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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6-02 10:18: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vaiolin (dexter)
標題 [新聞] 會計法修正 假發票核銷解套 500教授免當
時間 Sun Jun  2 09:24:52 2013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會計法修正 假發票核銷解套 500教授免當貪汙犯

 中國時報【陳志賢、胡清暉、侯俐安╱台北報導】

  立法院修正會計法,將涉及假發票詐領補助費的全國超過五百名大學教授除罪化;目前全
國檢調調查中的數百件教授假發票案,等會計法修正案由總統公布生效後,可能做出不起
訴處分,彰化地檢署先前起訴的十餘名教授,日後可能由彰化地院諭知免訴判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天說,已指示檢察司在法律生效前,針對修法內容與相關案件研
究處理。

  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洪泰文說,身為執法人員,法律如何修正,就依法處理。他認為,法
律修正應考慮人民與社會的觀感問題,所以修法除罪適不適當,應該要問國民。另目前擁
有最多教授假發票案件的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則說,將依照修法後的法律規定依法處
理。


  檢調偵辦公立大學教授假發票案,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涉案教授人數遍及全國,曾召集相關
檢察署開會,將涉案教授身分統一定調為授權公務員,依貪汙罪論處,卻引起學術界反彈
,認為如同首長特別費,是陳年陋規、歷史共業,一旦嚴辦,恐怕「血流成河」。
已起訴者 可望獲判免訴

  立法院趕在前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一○一年底以前大專院校職
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均不需負民、刑事
責任,幫身陷貪汙風暴的數百名教授解套。

  刑事訴訟法二五二、三○二條規定,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檢察機關應予不起訴
處分,法院則諭知免訴判決。

  因此台北市調查處目前偵辦中的台大醫師柯文哲等二百多名教授貪汙案,將暫停偵辦,台
北地檢署偵辦中的一百多名台大、師大、政大教授,日後可能獲不起訴處分,部分獲交保
的教授,保證金可獲發還。

  另彰化地檢署去年底起訴十餘名教授,日後將由彰化地院做免訴判決。中正大學化工系教
授林昭任貪汙案,二審被判五年,甫獲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亦可望獲免訴判決

  學界支持:可安心做研究

  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昨表示,「核銷制度順暢,研究人員可以安心做研究了。」台大發言
人張培仁說,學術研究有很多是屬於探究未知的領域,應該在法令上多給予一些彈性,因
此,台大支持立法院的修法。

  成大重申,大學一定要做內部稽核,成大已設立「稽核室」,以前一個月平均有卅件的經
費虛報,去年實施稽核後,已大幅減少,成效不錯。

  東華大學校長、前國科會主委吳茂昆認為,把「公款公用」修法「除罪化」,有其重要意
義。他提到,校方考慮成立專責採購的部門,讓教授專心做研究,不涉入採購。


3.新聞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會計法修正-假發票核銷解套-500教授免當貪汙犯-213000975.html
會計法修正 假發票核銷解套 500教授免當貪汙犯 - Yahoo!奇摩新聞
[圖]
中國時報【陳志賢、胡清暉、侯俐安╱台北報導】立法院修正會計法,將涉及假發票詐領補助費的全國超過五百名大學教授除罪化;目前全國檢調調查中的數百件教授假發票案 ... ...
 





4.備註:

不是說不支持這樣的立法,

但總覺得有再檢討的空間,

一言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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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云:「有黨政,不魯蛇。」

