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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30 22:23: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tand1234 (石頭書)
標題 [新聞] 強制就醫擬擴大/第一線警消認定 就送醫
時間 Wed Mar 30 18:37:44 2016


1.媒體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9666/1596689
強制就醫擬擴大/第一線警消認定 即送醫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內湖女童遇害後,衛福部昨天一早立即開會研擬修正精神衛生法。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表示,過去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門檻高,未來將鬆綁,只要第一線警消認為條件符合就可強制送醫、評估鑑定,避免社會傷害事件,也保護患者免於自我傷害。 ...

 

2.完整新聞標題:
強制就醫擬擴大/第一線警消認定 即送醫

3.完整新聞內文:
內湖女童遇害後,衛福部昨天一早立即開會研擬修正精神衛生法。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
表示,過去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門檻高,未來將鬆綁,只要第一線警消認為條件符合就可強
制送醫、評估鑑定,避免社會傷害事件,也保護患者免於自我傷害。


諶立中表示,精神衛生法立法前,警消人員認為精神異常者就可強制就醫,由兩名醫師協
助鑑定診斷,必要時強制住院,平均每年案例約三千多件;但精神衛生法於民國九十七年
實施以後,為保障病患人權,強制就醫條件限縮「嚴重病人」,同時有「自傷傷人」或「
有傷害之虞」者,除了醫師鑑定,還得通過委員會評估,案件銳減至每年六、七百件。


諶立中表示,「嚴重病人」及「自傷傷人」較好認定,例如已胡言亂語、思想怪異且具攻
擊行為,但是「有傷害之虞」的虞犯概念,就很模糊,警消根本不敢把雙眼發直、在街上
漫無目地遊走的人強制帶走就醫,他感嘆:「只能在他砍下別人的頭後再來追究,但這怎
麼有用啊?」


諶立中說,目前擬修精神衛生法第卅二條及第四十一條,下月將召開專家會議擬定修法細
節。

「強制就醫不等於限制人身自由。」他說,國內人權意識高漲,卻忘了這群人有危險性,
更可能傷害自己。他認為,強制就醫、進入鑑定程序後,予以適當的住院治療和陪伴,才
是保護他們的做法,「與其說是強制,改稱協助會更適當,他們並非罪犯。」況且未來強
制就醫條件將維持嚴格的鑑定機制,只要評估沒必要住院,民眾就可回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同媒體來源


5.備註:
我個人覺得細則如果沒訂好會很慘啦,如果給警察太多權力,抗爭時,警察可以抬一堆人
離開,說是「精神疾病」,在醫院關個三五天再離開,沒瘋都被關成真瘋啦。

不知道各位鄉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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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33.211
※ 文章代碼(AID): #1M-wnz9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334269.A.270.html
freedom77: (づ′・ω・)づ不要把肥宅強制送醫 我們是大魔導1F 03/30 18:38
wl760713: 520後 DPP執政應該會滿少抗爭2F 03/30 18:38
lolic: 我覺得先擔心議員跟家人等刁民出來靠杯 事後再罵不管3F 03/30 18:39
PeterJackson: 以後抗議的歇斯底里的都4F 03/30 18:39
kingrichman:  慘了 太陽花學運全部強制送醫5F 03/30 18:39
shi0520: 不知道以後上街遊行會不會強制就醫6F 03/30 18:39
sa87a16: 9.2沒黨產 無法動員惹 顆顆 遊覽車請不起了7F 03/30 18:39
GianniC: 以後只要精神病患回家以後有危安事件  吊銷醫生執照8F 03/30 18:39
LeonardoChen: 中國一堆被精神病的9F 03/30 18:39
Cum5566: 完了完了 以後沒有拍肩膀 只有強制送醫10F 03/30 18:39
GianniC: 看醫生敢不敢亂放11F 03/30 18:39
