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5-22 11:17:25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macaron5566 (PTT優文界頭號王牌)
標題 Re: [新聞] 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兩人
時間 Sat May 20 11:20:55 2017


我不會因為林奕含的父母和議員說過什麼,就認為陳星一定有做過壞事,

也不會因為陳星的說法,就認為事實一定是他說的那樣。

但是我一直感到奇怪,

陳星要證明林奕含和他交往過,

證明這個到底有什麼意義?

沒有啊!

難道台灣人有這種迷思:「情侶間不會發生性侵」嗎?

情侶間明明也會發生性侵,

交往過又代表交往時所有性行為都有先經過雙方同意,

性行為有一方不同意就是性侵,

而且情人間性侵很有可能不被知道,

因為受害者對加害者有感情,

所以就算自己受害,

也會把苦往肚子裡吞,

他們之間發生不公不義的事,就被隱藏在黑暗之中,

情侶間性侵,沒聽說過不代表沒有,

可能只是沒爆出來,

聽過了不代表只有這些,

可能還有很多很多,

所以陳星和林奕含有沒有交往過,

和陳星有沒有性侵林奕含是不相干的事。

--
窩已經有兩個老公惹
http://i.imgur.com/izOSmw3.jpg
https://i.imgur.com/yIc0j50l.pn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3.71
※ 文章代碼(AID): #1P7xORQ6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5250459.A.686.html
ShiningRuby: 他是想先甩掉"誘姦"這個指控吧,畢竟這是林家第一個丟1F 05/20 11:25
ShiningRuby: 出來不利於他的詞彙
fallheart: 真的,要把誘姦凹到強姦,有很長的路,畢竟當事人不在3F 05/20 11:28
mono5566: 情侶之間也可能是右肩,看來是為了反吉前的鋪路4F 05/20 11:29
ALI5566: 因為他根本無從證明起 都過幾百年了 一個當事人也不在了5F 05/20 11:36
moshenisshit: 因為林父母提的是誘姦不是強姦啊,當然想辦法證明交6F 05/20 11:42
moshenisshit: 往過
MT6797: 啊不然他還能證明什麼?要證明自己「沒有」性侵嗎?8F 05/20 11:44
MT6797: 以無罪推定原則,舉證責任本來就不在他身上。
moshenisshit: 以騎士團獵巫的狀況當然是他要證明沒有囉(聳肩)10F 05/20 11:46
NCKUbuddha: 他不用證明沒有性侵 沒做的事怎麼證明11F 05/20 11:48
deutyi: 就根本沒招只能亂抓什麼亂反擊,想帶風向12F 05/20 11:48
moshenisshit: 說真的鄉民想看到的是沒有性侵的證據,我猜他根本沒13F 05/20 11:49
moshenisshit: 有這種東西
greensh: 你太高估台灣人了 看一些強暴迷思就知道很多人根本還不15F 05/20 11:51
greensh: 曉得熟人犯案才是性侵案的大宗
yuhung: 你去看看有多少人說林寫書是為了幫自己脫罪17F 05/20 11:51
yuhung: 還有先前有男性受害者跳出來,還是有人怪誰叫他不早點報警
greensh: 至於他強調交往有沒有用?當然有用啊 君不見多少認定林只19F 05/20 11:52
greensh: 是做完被甩事後不爽的言論
yuhung: 光這些就知道台灣人的強暴迷思很濃厚啊21F 05/20 11:52
bookseasy: 覺得陳星是想帶風向,他自打臉國文都白念了。22F 05/20 11:53
yuhung: 其實案子這麼久前發生 加上台灣的司法環境 要辦本來就難23F 05/20 11:54
lhsieh: 律師知道性行為合不合意難證明,交往導向合意比較容易24F 05/20 11:54
yuhung: 但看到一個結婚的老人在那邊秀他和只比自己女兒大兩歲的女25F 05/20 11:54
pqoiwe1994: 不然他要提啥證據26F 05/20 11:54
yuhung: 學生之間的各種互動,除了帶風向外,更覺得這人噁心27F 05/20 11:54
moshenisshit: 這根本不是台灣司法問題啊,事實就是林父母目前也沒28F 05/20 11:55
moshenisshit: 有推出什麼決定性證據
pqoiwe1994: 拿小說就一堆人高潮 情書不行?30F 05/20 11:55
moshenisshit: 反正大家就是先定罪他,然後拼命找出有罪的證據31F 05/20 11:56
