 12/12 13:59
Fredericmo:唷 我怎記得有某大教授檢討女子深夜外出就被轟到炸?
w6422613:本人有卦推617F 12/12 14:01
even0213:事實是你情我願啊,也是人肉巿場啊.有誰因強姦起訴嗎?618F 12/12 14:01
Fredericmo:如果大家都這麼認同,就不要叫人幫自己遮羞,那麼相信619F 12/12 14:05
Fredericmo:這些人應該很樂意在日常生活讓人知道自己所作所為。
vincent120:為啥解決事情一定要拋頭露面 原po不就是被媒體誣衊?621F 12/12 14:07
Fredericmo:偽善的應該是這些明明想吃,吃了,還怕人家講的人吧?622F 12/12 14:08
Fredericmo:媒體汙衊不可取啊 那就實際點 大家在他所到之處都幫他
Fredericmo:跟周遭的人澄清,以正視聽。
even0213:你的想法太極端了.不認同你就是認同原po.625F 12/12 14:10

不要再跟他講了 很累

Fredericmo:還是其他17位也覺得被汙衊 一起來矯正旁人的偏見?626F 12/12 14:11
Fredericmo:說錯了吧?主事者認為他自己做得都對,別人對他的批評就
Fredericmo:是不正義,不叫極端?
azym:你要不要申請大法官釋憲...629F 12/12 14:14

這個我真的不會弄

Fredericmo:我又沒在判刑上打轉,法律判決我也沒意見 釋憲幹嘛?630F 12/12 14:16
vincent120:恩 你說的都對 我們不認同你的都不是正義631F 12/12 14:16
Fredericmo:我只針對主事者的言論喔 不用對號入座 感恩632F 12/12 14:17
vincent120:對啊 所以你認為你說的都對633F 12/12 14:18
azym:其實沒看到判決書之前 都不用吵 如果有問題請原PO申請釋憲634F 12/12 14:19
Fredericmo:支持自己的言論不是每個人的權利嗎?? 我不認同主事者的635F 12/12 14:20
Fredericmo:言論,你們喊燒幹嘛?
vincent120:是你自己在喊燒吧 原po有反對所有批評者?637F 12/12 14:23
vincent120:然後還要他們一定要公開評論 簡直莫名奇妙 喊燒?
even0213:azym,定讞後不是只能非常上訴或再審? 幹嘛釋憲639F 12/12 14:24
Fredericmo:文字寫得很清楚 我留言對象針對的是原PO 不勞糾眾圍剿640F 12/12 14:24
Fredericmo:這篇文不就是主事者公開自己的遭遇來討拍?不能評論?
vincent120:你儘管評論 自己被砲就不要牽拖642F 12/12 14:31
vincent120:我是說萬一
didiasdcvb:小雨不錯看,蠻正的0.0  身材也很好:D644F 12/12 14:33
Fredericmo:從事情發生以來,主事者不就持續利用網路公開相關訊息645F 12/12 14:34
Fredericmo:跟自己的偏頗言論(沒有其他當事人的觀點)尋求支持?
Fredericmo:吹風的人還怕起浪? 這就是他要的啊 讓大家來關注他
Fredericmo:我也提出很實際的想法,如果真的媒體完全所言非實,他
Fredericmo:自己問心無愧,不需要負擔不該負的責任,那最有效的方
maxliao:你缺黨證啦大大         拍拍650F 12/12 14:39
Fredericmo:法,就是他現在聚集的這些人氣幫他好好平反一下,出口651F 12/12 14:39
Fredericmo:怨氣,也順便幫他解決日常生活中大家對他的偏見
Fredericmo:也有教授幫他去法院舉牌,比起網路推文有力量多了
soooooooo:你情我願滿16 欺淫未成年人 問號654F 12/12 14:54
azym:非常上訴不是當是人提的 當是人用盡所有管道 但是認為法官655F 12/12 14:57
apologize104:推 挺你656F 12/12 14:57
azym:用的法條有違反憲法人權保障 可申請釋憲(所有要看法條)657F 12/12 14:58
azym:不過不知道判決書怎麼寫 以及用哪一條判他
asuka627:真是被新聞自由害慘了,但有沒有想過自己的「白爛性格」659F 12/12 15:00
asuka627:也是事件的主因之一?

