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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3-15 10:18:19
看板 WomenTalk
作者 analysis5566 (analysis5566)
標題 [新聞] 水壺加入硼砂不符合殺人未遂?律師:因為
時間 Mon Mar 15 07:33:09 2021


水壺加入硼砂不符合殺人未遂?律師:因為她自己有喝過

編輯:廖梓翔 | 2021-03-14 17:41

https://i.imgur.com/uAMhbBd.jpg
[圖]

近日由於女學生在同學的水壺中加入硼砂,甚至出言「我可以參加她的葬禮」,但法官卻
認為此案並不符合殺人未遂要件,引起社會關注,律師林智群表示,不成立的原因,是因
為女學生表示自己有先喝過硼砂水。


嘉義市1名國二學生在同學水壺注入稀釋的硼砂「毒害」同學,受害學生家長不滿少年法
庭法官促雙方3萬元和解,嘉義地院12日發布新聞表示,此少年的罪證未構成殺人未遂罪
,但確實不當,已裁定保護處分,3萬元是少年家屬提出能負擔的金額,不是法官提出。


但由於法院認為女學生的行為不符合殺人未遂要件,引發社會各界討論。律師林智群也在
13日針對此事件在臉書上進行解釋,他首先提出三個關鍵「硼砂水自己先喝過」、「當週
共下藥3次」、「每次下藥數量約小拇指指甲的量」,林智群解釋「如果那個下藥的水,
被告自己都會先喝過,你覺得他有沒有殺人犯意呢?一般人如果確信那個量會死人,他會
自己先喝喝看嗎?」


林智群在文章中說道「下藥的東西,如果是氰化物、巴拉刈,一定有殺人故意,因為那個
是致命毒物,如果是其他物品(比如硼砂),有毒,但不是一點點就會死人,那我們就要
看下的量,如果3次的量加起來不會致死,全部喝完也不會死人,那就很難說有殺人犯意
。」林智群也說「有時候我們指責法院判斷不對,也許是我們不知道法官看到什麼資料跟
資訊。」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07158