Azuviir: 送過去而已還要醫師評斷阿 又不是送過去就關起來12F 03/30 18:39
syldsk: 醫院:幹哩娘健保問題哩?13F 03/30 18:39
shi0520: 我是怕白玫瑰要遊行的那群人會不會...14F 03/30 18:40
panzerbug: 爽欸15F 03/30 18:40
GianniC: 醫生評斷有錯就處分記點  超過上限永久吊銷執照16F 03/30 18:40
Ruid: 心理為啥會和口腔有關係?17F 03/30 18:40
luuluu: 還要壓榨醫師護士到甚麼程度啊  錢從哪來  又要欠費嗎18F 03/30 18:40
Sischill: 鬆綁在說吧 而且這只是把問題轉到第一線警消 然後真的出19F 03/30 18:40
luuluu: 幹  甚麼都要醫生吃下去20F 03/30 18:41
Sischill: 問題違法強制就醫 又怪說警消或醫療素執不好沒把關= =21F 03/30 18:41
Mradult: 早該改了,根本不知在維護誰的人權22F 03/30 18:41
abyssa1: 通過以後就可以三不五時抓幾個反對派立委去就醫23F 03/30 18:41
idanny: 醫院根本關不下24F 03/30 18:41
ascii: 完了完了 我覺得八卦人氣會銳減25F 03/30 18:41
fcku413: 全國上下鬼抓人的遊戲開始摟!26F 03/30 18:42
lazo: 未來學運的可能會被全部強制送醫囉27F 03/30 18:42
luuluu: 醫護人員活該被打嗎28F 03/30 18:42
Sischill: 這法沒用好以後跟黑道有來往的警察收個錢就送你進病院..29F 03/30 18:42
kenro: 主要是人權團體會作亂 他們很會搧風點火且無限上綱30F 03/30 18:42
GianniC: 就是要相信醫生的素質  認證就是要負責  不然醫生不用負31F 03/30 18:42
gn7722: 精神病患的認定不是醫生是誰啦?32F 03/30 18:43
GianniC: 責  醫生做判斷需要不要強制就醫  在哪邊財源在哪是政府33F 03/30 18:43
kenro: 然後人權團體也不會想收 就只會推給政府叫政府自己想辦法34F 03/30 18:43
abyssa1: 以後PTT打嘴炮也可能被強制送醫哦35F 03/30 18:43
Sischill: 醫生 科科 現在各醫院人手幾乎已經不足了 還想著操醫生?36F 03/30 18:43
andy2011: 法官不敢判死 醫生不敢強制  大砍人時代不意外37F 03/30 18:43
gn7722: 醫生就是有這責任跟義務好嗎?38F 03/30 18:43
pauljet: 到時上街抗議的人全部抓起來39F 03/30 18:43
GianniC: 的事  問題是醫生需不需要為自己的判斷負起責任40F 03/30 18:43
Sischill: 那這樣也就只是警消送醫 → 沒人力請你送回去41F 03/30 18:43
wotupset: 瘋狗本來就該關 這種教不來的42F 03/30 18:43
GianniC: 還是隨便他們弄都不需要負責???43F 03/30 18:44
g8330330: 慘了  不能得罪鴿子了44F 03/30 18:44
gn7722: 不然要誰認定,醫生就是獨佔事業不然要找誰45F 03/30 18:44
chosenone: 人權團體 法界大老要出來罵人嘍46F 03/30 18:44
Sischill: 醫生本來就需要為自己判斷負責 但你要醫生當血尿工就對?47F 03/30 18:44
shi0520: 那被鑑定錯誤不就一輩子都毀了 醫生也會誤診啊48F 03/30 18:44
gn7722: 你不當血尿工這件事就沒人能做了,所以乾脆都不做?49F 03/30 18:45
kenro: 具攻擊行為這個真的要強制送醫  不然以後容易會出事50F 03/30 18:45
luuluu: 幹馬小酒甚麼沒地方丟就知道要倒給醫院喔  錢咧51F 03/30 18:45
shi0520: 反正推給家屬跟醫生就好了 這樣真的很不負責任52F 03/30 18:45
pauljet: 你想想只是把太陽花架到病院就放走 弄幾個領導人 還有誰53F 03/30 18:45
luuluu: 八仙塵暴免費加班的錢咧54F 03/30 18:45
Sischill: 大部份很難判斷的是"警察一來就沒攻擊行為" 你怎抓?55F 03/30 18:46
pauljet: 敢佔領立法院?56F 03/30 18:46
andy2011: 一堆人都判定正常就換關警察阿不然照舊等下個砍人再說57F 03/30 18:46
gn7722: 判定正常就關警察......那根本沒警察會去做了,科科58F 03/30 18:47
pauljet: 上街抗議都是虞犯59F 03/30 18:47
haohaobobo: 前端預防講人權不能強制 砍人之後將人權不能判死刑60F 03/30 18:47