欲購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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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48.86
wyvernlee:標哥謝謝你!1F 06/02 09:25
好說好說..
syura945:教授去酒店也能報公帳嗎?2F 06/02 09:25
※ 編輯: vaiolin         來自: 114.26.48.86         (06/02 09:26)
scarbywind:明明從一開始就不納入公務員 不符貪汙資格- -3F 06/02 09:25
就憲法定義,
狹義公務員並無包括在內,
但仍然屬於某種程度上的「公眾人物」,
況其薪水來源仍屬公部門,
這樣無視細節的全數釋放,
在法律上形成的漏洞便使得有心人士可以鑽洞,
構成諸多弊端等云云。
berice152233:標哥感謝您4F 06/02 09:26
vickyshan:我覺得不應該除罪5F 06/02 09:26
jack2:現在你們知道為什麼要追教授追這麼兇了,才能幫標哥解套啊!6F 06/02 09:26
HELLDIVER:貪污民國正式成形7F 06/02 09:26
dragonlucky:好爽 公費買3C家電自用的也沒事了8F 06/02 09:26
這樣確實難以查核是否用於公共(or學術)用途
thisisapen:順便特赦標哥...9F 06/02 09:27
yankees40:真的一言難盡...10F 06/02 09:28
soramoe:垃圾立委 貪污除罪法 也能讓他過 幹你娘的一堆垃圾11F 06/02 09:29
larrysu:好爽 有些教授有可以 挪為己用12F 06/02 09:29
hipab:難怪不管正不正當 富者恆富  因為法律都會修改到偏向他們~~~13F 06/02 09:29
※ 編輯: vaiolin         來自: 114.26.48.86         (06/02 09:38)
HELLDIVER:扁:那我呢?14F 06/02 09:30
larrysu:22K 怎樣都沒法挪錢 QQ15F 06/02 09:30
goodman5566:分啥藍綠呢XDDDDDDDDDDDDDD16F 06/02 09:31
saphir:很明顯的政治操作阿17F 06/02 09:32
soramoe:很多教授都貪污研究經費 這樣沒罪 以後大家都拿爽爽 幹18F 06/02 09:33
moonsky:朝野聯手通過貪污除罪法案,但有些人只怪罪藍或綠...19F 06/02 09:34
sd09090:好爽啊....叫你買文具拿去筆電20F 06/02 09:35
tomshiou:別講屁話 國民黨有標哥  民進黨有誰21F 06/02 09:35
HELLDIVER:回想看看這些人當初怎麼罵阿扁的國務機要費22F 06/02 09:38
ORK:民進檔有柯P23F 06/02 09:39
DASHOCK:超爽  以後公款都可以花光光24F 06/02 09:39
waijr:我又亂搞了 你們沒有阻止就你們的錯? 提出的是哪個垃圾25F 06/02 09:39
waijr:怪反對的人沒有阻止她...這啥邏輯阿 那些智障吃她這套歪理
gidapops:阿扁又不是國務機要費被關27F 06/02 09:42
mc12355:顏清標等級的學者 學者等級的顏清標28F 06/02 09:42
syura945:以後上酒店都能報公帳了  真爽29F 06/02 09:42
waijr:照這種邏輯 被強暴了 強暴犯也沒錯 因為是你沒阻止他 他才會30F 06/02 09:42
※ 編輯: vaiolin         來自: 114.26.48.86         (06/02 09:43)
waijr:成功犯罪....我不懂一些人一直在講一些歪理 你覺得通嗎?31F 06/02 09:43
mc12355:先前被抓的國中校長一定很吃味吧 歷史共業卡無效32F 06/02 09:43
gidapops:國中校長是跟廠商收錢 還是你說哪個33F 06/02 09:43
vdrenike:阿扁應該放出來了34F 06/02 09:44
mc12355:校長也大喊歷史共業阿 那時候教授們沒被祭旗 也是向立委35F 06/02 09:46
mc12355:們看齊 一起歷史共業
我是為了籌措校務基金
※ 編輯: vaiolin         來自: 114.26.48.86         (06/02 09:51)
mc12355:校長們用自己的前途當作教育的基石 這種精神 為何有罪?37F 06/02 09:56
mc12355:台灣人這麼耐斯 這一定是有誤會 台灣人都是聖人不該有犯罪
nightwing:綠營立委敢不通過 以後剪掉就專用這一條來清算綠營立委39F 06/02 10:03
Subliminal:同事的研所老闆用公費買了好幾台筆電,堆在實驗室後面40F 06/0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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