嗯 我超白爛的

abola921:可以考慮選議員661F 12/12 15:06

會上才有鬼

kccn:662F 12/12 15:14
hsien1105:加油663F 12/12 15:18
DonDonDonDon:租車廂就可以合法群交,改日租路權亦然?664F 12/12 15:26
DonDonDonDon:但送審說要把路圍起來打炮應該不會通過,
DonDonDonDon:當初台鐵出租車廂應該也是以"正常使用"為前提。
DonDonDonDon:雖然你說"認識你的都知道你愛惡搞",但不認識你的呢?
DonDonDonDon:怎麼看也就是個法院認證的"雜交派對召集人"不是嗎。
Eeon:上面推文裡,就有人提供判決書連結了,可以看看;簡單講,就669F 12/12 15:42
Eeon:是用下面這個罰他:"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而營利。
Eeon:他說什麼 "罰他未來想要組織營利的",到是沒看到。
EvenLee:672F 12/12 15:45
Eeon:很簡單的三論段法 http://tinyurl.com/od5ujz7673F 12/12 15:46
三段論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圖]
三段論在傳統邏輯中,是在其中一個命題(結論)必然的從另外兩個命題(叫做前提)中得出的一種推論。這個定義是傳統的,可以寬鬆的從亞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Book I, c. 1中推出來。希臘語「sullogismos」的意思是「演繹」。對傳統意義上的三段論的詳細描述請參見直言三段論。 ...
 
Eeon:大前題:意圖開趴營利 => 犯罪。 小前題:從一些事證,法官674F 12/12 15:46
Eeon:認為他已達成 開趴+營利 結論:犯罪,就這樣而已。
Eeon:連"營利"跟"盈利"的差別,也有講。判決書基本上算是還蠻一般
Eeon:四平八穩,正常的判決書。原PO你要主訴的,應該是"營利事實"
Eeon:的判別,而不是說什麼法官要罰你未來事件。
DonDonDonDon:其中有提及未來續辦可能,大概那樣就"足見犯意"吧。679F 12/12 15:50
Eeon:(不過,照內文來看,剩下的錢你沒退,基本上,你的立場680F 12/12 15:50
Eeon: 已經很吃虧了。)
Eeon:營利是主觀的,就是你想要賺錢(利);盈利則是比較客觀的,
Eeon:真的賺錢。營利結果不一定會盈利,比方說:跑去賣大補帖,結
Eeon:果連本錢都還沒賺回來就被抓走了。
victor33:你真的很衰 如果是某黨一定安然無事685F 12/12 15:57
Eeon:像其他什麼甲乙丙戊的,就無罪 http://tinyurl.com/mkgk75q686F 12/12 16:06
[圖]
 
Eeon:"足見犯意"的,我覺得到在其次;主觀上,他就是要收費開趴687F 12/12 16:20
Eeon:,應該是沒什麼爭議。最主要的爭議點就是:
Eeon:每個人收八百,這樣搞性愛趴,到底這樣算不算營利?
Eeon:到底有沒有犯罪?
Eeon:當事人自然是主張沒有營利意圖。判決書裡法官照一
Eeon:些事由,是判他算。沒有營利的話,當然就不能用這個
Eeon:法條罰他。很簡單的邏輯問題。不過,檢察官會不會再
Eeon:找其他法條起訴他,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Eeon:(當然,要找別條,一開始就要換,不然,等法官說判無罪再換
Eeon: 就是所謂的"一事不再理原則"。

謝謝指教 不過晚了 哈哈

lemonblue:為了你個人正義,拉其他十幾人出來強迫曝光,太有種了你697F 12/12 16:28
Eeon:                                ^^^^ 錯字,應是"不能",698F 12/12 16:33
Eeon:其他人立場應該就:我就真的出來玩玩而已啊,我也沒收錢,也
Eeon:沒有違法,不會有法條罰到我,小事情而已。幹嘛又拉我出面?
Eeon:其實,也不難理解就是了。
※ 編輯: goodtour        來自: 111.249.140.45       (12/12 16:49)
sorryman5566:意圖營利v.s.實質營利,利益不以金錢為限。702F 12/12 16:50
abc1332002:本條立法理由想像很明顯是為了傳統上的老鴇或是雞頭703F 12/12 16:57
abc1332002:不過因應現代社會快速發展,本條的範圍是否夠大,營利
abc1332002:的要件是否太過寬鬆,都是可以再討論。不過你的犧牲
Fredericmo:沆瀣一氣。事主是你,討拍被噓卻反譏別人自以為是,原706F 12/12 16:58
abc1332002:給大家一個提醒,要辦趴千萬不要收錢,收錢是刑責,沒707F 12/12 16:59
abc1332002:收錢頂多是行政裁罰。
Fredericmo:來你所謂的正義這麼廉價,經不起不同價值觀的批判。709F 12/12 17:00
abc1332002:有罪的判定前面大大有提,至於其他理由就是現行法給予710F 12/12 17:01
abc1332002:法官裁量權限,然後很不幸的他認為不應該從輕。
Fredericmo:已經從輕了。712F 12/12 17:02
Eeon:碰到錢的事情真的要小心;營利,非營利,特定,不特定,這些713F 12/12 17:04
abc1332002:很抱歉,我說的從輕是五十九條。714F 12/12 17:05
Eeon:可能都會造成後果巨大的差異。再貼另一個供大家參考,715F 12/12 17:05
Fredericmo:正義是留給無法為自己發聲的人,女方被交付保護管束有716F 12/12 17:05
網路釣魚 3片賣200 被抓賠20萬 @ 在落花紛飛的街道上 :: 痞客邦 PIXNET :: 近年來網路交易盛行,許多網友買來影音光碟看過後,就上網拍賣,不少人因賣的是盜版品,引來擁有版權的代理商找上門。如果私下和解動輒以十萬、廿萬元計;如果上法院,由於網友並非大量重製圖利,多數判緩刑,但還是 ...
 