kenro: 人家說的是精神病患  怎麼會變成太陽花阿  轉太硬了吧61F 03/30 18:48
haohaobobo: 結論就是什麼都不要做好了62F 03/30 18:48
Sischill: 不講人權 也可以呀...那這法通過後我就用這法律每天檢舉63F 03/30 18:48
Sischill: 鄉民, 送各位去住精神病院 反正你們也沒法證明你們沒病
Sischill: 到時候要玩法律你會玩的過懂法的嘛..:)
haohaobobo: 因為有人覺得太陽花是精神病吧66F 03/30 18:49
shi0520: 以後會不會跟警察大聲說話就要強制送醫67F 03/30 18:49
jay111101: 這樣八卦版會變得很冷清耶.....68F 03/30 18:50
rangerchao: 這種制度太可怕了,真的不能貿然執行69F 03/30 18:50
gn7722: 擔心東擔心西能就擺爛就好了啦70F 03/30 18:50
turbomons: 在醫院待幾天怎麼會瘋 不給醫師診斷怎麼知道嚴重程度71F 03/30 18:50
pauljet: 在第一時間就把人架走 你還怎樣站立院?72F 03/30 18:50
gn7722: 什麼都別做,繼續吵廢死假議題,等風頭過73F 03/30 18:50
la041212: 8774F 03/30 18:51
gn7722: 凡事都一體兩面,懂嗎?75F 03/30 18:51
Sischill: 呵呵 你要不要去松德療養院待幾天看看?76F 03/30 18:51
pauljet: 這是絕對惡法77F 03/30 18:51
abcdefg847: 我也不喜歡把人送醫院,每次醫生問話都好像是因為警察78F 03/30 18:51
kenro: 現在討論的是精神病患 真的不用先對號入座 是針對這類病人79F 03/30 18:51
gn7722: 想要完全人權又要完全的安全,只能說洗洗睡吧80F 03/30 18:51
abcdefg847: 主觀認定他有傷人或自傷之虞,而其他的客觀事實都被忽81F 03/30 18:51
abcdefg847: 略,這種感覺很差,但是不送又不行,因為法定警察就是
abcdefg847: 有責任
pauljet: 以後都不能上街抗議 抗議就說你是虞犯84F 03/30 18:51
andy2011: 你亂送不用關?美國警察亂打人也是要賠錢的(不然就照舊大85F 03/30 18:52
Sischill: 之前有一個例子父親送沒病的兒子強制就醫 一進去就開重86F 03/30 18:52
andy2011: 家都裝死別做事最有人權好不好87F 03/30 18:52
Sischill: 藥,會沒事嘛?88F 03/30 18:52
Sischill: 我哪裡亂送 你要證明你沒精神病才叫亂送呀(困惑
gn7722: 所以就不要送啦......還送什麼90F 03/30 18:52
pauljet: 台灣打人警察找到沒?91F 03/30 18:53
Sischill: 以前違法強制就醫就是你沒法證明你沒病 一樣被送 科科92F 03/30 18:53
turbomons: 別拿那種擺明違法犯罪的例子來救援好嗎93F 03/30 18:54
pauljet: 看清楚這是走在路上 警察看一眼就可送醫院94F 03/30 18:54
jay111101: 難怪媒體不停的帶風向....95F 03/30 18:54
Sischill: 不好意思以前這個叫合法哦(茶 是修法後才叫違法的96F 03/30 18:55
andy2011: 明明講精神病患就有人要跳針到太陽花   有冤獄不要死刑?97F 03/30 18:55
kenro: 不要一直瞎掰了  說些無意義的54398F 03/30 18:55
turbomons: 執行細則都還沒出來就喊人權 縱放病患殺人阿不好棒99F 03/30 18:55
pauljet: 抗議群眾都很激動 虞犯100F 03/30 18:55
gn7722: 怕東怕西那就繼續吵廢死吧......101F 03/30 18:55
orange7986: 八卦人氣-10000102F 03/30 18:56
Sischill: 可憐 冤獄跟死刑是"犯罪"的問題 你把"疾病"當"犯罪"?103F 03/30 18:56
pauljet: 打人警察沒抓到104F 03/30 18:57
thirtyto:105F 03/30 18:57
Sischill: 鄉民法律沒唸多少 總以為刑法的觀念可以套在各種法律 笑106F 03/30 18:57
turbomons: 是看不懂內文嗎 還要一個個解釋 你看到有人發酒瘋107F 03/30 18:59
andy2011: 一堆人權鬥士在扯後腿看來小央變馬桶2.0也快了108F 03/30 18:59
SinPerson: 色相混濁嗎?109F 03/30 19:00
turbomons: 不管他是拿刀傷己還是傷人 能不協助就醫嗎?110F 03/30 19:00
turbomons: 精神狀態不穩定的 就別他馬的丟著不管 這點很難明白嗎?
