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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wiki/千岛湖事件
千島湖事件
1994年3月31日,24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號」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中國大陸船員及2名導遊,共32人在船艙內被燒死。在之後案件偵辦的過程中,當地公安機關沒有及時對外界公佈案情進程。外界認為,當地政府採取了封鎖消息、控制新聞報導的模式對此事件進行隱瞞,並有台灣辦案專員指出,案發現場的部分跡象顯示,有被二次加工及破壞的情形。塵埃落定之後,台灣著名學者潘家慶認為,浙江省有關部門對該事件的不公開操作,理解為在未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布案情不利於破獲案件,與台灣媒體對刑案報導態度不同,正是兩岸新聞觀念的差距,導致了事態的擴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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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本來應該在3月31日晚間返航的海瑞號遊輪被發現正在燃燒。當地民眾一度誤認為是火災並馬上報警。由於救援中在遊船甲板及客艙未發現遇難者,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迅速查找船上失蹤人員。為此,淳安縣出動20餘艘船艇、千餘人,對案發水域及附近40多公里的水面、山灣、島嶼進行搜尋,並通過有線廣播要求湖區群眾提供線索。駐浙空軍出動了飛機、潛水員、使用了水下探測儀進行尋找救援工作,東海艦隊也派人參加搜尋救援。當「海瑞」號大火撲滅降溫後,縣公安局刑偵支隊長劉勇健下底艙勘查,發現有遇難者遺體。經排水清點,發現32名船上人員遺體都在底艙。[2] [3]
4月1日夜23時,杭州市公安局法醫室主任丁宏趕赴現場,帶領其他3名幹警進入海瑞號底艙勘察遇難者遺體,連續工作至次日凌晨4時。[2]
4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抽調14名法醫對所有遺體進行了認真檢驗。法醫屍檢結論為:遇難者進入底艙前並未死亡,死亡系窒息燒烤而致。消防專家確認底艙入口處為起火點,有汽油助燃。船舶專家排除了因船及設備潛在缺陷引起火災的可能。痕迹專家經勘驗發現,出入底艙的鐵梯缺失,起火中心留有一隻汽油桶,底艙口上方鋼板上有獵槍霰彈擊發所致的圓形狀凹陷,底艙油櫃有爆炸痕迹。刑偵專家分析認為,船上人員極可能受暴力脅迫進入底艙,爾後被焚致死。公安機關確定,此案件是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的特大圖財害命案,並正式立案偵查。[2]
4月4日,台灣罹難者之家屬50餘人抵達淳安縣。中國大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多個城市開設接待處接待罹難者家屬[來源請求];同時,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面,要求能夠派員協助罹難者家屬前往出事現場處理善後,但被海協會婉拒[來源請求]。島內親共人士發表文章指出「所謂『群情激憤』的報導,其實是某些政治人物幕後策劃推動的誇大報導,當被政治化的真相曝光後,遇難家屬在木柵的靈堂里發出了:『我們不要再被政治利用』的怒吼![來源請求]」[3]。
4月6日,中國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蔡揚蒙趕赴現場,對負責偵破工作進行現場指揮。12日蔡在工作時意外受傷,摔斷肋骨兩根,簡單包紮後堅持工作至案件告破[來源請求]。案件偵破過程中,淳安縣37個鄉鎮和縣級機關共出動4047名幹部群眾投入調查工作,出動車輛、船隻396輛(艘)次,對全縣573平方公里水面航行過的6000多艘各類船隻一一過濾,訪談近10萬人次,獲得群眾提供的有價值線索165條。[2]
4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延請杭州靈隱寺住持繼雲法師做超度法事,但是拒絕台灣家屬探視遺體以及檢閱驗屍報告的正當請求,並在罹難者家屬抗議聲中,將罹難者遺體在桐廬縣火化[來源請求]。當地罹難者骨灰由其本地家屬安葬;台灣的罹難者骨灰則由家屬帶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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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偵破期間,國務院秘書長羅干專門指示要迅速查明起火原因,處理好善後工作。國務院總理李鵬發表了要嚴懲兇嫌的講話,並指示浙江省委有關政府全力做好善後工作,儘快查明事件真相。浙江省副省長劉錫榮在專程看望和慰問遇難台胞親屬時強調:「我們都是炎黃子孫,台胞的痛苦就是我們的痛苦,台胞的安慰也是我們的安慰。請轉達我們對你們的島內親友的問候。」[2]