Eeon:小事對吧;但是,如果被搞到,也是會很ox。718F 12/12 17:06
Fredericmo:上來哭哭怪別人?其他人有嗎?如前所述,興風作浪無需同情719F 12/12 17:07
abc1332002:我自己是認為行為之後的興風作浪不應該是行為刑法的法720F 12/12 17:10
abc1332002:官應該要評價的對象。
Fredericmo:我也沒硬扯說要用法律來制裁他的論點啊 我甚至還熱心提722F 12/12 17:11
Fredericmo:供想法請大家幫忙宣傳他有受到多麼不公不義的對待
abc1332002:不好意思讓F大誤解,我的意思是我認為他應該可以用59條724F 12/12 17:14
abc1332002:從輕,可惜法官沒有。
abc1332002:在那樣的文字下我以為你說興風作浪不值得同情,是在這
abc1332002:樣脈絡中,不好意思。
Fredericmo:我以為大家都知道最直接的害處是媒體讓他工作不順 生活728F 12/12 17:16
Fredericmo:無以為繼,所以我覺得真的要幫忙就該幫忙教育他身邊的
Fredericmo:人們、雇主,不要再歧視他了 他沒有錯 只是衰小
Fredericmo:性愛無罪,辦趴有理,順便幫物色下次活動志願者。
abc1332002:人都是很健忘,不要再有新聞,不要再提大概就忘。732F 12/12 17:20
abc1332002:可惜前科了,前科在有一些事情會很麻煩
Fredericmo:幹嘛忘?反而要倡導啊,他自己很堅持沒做錯事,我們只734F 12/12 17:23
Fredericmo:好幫他宣傳 強調他真的沒錯,好可憐,別人應該認同他
abc1332002:二個月以前我會跟你同樣看法,多元成家事件後,我覺得736F 12/12 17:24
abc1332002:人群的價值觀沒有那麼容易可以用道理說服
AliceJapan:避重就輕,最拙劣的手法。關起來剛好而已738F 12/12 17:28
Fredericmo:因為他孤軍奮戰反抗得不夠徹底,網路推爆是不夠的,如739F 12/12 17:33
vagabondfox:我不了解什麼才是真相,但我同樣痛恨媒體三神器!740F 12/12 17:33
Fredericmo:果可以做到讓他身邊的人都很感謝他的熱心 每天問他要不741F 12/12 17:34
Fredericmo:要再多辦幾場,他應該很高興他倡導的性解放有人認同吧
Tiunn:743F 12/12 17:45
Tiunn:
giveUstars:拍拍745F 12/12 18:26
KobeinCloud:推746F 12/12 18:33
momo514:你活該 哈哈747F 12/12 18:50
Ryushuier:我推你喔 相當支持妳  要加油喔 人生總是會有低潮748F 12/12 19:11
Ryushuier:鍵盤農夫挺你,你要跟我一樣全部媒體一律拒絕= =
Ryushuier:加油啦 你的文筆很好的  寫小說出來賣啦XD
tracetw:司法正義751F 12/12 19:15
fth862:有兩點關鍵 1.你收錢 2.你在公共場合752F 12/12 19:17
fth862:就是這兩點害死你 如果你當初沒收錢 應該就不會有事
fth862:頂多就是妨害風化這樣而已 沒辦法 你倒楣
oldxeng:給你推一個,台灣就是人治社會755F 12/12 19:27
Tiunn:756F 12/12 20:23
wt5665:推推757F 12/12 20:27
vinsh:推你邏輯清楚758F 12/12 20:29
aihead03:取暖文 先檢討吧!759F 12/12 20:34
Manhood27:加油760F 12/12 20:45
Tiunn:761F 12/12 20:56
hustina:想多p想人獸交沒人有意見,但台鐵車廂還有人要用762F 12/12 20:59
hustina:密閉空間殺小?存續共用的空間給你們這樣用喔?
ema:這麼理直氣壯 女生都沒成年 是你女兒怎辦764F 12/12 21:21
cfwucat:800是火車包車的費用嗎??765F 12/12 21:29
hustina:補充:不覺得意圖牟利這判決正確 但地點依舊不認同。766F 12/12 22:03
qooqoogb:抱歉啦;還是不要當出頭草比較好767F 12/12 22:09
ral429:腦袋清楚沒被逼,作風大膽裝宅男。天真??768F 12/12 22:32
ral429:這樣比較好爭取宅男的選票嗎?
Goog1e:文筆超好 加油770F 12/12 22:42
Castillo:推你 但我覺得第二段有點矯情771F 12/12 23:18
Castillo:很像在幫自己辯解些什麼..
panadols:台灣法官不意外773F 12/12 23:29
panadols:別被打倒 撐下去啊!!!
outsmart33:酷耶775F 12/12 23:44
Asucks:!!!!!!!!!!!!!!!!!!!!!!!!!!!!!!776F 12/12 23:50
ral429:白爛? 惡搞? 宅?? 其實你滿會用文字包裝自己的。777F 12/12 23:58
ral429:體制失望不是只有你一個啦,還需要你來說?又在拉攏人心?
ral429:你先擔心自己的人文素質跟公共素養吧。
guan6213:公道自在人心 .. 加油780F 12/13 01:09
sterirts:http://ppt.cc/eKei 踢爆火車性愛趴被告藏榮總續揪護士趴781F 12/13 01:11
踢爆火車性愛趴被告藏榮總續揪護士趴(壹電視新聞) - YouTube
震撼全國的台鐵火車性愛趴案,主辦人蔡育林被依妨害風化罪嫌求刑六個月,全案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但壹電視接獲民眾爆料,蔡育林出現在台北榮總上班,還經常利用工作機會搭訕護士,能言善道相當受歡迎,但沒想到一個月後他原形畢露,私下詢問醫護人員對性愛趴有沒有興趣,還說他正準備想辦護士趴,結果遭同事投訴,榮總發現後立刻於6月28...