Sischill: 協助就醫跟強制就醫天差地遠 而且如果沒自殘也還沒傷人112F 03/30 19:01
Sischill: 的 請問你要怎麼判斷他該不該強制送醫?
turbomons: 把抗議群眾當病患 這就要負政治 司法責任 給法院去判114F 03/30 19:02
Jiangyande: 到底是殺小 媽的一堆低能官員先強制就醫115F 03/30 19:02
turbomons: 所以細則都還沒出來只講個方向 你是在反哪一國的??116F 03/30 19:03
turbomons: 照你邏輯就連作勢砍人 還沒見血 都不算有事就對了
Sischill: 作勢砍人光手上有刀就已經違法了 怎麼會沒事呢..呆呆的118F 03/30 19:05
turbomons: 明白就好 多想想再反好嗎119F 03/30 19:06
Sischill: 我倒是覺得沒明白的是你 有刀是因為違反另一個法 跟精神120F 03/30 19:06
turbomons: 這事判斷還要人舉例說明 也夠天才了121F 03/30 19:07
Sischill: 疾病的強制就醫沒關 也不是送醫院而是警局筆錄122F 03/30 19:07
haohaobobo: S大肯定沒碰過精神患者 才會幻想所有人都是正常的123F 03/30 19:08
g4zoco196: 林北 出門雙眼無神的想著晚餐要吃什麼的時候會不會被強124F 03/30 19:08
g4zoco196: 制就醫啊?
haohaobobo: 人家在談真正的精神患者該怎麼治療 他卻扯另一個議題126F 03/30 19:09
haohaobobo: 來混淆視聽
turbomons: 怎麼執行都還沒講 就先怕著在等 威權時代早過去了好嗎128F 03/30 19:10
Sischill: 我就是有踫過很多類似情形 才講的出一堆案例129F 03/30 19:10
haohaobobo: 現在就確實有一群真正的精神患者 卻拿其他例子來討論130F 03/30 19:10
Sischill: 威權時代早過去哦 104年還有違法強制就醫被罰的= =131F 03/30 19:10
shi0520: 一整晚沒睡出門兩眼無神 這樣要不要強制就醫132F 03/30 19:11
Sischill: 而且我講的哪裡有問題? 你要怎麼判斷到底有沒有病? 這是133F 03/30 19:11
haohaobobo: 真正的精神患者和你說的例子混在一起 然後說不能強制134F 03/30 19:11
haohaobobo: 就醫
Sischill: 實務會碰到的 不是你們這群鄉民嘴炮講"有病就送" 好簡單136F 03/30 19:11
Sischill: 你知不知道大部份不能強制送醫的 都是警察一來變正常的
haohaobobo: 前端強制就醫你反 後端砍人之後判死你大概也反138F 03/30 19:12
turbomons: 講幾次執行細則沒出來 誰知道會不會抓到你啦139F 03/30 19:12
Sischill: 真正警察來還在瘋 拿刀怎樣的 這種最好處理好嘛(茶140F 03/30 19:13
haohaobobo: 結果什麼都不能做 然後繼續發生這樣的慘劇141F 03/30 19:13
Sischill: 不好意思我不反對死刑 因為那是"罪"的觀念 我對刑法可是142F 03/30 19:13
Sischill: 很支持的哦...
