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1-11-03 08:33: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tzkgb (快點跳針Google!快)
標題 Re: [新聞] 馬總統:勞資不應站在對立面
時間 Thu Nov  3 06:41:04 2011


官商勾結,財團說話永遠比過勞死的人大聲

※ 引述《fourskin1974 (大家都是外星人)》之銘言:
: 馬總統:勞資不應站在對立面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691973.shtml
馬總統:勞資不應站在對立面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馬英九總統上午前往新竹科學園區向企業請益,對許多企業主提出以彈性工時因應低迷景氣。馬英九總統總結時表示,勞工法規保護勞工天經地義,但如何與企業需求結合,找出平衡點是勞委會責任,不要固守為了保護勞工,只有一套作法。
 
: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2011.11.02 02:05 pm
: 馬英九總統上午前往新竹科學園區向企業請益
                                ^^^^^^^^^^
這就是官商勾結的問題所在,發生任何事情,總統竟然第一個向財團跪
你要找對策可以,請去外國"政府"找他們如何幫助企業管理企業
去找財團永遠訴求就是免稅、減薪、加工時、引外勞
這種短視近利又傷害國家的方法,財團最愛

很多人說公司是為了"股東"而經營
但政府應該想想,股東賣掉股票就不是股東了
"員工"才是長長久久待在公司裏面的要素,才該被照顧

依照OECD的「公司治理原則」,係強調經營權和所有權互相制衡運作的模型。其中,從管
理(控)主體(公司)觀之,公司治理應包括公司經營管理階層與股東間之相互制衡,甚
至包括公司其他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間之制衡;從管控機制觀之,應包括法律、企
業組織權責設計、外部之市場機制;從管控手段觀之,它又包括股東權利保護、股東公平
對待原則、利害關係人角色及功能、公司訊息揭露及董事會權責等。

          ^^^^^^^^^^
這就包括員工、社區、債權人等
早就拋棄掉公司只為了"股東"利益而經營




但總統去找財團,財團才不甩國際組織說什麼
只想當財團的乖兒子,人民只有吃苦的份

只要說反對黨更爛、也挺財團,執政黨就可以似無忌憚的官商勾結
甚至基本薪資砍一半,財團說都是為了國家"競爭力",也只要說反對黨爛,也是黑金
對那些只會監督在野黨的人,執政黨可以一點責任也沒有

"基本薪資太誇張了啦,哪有可能",你以為彈性工時好到那裡去嗎??
彈性工時就是"不用"給加班費,跟責任制一樣,是"好聽"卻要"硬凹你錢"的爛東西
薪資少了,國家稅收也變少了,國家負債更多,國家錢全部送給財團



不監督執政黨,永遠認為在野黨很爛的人越多,執政黨就可以有恃無恐
爛到最高點都不怕
不用在那邊分藍綠,而是世界的多黨制民主國家都有一樣的問題
越不用票讓執政黨下台,執政黨沒連任壓力,幹嘛做好???當然討好財團挖錢啊


為何浪費你手上監督政府的一票????????????????????


我不後悔當初投馬,因為那可以促成"政黨輪替"
這是健全民主國家的必經過程

拜託,用你的票監督執政黨
對國家而言,不管你主觀心態出於什麼

投執政黨,代表你滿意執政黨作為,希望他連任
投廢票,就只是代表少了一票監督政府,無恥政客很喜歡這種廢票
投反對黨,就代表你對執政黨不滿,希望他滾蛋


選票的意義就這麼單純,希望大家理解,別再分藍綠
只區分執政黨做得好不好


: ,對許多企業主提出以彈性工時因應低迷景氣
: 。
: 馬英九總統總結時表示,勞工法規保護勞工天
: 經地義,但如何與企業需求結合,找出平衡點
: 是勞委會責任,不要固守為了保護勞工,只有
: 一套作法。

--
工黨黨主席
希望大家異中求同
放棄統獨、藍綠二分法
結合經濟、法律、政治、管理學等角度

替所有勞工們"拆穿"財團、政府河蟹的謊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8.16
khsohot:中間選民:繼續淚投馬英九1F 11/03 06:46
xavier24:含淚含血含馬屌都要投騜2F 11/03 06:47
gbjoker:法學背景總統 不知道勞基法的地位重要性? (呸)3F 11/03 07:07
gbjoker:那乾脆每天12小時月領1000 反正是僱傭契約 雙方同意即可
gbjoker:就是要對立面 政府應站在弱勢勞工這邊
gbjoker:只能說謝謝政府讓我們看到什麼叫"軟"實力
ch110:不後悔投馬+1 但該換人了 他的腦袋沒有當初清醒了7F 11/03 08:08

--
※ 看板: sayumiQ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30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