yuhung: 去看一些性侵處理(已經起訴甚至判刑的)就知道台灣司法在32F 05/20 11:56
yuhung: 處理性侵上本來就不夠完善(甚至不友善)
MT6797: 到底是性侵還是事後反悔,目前沒有任何直接、間接證據下當34F 05/20 11:56
yuhung: 林父母確實沒有確切證據,但這次整個過程也讓人體認到35F 05/20 11:56
moshenisshit: 所以我說不然台灣推出公投司法,投票決定陳國星有沒36F 05/20 11:56
moshenisshit: 有罪
MT6797: 然是兩者都有可能,就現實案例來說兩者都有而且不算少見,38F 05/20 11:57
greensh: 這「大家」是誰啊 好重一頂帽子 樓下你戴嗎?39F 05/20 11:57
yuhung: 為什麼有那麼多性侵黑數不願意報案(社福單位有統計資料)40F 05/20 11:57
moshenisshit: 投票通過之後,陳國星馬上吃牢飯41F 05/20 11:57
pqoiwe1994: 性侵黑數?有沒有調查過誣告黑數42F 05/20 11:57
MT6797: 未審就先判一定是性侵這邏輯才有問題。43F 05/20 11:57
NCKUbuddha: 噁心是一回事 有沒有性侵 又是另一回事44F 05/20 11:58
moshenisshit: 你們的論述完完全全先導向性侵45F 05/20 11:58
bookseasy: 中傷林,不會加分,只會讓大眾更反感狼師問題,會想重46F 05/20 11:58
bookseasy: 視杜絕狼師存在。
moshenisshit: 這不是先定罪,什麼才是先定罪?48F 05/20 11:58
MT6797: 台灣司法對性侵不友善,難道對被誣告性侵的又友善了?49F 05/20 11:59
momogo11: 這文不就直接判定 國興有性侵和是兇手了50F 05/20 11:59
greensh: 這你們又是誰啊?51F 05/20 11:59
deutyi: 推greensh大,就是因為是信任的人犯案心理傷害才更大52F 05/20 12:01
yuhung: 說誣告黑數是指被誣告性侵然後沒走法律途徑捍衛自己?53F 05/20 12:02
yuhung: 性侵黑數是指連報警都不敢 但最後還是找社福單位求助才能
yuhung: 有統計資料。誣告性侵黑數是指被誣告後沒和法官聲辨?
yuhung: 我支持被誣告者捍衛自己的清白,但誣告黑數這?!
yuhung: 報上仙人跳那種是已經報警了,還是指仙人跳黑數?!
yuhung: 性侵黑數一直是很嚴重也很嚴肅的問題,各國都有
yuhung: 性侵誣告也是,但兩者扯在一起不過就是個打50大板做法
pqoiwe1994: 一堆被告性侵無罪的人事後沒得到任何補償 不算黑數嗎60F 05/20 12:05
yuhung: 誣告性侵無罪,你之後可以告他誣告啊61F 05/20 12:05
pqoiwe1994: 就跟性侵一樣啊 為何不告?62F 05/20 12:06
yuhung: 性侵判無罪一種是誣告還有一種是證據不足(不表示沒發生)63F 05/20 12:07
yuhung: 但被性侵卻沒報警 要不要看看背後的社會文化環境因素?
yuhung: 我支持被誣告的人討回公道,也支持被性侵的人走法律途徑
pqoiwe1994: 你說的性侵黑數也是啊 自知證據不足所以不告 有問題66F 05/20 12:09
pqoiwe1994: 嗎
MT6797: 終於又看到證據不足不表示沒發生這說法了XD68F 05/20 12:09
moshenisshit: 你知道有些案例是被誣告也被誤判性侵的嗎?69F 05/20 12:09
yuhung: 但你因為有誣告然後即使被法院判無罪,就要扯和性侵黑數一70F 05/20 12:09
yuhung: 樣,不過就只是想拿兩種議題混淆焦點
moshenisshit: 美國有個案例就是一群女生誣告性侵,過很久才還男生72F 05/20 12:09
moshenisshit: 清白
sarada: 陳對性侵不成立有信心 這位學中國文學老頭心態是要拿牌坊74F 05/20 12:10
yuhung: 那最後翻案了才能說是誣告啊,沒翻案你怎知誣告?75F 05/20 12:10
MT6797: 照你邏輯,雖然證據不足,但也不表示你沒有性侵過別人對吧76F 05/20 12:10
yuhung: 要扯誣告,那要不要算算誣告的案例vs性侵的案例?77F 05/20 12:10
pqoiwe1994: 沒判刑你怎知是性侵78F 05/20 12:10
yuhung: 證據不足通常就是不起訴,根本不會到進法院79F 05/20 12:10
moshenisshit: 照你邏輯梁女也殺了她閨蜜囉?80F 05/20 12:11
pqoiwe1994: 老是雙重標準 看不下去81F 05/20 12:11
MT6797: 甘迺迪、林肯其實未必不是你刺殺的,只是證據不足。82F 05/20 12:11