 
sterirts:如果新聞不實那你更應該要訴諸法律 一對質就知道了~782F 12/13 01:17
Terrance:你啥小啊?783F 12/13 01:38
s4033426:作錯事就說自己是在惡搞,然後一堆莫名的鄉民亂推文,阿784F 12/13 01:42
s4033426:你不就好棒棒~簡直大家的楷模齁~真是頗呵
bookmusic:自作自受。786F 12/13 06:17
viki666666:加油支持你! 那些批判的鄉民請搞清楚,是有犯法沒犯法787F 12/13 10:59
viki666666:的問題~ 人家有什麼興趣愛好,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
RIVERSHAKE:打個砲而已789F 12/13 11:30
eterbless:看噓的人這麼多就知道台灣已經沒救了790F 12/13 12:34
Bluebear:加油!!!支持你!!!791F 12/13 13:02
js93dainty:噓 關我屁事,你不會搭遊覽車喔?792F 12/13 13:19
js93dainty:別人不能管你 你又管別人了喔
aprilwater:你沒錯794F 12/13 14:32
Terrance:這篇花多少請人寫啊?795F 12/13 15:03


我還要花錢請人幫我寫文章喔?

阿宅,醒醒!

louis925:純粹用媒體和制度爛來遮掩你誇張的行為。796F 12/13 16:23
louis925:法律沒有規範並不代表這符合大眾的普世價值
louis925: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點,如果你真的覺得你這樣的party很正
louis925:義。你應該多多宣傳,然後大家都來參加。許把整台火車包
louis925:下,然後都請16歲的來。
louis925:許多人的道德彷彿完全已被法律取代了,法律規定不犯法就
louis925:好像是對的事情一般。哪一天法律把年齡改15歲,你大概也
louis925:覺得找15歲沒有錯...


法律規定滿十五歲可以性交 所以我也認為找15歲沒有錯?
你倒底在講什麼?

如果法律規定找十五歲以上沒有違法 那我找十五歲是錯在哪邊?

