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myhuang
作者 標題 [備份] 第三方支付
時間 2013年04月01日 Mon. PM 12:29:18
現在沒時間看先備份一下
織田紀香
18 小時前 ·
大律師的分享,值得一看。各方說法說了那麼多,我們從法律的根本來看第三方支付這件事情。其實我反而比較想知道,為什麼沒有第三方支付會限制台灣B2B2C的發展,再換個角度講,為什麼沒有第三方支付台灣的電子商務或新創服務就少了競爭力?少在哪裡?
先收錢再付款?還是有什麼難言之隱非不得已得先收到錢,然後收到錢後再付款的問題?不然有人說沒有信用卡的人不能用?那貨到付款? 又有人說匯款不方便,那便利超商取貨付款?
如果擔心的是收款後拿到有問題之商品,想要透過第三方支付來維持該有的信任水平,那我們的七天內退貨不就剛好用來保障消費者方嗎?你說這對賣方來講沒有保障,消費者想退就退,如果因此擔心而做,那又何苦近來做呢?
Ivan Liu
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 整天吵要修法、不修法就是台灣落後... 吵這些事情的人,覺得自己很潮、超時尚、具備國際視野又懂網路趨勢...
五個字送你們:不懂請閉嘴!
為什麼會有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的源起是什麼?以下的說明,應該連馬英九都聽得懂。你們再不懂,就滾出網路圈,少在那兒丟人現眼。
「雙務契約無法達成同時履行」且「缺乏信任基礎」,是第三方支付的存在條件。如果這二個條件有一個不成立,就算讓那些腦袋空空的政府大員修出法令,再讓你搞出一堆可笑的BP去騙傻蛋投資人供你去搞儲值blahblahblah,我們就等著看你何時把錢燒完下台鞠躬吧。
啊?這二個條件你還聽不懂?好,反正今天閒閒在家沒事,就再多講一點好了。
雙務契約,就是交易的兩邊要互負義務。以買賣關係為例,賣方的義務是提供商品,買方的義務是交付價金,這是最常見的交易模式。(聰明的朋友,抱歉這邊有點囉嗦,但我實在擔心那些人笨到連這個都聽不懂,所以就雞婆到底,再舉個例子)。那什麼叫同時履行?好,你走到全家,從櫃子裡拿出一罐汽水,你再從口袋掏出$18或悠遊卡,走到櫃檯,讓店員刷進POS,你就開汽水咕嚕咕嚕開始解渴。這,叫同時履行;買方義務和賣方義務等於同時完成。除非你怕汽水裡有毒,不然,沒有信任基礎的問題,對吧?
但是,要透過空運或海運的國際貿易呢?很明顯,買賣雙方不可能同時履行,彼此間的互信搞不好也有問題。賣方如果先把商品裝上貨輪,會擔心收不到貨款;買方萬一先付錢,會擔心收不到貨;因此,早在17世紀,就已經有信用狀這種東西出來了。在出貨之前,買方就安排銀行開立信用狀交給賣方,一出貨,拿著貨物裝船的證明文件和信用狀,賣方就可以直接去銀行領錢;買方,也會收到「提單」,不但已經確定貨物裝船,而且船一到港就可以拿提單去領貨。在這種交易下,銀行就是第三方,解決了「雙務契約無法達成同時履行」且「缺乏信任基礎」的問題。現在21世紀了,你現在用力喊第三方支付就以為你潮?靠,去念念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你就知道你原來很土了。同樣的概念,也適用於國外施行已近百年的不動產買賣的escrow。又不懂了是吧?好,再解釋一下。買房子這件事牽涉銀行貸款、稅捐繳納以及地政單位的所有權變更登記,買賣雙方的義務根本不可能同時履行,所以就得有一個值得信任的中介機構(第三方)來處理。在台灣,目前只要是透過房屋仲介的買賣交易,多半都安排了銀行的履約保證專戶,就是這個意思。
經過以上的說明,大家可以想想,台灣的網購,有沒有這個「雙務契約無法達成同時履行」且「缺乏信任基礎」問題?
你知道郵局跟宅急便都有提供賣家「貨到付款」的服務吧?(對那些蠢蛋,我是有點想繼續再浪費口水解釋啦,但是我的紅軸鍵盤突然卡住... 真的打不下去...)