當地政府起初將此次事件謊報為一次遊輪火災之意外事件[來源請求],這種說法引起了台灣的罹難家屬和台灣各界的強烈質疑以及抗議,海外媒體也進行了各式各樣的報導和猜測。
4月9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批評中國共產黨說:「台胞死了這麼多人,大陸官文只簡單幾句話帶過,這種做法就如土匪一樣。」[2]。有人[誰?]將浙江省政府對該事件的不公開操作解讀為「在未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前公佈案情不利於破獲案件」[來源請求];但也有人[誰?]認為,中國大陸不僅封鎖媒體的消息,也阻擋台灣相關辦案專員的協助,這種操作實質上是黑箱操作,損害中國大陸的形象[來源請求]。另外,大陸警方欠缺科學辦案能力,對出事的海瑞號清洗導致證據湮滅,也使現場遭致破壞而無法得到更進一步的犯罪線索[來源請求]。
4月12日,中國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北京會見了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石齊平,聲稱此乃一「火災事件」,並且強調中國大陸方面會全力做好善後工作。
台灣對此說明十分無法理解。認為當地政府處理此事時首先封鎖消息然後固執己見,因而回應相當強烈。陸委會於12日宣佈即日起暫時停止兩岸文教交流活動、自5月1日起停止民眾赴中國大陸旅遊。中華民國經濟部停止審核批示赴中國大陸的投資案、中華民國教育部停止台灣和中國大陸之間的文教交流,旅行業也停止出團到中國大陸去旅遊;可以說,海峽兩岸之間的交流活動幾乎全告中斷。
4月1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傳訊。4月17日,浙江省公安機關宣佈破案,公佈是「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逮捕了三名嫌犯。台灣有人[誰?]認為應該有軍人涉案,21日中國大陸方面宣佈的嫌犯之一是退伍軍人,作案時身著無銜軍裝(文革時期直至1990年代中期,沒有軍銜的軍裝和軍裝樣式的服裝在普通中國居民中很流行;唯早期中國大陸人民多穿著清一色藍衣,故著軍裝仍引起質疑),另一嫌犯的哥哥是武警,涉嫌包庇嫌犯,但台灣罹難者家屬仍質疑僅以三名人犯何以能制服32人造成死亡慘劇。
4月18日,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鵬發表談話,對案件進行了說明。
5月8日,台灣海基會組團前往現場瞭解案情。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帶6位鑒識、刑偵專家和法醫、律師以及7位罹難者家屬抵達杭州。
6月3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6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在審理期間,海協會多次邀請海基會派員參觀公審,終審前8日仍然再次聯絡台灣海基會人員,但未獲積極回應,台灣罹難者家屬也無人願意出庭參觀審訊過程。
6月12日,宣佈判決結果,三名犯罪嫌疑人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均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9日,三名罪犯被執行槍決。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281895778
1994年3月31日,24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號」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大陸導遊,共32人在船艙內被燒死。浙江公安當局堅稱,這是「意外事故」。
4月2日,罹難者家屬趕赴現場後,浙江省政府除禁止媒體採訪外,更以四至五倍的人力監視台灣家屬,嚴禁台灣旅行業代表到現場勘察及攝影拍照,引起台灣方面的懷疑。
根據浙江省政府對家屬的簡報,罹難者全體橫屍於三層船艙的底層,上半身已燒焦炭化,下半身卻幾乎都沒有損傷,以火災來說不但不自然,而且包括船員無人逃脫,更加深了家屬們的懷疑。
4月5日,台籍罹難者家屬要求運屍回台,也希望登上海瑞號檢視船身,但都遭拒絕。浙江省副省長劉錫榮原本代表中國官方「安慰」家屬,卻在電視鏡頭前,僅僅因台灣家屬希望看死難的親人最後一眼,劉副省長竟然覺得蒙羞受辱,憤然退會。臨走前還板起面孔,打著官腔:「沒辦法再和你們這些家屬談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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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副省長的冷血高傲,不准千里迢迢來的台灣親屬探視親人遺體,而罹難者的行李等遺物又全部失蹤,並且船殼彈孔累累,家屬更加懷疑「內情」不單純,確定浙江當局蓄意隱瞞事實。