可以請您解釋嗎?
york13468:推804F 12/13 17:18
LearnRPG:法治國家 依法論法 可以隨時被輿論/感覺/道德 左右判決805F 12/13 18:11
LearnRPG:那這個法乾脆廢了算了 道德要不要譴責 那是社會的事情
LearnRPG:什麼時候道德有問題就要被判罪 ...
LearnRPG:法律規定的不犯法不代表對錯 但是肯定代表無罪 ...
LearnRPG:支持原po未來再辦,不營利多退少補,女方滿20有行為能力
LearnRPG:事後開慶功宴分享 別分享影片照片 看這些偽善者怎判

看嘛 頭腦清楚的人還是有的
※ 編輯: goodtour        來自: 111.249.163.165      (12/13 18:43)
chihho32:推 LearnRPG811F 12/13 23:16
lot:文筆真好,大有可為812F 12/13 23:35
satan317:反正就是羨慕嫉妒恨阿 人人都罵雜碎 人人都想當雜碎813F 12/13 23:46
OolightoO:有條有理 我被你說服了814F 12/14 00:02
joejoejoe:如果不道德就算有罪 資本主義的前面1%有錢人早該被抓去815F 12/14 06:22
yudofu:就是活該呀 有甚麼好講的 說到自己的就輕輕帶過816F 12/14 14:21
u8702004:噓m文817F 12/14 15:22
timaxlin:推L大 講的跟最近LEGAL HIGH的劇情有搭818F 12/14 15:24
taiki39:台灣法院會怕媒體,就是因為有一群被媒體牽著鼻子走的民819F 12/14 18:25
taiki39:眾……
minbyminby:最近學到一句 越獨裁的國家越會以道德處理事情而非人權821F 12/14 19:03

哈哈 我大笑了 有夠貼切
※ 編輯: goodtour        來自: 111.249.143.144      (12/14 22:31)
tsaiichien:判決書是這份嗎? http://ppt.cc/2eu4822F 12/14 23:28
goodtour:一審的沒錯823F 12/15 00:23
goodtour:不過二審比較好笑 應該會有人整理而貼出
w271235:媒體超愛大眾運輸工具打砲事件,只能說你倒楣出來集大成825F 12/15 02:23
shinise:你的出發點難以認同~後面災難是你自找的!!826F 12/16 01:25
elwyn:我挺你。827F 12/16 05:50
nerdmonk:重點不是剩多少錢吧?主辦人還花剩下的錢,吃喝車資車馬費828F 12/16 08:01
duck329:媒體跟法官爛不代表你的做法是對的  最少我不認同829F 12/16 12:02
duck329:尤其還振振有詞不知悔改  用啥白爛 宅 惡搞就說得過去喔
duck329:多少作惡的人也都用好玩這個字帶過  自覺無罪越犯越大