再去鬼喊鬼叫第三方支付吧。早點去做,保證早點倒閉,反正我早就坐在位子上看你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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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騰 我才疏學淺 只是普通路人
但是說真的 基本上我會希望有第三支付的管道存在
畢竟網拍不是只有PCHOME YAHOO 還有許多自有品牌網站
新聞也說有很多自有品牌 連地址都沒有 很沒保障
加上第三支付能加保自己權益 給予賣家更多應盡的責任的【感覺】
14 小時前 · 讚 · 2
Ivan Liu 向收單機構申請成為特約商店,法令規範要銀行與其簽約並徵信。連營登都沒有,怎麼徵信?另外,經常性的營業,依商業登記法和商業會計法,就是必須進行商登營登而且還要設帳,明明就開了商店卻想逃避這些法定義務,那不是莫名其妙?老詹那票人難道是為了這種脫法、逃漏稅的小營業人說話嗎?真是莫名其妙。
14 小時前 · 讚黃聖儒 『連地址都沒有 很沒保障』,這是賣家的問題吧!
14 小時前 · 讚 · 1
織田紀香 黃聖儒真的,能銷售的好又快,我認為那是一大關鍵。
14 小時前 · 讚
羅一騰 http://n.yam.com/cardu/life/20130328/20130328336830.html
北市府公布消費警訊 5家網拍無聯絡資訊
n.yam.com
網路購物不僅方便、還可以撿便宜,但也得小心消費糾紛。台北市法務局今(27)日發布消費警訊,有5家網路...
14 小時前 · 讚 · 1
羅一騰 還是這是第三支付網站所出的行銷新聞
14 小時前 · 讚 · 1
Jimmy Yiu 先撇開個人賣家可不可以收信用卡的問題, 「沒有營登,就不能申請成為信用卡特約商店」是正確的, 但是不代表有營登就可以成為信用卡特約商店. 銀行為了風險控管, 資本額也是徵信項目. 不過銀行畢竟沒有涉入買賣方的交易流程, 只能採取事後控管. 用資本額作為評估經營風險本來就很不精確, 亞歷山大這麼大的公司一樣發生吸金倒閉的事件. 第三方支付把風險控管從交易後拉到交易中, 所以可以更有效地掌握商店的信用狀況並即時防範, 自然比過去那種文件徵信有效多了, 又何需用實體店舖的徵信標準來處理網路交易?
14 小時前 · 讚 · 2Ivan Liu 哈,果然您要提亞力山大了。這件事情比我清楚的,可能業界沒有幾個人吧。
14 小時前 · 讚 · 1
Ivan Liu 「第三方支付可以避免亞力山大的問題」... 這種命題,您要不要再reconsider?
14 小時前 · 讚
黃聖儒 「沒有營登,就不能申請成為信用卡特約商店」這個是錯的!
14 小時前 · 讚 · 1
Jimmy Yiu 就是因為比銀行更能掌握賣家的信用狀況, 支付寶已經發展出給賣家的小額貸款機制, 可以五分鐘核可貸款額度並即時打款給賣家, 這就是我說的創新帶來的價值
14 小時前 · 讚 · 1黃聖儒 『亞力山大』,哈哈~你去問問體委會/交通部觀光局啊!有頒佈執行辦法,卻沒管控業者,那立法要做啥?
14 小時前 · 讚
Ivan Liu 我回國開律師事務所後,當時想,設個刷卡機吧... 和銀行談了二次,最後准了。但是,律師事務所是沒有營登的,因此,我提出的這一點,是收單業界的通例,但不表示沒有特例...
14 小時前 · 讚 · 2Ivan Liu 儲貸明明就是金融機構的專營業務,不讓你做就表示法令不開放。唉,整天怪別人,難怪生意做不好...
14 小時前 · 讚 · 1
Daniel Tsai 我的疑問比較簡單,到底在台灣能不能開一間公司做類似 PayPal 或支付連這樣的事情,如果不行的話,為什麼美國跟中國可以而我們不行? 有人說台灣也可以直接用 PayPal 啊? 是,但是如果我們能自己做,為什麼要用人家的? 連對岸都懂得要來搶台灣市場,我們什麼理由不能自己做呢? 我是門外漢,只是不懂如果有一些人在爭取一些台灣現行不能做的事情,是有什麼不好需要去阻止? 還是如果真給這些人爭取到,會擋到誰的路呢?
