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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Stupid
作者 zzpowwd (cooos)
標題 瘋神魔結果發生悲劇
時間 2013年11月17日 Sun. PM 07:13:38


前幾天看到某位學弟手機被老師沒收
原因是

重點不是自己玩 自己的卡片卻犧牲了

上課借別人幫練等!


後果是被老師沒收


被老師問了三個處理方法


一:手機沒收到明年開學


二:按照校規處理(警告一支)


三:把所有卡片融合


這位學弟默默的 說了

三的這個選項






我默默著看著他




一張張的卡片變成了史萊姆


((心裡OS:他是想當史萊姆王嗎?


說實在的我第一次看見有人卡片被融合之後會



滴淚...


看的閻屬性的卡一張張的被融合


看著很高等的帳號

變成剩下"史萊姆王"


雖然說融合算快...


老師卻合了快20多分鐘

大概很高等還有卡片超多吧


((我心中默默的替這位學弟默哀三秒

為何他不選第二呢....

--
※ 作者: zzpowwd 時間: 2013-11-17 19:13:38
※ 編輯: zzpowwd 時間: 2013-11-17 19:21:07
※ 看板: Stupid 文章推薦值: 3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621 
( ̄︶ ̄)b Bangxuan, hippo916 說讚!
1樓 時間: 2013-11-17 20:24:26 (台灣)
  11-17 20:24 TW
其實可以出售封印卡.
2樓 時間: 2013-11-17 21:51:06 (台灣)
  11-17 21:51 TW
500張發票能解決的事搞成這樣...
500張發票????不懂
3樓 時間: 2013-11-17 23:40:57 (台灣)
  11-17 23:40 TW
默哀啊
4樓 時間: 2013-11-17 23:42:58 (台灣)
  11-17 23:42 TW
記個警告 之後愛校不就搞定了嗎...
8樓 時間: 2013-11-18 11:46:39
  11-18 11:46
不是滴淚是噴淚了吧wwwwwwwww
9樓 時間: 2013-11-18 12:14:40
+1    (編輯過)
老師是不可以直接沒收學生的東西,除非學生同意(民法第八十四條),另即使學生同意老師沒收,但學生請求返還物品時,須直接交還,無法設定期限(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另老師要學生選擇如何處理,有脅迫之可能,假設學生出面指證有受威脅,老師須回復該物品所有一切資料,否則有侵害財產之嫌。
10樓 時間: 2013-11-19 19:33:33 (台灣)
  11-19 19:33 TW
樓上認真有推哈哈
12樓 時間: 2013-11-20 02:38:54 (台灣)
  11-20 02:38 TW
老師還忙了20分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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