--
※ 看板: PttFB 文章推薦值: 14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1796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est Gossiping AKB48 DispHot traume PttHot 以及 2 個隱藏看板
作者 goodtour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 ̄︶ ̄)b wunmy, Sifox, Vitamin-K, warrenchen, lovespr7out, a12sd5647, HungrySoul 共 7 個人 說讚!
1樓 時間: 2013-12-11 23:23:46 (台灣)
  12-11 23:23 TW
恩恩
2樓 時間: 2013-12-11 23:28:07 (台灣)
+4 12-11 23:28 TW
如果要舉辦  打狗仔  打記者 這種活動  我會贊助金錢  表示想為國家除害的敬意
3樓 時間: 2013-12-11 23:53:28 (台灣)
  12-11 23:53 TW
你要辦這種活動是沒關係,但是女主角可能找錯了,找到未滿18/20歲就是不行。
4樓 時間: 2013-12-12 00:06:24 (台灣)
  12-12 00:06 TW
其實大大 已經有未來的一次豁免權了~下次要辦記的廣告一下!!!!
5樓 時間: 2013-12-12 00:14:33 (台灣)
+2 12-12 00:14 TW
其實這檔事情,一開始由壹傳媒開始鬧大後,後面就可想而知了
馬的死胖子,在香港搞不夠,把奇怪的狗仔文化帶來台灣,然後撈了錢又跑回去了 (有沒有人要算算那水果日報跟數字周刊總值多少?
6樓 時間: 2013-12-12 00:18:03 (台灣)
+1 12-12 00:18 TW
到底哪裡有最我完全看不懂
所有人都是情願參與活動
一起出錢包了車
到底哪裡有問題
7樓 時間: 2013-12-12 01:19:58 (台灣)
  12-12 01:19 TW
重點在於女孩子16歲,未成年。
8樓 時間: 2013-12-12 01:22:00 (台灣)
  12-12 01:22 TW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227條的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違反其(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意願者,更依第222條第2款規定,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有第227-1條的兩小無猜條款,即未滿十八歲的人犯第227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或根據第229-1條,即未滿十八歲的人犯第227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另外,台灣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明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9樓 時間: 2013-12-12 01:23:44 (台灣)
     (編輯過) TW
就他收錢這點不知道算不算性交易...我希望會有法律系的同學們出來測風向。
而我最在意的大概是道德問題而已。
10樓 時間: 2013-12-12 02:43:59 (台灣)
+1 12-12 02:43 TW
只能盡量幫你把這篇浮起來 讓多一點的人看到不只於媒體人單方面的說法
11樓 時間: 2013-12-12 02:47:41 (台灣)
+2 12-12 02:47 TW
加油吧 不要覺得台灣是個不理性的國家 這世界根本沒有理性這一回事 很多人都容易單純的從電視新聞中斷章取義
12樓 時間: 2013-12-12 04:54:02 (台灣)
  12-12 04:54 TW
可以說一下流程嗎? 我覺得應該是流程,有什麼小缺失才會被搞
13樓 時間: 2013-12-12 09:54:47 (台灣)
+2 12-12 09:54 TW
看完了全文...好累~ 哈哈
全部都在扯有無收費?有沒有營利?等等...跟那女的年紀無關...
(若有眼殘處...請不吝指正)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31條 (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 營利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 萬元以下罰金。以 詐術犯之者,亦同。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依前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 一。
被判刑的原因不是地點、也不是女主角,是因為收費跟支出相減後剩下「86元」被認為是「營利」 XDD...有點好笑...
14樓 時間: 2013-12-12 10:08:34 (台灣)
  12-12 10:08 TW
女主角83年8月生,101年2月19日辦活動~ 當時17歲差六個月滿18歲~
所以沒有甚麼媒體亂傳16歲的問題...
再加上女主角本身是自願參與活動,這邊也沒問題... 所以只能從有沒有「營利」來定罪~ 哈哈哈 真的是因為86元嗎...哈哈哈~ 哈哈哈