13 小時前 · 讚 · 2士賢楊 大律師一直提到郵局的服務,但考量物流的價格跟速度,沒有賣家會挑郵局。
13 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2
Ivan Liu 我要是網路賣家的話,或許也不會挑郵局;其他快遞業者照樣提供door-2-door service,都是選擇。我的重點只在於,法令根本沒限制的事,不必拿出來大聲嚷嚷,好像發現新大陸。
13 小時前 · 讚 · 4Ivan Liu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6條「收單機構應撥付予特約商店之款項,不得直接撥付予第三人。但網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業者就使用該平台接受信用卡交易之特約商店,如該信用卡交易金額已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或全部交付信託,並經收單機構審核屬實者,收單機構得依特約商店指示將款項撥付予網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業者」,這是民國99年公布且現行有效的版本。不需要花到二個小時,我就能完整架構出一個在完全不必變更法令、可行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我只是看不起那些妖言惑眾的傢伙...
13 小時前 · 讚 · 3Jimmy Yiu 請仔細看, 民國99年公布... 您的兩個小時, 是這些網路公司跟相關單位奮鬥了十年才有的結果, 您又走過那段荊棘路了嗎?
13 小時前 · 讚 · 2
Jimmy Yiu 我們就是在這個辦法修改之前, 在 2008 年放棄當那個網際網路交易平台的公司, 所以倍感心酸
13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2
Jimmy Yiu 如果沒有人出來妖言惑眾吵吵鬧鬧, 面交跟 ATM 還是可以解決所有交易需求, 但是這是我們要的台灣電商環境嗎?
13 小時前 · 讚 · 1
Jimmy Yiu 比起妖言惑眾, 我更看不起一面酸人, 一面坐享改革成果的人. 如果台灣只有酸民文化, 未來又是什麼?
13 小時前 · 讚 · 8
Jimmy Yiu 好了, 我的話到此為止, 希望台灣有更多起而行的人, 台灣才有未來
13 小時前 · 讚 · 1
黃奕璽 依律師所言,照理說支付寶應該要倒的,paypal也應該要倒,大陸的貨運亦皆有提供貨到付款之服務,第三方支付已經不僅提供雙方互信的平台,還有其他更多服務及使用者體驗。
13 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Ivan Liu 台灣不僅有酸民,還有啥事都沒成就過只會打嘴砲的6個月短期速成創業補習班,放心!
13 小時前 · 讚 · 1
Ivan Liu 「跟相關單位奮鬥...」說得還真辛酸。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打拼,十年磨一劍、二十年搓成一塊夢想中土地的合建案... 這種事情天下所在多有。我至少不靠父母的餘蔭不當公子就努力撐出有戰力的法律及IT團隊,這種事情也值得拿出來說嘴嗎?要做生意,該做的努力就閉嘴低頭去拼,想靠政府施捨、整天胡說八道出去外頭騙不懂的人注資,是哪門子的正辦?
13 小時前 · 讚 · 2Ivan Liu ATM跟面交,這是哪個年代的事情了。就是靠你們的努力所以台灣有現在的電商環境?所以我們在坐享其成?嚇到我了,中二病的傳染力還真是不小...
13 小時前 · 讚 · 1Ivan Liu 我還清清楚楚記得,KURO及ezPeer當年自己削爆、沒付半毛錢給台灣音樂權利人的年代,依舊大言不慚,說網路不創新、都是他們在創新、說著作權法要扼殺科技網路… 你看懂了KKBOX的成功沒有?Now.in當初被抄台,不也講過一樣的話?
13 小時前 · 讚 · 3Ivan Liu 搞懂法令、規劃自己的商模、做出讓人稱許的成績,原本就是生意人該做的事情。什麼玩意兒...
13 小時前 · 讚 · 4
Ivan Liu 你們哪個人敢講這些妖言惑眾的公關操作,一切都是了網路業的明天、全部都是為著公益著想不圖私,那就請先出清所有在這個領域的持股。明明不是,曲解法令欺負網民不懂在先、掩蓋自己司馬昭的圖利之心在後,還要包裝成大義凜然的公益參與,這是噁心到什麼程度的謊話!
12 小時前 · 讚 · 4Ivan Liu 有本領就出來做真小人,少當偽君子。為了自己的利益,一點錯都沒有;大聲講出來,這才不會讓人瞧不起!
12 小時前 · 讚 · 2
Ivan Liu 「我想搞一個pool,讓人家可以線上刷卡並且讓銀行把款撥到我的戶頭,但當下可以不購物,只買我所發行的購物金。但是,我不想受現行法令管制、不願意把這些購物金依禮券定型化契約的管制規定交付信託,因為很麻煩,也影響我的金流操作」
12 小時前 · 讚 · 8Ivan Liu 「我沒有錢開設銀行、也沒有能力成立電子票證公司,但是,我除了還是想搞上述的金融服務之外,我還要兼做購物平台,讓賣家可以方便地把東西放上來、讓買家直接用在我這裡買到的購物金去支付」
12 小時前 · 讚 · 7陶韻智 路過簽到....