haohaobobo: 每個方案都反 結論就是什麼都別做嗎144F 03/30 19:14
Sischill: 而且我也不覺得"犯罪"後被剝奪生命權有啥問題 扯在一起?145F 03/30 19:14
shi0520: 反正現在就是寧可錯殺一萬也不願放過一個的份圍 大家保重146F 03/30 19:15
Sischill: 好啦 真要通過細則其實對我也沒差..反正到時我可以拿這147F 03/30 19:15
haohaobobo: 支持死刑啊 那後端砍人一律判死吧 前端防治就算了148F 03/30 19:15
Sischill: 法律來玩各位不懂法的鄉民, 也沒啥不好的149F 03/30 19:15
Sischill: 站在理上面我覺得這樣不妥 站在情感上好呀 要玩就玩大點
turbomons: 這事可以結合社工平時訪視 警消可以探詢家人鄰里長意見151F 03/30 19:17
turbomons: 可以去思考完善這方法的配套 而不是一開始就反對
turbomons: 死了小女孩實在是已經夠冤了 夠可憐了 還不想改進
shi0520: 細則沒出來前不能舉例討論嗎?還是現在凡事都可無限上綱154F 03/30 19:18
haohaobobo: 一般人喜歡預防勝於治療 你卻認為砍了再說不用防治155F 03/30 19:18
Sischill: 唉...你講的現在已經在做了呀(遠望 真以為社工跟管區都156F 03/30 19:18
Sischill: 沒做事哦...
haohaobobo: 也可以啦 反正砍了再說 最省錢省ㄌㄧˋ了158F 03/30 19:19
turbomons: 當一堆人在動腦袋行動想辦法去避免悲劇發生159F 03/30 19:19
turbomons: 實在很不想看到那些風涼話
shi0520: 提出不同意見就叫不想改進 現在是怎樣 凡事不同意見都不161F 03/30 19:19
andy2011: 所以說小央的信看好看的就好有人權鬥士在還用做事嗎XD162F 03/30 19:19
shi0520: 能提出就對了163F 03/30 19:20
Sischill: haohaobobo我怎麼覺得你反而沒多少實務經驗 不知道現實164F 03/30 19:20
Sischill: 不論醫 警 社工多難辦的原因在哪?
shi0520: 風涼話?那項立法不是集思廣益後做的決定 一定要一言堂喔166F 03/30 19:21
turbomons: 就法源制度程序沒跟上才會難辦 漏洞不補又不會自己好167F 03/30 19:22
shi0520: 不就一堆有實務經驗的告訴你問題在哪 硬要推 後果不又是168F 03/30 19:22
Sischill: 實務經驗0的鄉民狂嘴炮 最簡單第一個問題 警消到底怎麼169F 03/30 19:22
shi0520: 大家承受170F 03/30 19:23
haohaobobo: 現在難辦就是現行法規限制太多 不准強制治療 倒是你171F 03/30 19:23
haohaobobo: 看起來應該只有讀過法律書籍 還沒出社會吧
Sischill: 第一線判斷?「不知道」 看病歷?不好意思有個資法173F 03/30 19:23
Sischill: 現行法規限制太多 不准強制治療? 你是多菜才不知道以前
Sischill: 法規寬鬆一堆強制治療 後來才修法?
shi0520: 提出後又放你想要再死一個小妹妹喔這種大絕 阿都給你說好176F 03/30 19:24
shi0520: 了
turbomons: 現在又扯到難辦 這事好辦還用得著吵嗎?178F 03/30 19:24
Sischill: 還嗆人沒出社會勒(笑 誰沒實務經驗呀? 嗯 小朋友179F 03/30 19:24
haohaobobo: 前面幾篇就有第一線警察說現行法令讓他們只能看著這群180F 03/30 19:25
haohaobobo: 人 然後無法可管 只能等他砍人的無奈了 去看看人家實
haohaobobo: 際辦案陳述吧
turbomons: 所以現在不是在質疑這方向 而是在懷疑官員能否完善183F 03/30 19:25
turbomons: 懷疑立法修法沒法跟上 是這樣嗎?