律師的邏輯推理可能和大眾情感有所出入,但畢竟他們受過法學訓練,聽聽這位台大律師
怎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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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53.13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Jfqtmy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15764791.A.C3C.html
※ 編輯: analysis5566 (101.137.253.135 臺灣), 03/15/2021 07:37:44
barbarian72: 這樣以後就知道要怎麼下毒啦1F 03/15 07:42
peiring: 他是只喝一小口,還是全部喝光,連喝三次?2F 03/15 07:46
abonbon: 這其實就很難去分辨 如果我知道她就是不會馬上死 只會慢3F 03/15 07:46
abonbon: 性死亡 或是把他逼上死亡邊緣
abonbon: 這樣的情況下他也能說我沒有要殺他啊 又殺不死 那說「我
abonbon: 可以去他的喪禮」這句話可以說明意圖呢? 有種像是故意
abonbon: 走在邊緣的感覺 所以有時候要用科學方式去辨明意圖有時
abonbon: 候很難吧? 可能還是要加入當時的情境及脈絡吧? 重點只
abonbon: 是想說 重點是這種重大的惡意卻沒有被嚇阻而是大事化小小
abonbon: 事化無才讓人無法接受吧
eva19452002: 看到沒,人家大律師就是這麼厲害,大家多讀點書不要11F 03/15 07:48
eva19452002: 當法盲嘿
peiring: 這件事要不是被發現,他說不定還會加第四次、第五次,直13F 03/15 07:48
peiring: 到被害人死掉,就算現在量不致死,但只要他主觀要對方死
peiring: ,就構成殺人未遂
marktak: 哈哈哈 可憐哪 現在林北有新冠抗體 但你沒有16F 03/15 07:50
marktak: 那眼前這杯新冠你是他媽喝不喝
FlynnZhang: “法學訓練”18F 03/15 07:58
golover: 怎麼證明她喝過?這小孩品行這麼差19F 03/15 07:58
bq99: 那拿洗腳水就好,還特別找硼砂20F 03/15 08:04
bq99: 智商堪慮的人
bq99: 喝是怕有味道就會被發現
peiring: 先喝過是為了確認無色無味不會被發現,這明明是他殺人計23F 03/15 08:07
peiring: 劃的一部分,結果你卻反而用來辯解說先喝過代表他沒有殺
peiring: 人犯意
glenn608: 這是先測試吧 一小口跟一瓶的量怎麼成正比...26F 03/15 08:12
bestrace: 以後殺人前拿刀割割看自己 試試看利不利 就不構成殺人了27F 03/15 08:12
sassisa: 先要能證明女學生自己有喝過28F 03/15 08:16
ppegg: 當週下藥3次很難說服認定沒有犯意29F 03/15 08:37
tim20048991: 所以我們吃的蝦仁通常加多少30F 03/15 08:40
tactics2100: 那我自捅一刀大腿 再捅別人一百刀 也是沒殺人犯意嘍31F 03/15 08:42
tactics2100: ?
lucky017110: 台灣法官跟律師是社會亂源啊!以後人工智慧出來交給A33F 03/15 08:42
lucky017110: I判就好了,給人類判可憐啊
cool10528: 事實上下的量就不會致死,沒殺人未遂正常啊。35F 03/15 08:43
nalthax: 那是在測試是否無色無味、不會被發現吧。36F 03/15 08:43
cool10528: 舉殺人之前自捅的例子也太爛了吧37F 03/15 08:44
dazzle: 那是有被抓到啊...要是沒被抓包一定繼續慢慢下毒不只三次38F 03/15 08:45
johngy: 邏輯大師39F 03/15 08:45
fragmentwing: 推27樓40F 03/15 08:45
dazzle: 自己先吃不會致死的量在慢慢讓被害人吃50次這樣也行嗎41F 03/15 08:46
swanc: 法官教你各位怎麼殺人,你各位都學會了吧42F 03/15 08:50
crtzeng: 喝一口保平安然後意圖殺人無罪?43F 03/15 08:53
hoja9999: 那之前小嬰兒餵鹽巴呢,大人吃了也沒有事啊,判決是一樣44F 03/15 08:53
hoja9999: 的嗎??
crtzeng: 會不會致死跟被害人體質也有關係,今天下花生給過敏體質46F 03/15 08:54
crtzeng: 的吃也可以主張我天天吃花生嗎?
jk01: 硼砂要熱賣了,下毒無罪48F 03/15 08:55
zinga: 台灣是殺人自由國度 真好49F 03/15 08:55
zinga: 改加少量Td 一樣無罪 了解了
chunfo: 法官教各位怎麼殺人無罪了 不過人家搞不好有背景就是了51F 03/15 08:58
gemini2010: 喝一口跟喝全部?52F 03/15 08:59
chunfo: 這個邏輯等於俄羅斯的放射物毒殺在台灣是無罪的53F 03/15 08:59
ass812882: 你各位學起來啊,有大律師認證無罪的54F 03/15 09:00
canis831025: 個人覺得身體壞掉殘一輩子比死掉還悲慘啦55F 03/15 09:00
canis831025: 這位律師還是重殘好了反正沒死
ssyuyu: 教台女當金瓶梅 很會!57F 03/15 09:03
[圖]
hsiang53060: 收錢辦事嘍59F 03/15 09:03
asd00726: 有證據證明嫌犯的說詞嗎?不是很愛講究證據?60F 03/15 09:03