12 小時前 · 讚 · 5
Ivan Liu 「現行法令都會讓我上述作法很麻煩或不可行,不改,就是創新殺手,台灣政府真的比不上中國那裡有支付寶、又差美國太遠那邊有Paypal」,這樣講對吧?
12 小時前 · 讚 · 4Ivan Liu 你們這票人,明明就想幹這檔事,還披個公益的外衣,真的很醜。脫掉脫掉,統統脫掉!
12 小時前 · 讚 · 2
Ivan Liu 相關各行業的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載明履約保證制度,你們要搞儲值,本質上不就等同禮券?線下都能做,你們披上了個網路的外衣,就不能做?唬誰騙誰,笑掉人大牙!
12 小時前 · 讚 · 1黃聖儒 這篇議題的討論,完全沒有否定這次『第三方支付』業者的『正名』必要性,只是不要曲解了『第三方支付』的真正優勢及意義,不然有了『法令』,大家有感嗎?有啥用呢?更多關鍵點我就不再說明了。
12 小時前 · 讚 · 2黃奕璽 每個人的思考角度不同,大家尊重。
12 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1
Ivan Liu 思考角度不同一定尊重,扭曲事實、瞎掰法令限制、結黨營利卻偽稱大公無私、拿到了好處還吃遍台灣人豆腐說我們是坐享其成的這種言論,有識者都只能拿出來公幹,誰有那種阿Q的精神去尊重!
12 小時前 · 讚 · 4Ken Hsu 我只想說一句實在的話,04年我辦隨著一群老大哥一起打金流的仗到現在,坦白說,我不知道所謂"網路公司" 到底辛苦奮戰了什麼十年? 有哪幾家公司可以花時間耗損戰力在這十年上(可以列出實際作為嗎?)?
這十年之間我用PAYPAL 跟支付寶的次數屈指可數。不用把自己小小的作為放大成這麼大,真的。 再者第三方支付不會幫你們帶來多少錢,成立了也只是少數人的利益會極大化。
你要說我酸也可以,要說我坐享其成也可以,我只知道這次利益極大化的少數人不是我,我幹不出來這種事情。不要因為有了FB 就可以信口胡謅這一堆,光金流的KNOW HOW 我不相信有多少網路公司真的懂,但我知道想要"坐享其成" 佔有極大利益的網路公司一定佔多數。
11小時前 · 讚 · 6Fafa Chiu 我想起ISPs跟中華電信從古至今的各種角力,哈哈。
11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Jimmy Yiu 光是前面 Ivan 舉的那一條, "但網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業者就使用該平台接受信用卡交易之特約商店,如該信用卡交易金額已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或全部交付信託,並經收單機構審核屬實者,收單機構得依特約商店指示將款項撥付予網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業者",就有多少辛酸在背後...
10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2Ken Hsu 我不知道剩幾家公司有在當時一起出力的耶... XD
10小時前 · 讚
Jimmy Yiu 當時應該是被各個擊破吧... XD 不團結的網路產業加上搞不清楚的主管機關跟小媳婦一樣的銀行們...
10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1
林之晨 這最後是政府「做事態度」的問題。台灣市場小,企業必須要有國際競爭力,產生淨出口,我們的經濟才能夠持續發展,社會也才能夠繁榮。如果最近有跟新加坡政府打交道的人,就能體會他們如何用心幫產業解決障礙,製造出比國際更開放的經營環境,來提昇本土企業的競爭力,並且吸引國際一流企業進駐,而那與台灣政府有就好、少做少錯的做事態度有很大的不同 -- 畢竟新加坡經濟好,公務員全體可以領 bonus,台灣沒有這種制度,相反地做錯只會黑掉。當然這樣的差距會不會真的造成國力的消長,我們必須要 10-20 年之後才會知道。但如果你問我,我認為會,也認為我們必須要改變。
6小時前 · 讚Ivan Liu 我只有一個重點:「想做生意的人,把法律的策略操作搞懂、把市場的需求看懂,是基本功」。不此之圖,只打嘴砲、妖言惑眾、博取掌聲的創業者,註定會被送進垃圾山。第三方支付,首先,在既有法規下是否可以被允許?是。其次,在台灣目前電商環境下是否成功要素?否。就這麼簡單。
3小時前 · 讚 · 2梅驊 我覺得第三方支付(隱含價金保管意義)和代收代付服務兩件事情是不同的。台灣電子商務(以有營登能力的B的角度來看)有很成熟的代收代付環境,不過小B和C 要申請代收代付服務,限制和審查門檻真的比較多,當然要說這和經營能力有關也對,而為了讓限制和審查的門檻更貼近小B和C,所以台灣金流平台和主管機關有了第三方支付(隱含價金保管意義)的架構 ...
