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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8-15 09:08:2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ue6 (酒駕者人人皆得誅之)
標題 [新聞] 警員酒駕逆向「茫撞」 酒測值1.28
時間 Wed Aug 15 08:30:05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警員酒駕逆向「茫撞」 酒測值1.28
2012-08-15 01:05 中國時報 【陳慶居/苗栗報導】

     新北市警局勤務中心警員劉國華,休假期間回苗栗竹南老家與友人聚餐後,十四日
凌晨涉嫌酒後駕車逆向行駛,撞傷尚姓女騎士;劉員肇事後將車駛離現場不遠處觀望,竹
南警方發現查獲,但他拒絕酒測遭強制抽血,換算酒精濃度為一點二八毫克,被依公共危
險罪嫌送辦,檢方裁定三萬元交保。


     板橋警分局秘書室指出,劉員服務勤務中心約十年,平日服勤狀況正常,亦無不良
紀錄,十三及十四日休假;惟酒測值超過一點一以上,將依規定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裁處
可能面臨記大過或降等處分


     警方調查,劉國華前天回竹南老家與友人聚餐,飲酒至昨天凌晨一時廿分許,駕車
載陳姓友人從竹南三泰街左轉光復路南下,到自強街路口前,可能有意超越前車,因而逆
向撞上對向一輛機車,尚姓女騎士人車倒地受傷,雙腳有輕微骨折,臉部和和四肢也多處
擦傷,就醫包紮後即返家休養。


     劉員肇事後將車向前駛離四、五十公尺,轉進巷道才停車,隨後回頭觀望現場動態
,再與陳姓友人返回事故現場及附近超商「停留」。

     警方見劉、陳形跡可疑上前盤查,聞到兩人散發酒味,進而查出酒駕及肇事情事。
劉員起初未表明身分,但央求處理的警察網開一面,且拒絕酒測,後來被帶到醫院強制抽
血,換算呼氣值一點二八毫克。他在醒酒後才表態說「是自己人」,檢方認定劉員並未肇
逃。


2.新聞連結: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081500154.html
警員酒駕逆向「茫撞」 酒測值1.28|社會新聞|中時電子報
 新北市警局勤務中心警員劉國華,休假期間回苗栗竹南老家與友人聚餐後,十四日凌晨涉嫌酒後駕車逆向行駛,撞傷尚姓女騎士;劉員肇事後將車駛離現場不遠處觀望,竹南警方發現查獲,但他拒絕酒測遭強制抽血,換算酒精濃度為一點二八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裁定三萬元交保。 ...
 

3.備註: 我猜頂多記小過,照樣爽爽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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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2
kutkin:真爽  這樣還能當警察1F 08/15 08:30
jac19860114:說不定還能找好友要60人片來看2F 08/15 08:32
glayandbz:自已人......小過超嚴重的了3F 08/15 08:32
onemore:象棋大師就可以酒駕嗎?4F 08/15 08:32
pppwalker:酒駕槍斃 謝謝5F 08/15 08:35
zippy:這種廢物,知法犯法.....6F 08/15 08:35
Benjamin901:竹南老家?明明就是後庄7F 08/15 08:36
eddisontw:檢方認定未造肇事逃逸...明明就肇逃了= =8F 08/15 08:37
flv: 又一個死警察9F 08/15 08:38
mopepe5566:公共危險罪,這樣變有前科,還能當警察,難怪警察素質10F 08/15 08:49
MattiaPasini:小過好嚴重喔^^ 假如撞死人不嚴重就對了?!11F 08/15 08:49
cqafox:這樣還不算肇逃????? 鬼島12F 08/15 08:53
gomay:唉  台灣真的沒希望了13F 08/15 09:00
killer922:為什麼身為執法人員犯法沒有加重   馬的勒.......14F 08/15 09:00
jesil:隱瞞自己是肇事人 就算沒離開現場也算肇逃阿...15F 08/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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