yuhung: 硬扯誣告黑數也是個打50大板假平等啊83F 05/20 12:11
moshenisshit: 你又怎麼知道定罪的案例中有沒有被誤判的84F 05/20 12:11
moshenisshit: 死刑都有誤判了,難道性侵就不會有?
moshenisshit: 刻意忽視誤判的可能,不也是假平等?
pqoiwe1994: 我不會為了誣告黑數搞司法改革啊 你呢87F 05/20 12:13
yuhung: 任何刑罰都會誤判,但提到性侵黑數的研究就扯誣告誤判黑數88F 05/20 12:13
yuhung: 到底是誰先開始滑坡啊??
pqoiwe1994: 性侵黑數要怎麼解決90F 05/20 12:13
thenorth: 不要懷疑,就是有人搞不懂,之前一篇剛交往的情侶文,女91F 05/20 12:13
thenorth: 生說男生突然親她她被嚇到感覺不受尊重,結果一堆人噓
thenorth: 文說不能親交女友幹嘛
moshenisshit: 因為這個事件中,很多人先認定陳國星性侵啊94F 05/20 12:14
moshenisshit: 是你扯開話題提什麼性侵黑數吧
thebulbul: 情侶之間要怎麼誘姦啦好怪的價值96F 05/20 12:15
R1221104: 只希望真相大白97F 05/20 12:16
chungrew: 這案子  以法律角度來看  要舉證證明性侵  不容易98F 05/20 12:24
chungrew: 但法律是死的  法律人卻不能脫節於社會脈絡之外
chungrew: 這件事情不能只侷限於法律的角度  那太狹隘了
chungrew: 比如莊國榮老師曾經發表過法律人也要有社會常識的論點
chungrew: 如果我們只侷限於妨害性自主罪該不該當,那就沒抓到重點
sarada: 陳是要幫自己打中華五千年道德戰 君不見他將女方標籤狂貼103F 05/20 12:27
chungrew: 陳星事件背後透露出來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和未成年學生104F 05/20 12:27
sarada: 你看女方有病 女方家庭有問題 女方年紀輕輕就換了幾個男友105F 05/20 12:28
corif: 誘姦本來就很怪,根本沒有這個罪責啊106F 05/20 12:28
chungrew: 的教育、一個已婚男老師竟然會對未成年小女孩......107F 05/20 12:29
chungrew: 我覺得這個社會自有公評,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MT6797: 對於外遇、師生戀所帶來的道德、法律責任陳星責無旁貸,但109F 05/20 12:29
MT6797: 這不代表可以直接將他和性侵犯畫上等號啊。
chungrew: 最後即便是未來,法官判決陳星無罪,也只能說明證據不足111F 05/20 12:30
corif: 至於未成年…記得家屬講16陳講18,兩個都有到法定年齡啊?112F 05/20 12:31
moshenisshit: 如果你們要討論道德,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113F 05/20 12:31
MT6797: 我不是說陳星一定無辜,林家一定誣告。但性侵的犯罪認定上114F 05/20 12:31
chungrew: 不能代表陳星的所作所為清白,更不能加之合理化115F 05/20 12:31
moshenisshit: 但是談到性侵是有法律問題,當然要謹慎116F 05/20 12:31
MT6797: 是講證據的,不該用你覺得、我覺得的主觀意識去定罪。117F 05/20 12:32
moshenisshit: 我是不知道你們所謂的清白是什麼啦118F 05/20 12:32
moshenisshit: 我所談到的清白僅限法律上的無罪而已
moshenisshit: 目前家屬尚未提出一刀斃命的證據,當然先假設無罪
chungrew: 我這樣講好了  頂新事件大家都有所了解吧?!121F 05/20 12:33
corif: 「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犯行」和「他一定有犯行只是證據不足122F 05/20 12:33
corif: 」兩個是不一樣的概念吧?
moshenisshit: 但是前面跟我扯道德門的與這個無關吧124F 05/20 12:33
chungrew: 法官判決魏應充無罪125F 05/20 12:34
chungrew: 其他的頂新集團高管們也很多人獲判無罪
chungrew: 所以大家覺得頂新集團是不是沒做錯,大家要還他清白?
corif: 如果「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犯行」,那要如何得知「他一定有128F 05/20 12:35