15樓 時間: 2013-12-12 10:33:44 (台灣)
+2 12-12 10:33 TW
原po加油,自從我看到有人從外套找到200塊還變成新聞我就覺得妓者霉體都沒救了
16樓 時間: 2013-12-12 11:23:57 (台灣)
     (編輯過) TW
留言的人說 玩什麼玩要自己承擔,抱持著活該的想法看熱鬧
單純就是版主自己辦個活動 沒犯法,也沒怎樣,只是剛好被批露出來,
台灣鬼島就是媒體喜歡找特別的事情一指報導,白的報成黑的最開心
上面有些留言的還不是跟媒體一樣觀點有問題,見不得別人好
可惜在別的國家 就只是單純的派對而已
17樓 時間: 2013-12-12 11:42:32 (台灣)
  12-12 11:42 TW
大有加油啊~!!
18樓 時間: 2013-12-12 12:34:58 (台灣)
  12-12 12:34 TW
86元的雖洨,哭了喔。
反證真的要完就要承擔風險,如果照這樣說那就只是他本人雖洨。
19樓 時間: 2013-12-12 14:06:14
  12-12 14:06
很多是非只要擺在台面上,一定會被人扭曲,加油添醋,
不可否定的霉體在台灣是雙面刃(毒瘤),不是爆出來就沒事了,
後續還有一堆阿離阿雜的東西要應付,等過了一段時間,
被淡忘了,你想要拿出來談,別人都不見得會用,不見得會有興趣。
人應該講求,實事求是的精神,
何謂正確的報導只能靠觀眾自己去認定...政府沒辦法把關。
一件事情的對錯,在於立場不同,而衍生出來版本會不同。
全世界不認同你,至少你認同你自己。
20樓 時間: 2013-12-12 15:34:11 (台灣)
+1    (編輯過) TW
很好奇這樣大肆的徵招人來搞這種活動 還在這裡說的理直氣壯 就算沒有妨礙風化 但 沒有違反善良風俗嗎
21樓 時間: 2013-12-12 15:36:05
+1 12-12 15:36
無條件想噓
22樓 時間: 2013-12-12 15:41:26 (台灣)
  12-12 15:41 TW
不過是包裝成趴踢的多p性交易
23樓 時間: 2013-12-12 15:46:40 (台灣)
  12-12 15:46 TW
當然~ 檢方早就絞盡腦汁要辦了~
怎麼可能沒想過「妨害善良風俗」呢?!XDDDD
社會秩序維護法 民國100年11月04日 第 二 章 妨害善良風俗 § 80 第80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第一項不合...出於自願的組團活動,非性交易) (第二項不合...包車廂,非公開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道德上,跟他觀念不同的人可以討厭他,噓爆他、唾棄他... 但法律上...硬要辦就變得有點不合理... 對比其他社會重大案件(假米?假油?014?645?日月光?), 那種都不硬辦~軟軟來...只能搖頭 XD 以上淺見。
24樓 時間: 2013-12-12 16:36:46 (台灣)
+3 12-12 16:36 TW
雖然台灣的媒體是唯恐天下不亂
不過你自己本身辦這活動也有問題吧
火車算是密閉空間這點...
那或許是你自己本身認為的認為
其他人並不會這樣覺得吧?!
你要是覺得這種事在台灣是可以的,
那台灣人是不是都該揪個團一起來共襄盛舉算了?!
你想怎樣搞怪那是你家的事, 那節車廂是被你玩完之後, 它就都不會坐人了嗎?!
25樓 時間: 2013-12-12 16:44:26 (台灣)
+4 12-12 16:44 TW
媒體扭曲一些事實 是他們的錯沒錯
但版面上打的幾乎是錯他們?!
似乎也未見你為你做的這整件事有沒有些反省或是一些省思
還是你還是覺得 我就是搞怪這句做總結嗎?!
你當時回說 我不能確定,我仍然有可能會舉辦
這句話一看見 感覺上就全盤打掉對你的看法了
26樓 時間: 2013-12-12 16:54:16 (台灣)
  12-12 16:54 TW
都38歲了 還說的自己像18歲一樣年少輕狂  說自己宅又說自己愛搞怪  不會太矛盾嗎
27樓 時間: 2013-12-12 17:02:27
+2 12-12 17:02
我要在你腿上寫下86個慘字~~~~
28樓 時間: 2013-12-12 17:10:54 (台灣)
  12-12 17:10 TW
試問..如果你女兒以後也做這種事..你還可以跟她說..哎呀女兒你就是愛搞怪...來..爸爸陪你一起...嗎....
29樓 時間: 2013-12-12 18:50:31 (台灣)
+1 12-12 18:50 TW
台灣是媒體治國。道德問題本來就不應該用刑法來規範,每個人的道德觀念都不一樣,不同就要被關,這是迫害。不懂的人應該去看一下沃芬頓報告(Wolfenden Report,關於法律無權裁判個人道德問題的原則)
30樓 時間: 2013-12-12 19:03:29 (台灣)
  12-12 19:03 TW
Q大高中公民沒有認真聽嗎?
女生滿16歲只要同意就不算妨礙性自主
31樓 時間: 2013-12-12 20:05:02 (台灣)
  12-12 20:05 TW
垃圾政府,垃圾司法。
但我個人認為,就算他們有九成九的錯,剩下那零點一成的責任你也不可規避,自己愛搞這種活動,被媒體搞了說句活該不為過ˊ_>ˋ
32樓 時間: 2013-12-12 20:29:33 (台灣)
  12-12 20:29 TW
你下次辦個遊覽車趴~應該就不會被關啦
33樓 時間: 2013-12-12 20:33:07 (台灣)
+1 12-12 20:33 TW
你辦這活動本身問題就很大,只能說被抓到算你倒楣
34樓 時間: 2013-12-12 20:39:54 (台灣)
  12-12 20:39 TW
我在想這個女主角到底是怎樣的人
35樓 時間: 2013-12-12 21:11:09 (台灣)
  12-12 21:11 TW
