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upid
作者 標題 人真的不可貿相..
時間 2014年06月17日 Tue. PM 12:24:04
其實我昨天有在AGG發過同一篇文章,可是因為當事人出現所以就刪掉了。
沒想到今天卻悲摧的發生了另一件事情
這是昨天的PO圖
上面有註名"無線音律"是他本來賣給我朋友,但卻被他騙回去的帳號。
昨天他出現了。
雖然我方是用分身和他密語,他卻直言說要本尊講話才肯談。
當時我方回嘴:
你自己還不一樣沒用本尊
而對方回答:
角色都賣給你了,我哪有本尊可言
這時我方又答:
都被你騙回去了,這叫賣給我?
對方沒回應,只繞回原點說請開本尊。
我方也開了本尊和他詳談,最後談妥總金額是11160 (圖上11500為少算)
這恩系重點。
今天早晨,發生了一件非常讓我方當事人和我難以接受的事實。
他將無線音律這隻被他騙回去的"本尊"給開了上來:
目前他的說法是"等老闆匯錢給他後會通知我方當事人",不過他若真的要上班,為啥早上八點多就在線了...
我方表示這筆錢恐怕不了了之。 嘆無奈,人不可貌相也。
※ 編輯: moomie0422 時間: 2014-06-17 12:32:27
補充:此人8591代號為NO.1592707
因當事人決定不要公布自己的電話號碼,所以圖1撤下換回。
目前對方向8591說自己已經還款了(根本說謊 (憤怒..
真的很無奈,但也真的很謝謝大家的幫忙QQ
※ 編輯: moomie0422 時間: 2014-06-19 08:34:42
※ 看板: Stupid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5681
1樓 時間: 2014-06-17 13:11:3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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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6-17 13:11 TW
那你不該來笨版討拍拍 直接去警局備案 還可以調電磁紀錄 匯款詐騙證據 告他的時候他就會哭著求你 這樣不是更好!?
3樓 時間: 2014-06-17 13:35:3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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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3:35 TW
我們甚至有拿對話紀錄等證據給警方 但警方只說這是小事 要求我們私下和解 而8591的態度則是要求我們先報案(然後就會重複以上)等於說兩方都只希望事情不要鬧大。 但不走法律路徑,這件事情根本會沒完沒了,老實說無人願意協助
5樓 時間: 2014-06-17 15:23:14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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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5:23 TW
沒有地址,85要求警方受理並下公文之後才會提出他當初申請的電話、地址等詳細基本資料
7樓 時間: 2014-06-17 16:07:4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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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6:07 TW
當事人真的很難過被警方這樣回答QQ 我們陪他去的也覺得很無言 可是沒辦法,警方如果不受理、不下公文,85不會提供資料 所以只好訴諸網路,請網民看有無認識他、能否幫忙之類的QQ..
8樓 時間: 2014-06-17 17:56:4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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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17 17:56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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