corif: 犯行,只是證據無法證明他有」?
momogo11: 補習老師 那來不對等關係 上法院講給法官聽130F 05/20 12:36
peachj: 就證明自己困哈星人 不素鬼啊131F 05/20 12:36
moshenisshit: 所以有人抵制頂新啊132F 05/20 12:36
moshenisshit: 那你現在也可以抵制陳國星國文啊
corif: 頂新根本是另一個混亂,就算了吧134F 05/20 12:36
momogo11: 一個商業行為 是不補國興的課 就不能升學嗎135F 05/20 12:36
moshenisshit: 到目前為止看起來抵制陳國星國文抵制得不錯阿136F 05/20 12:37
chungrew: 我覺得大家都很有智慧,大家一定有心裡的判斷137F 05/20 12:37
momogo11: 就是有智慧才會吵到現在啦138F 05/20 12:37
moshenisshit: 事實就是我覺得陳國星未必是狼師139F 05/20 12:37
momogo11: 父母說法變了幾次??140F 05/20 12:37
moshenisshit: 你要說他是不適任補教老師,我能接受141F 05/20 12:38
corif: 如果提倡這種利用民氣私刑的風氣,那有權勢的人就太愉快了X142F 05/20 12:38
corif: DD
moshenisshit: 目前看來根本沒有他性侵或威脅的證據144F 05/20 12:38
momogo11: 母豬教的也會很愉快阿 沙豬理想世界145F 05/20 12:39
momogo11: 一堆護女權的 在幫沙豬創造理想世界
momogo11: 其實這議題只是拿來轉移焦點用的吧
susuqi: 因為 律師說怎麼做 就怎麼做 選我正解148F 05/20 12:39
sarada: 陳不擔心法阿 律師一定幫他分析了 他要搞醬缸 證明他不臭149F 05/20 12:40
moshenisshit: 要用民氣私刑,就要思考哪天在斷頭台上的會不會是你150F 05/20 12:40
moshenisshit: 在他出來說自己跟林奕含交往過,他就沒辦法證據他不
moshenisshit: 臭了
vini770803: 坐等另一方出招153F 05/20 12:41
susuqi: M大怎麼每次師生戀議題就氣噗噗的154F 05/20 12:41
kilikili: 推這篇 有很多性侵是約會強暴 但這件事噁心的是 有太太155F 05/20 12:41
kilikili: 和女兒還聲明跟蘿莉交往?噁.....
moshenisshit: 我哪有氣噗噗,是嘻嘻呼呼157F 05/20 12:42
pqoiwe1994: 師生戀的道德爭議也很有趣啊158F 05/20 12:42
momogo11: 可能真相更噁心 到時候一堆人要被打臉了159F 05/20 12:42
pqoiwe1994: 我的觀察 最後娶回家就沒事160F 05/20 12:42
momogo11: 娶回家也有事啦161F 05/20 12:42
momogo11: 道德這種東西 規則一堆
momogo11: 反正繼續查下去很好 前男友這牌都出來 等他說法了
vini770803: 到底有沒有交往啊 被逼口交那來誘姦明明就是強姦啊164F 05/20 12:44
moshenisshit: 林父母說法也亂七八糟的,但是不可質疑林父母165F 05/20 12:45
moshenisshit: 不然會被噓:3
corif: 我是覺得證據不足還能一口咬定有,只是證據不足還滿神奇的167F 05/20 12:51
corif: 啦…有實際調查過的都沒法證明有了,看新聞的反倒比真正下
corif: 去調查過的還清楚…(^_^;)
linkmusic: "我不會因為林父母說什麼就認定陳有作壞事"但"陳就算證170F 05/20 12:56
linkmusic: 明兩人交往也不代表他沒有性侵" 怎麼覺得這兩個論點矛
linkmusic: 盾?假公正的概念?
閱讀能力?不要偷改我的句子。
yayaputin: 超同意173F 05/20 12:56
※ 編輯: macaron5566 (123.194.133.71), 05/20/2017 12:58:06
sparklekyu: 對啊,是以為交往就都不會有性侵噢174F 05/20 12:59
avrw: 王八配綠豆,爛鍋配爛蓋,通姦無罪,劈腿萬歲。175F 05/20 13:01
guepard: 推交往是交往 姦是姦176F 05/20 13:04
Re: [新聞]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看到狼師的發文我實在覺得有夠生氣 根本通篇唬爛還想要錯置時間,再加上用小開二字讓人以為林是個見錢眼開的人 時間點根本不對!!! 林是開學後2週休學 時間約是2009年10月休學 接著病發確診
 