bbbing: 那種給嬰兒打毒品也都自己有吸,都不算囉?61F 03/15 09:04
gotofumihisa: 這道理跟頂新那個時候挺像的62F 03/15 09:05
vicdecx: 自捅好像也無法自證吧......63F 03/15 09:06
skb14: 律師真會掰 以後是不是先捅自己一刀殺人就從輕量刑呢?64F 03/15 09:07
mgtylu: 所以自己試喝就可以毒別人?身體條件是一樣的嗎?喝的量一65F 03/15 09:07
mgtylu: 樣?她說有試喝你就信?
kkk690713: 放硼砂=殺人意圖,放第三次而已=殺人未遂,都還放到第67F 03/15 09:07
kkk690713: 三次了跟我說沒有想殺?
lickllll: 下次先劃自己一刀69F 03/15 09:08
kkk690713: 加害者有自己喝到三次?沒有的話怎麼會知道幾次會死?70F 03/15 09:09
shaochilee: 我只想知道 怎麼知道他真的喝過呢?71F 03/15 09:11
sanchi: 推3樓,現行的管束制度如果沒有辦法改善加害人扭曲的心態72F 03/15 09:12
sanchi: ,至少想個配套降低有人再次遇害的風險
wish770924: 幹他媽74F 03/15 09:13
wujet09100: 萊克多巴胺也要吃很多才有可能出問題啊 嘻嘻75F 03/15 09:13
SmallDu: 就好比地溝油案嗎?吃不死人...的意思?76F 03/15 09:15
coliform: 你偉哉!今天要是拿隨手可得的砂土、壁虎屎加入水壺我就77F 03/15 09:15
coliform: 還信無殺人犯意,哪裡來的好取得的硼砂?殺人犯意不等
coliform: 於殺死人犯意,林大律師葛格
how123480: 484一定要死人才會判殺人未遂???80F 03/15 09:16
azman1018z: 勉強なりました 知道怎麼殺人脫罪了 good81F 03/15 09:16
gua0313: 這掰的好噁心 怎麼不考慮女同學本身體弱82F 03/15 09:16
werttrew: 這什麼低能邏輯?所以我先自己割一刀,然後砍死人就ok?83F 03/15 09:20
werttrew: ??
gua0313: 下藥的量跟她是否測試,是她自己狡辯吧?她殺人的意圖跟85F 03/15 09:22
gua0313: 女同學身體損傷才是具備至少有一外在佐證的判斷依據
horb: 當大家白癡?87F 03/15 09:25
sintryhao: 果然法律人挺法律,就是可悲88F 03/15 09:26
GEoilo: 那法院全面提供給法官認證的硼砂水飲用吧89F 03/15 09:28
dou0228: 劑量問題啊 所以拿刀輕輕劃自己一下 就可以殺人?90F 03/15 09:29
herochang: 替恐龍法官護航...法律人相護91F 03/15 09:31
philandsam: 這個女生太可怕了 為了下毒害人居然還先親身實驗過92F 03/15 09:32
takuya1: 感謝這位律師,以後大家知道怎麼害人惹93F 03/15 09:33
ARCHER2234: 我喝一滴農藥,律師大人喝一杯好嗎94F 03/15 09:33
bryanwang: 自己喝過毒不死還加,當開玩笑?95F 03/15 09:34
jumplikethis: 不太懂,怎麼證明她有喝?每次下藥她自己也都喝一杯96F 03/15 09:36
jumplikethis: 嗎?
marktak: 常規是先撞死再喝酒98F 03/15 09:37
gua0313: 判決書不公布 怪大眾都只聽記者的99F 03/15 09:39
gua0313: 近期店家的硼殺會不會不夠賣呢?
bryanwang: 我喝一滴甲醇,律師大人喝一杯好嗎101F 03/15 09:44
monkeydpp: 律師為了賺錢 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102F 03/15 09:44
diiky: 喝一口跟喝整瓶差很多呢103F 03/15 09:48
bryanwang: 不要怕,反正也喝不死人?104F 03/15 09:49
loveapple33: 犯婦戚秦氏105F 03/15 09:52
bearKQG: 這解釋不行106F 03/15 09:52
wtfconk: 請法官示範一下硼砂加水當飲料喝不死人好嘛?不食人間煙火107F 03/15 09:54
wtfconk: ?
currygaygay: 怎麼一堆人開始亂舉例XD難怪大家這樣罵法界不care,109F 03/15 09:55
currygaygay: 被這種邏輯水準的罵有什麼好care的XD
wtfconk: 這社會的亂源到底是這些罪犯還是試圖幫罪犯脫罪的法官?111F 03/15 09:55
Ron51320: 律師教大家以後記得先試毒再下毒112F 03/15 09:59
mamajustgo: 啊,這次不是加害女學生有精神疾患,台灣司法進步了113F 03/15 10:01
mamajustgo: 她有沒有喝或喝多少是不知道啦,但這次的案件讓我知道
mamajustgo: ,如果是自家孩子遇到這種事,不要讓事情有機會進入司
mamajustgo: 法審判
lovefish: 台灣法律就是教人怎樣運毒、殺人無罪的!!117F 03/15 10:04
jtoro: 明明就是喝看味道會不會被發現然後吐掉118F 03/15 10:05
bot2365471: 翻譯:喝下去沒死就不算殺人119F 03/15 10:10
vipgk2002: 那要殺蠶豆症的人餵他蠶豆就好 我可以吃一包都沒事 怎120F 03/15 10:10
vipgk2002: 麼知道他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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