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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6-03 18:54:35
看板 translator
作者 cornflower (矢車)
標題 Re: [問題] 統一數位翻譯
時間 Mon Apr 22 09:39:08 2013


※ 引述《lolitaleon (幽子)》之銘言:
: : 不知道這間公司最近的風評如何? 有比較好了嗎?
: : 還是一樣差呢@@
: : 有沒有人本身今年也作他們的兼職譯者的 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嗎
: : 先謝謝大家撥冗看完與分享! :)
: 我當過他們的兼職與專職。
: 兼職時主要和 Assigner 配合,工作量可以自己衡量。
: 專職有主管帶,接各類稿件,工作量有要求。
: 不過是五、六年前以上。
: 我的感覺並不好。
: 不推薦。

不好意思,想請問版友能不能分享身為兼職譯者最近跟這家公司合作的心得?
因為最近剛通過他們的翻譯測試,可是看了合約……真的讓人心中毛毛的。

例如「譯作及其他服務之著作人及所有權人為甲方及甲方的客戶,
乙方及受雇於乙方從事翻譯之人員皆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這是代表我翻完以後也不會掛我的名字嗎?我不能宣稱這是我翻的這樣?


還有違約罰則:「乙方同意如違反本約所述各項保密義務,
除依各項明載之賠償金額與實際因乙方違反本約而生之所有損害外,
更需賠償新台幣伍拾萬之違約金」

伍拾萬這個賠償數字究竟是……?
長輩幫我看了合約,說一般根本不會在合約中訂下數字,
因為出問題該賠償多少是交給法官去判的,
如果簽了這張合約會不會隨便就被他們巧立名目打官司啊?真的很讓人害怕……

因為是第一次和翻譯公司接洽,真的不知道這樣的條款合不合理?
據說這家公司是翻譯界龍頭?所以這樣的條款真的不算誇張嗎?
而爬了文看有板友說兼職的還ok,但也有板友說拖欠薪水?

不過我個人又很希望能累積翻譯的經驗,
因為好像願意和無經驗的譯者合作的公司不多……?

想請問一下板友們和這家公司合作的心得,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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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58.148
※ 編輯: cornflower      來自: 123.240.158.148      (04/22 09:49)
poqlas:關於著作權,一般翻譯完都是歸客戶/翻譯社所有1F 04/22 10:38
poqlas:雖然是你翻的,但譯者並不具有所有權
poqlas:至於主張是自己翻的這件事,又牽涉到你第二點說的保密義務
poqlas:文件翻譯一般都不會掛作者的名字,你如果要宣稱是自己翻的
poqlas:就必須把文件以某種形式流出去(或放在網路上)
poqlas:這樣就違反了保密義務。至於賠償金額這件事,是在違反了
poqlas:之後才會面臨的。像這種契約雖然有寫明確的金額,實際上卻
poqlas:有點類似定型化契約,法官可能還是會看實際損害來裁量
poqlas:對方寫上金額只是對方為了減少實際損害的舉證義務而已
poqlas:我想他們也沒有閒暇功夫整天耗時興訟,又嚇跑潛在應徵者
cornflower:感謝樓上的回覆!所以第一點我理解了,不過第二個我還11F 04/22 10:51
cornflower:是有點疑慮…想請問其他翻譯公司合約中也會有這樣類似
cornflower:的罰則嗎?還是我應該再跟公司詢問能不能改動合約……
cornflower:因為真的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伍拾萬畢竟不是小數字……
poqlas:我沒有看過有明確寫上金額的,統一要為你更改的可能性大概15F 04/22 11:02
poqlas:也很低,說不定覺得麻煩就不繼續跟你聯絡了
poqlas:保險作法還是不要將翻譯文件流出去,想應徵其他翻譯社的話
poqlas:就直接說基於保密義務無法提供過去翻譯文件,但願意接受試
poqlas:譯,這應該相對來講比較好的作法
poqlas:真的怕出問題的話,大概就要考慮應徵其他家看看了
cornflower:謝謝p大的回覆m(_ _)m 我會好好斟酌的……21F 04/22 11:54
cornflower:同時還是希望版上有簽了這份合約的兼職翻譯能分享一二
yxl:我覺得50萬那條有點太誇張,如果他們不願修改的話要簽還是得23F 04/22 14:25
yxl:慎重考慮,而且印象中他們待遇也不是很好(最近不知有沒有改善)
kage01:你google統一翻譯就略知一二了25F 04/22 21:12
chadliu23:我剛剛看了他的合約第6條 甲方得扣抵乙方一部分或全部26F 04/23 00:20
chadliu23:之報酬或是相關費用作為補償,這是不是有違反勞基法
chadliu23:僱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之用
poqlas: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勞基法的「預扣」是先扣著,不管有無29F 04/23 08:13
poqlas:違約或需賠償的事由,而統一的合約是當這些譯需賠償的時候
poqlas:拿來直接當賠償金,兩個狀況不太一樣
coolbb:不要去就是了。32F 04/23 21:36
mevisli:第一條基本上都是這樣,翻譯後的版權不屬於譯者,但第二條很33F 04/26 17:19
mevisli:怪,我自己簽的兩家翻譯社都沒有這樣的規定,詳列金額還50萬
mevisli:也太莫名了,最多都是寫往後概不錄用這樣
mevisli:ps.我也聽說過這家會欠薪,但我自己簽的兩家都很準時發薪
krystal97:看完推文去google,看起來好可怕,簡直像討債公司...37F 04/2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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