linkmusic: 你前面問陳證明交往過有什麼意義,後面又論述情侶間也178F 05/20 13:08
linkmusic: 會性侵,不就是要推向,就算交往過也不代表沒性侵,所
linkmusic: 以你的論調感覺就是建立在陳有性侵但證明不成功的前提
最後兩句不就說有沒有性侵和有沒有交往沒關係了,

為什麼變成我說陳星有性侵了?
claymath: 他真的讓人做噁181F 05/20 13:09
※ 編輯: macaron5566 (123.194.133.71), 05/20/2017 13:12:06
chara117yun: 推 只要對方不願意就是性侵182F 05/20 13:14
pqoiwe1994: 性侵跟交往不互斥啊 但說完全沒關係會不會太武斷了183F 05/20 13:14
pqoiwe1994: 看到目前為止 也沒有比情書強的證據
elle: 他就是利用她年輕、感情騙她的肉體 拿情書到底是要證明什麼185F 05/20 13:18
 
linkmusic: 因為如果你不認為陳有性侵,或許跟本不會把這項聲明連187F 05/20 13:18
linkmusic: 結到他是要證明自己沒有性侵但沒有意義的論述上
suckurass: 交往時有合意很普遍,交往卻性侵很少見,結案189F 05/20 13:20
elle: 況且那歌看來是在說她愛上一個自私的人 並不是相愛的證據阿190F 05/20 13:20
luke2: 八卦垃圾護航到女版真是辛苦了191F 05/20 13:21
linkmusic: 這在我的解讀比較像有罪推定,然後對方出的牌都被你認192F 05/20 13:22
linkmusic: 為是要澄清自己但不成功
我的本意比較像在檢討台灣人的迷思。
acecup: 鄉民定罪送人上斷頭台?斷頭台在哪裡?有誰去執行鄉民的194F 05/20 13:22
acecup: 審判?拜託不要和騎士團一樣腦補!
※ 編輯: macaron5566 (123.194.133.71), 05/20/2017 13:33:05
MadCaro: 說實話,我才不管是不是小說辦案,但是林特別寫書,出書196F 05/20 13:36
MadCaro: 後自殺,林的父母說跟陳有關,不管鄉民要不要凹無罪推論
MadCaro: 還是小說辦案,我不信有人會為了誣告一個無辜的人又寫書
MadCaro: 又自殺
MadCaro: 就算是合意性交好了,在法律上沒有罪,但陳已是社會人士
MadCaro: ,怎麼一堆XX嗆林16歲會不知道不要當小三,而不嗆陳已經
MadCaro: 是社會人士有家庭了還是老師,還敢搞婚外情?!
SiaoHan 
SiaoHan: 看了小說就腦補強姦,未審先判203F 05/20 13:49
SiaoHan: 人都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講甚至寫成文字
SiaoHan: 可以說,表露在外的,都不是最真實的一面
SiaoHan: 更何況是一個精神病患者
SiaoHan: 你能說沒有人得不到愛,用自殺和污蔑的手段來報復嘛
Pujols56: 真的 只要100天內隨時感到不爽都可以告XDDDDDDDD208F 05/20 13:53
WrongHole:209F 05/20 13:53
Pujols56: 到底什麼時候要出性愛定型化契約RRRRRRR210F 05/20 13:53
type515: 因為沒別的好說只好亂扯帶風向啊,自己婚外情搞女學生還211F 05/20 13:54
type515: 有臉扯莫須有的劈腿
Re: [新聞]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看到狼師的發文我實在覺得有夠生氣 根本通篇唬爛還想要錯置時間,再加上用小開二字讓人以為林是個見錢眼開的人 時間點根本不對!!! 林是開學後2週休學 時間約是2009年10月休學 接著病發確診
 