然後這個架構向上延伸到有營登能力的B和電商平台時,就相對奇怪了,因為後兩者在台灣,其實是不用第三方支付(隱含價金保管意義)就可以營運的 ...
所以兩個金流架構的意義和對象若是沒有講清楚,好像這個辯論在打空氣
3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2
Ken Hsu 既得利益者,讓你搞清楚了,他要賺什麼?
2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1
黃聖儒 『價金保管』,很好!關鍵名詞出現了!
以上來自以下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norika1207/posts/550262571685199
以前在信託還沒施行之前,那時候很多消費糾紛都是消費者買了券,結果要使用(履約)時,發現無法使用,結果好端端的錢全給卡死。在更早之前,有個行業也是預收了非常大筆的現金,透過龐大的加盟連鎖通路,取得相當驚人的現金流,每日轉來轉去的現金都幾億在那邊轉。
這沒什麼,但有什麼的就是當那些現金在轉的時候,相對就會引起人們貪念的注意,於是就有經營者拿著現金到處去投資、然後再轉投資,過一手、兩手、三手,將那些錢慢慢的弄到沒人發現的角落,然後在做其他檯面下的事情。
因為當你營運到一個層次,你會發現現金流大概保持在一個水位即可,基本上來講每天的運營都差不多是如此,現金的轉動不會有太大變化,但因為是預先儲值,所以現金會一直流進,進來的錢很多,但實際被消耗掉的卻很少,甚至還有一些會打入停滯的帳戶,至於為什麼會打入,這手法就不多說了,反正有些錢就是會被神隱。
雖說最終沒有人因為這件事情受害,畢竟現金流來的很快,透過各種不同的管道,賠掉的要補回來也不過只是左手進右手出的運作,但事實上來講,這對那些預先將現金投放在該公司的人來說並不公平,也因此在後續才催生了信託法,為了保障消費者而生。
當然這件事情對我來說,這麼多年來也看了不少,尤其曾跟飯店還有民宿、餐飲業者合作過,當信託法一通過那一年,多少業者哀鴻遍野。雖然說這麼做扼殺了許多小型業者運用現金的空間,但也相對保障了不少消費者。
到底這麼做是好還是不好,真的見仁見智,不過我是樂見此法的誕生,畢竟當你看到有人拿著別人的錢到處玩時,而這些錢還沒有人為此可以付諸管理或監控的責任,那可真的是沒有玩出問題就算了,玩出問題可是會連帶很多人遭受牽連。
一些個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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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個人都說讚。
蕭上農 儲值就有多的利息收入(?)
12 小時前 · 讚 · 2
織田紀香 不愧是Fox Hsiao 真的有人拿儲值去賺利息。
12 小時前 · 讚 · 1
Donjuan Chu 賺銀行利息是小事,尤有甚者去炒股、期匯、房地
12 小時前 · 讚 · 3
李柏鋒 所以悠遊卡很老大, 不和其他業者合作
12 小時前 · 收回讚 · 5
蕭上農 果然做錢莊很好(泣)
12 小時前 · 讚 · 5
Data Su 現行收付方式的風險不高,即便造成損失,損失規模也不會無止境擴大,儲值賺利息真的是小錢,資金池被挪用才是真的是高道德風險的行為
12 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3
李柏鋒 Fox Hsiao 推一下 台版 JOBS 法案, Inside 馬上變身成金融中心 (無誤)
12 小時前 · 讚 · 1
Brian Chang 紅景天也是這樣的情況啊!!
11小時前 · 讚
Ivan Liu 如果真由他們亂搞,讓掛上第三方支付之名的業者毋庸將款項交付信託還能自由接受儲值的話,除了年年賺利息,未耗盡又未贖回之儲值餘額在統計上更占到相當的百分比!最後這些錢是交給誰啊?