這只凸顯出,法官的自由心證真是大過天
36樓 時間: 2013-12-13 01:11:38 (台灣)
+5 12-13 01:11 TW
你他媽腦了嗎? 你他媽腦了嗎? 再問一次你他媽腦了嗎?
辦趴辦到變高調,辦到被人捅還一副屌兒郎當好像錯都在別人?
你今天都說了那麼多潛規則了,難道還不知道該怎麼走潛規則?
我沒想吐你辦性愛趴,也不是來吐你有罪喊無罪 就是來吐你打自己臉,怎麼去面對眾人跟長輩來塑造形象,老師沒教過你?? 重頭到尾看不到你認真下跪認錯,看不到你跟法官的悲情陳述 就看你在那邊自我感覺良好的堅挺立場,你有個喇叭立場?? 你是罪人啊!!
今天擺攤被開單,妹多少會耍賴一下跟警察哥哥ㄋㄞ,ㄋㄞ到至少開張輕的 漢子開就是開,不會多話給你開就好,有甚麼好講好盧小的?
要ㄋㄞ要漢子都是個人選擇,重點在結果而不在過程 你做甚麼決定,自己就要去承擔那後果,不要最後在那邊喊不公平 難道你要說媒體跟法官這些"反應"你都不知道?
真的要去論對錯,甚至論哪方要負起幾%的責任,那天下沒政客跟藝人了 拜託你斬結一點,抱著低下頭舔大便都在所不惜的魄力去面對法官 他們也是人,看得順眼的人,好人,感覺真的很可憐的人他們就是多少會幫的! 也請抱著爾虞我詐,搧風點火甚至投其所好的心態去"配合媒體" 他們是很好用的武器,不然軍中為啥那麼怕小兵隨便去找記者?
看到你自己明明看的一清二楚,還不長眼要怪大家怪罪於你 就整個一肚子火起來,拜託你,你真的有想讓自己勝訴? 要玩拜託認真玩 不要說我靠北,以上都是自己血淋淋經驗談,言盡於此了
37樓 時間: 2013-12-13 04:28:41 (台灣)
+5    (編輯過) TW
單就事件不論媒體:
公共交通工具上玩多P+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
蔡育林先生只是覺得是好玩和惡搞!
文章看完,像是小屁孩在怪別人、怪社會、怪媒體,全世界都對不起他。
誠摯的希望,未來蔡育林先生的老婆或女兒去玩多P,蔡先生也要抱持「好玩和惡搞」的心態給予鼓勵歐!
38樓 時間: 2013-12-13 08:59:36
  12-13 08:59
火車不是公共空間的話,那公車也不是,捷運也不是,高鐵也不是公共空間了?
39樓 時間: 2013-12-13 10:22:21 (台灣)
  12-13 10:22 TW
講得好像全世界都像你們這種人一樣 開性愛趴只是好玩惡搞 真的是苦笑不得呀..你看美國A片看太多了吧
40樓 時間: 2013-12-13 11:30:19 (台灣)
-1 12-13 11:30 TW
會不會太小題大作?炒作這個對台灣不知道有什麼作用..
41樓 時間: 2013-12-13 11:50:21
  12-13 11:50
吃東西......呀咪呀咪~~~      負好大的代價喔 ~~~ 
台灣人真的被他們蒙羞ㄌㄚ !!
42樓 時間: 2013-12-13 13:12:10 (台灣)
-1 12-13 13:12 TW
錯就是錯了 為啥要那邊喊司法不公? 這整件事情 這位 "好玩"的先生~ 哪邊沒錯了 我真的看不出來... 如果沒錯 要不要以後自己的履歷寫上舉辦過火車性愛趴 你看看自己會不會有工作...
這邊哪邊是惡搞 根本就是取暖文吧 營利營利 不是說沒賺錢就叫做沒營利好嗎? 有說 公司虧錢就不用繳稅的嗎? 只要有營業 有"收入"就叫做營利(淺見 別鞭) 在那邊大言不慚86塊~ 
那些你所問的性愛趴 有被"查到"嗎? 沒有! 所以抱歉 說真的 你倒楣 這種在法律邊緣的東西 就是 你倒楣 但是 是不會讓人同情的倒楣 畢竟 你是在"火車上"
請不要再混淆這社會的價值觀了 這種事情到底哪邊好玩? 有趣了? 還在網路上公開開團哩 要是這樣沒事 那以後 援交妹也沒是摟 因為3000不是營利阿 那是車馬費!!!!
43樓 時間: 2013-12-13 14:37:42 (台灣)
+1 12-13 14:37 TW
收的錢都用在場地租用相關道具上 很明顯不是營利 不會有賺多賺少的問題
不能說主辦人沒倒貼就等於營利 不過是剛好有剩下零頭罷了
援交妹的車馬費是500 打槍的時候會跟你收 至於其它的費用自己想囉
沒有妨礙風化 也沒有營利 這個案件確實只是為了輿論判的
44樓 時間: 2013-12-13 14:42:31 (台灣)
  12-13 14:42 TW
公然猥褻-是指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情況
窗戶有做處理就不構成
45樓 時間: 2013-12-13 15:43:34 (台灣)
  12-13 15:43 TW
臺灣媒體是亂源之一,很多都在斷章取義,以前七點固定收看新聞台,現在新聞變整天撥,但是大多都撥一些沒用的"資訊",其實不要買報紙,看新聞就好,如果想了解時事上PPT還比較好,至少斷章取義,會有掛出來平反。
46樓 時間: 2013-12-13 18:33:27 (台灣)
-1 12-13 18:33 TW
跟衛道人士 是沒必要跟他爭論的!!  他只會影響你的情緒 讓你的血壓爭高 !!! 反正要出錢打狗仔的活動  之後一定辦定  這些雖然是在講 但真正要辦 就不會在這講了!!!!
47樓 時間: 2013-12-14 00:57:54 (台灣)
  12-14 00:57 TW
我好配服你約炮本領可以傳授給我嗎?
48樓 時間: 2013-12-14 08:25:31 (台灣)
  12-14 08:25 TW
有股蛋蛋的憂傷
49樓 時間: 2013-12-14 09:49:44 (台灣)
+1 12-14 09:49 TW
道德觀不對不代表有錯,一堆明顯有問題都好好的勒
50樓 時間: 2013-12-14 17:32:24
  12-14 17:32
有點....
載入剩下的2筆推文...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