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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園)
標題 [新聞] 蓋錯章小公僕 賠500萬
時間 Mon Mar  2 14:55:26 2015


蓋錯章小公僕 賠500萬
2015/03/02
哭訴家破人亡 「找基層當替死鬼」

【綜合報導】「蓋錯一個章竟被追償五百萬元!」前台中縣豐原區地政事務所校簿人員廖淑娥被控二十二年前因疏失,誤把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核對成建地,導致建商蓋屋後被撤銷使用執照,獲國賠一億七千多萬元,豐原地政事務所轉向負責登錄的人員和校對的廖女求償十分之一,台中高分院更四審依中市最高國賠求償上限,判決廖女要賠償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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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豐原東陽小鎮已完工但無法取得使用執照,建商獲上億國賠卻仍租給住戶。許淑惠攝


五十五歲的廖女昨痛哭說:「我被害得家破人亡,我不服氣,他們找了最基層的小公務員栽贓,當替死鬼!」廖女堅持她校對無誤,控訴土地「登記清冊」遭抽換,原始公文遺失無法比對還她清白,官司纏訟十餘年,造成她的房子被法拍、薪水被假扣押、最後離婚收場,必須借貸打官司。

另名公僕判賠865萬

此案歷經更四審,目前上訴最高法院中,法院前四次均判負責校對的廖淑娥和登錄的林對要賠償一千七百餘萬元,兩人平分各負擔八百六十五萬餘元,林女未再上訴已定讞,創國內對公務員求償天價,廖女則堅持要找出真相上訴至今。去年九月更四審改判廖女賠償五百萬元,曾承辦該案的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說:「一個章五百萬,代價非常高,公務人員要謹慎。」
這起離譜案件發生於一九九二年,婦人王陳麗花以張宗義名義買豐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隔年分成兩塊土地,其中一筆申請變更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獲准,經初審、複審後送交豐原地政事務所林女登錄,林女卻將未申請變更的另一筆土地也登錄為建築用地,廖女校對後蓋章完成變更。

校對疏失
豐原地政所校簿人員廖淑娥(圖)被控未發現「登記清冊」有誤卻核章(紅框處),將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核對成建地,被國家求償判賠五百萬元。許淑惠攝

廖女堅稱校對無誤

事後王婦高價賣地,鑫唐建設購得後興建五十八戶透天住宅的「東陽小鎮」,建管人員於一九九七年勘查毗鄰的土地建案時,察覺當年登記疏失,讓建商把房屋蓋在山坡地保育區,因此撤銷東陽小鎮使用執照,致建商怒告國賠,獲償一億七千多萬元。台中縣府國賠小組認定問題出在最後的登錄和校對,向廖女和林女求償國賠金額的十分之一,共一千七百餘萬元。
昨廖女強調,地政所收到縣府核准的變更公文,會擬定「登記清冊」再做登錄和校對,當年清冊記載兩筆土地要變更為建地,她和林女未疏忽看錯,但事後登記清冊被抽換成只有記載一筆土地需要變更的「更正編定清冊」。
廖女表示,當年調查局查貪瀆曾帶走這份原始卷宗,卻在移送地檢署的過程中遺失,僅存影本,害她「死無對證」。但台中高分院比對影本與縣府留存的原始公文,兩者相同,只記載一筆土地要變更建地,公文未遭抽換。
違規建物仍在出租

法官指出,廖女的工作只要根據初審、複審人員核定的更正編定清冊,再核對是否登錄錯誤,這種查校工作僅需普通人的注意義務就可勝任,廖女卻因個人重大過失,造成國家損失,依《國賠法》可向公務員求償,由於三年前中市府訂定國賠求償基準,公務員最高賠償上限為五百萬元,因此改判廖女須賠五百萬元。
記者走訪東陽小鎮,目前已被撤照的三十二戶透天住宅住戶說,他們以每月八千元向鑫唐建設租屋。里長張德勳表示:「政府已國賠建築費用,建商卻繼續收租,應有個期限吧!」
台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昨表示,市府尊重判決,此案發生已久,對同仁的求償決定,也是在縣市合併前就已做成,地政局感到遺憾。前台中縣法制處行政救濟科長鍾峰湖則說,外界若有疑義可申請調卷。至於東陽小鎮為何沒拆仍讓建商出租,以及當年廖女的上級長官如何懲處,《蘋果》昨晚聯絡不上相關官員回應。
民眾:高層應負責

民眾邱先生說:「此案應有更高層要負責,就算基層公務員有疏失,但公文經手是由上到下,應牽涉其他主管。」黃小姐則表示:「廖女有疏失就應負起責任賠償,畢竟國賠一億多元也是人民的辛苦納稅錢。」

東陽小鎮大部分建物(黃框處)都屬於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翻攝Google地圖

公僕蓋錯章賠償事件簿

●1992年
地主王陳麗花以張宗義的名義購買台中豐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1993/02/12
地主將土地分割成2筆地號,其中一筆獲准變更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1993/02/22
豐原地政所登簿員林對誤將2筆土地登記為丙種建築用地,校對廖淑娥未發現
●1997/09/25
鑫唐建設公司向地主買地興建東陽小鎮出售,縣府茶覺有異撤銷使用執照
●2006/08/18
最高法院判決豐原地政事務所國賠1億7300餘萬元
●2006/12/18
國賠小組決議以國賠金額十分之一向林及廖求償,雙方未達協議,提起訴訟
●2007/04/26
一審台中地院判林、廖2人連帶賠償1736萬餘元,林對放棄上訴
●2014/09/16
台中高分院更審判廖賠500萬元,廖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資料來源:台中高分院判決書


蓋錯章小公僕 賠500萬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le/headline/20150302/36413295/
蓋錯章小公僕 賠500萬│蘋果日報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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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ai1983: 沒黨證?1F 03/02 15:00
lohateve: 樓上XD2F 03/02 15:12
kage01: 沒高層負責滿奇怪的3F 03/02 15:17
cka: 上面應該還有高層決核 不可能只有他蓋章就通過..有點扯4F 03/02 15:40
bjoe: 有八卦板有鄉民去翻看判決書~~發覺完全不是這回事5F 03/02 15:42
dollarshih: 很明顯是基層當替死鬼…6F 03/02 15:49
yenyen0403: 基層的醫生 隨便看走眼還三千萬勒 做一行怨一行啦7F 03/02 16:21
rohula: 重點是山坡地保護區怎麼變建地的…8F 03/02 16:41
landagent: 話不能聽一半,只能同情9F 03/02 17:30
bjoe: 以前中縣因為土地變更的案子已經被抓走一批過了~~10F 03/02 17:44
open100: 脫產比較快11F 03/02 21:53
darthv: 中縣的公務員聽說挺趕的12F 03/03 00:10
candysagaboy: 今日地政所 明日看守所13F 03/03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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