doyna: 無良護航工讀生 八卦版這篇在等你護航快去!214F 05/20 14:03
Cishang: 連他父母都不講性侵講誘奸只有小說迷在講強暴215F 05/20 14:03
BASEGO: 推216F 05/20 14:11
moshenisshit: 還在用工讀生抹人,有沒有新招啊217F 05/20 14:32
athena0610: 不管他有沒有性侵,身為一個結婚的老師這樣對嗎218F 05/20 14:32
athena0610: 如果林家拿出日記或相關紀錄,證明林與這位老師
athena0610: 的關係造成林很大夢魘而自殺,就算沒有證據制裁
athena0610: 也可以說明這位老師很有問題
moshenisshit: 到底這裡誰護航陳國星的?說你們沒證據也叫護航喔222F 05/20 14:32
moshenisshit: 所以你們目前就是沒證據,改用道德在討論啊
moshenisshit: 道德方面我也認為有問題,這種沒什麼好討論的吧
jameshcm: "法律不能制裁不代表你沒錯"<-有罪推定原則225F 05/20 14:34
moshenisshit: 如果要談論到性侵,那當然要有確鑿證據啊226F 05/20 14:34
moshenisshit: 一個人行為個很有問題,你可以討厭他,
moshenisshit: 但是如果要幫他定罪就當然要很謹慎
athena0610: 沒有要幫他定罪啊,除非林家拿出更有利的證據229F 05/20 14:42
athena0610: 不然當事人已不在,很難想像能告得贏
athena0610: 還是來追蹤標案進度吧,大家可別忘記還有標案喔
moshenisshit: 沒有要幫他定罪喔?那這篇討論性侵幹嘛232F 05/20 14:46
doyna: 原PO講的東西其實早就存在已久 專有名詞叫"約會強暴"233F 05/20 14:51
doyna: https://goo.gl/lzP9FW 性侵害知多少_約會強暴
moshenisshit: 我知道約會強暴啊,但是沒有證據證明約會強暴啊235F 05/20 14:53
moshenisshit: 以為約會強暴是什麼新名詞嗎
doyna: 至於陳星是屬於哪種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保留紙條很變態237F 05/20 14:54
doyna: 某m我沒有在跟你講話 我在回應原PO 你不用回答我
moshenisshit: 你在這邊推文,我也是在回原Po啊 so;?」239F 05/20 14:56
amy93: 但也沒有證據證明 沒有 沒有約會強暴,不是?240F 05/20 14:57
moshenisshit: 但是無罪推定下,當然是先假設沒有約會強暴啦241F 05/20 14:58
moshenisshit: 阿,我說出無罪推定四個字了,大概要被說成工讀生了
susuqi: 呃 無罪推定 是在法庭上審判適用 如果偵查期間使用無罪推243F 05/20 15:02
susuqi: 定那大家就洗洗睡好了
moshenisshit: 早該洗洗睡啦,每天洗文看不出來想睡245F 05/20 15:03
moshenisshit: 三天兩頭就洗一次心得文啊
Re: [問卦] 是不是說別人說你工讀生就贏了?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說真的,說對方是工讀生,至少指責的人是不想承認這些人是低能兒 因為收錢辦事天經地義 如果不是工讀生,那除了低能兒跟搞反串還有什麼人會寫那些弱智文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2DA.
 
