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ott
作者 ott (寶貝)
標題 景建事件
時間 2017-04-12 Wed. 21:59:16



 

   
 


標題  各位我是男主角
時間  Mon Jul 10 11:27:42 2006

我就是那個前天凌晨事件的男主角
也就是各為最痛恨的那位
我用的是別人的帳號 因為我沒用過這個東西
事實上
我真的蠢到把資料備份在網路上 還打了名字
因為我的電腦要被家人拿去重灌
各位質問我為什麼 我不知道 相信大家有時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會做出一些舉動
我沒有隨身碟
是的  我事建X中學的那位
但是我真的不像各位一樣  對電腦很熟悉 連相簿都是第一次用 所以我害了她
我讓學長學弟們蒙羞了
對不起  是我現在唯一說的 但我不奢求各位原諒
我曾對她提出下賤的要求 不過那是幾個月前的事 那是我無恥
為什麼我會提出這麼賤的要求 告訴各位 因為我灌了酒 很可笑
但這次跟那件事真的沒有關聯 如果我要對她怎樣 照理說我會連絡她
可是我並沒有
求求你們在這讓這件事做個結尾
要找我算帳的 那是我活該自作孽 我願意承受 但讓這事有個結尾
再下去她會受更大的傷 我不再愛她 但我曾經愛過她
求求各位不要讓她再受傷了
最後謝謝斑馬先生 謝謝那些在幫助她的人 謝謝借我帳號的好友

 








由愛生恨! 建中生網路張貼和前女友性愛照 2006/07/1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最大BBS站批踢踢(PTT)實業坊,驚傳流出男女名校學生的親密性愛照片。一名建中學生疑似和就讀北部名校的女友分手後,憤而將兩人性交照片散布在網路上,版主雖然立刻刪除,但是照片早就已經外流。據了解,這名建中畢業生,今年才錄取台灣大學理工科系,卻有如此惡劣行徑。他8日凌晨在批批踢裡的恨(黑特Hate)版,貼上他和女友一系列的性愛照片。照片內容不但有私處特寫,還有赤裸裸的性交畫面,甚至還秀出被害女同學的制服、學號以及長相。

警方表示,若以偷拍方式取得照片,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藉由網路郵件散播,刑度更重,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因為網路上未經證實的消息以對他人的造謠、誹謗居多,刑法明確規定,即使謠言和淫穢圖文不是由行為人首先發佈,行為人在收到謠言後將其傳播出去也可能構成犯罪,因此持有照片的網友小心觸法。國人自拍情色圖片歪風氾濫,曾有對夫妻透過網路將閨房私照上傳到網站供網友欣賞,圖片中還可清楚看清女方臉孔,後警方依線循查,將他們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當地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許多人誤認自拍上網並不違法,其實已經觸法而不自知。

這名男同學在網路張貼的性愛照片多達96張,目前仍無法聯絡到他本人,無法證實照片是不是他所散佈的。建中校方則說,如果查證屬實,將撤銷該名學生的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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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ott 時間: 2017-04-12 21:59:16
※ 編輯: ott 時間: 2017-04-12 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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