隨後浙江當局在未經家屬的同意下解剖遺體,也不准家屬閱讀驗屍報告;於是家屬串連靜坐抗議,而浙江當局索性將家屬全部軟禁在旅館中,並切斷所有對外聯繫管道,還要求「一定要同意政府代為將屍體火化」。一星期後,罹難者家屬同意屍體火化,才被允許帶著骨灰離開浙江。
4月6日,罹難者遺體被運到桐廬火化。同一天,台灣立法院的各黨派立委,紛紛要求刪除兩岸交流的預算和中止兩岸談判,並要求宣佈大陸是「高度危險旅遊地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認為大陸當局處理的態度是:「於法不合,於理有虧,於情何忍」。
4月8日,罹難者家屬代表在向媒體指出,大陸公佈的「千島湖慘案」內情太不合理。浙江當局的做法引起兩岸關係緊張,各地華人譴責中國「野蠻」的聲音越來越大,《華爾街日報》則乾脆明說:「許多台灣人相信中共當局正粗劣的掩蓋一場集體謀殺。」
4月9日,悲痛的家屬帶著骨灰,搭乘中國東方航空公司B-2172飛機自杭州飛香港轉機回台,下機後在中正機場立刻發表聲明,表示死者的善後處理方式,他們是在非自由意願下被迫選擇的。但浙江省報紙、電台還是一致報導:「台胞對善後處理表示『滿意』。」
4月12日,台灣的陸委會主委黃昆輝,向國際媒體提出「千島湖事件12項疑點」。新聞局也對對外籍記者公佈「千島湖事件始末及輿論看法」說帖。另外又向國際法庭提出集體訴訟,協請國際刑警組織共同辦案,並向世界各國遞交事件分析和聲明。進而全面停止組團到大陸旅遊,暫時凍結兩岸文教交流和投資經貿活動。
儘管台灣同胞(包括海外華人與許多良心未泯的大陸人)都對浙江當局不合情理的做法感到憤慨時,中國的報紙與對台官員,仍然一口咬定是「意外火災事故」,一連十幾天,在種種質疑下毫不鬆口。從《人民日報》海外版來看:
(1)新華社杭州4月7日電:海瑞號遊船「火災事故」遇難台胞親屬來到現場......
(2)新華社杭州4月9日電:淳安縣海瑞號遊船發生「起火燃燒事故」......
(3)新華社杭州4月12日電:唐樹備今天下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發生千島湖「火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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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慘案發生後18天,也就是罹難者屍體(刑案中最重要的證物)被浙江省政府「依法火化」11天後,浙江省公安機關又忽然宣佈:「千島湖海瑞號遊船失事,系一起『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
4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在出國前記者會上宣佈:「千島湖事件現已破案。兇犯已緝拿歸案。這是一重大刑事案件。我們將按『司法程序』嚴肅處理。」
4月21日,台灣海基會收到大陸海協會來函:「浙江省檢察機關已於本月19日批准,依法逮捕在千島湖海瑞號遊船上搶劫縱火殺人的案犯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
中國的中央政府,在事件發生後第22天,終於有了「遲來的回應」。外交部發言人吳建民說:「千島湖事件是在海峽兩岸交流中,發生的一個『突發刑事案件』。這是我們大家都不願看到的。不應因這一事件而人為地阻礙兩岸關係的發展。」
吳建民對「千島湖事件」所做的發言,其實是非常中肯與正面的。兩岸與世界各地有理性的人,應該也都能接受這樣的說法。可惜這個聲明足足晚了三個星期,台灣同胞與各地華人,都被浙江省政府一連串的「謊言」與野蠻的「焚屍」給嚇著了。尤其副省長劉錫榮那句「沒辦法再和你們這些家屬談下去了」的經典名言,配上他那高傲猙獰的官僚臉孔,轉頭而去的霸王身段,雖然事過境遷十年,台灣人依舊永誌不忘。
6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三名「嫌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50條、第132條、第53條第一款、第22條第一款、第64條、第60條的規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通過。6月19日執行槍決。這案件在中國官員與媒體認知裡是「結案」了。6月20日《人民日報》在「千島湖事件始末」,終於也坦承:「在處理千島湖事件時,『當然也有不盡人意的地方』。」至於「不盡人意」的究竟是什麼?《人民日報》不敢說,那就由我這「小人民」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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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ott
作者 標題 千島湖
時間 2013年06月11日 Tue. AM 06:22:09
※ 編輯: ott 時間: 2020-05-21 17:53:48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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