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4-06 07:57: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magiiie (飯糰 御結)
標題 [新聞] 彰化驚見雞屍成河 引發恐慌
時間 Sat Apr  6 07:27:28 2013


1.媒體來源: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疑豬農收購 要煮來當飼料

〔記者劉曉欣、吳為恭、鍾麗華/綜合報導〕彰化縣二林鎮驚傳大批死雞亂丟事件,二百
多隻雞屍漂浮在廢棄魚池裡,彰化農業處懷疑豬農收購死雞煮熟後給豬吃,數量太多還來
不及煮而暫時丟在該處,死雞來源還要會同警方釐清。


當地無異狀 初判無關疫情

彰化縣農業處長郭丑哲表示,死雞約一百五十公斤,由於很多雞隻腐爛嚴重,無法送化製
場,目前先消毒後就地掩埋。由於附近的養雞場沒有異常死亡跡象,研判死雞並非感染禽
流感病毒。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表示,將向豬農確認這些雞隻來源,再向雞場瞭解雞隻死
亡原因;但如果不是正常死亡,就會採檢確認死因。


大批死雞丟棄點位於二林鎮與芳苑鄉交界處,距離二林鎮市區二、三公里,附近除了甘蔗
園,就是養雞、養鴨、養豬場或養殖魚池,並沒有住家。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人員、縣環保
局與芳苑警分局昨天下午到場了解,隨即出動挖土機撈起雞屍,再就地掩埋。


郭丑哲說,他們懷疑死雞廢棄處的許姓豬農收集死雞、煮熟後給豬吃。但豬農表示,他養
的一百多頭豬是餵食餐廳廚餘,死雞全部都是別人偷倒的。

彰化縣動防所代理所長謝一美指出,雞農應該把死雞送到合格化製場焚毀,棄置該處作為
違反畜牧法規定,可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款。

縣環保局秘書江培根說,此舉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處六千元至三萬元罰款。若收集死
雞餵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未妥善再利用的規定,可處六千元至三萬元,也違反廢棄物清
理法之中儲存、清理或處理的相關規定,可處六千元至三萬元,若是另外有人偷倒,針對
行為人開罰。







3.新聞連結: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6/today-fo1-4.htm?Slots=All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水準果然跟大陸差不多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9.1
roader28:兩岸一家親1F 04/06 07:28
pfish9130:大陸那一堆死豬 死雞也無關疫情~你懂得2F 04/06 07:30
laechan:問題是抓不到誰偷倒的3F 04/06 07:33
flydogbus:相關罰則也罰太輕......4F 04/06 07:33
coldring:不能說的秘密5F 04/06 07:35
Sephi01:沒有臨床大規模死亡不算高致病性喔~~農委會你又來了6F 04/06 07:36
plum306:聽說雞很怕冷  潑到雨吹個風可能就會死了7F 04/06 07:41
gidapops:彰化 你懂的 縣市若對 啥新聞都不現8F 04/06 07:41
plum306:二林也是這幾天雨下超大的地方9F 04/06 07:41
melissalewis:又有某部門要澄清了嗎10F 04/06 07:42
ventelp:兩岸一家親+111F 04/06 07:48
wuliou:塊陶阿12F 04/06 07:52

--
※ 看板: terievv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13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
看板名稱: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查詢帳號: 確定(Enter) 取消(Esc) 搜尋(Space)
搜尋: m)m文 b)進板 c)未分類 a)作者 /)標題 q)取消?[q]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回覆文章至: f)看板 m)作者信箱 b)兩者皆是 q)取消?[f]
要引用原文嗎? y)引用原文 n)不引用 a)全部回覆 r)複製原文 q)取消?[y]
轉錄本文章於看板: 1)使用連結 2)使用複製 q)取消 ?[1]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轉寄至站內信箱於使用者: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修改文章標題為: 確定(Enter) 取消(Esc) 全部(a)

確定要刪除這篇文章?(可按大U救回) 確定(Enter) 取消(Esc)

刪除理由:

確定(Enter) 取消(Esc)
加到這個分類: 確定(Enter) 下一層(→) 回上層(←) 取消(Esc)
你覺得這篇文章: 1)真讚 2)真瞎 q)取消?[1] (再選一次即可收回)
你覺得這篇文章: 1)值得推薦 2)表示反對 3)單純註解 q)取消?[3]
guest
預覽(Enter) 取消(Esc)
上傳圖片
按ctrl+Enter可輸入下一行。
guest
確定要送出? 確定(Enter) 取消(Esc) 繼續(e)
搜尋: 送出(Enter) 取消(Esc)

▏▎▍▌▋▊▉ 請按任意鍵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