doyna: 說工讀生其實是客氣了248F 05/20 15:05
moshenisshit: 哇,好棒,從工讀生改稱低O兒,進步了249F 05/20 15:07
moshenisshit: 還有沒有別招啊?
newsoulth: 這位陳老師真的.........可以趕快去陪林了。251F 05/20 15:09
fzxcvbna: 陳星從來就不是無辜之人 但定罪需要證據 如此而已252F 05/20 15:14
pauljet: 被誣告最嚴重就麥可傑克森 小男孩誣告他性侵 當年媒體獵253F 05/20 15:27
pauljet: 巫也是獵得好快樂 麥可還賠了一大筆錢跟小男孩和解 麥可
pauljet: 死後小男孩才出面說他誣衊麥可 因為他父親逼他好敲一大
pauljet: 筆錢
pauljet: 喜歡有罪推定的人最好想想麥可 想想馬幼興
chocopie: 可是瑞凡,現在好像沒人想要陳星的錢欸258F 05/20 15:52
gelungeching: 我真的不知道陳星想要證明什麼...259F 05/20 16:13
gelungeching: 等他被打臉
max199083: 平常亂酸都言論自由,現在沒證據就不准討論,頗呵261F 05/20 16:31
girlkissme: 跟你想的一樣 交往跟性侵是兩回事262F 05/20 16:36
yubari: 頂新是檢察官的問題吧,ㄎ,彰化地檢署真的該清一清了263F 05/20 16:53
GARIGI: 因為情侶跟夫妻在實務判決上非常難成立強姦!除非證據非常264F 05/20 17:00
GARIGI: 充足,我保證這一定是陳興律師團出的策略。
acecup: moshenisshit,所以你有端正台灣社會獵巫風氣的使命感,還是266F 05/20 17:27
acecup: 有強迫症?看見相關新聞就要鑽進來戰文?
RLH: 雖然拿出手抄歌詞有點瞎 但也該是林家提出對方姦了自己女兒的268F 05/20 18:11
RLH: 證明 不是有人證了?
whitehow: 推 就算交往關係也會有性侵 更何況加上婚外情  通姦罪恐270F 05/20 18:26
whitehow: 嚇
ChoDino: 導向婚外情。他是被動方。製造自己是受害者的形象。272F 05/20 19:05
thaleschou: 推273F 05/20 19:37
zebra7: 中肯274F 05/20 19:45
VUVCOM: 有個假裝前男友的出來說假話。就能帶風向了。你懂嗎275F 05/20 20:50
VUVCOM: 這可能是舖梗前奏。把事往女方身上討論。風向這樣轉就更少
VUVCOM: 人關注
almondchoco: 推!278F 05/20 22:14
xiaopei: 推!279F 05/20 22:20
UniversalGod: 上的人不是年輕帥哥QQ280F 05/20 22:34
MAGODAJAN: 覺得奇怪,狼師的背景怎麼還沒有被完爆281F 05/20 23:46
ann7773631: 同意282F 05/20 23:57
Joey452: 你要確認的是陳興對於交往的定義與流程,就像他認為去報283F 05/21 12:05
Joey452: 個碩士考試就算是取得學歷,那對方莫名其妙被你硬塞,是
Joey452: 不是也認為這算是交往?
poi258: 垃圾狼師想讓誘姦蓋過違法標案 一直自爆 標案才是他的痛處286F 05/22 00:37

--
※ 看板: WomenTalk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72 
作者 macaron5566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