11小時前 · 讚蕭上農 話說回來,那智冠跟橘子不也可以這樣搞了嗎 ..hmm
11小時前 · 讚
Donjuan Chu 請卓參溢繳稅金
11小時前 · 讚 · 1
Jimmy Yiu 是誰說第三方支付不用信託了...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3
黃聖儒 對,要100%信託(不是保證金)!
11小時前 · 讚 · 3
Jimmy Yiu 我們2007年作代收付時就作了100%信託,真的認真要作網路金流的人,沒打算拿它當吸金工具。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3
Data Su 信託是免不了的,不過務實點的問題在於:哪家金融機構願意幫你信託?
一方面無資產高槓桿要作金流+儲值本身高道德風險不說,搶了銀行本來就在做的生意還不用面對金管會央行一缸子主管機關的監理,銀行會這麼傻授人以柄還幫忙做信託?可能儲值進來的金錢全部都得拿來當擔保品了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5Jimmy Yiu Data, 您最後一句話就是答案啦!但是承作銀行得以獲得大量低成本的現金水位,還是很多銀行願意作的。再者還有信託手續費收入,信用卡收單手續費,好處其實不少。我過去的經驗是,銀行想做,但被他們的主管機關卡東卡西有口難言...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1Ken Hsu 簡單在問一句:台灣多了第三方支付,電商就走的出去嗎? 一直爭這個幹嘛阿(大笑
11小時前 · 讚
Ken Hsu 銀行,每家銀行的業務範圍根本不一樣,舉個例:光國際聯貸就是一般人不會接觸到的工作,但X泰銀行靠國際聯貸能賺多少? 你一年台灣第三方支付的總金額*10都不見得到的了,更別提那微薄利潤以及風險。那到底台灣的銀行為什麼要做? 台灣做了有多少國際競爭力?
11小時前 · 讚 · 1Jimmy Yiu Ken, 我要洩氣的跟你說,我個人覺得已經太晚了... 我自己早就放棄這場仗,但不代表他對台灣電商環境不會帶來幫助,我覺得有人想繼續挑戰不可能,與其不准作或是唱衰他,不如在適度管理下讓市場決定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Jimmy Yiu 產業會自然演化,不准他誕生就沒有演化的機會。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Ken Hsu 但是,你用PAYPAL 當電商的第三方支付,電商就長不大了嗎?
11小時前 · 讚 · 1
Ken Hsu 我在日本住了一年,他的金融封閉程度絕對不在台灣之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研究過除了PAYPAL跟支付寶之外的國家。
11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1
Jimmy Yiu 不會呀,不過可以不只有外來選項嗎?畢竟這樣會讓電商的資金池都在國外,不是好事吧...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Ken Hsu 那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這些電商都別活了...QQ
你有我也有,不代表就是好是...
11小時前 · 讚 · 2
Ken Hsu 反正大家先在拱上了支付連,不如三年後再來看看誰要當做歷史罪人(不過我想到時候都有自己的理由啦 哈哈)
11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Jimmy Yiu 日本樂天買了eddy後有沒有拿來網上大作? 倒是很好奇...
11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Ken Hsu 所以TIEA 在抬轎給PCHOME 看能不能PCHOME 有了支付連可以大作,然後有幫忙抬轎的可以雞犬升天?
11小時前 · 讚 · 1
Ken Hsu BTW,是EDY,不是EDDY..
10小時前 · 讚 · 1
Jimmy Yiu TIEA跟支付連無關 (別小看了同為 TIEA副理事長的 Yahoo 和 Google 以及諸多理事們的智慧) ,更應該說是之前張善政推了一大把才能有支付連... 台灣網路產業過去一盤散沙,現在終於能團結起來作點事,我多希望這是十年前就發生的事...
10小時前來自手機 · 讚 · 2Ken Hsu 極小眾人之"智慧",達成眾人之事,完成極少眾人"利益"。
如果TIEA 跟這次第三方支付無關,那就當陰謀論吧,呵呵。閉門會議我有去,公道自在人心。
10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Ken Hsu 還有,EDY若是也算完整第三方支付的話,8591 的T幣 應該是先驅者了。
10小時前 · 讚 · 1
Fafa Chiu edy以我所知,大家還是只拿來作儲值卡,雖然一些結帳系統有整合起來拿edy作結帳錢的來源,但edy本身跟這個應該關連不大。此外,網路上大家還是用webmoney等等比較多吧。連樂天自己要用edy結帳還挺麻煩的咧…
10小時前 · 已編輯 · 讚--
※ 作者: amyhuang 時間: 2013-04-01 12: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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