shi0520: 每次立法都這樣 出事就頭痛醫頭 之後再補破網185F 03/30 19:26
Sischill: 立法修法沒跟上是正常的 其實這個也不是無解 $$$$$ 警消186F 03/30 19:26
haohaobobo: 先笑人沒實際經驗 然後被笑就反擊 看來還沒出社會187F 03/30 19:26
Sischill: 的強制送醫需有社工師或心理師 然後並不是直接送病院而188F 03/30 19:27
turbomons: 看得懂大絕的 表示你還知道事情嚴重性 給意見給討論189F 03/30 19:27
uka123ily: 有沒有警察這麼萬能的八卦190F 03/30 19:27
Sischill: 是要先進行一般觀察 (半個月~1個月) 但這可能又會產生補191F 03/30 19:27
Sischill: 償費用(沒法上班 收入 被開除) 一切全都是$$$$$$$$$$
turbomons: 就是不要把人家提出來的方法直接就全否定193F 03/30 19:28
shi0520: 要嘴先把人家文章看清楚 那位是說每次送醫送社工都被退件194F 03/30 19:28
shi0520:
turbomons: 所以現在又扯到財源問題了是嗎?196F 03/30 19:29
Sischill: 連那警察在表示什麼都不知道 算了 基本上這細則過了我也197F 03/30 19:29
shi0520: 無法可管只好讓人趴趴走198F 03/30 19:29
danielqwop: 醫院哪有那人力,過兩天就放出來了199F 03/30 19:30
Sischill: 沒差,到時候用這法玩各位的時候就不要叫就是了200F 03/30 19:30
haohaobobo: 因為現行法令嚴格 才被退件 所以要修不是嗎201F 03/30 19:30
Ai: 醫院負荷得了嗎?202F 03/30 19:30
uka123ily: 不合理幹嘛不反對203F 03/30 19:30
Sischill: 基本上只要是合法婊人的方法我可是很樂意去做的..204F 03/30 19:30
Sischill: 笑死人 這篇是講"強制送醫" 醫院那關一樣退件好嘛
haohaobobo: 這招你們到時被玩就不要叫跟廢死聯盟的主張倒有九成206F 03/30 19:31
Sischill: 你以為警察大到可以管醫院?? 不知道至少有2關?207F 03/30 19:32
haohaobobo: 像208F 03/30 19:32
haohaobobo: 強制治療你也反對 難道只能事後槍斃嗎
Sischill: 開始扣人帽子了? 不就講不出半點實務的東西 說人廢死210F 03/30 19:33
turbomons: 執行細則都還沒出來 就嗆說政府準備拿這套合法婊人211F 03/30 19:33
shi0520: 這次分明就是強制就醫 那其他配套呢?醫院病房跟護理人員212F 03/30 19:33
shi0520: 問題如何解決 這還不是頭痛醫頭
Sischill: 這法是強制送醫 醫院還是有權放人 不是強制治療(笑 國文214F 03/30 19:34
Sischill: 不好還是法律太難?
haohaobobo: 怕誤判廢掉死刑 怕濫用所以廢掉強制治療 那到底要怎216F 03/30 19:34
haohaobobo: 麼做呢
uka123ily: 警消有權無能不是搞笑嗎?218F 03/30 19:34
shi0520: 反正現在先把人送進醫院 不要再街上遊走 這次立法不就是219F 03/30 19:35
shi0520: 這樣
Sischill: 又來了 犯罪跟疾病可以扯在一起 你真他媽的強呀221F 03/30 19:35
Sischill: 刑法可以跟精衛法混在一起 你大學到底學了個屁?
pauljet: 就警察看你不爽就用虞犯送到醫院 很難懂?223F 03/30 19:36
uka123ily: 到底警消是有什麼專業可以做判斷啊224F 03/30 19:36
pauljet: 以後集會遊行先關3天 冷靜冷靜225F 03/30 19:37
haohaobobo: 我還以為s大學法律的呢 結果出口竟是髒話 法律人的理226F 03/30 19:37
haohaobobo: 性討論呢
shi0520: 再醫院有真的接受治療嗎?還是關個幾天在放出來 有足夠床228F 03/30 19:37
Sischill: 其實如果執行細則 強制就醫搭配心理師或社工師 我支持229F 03/30 19:37
shi0520: 位 其他病患安全問題呢?230F 03/30 19:37
Sischill: 最根本的是我不相信警消有那個專業度 也沒那時間掌控病231F 03/30 19:37
Sischill: 患狀態  但問題是政府窮到社工跟心理師少到炸 垃圾政府
uka123ily: 沒專業卻給他們權責,這是哪招?233F 03/30 19:38
haohaobobo: 這樣討論都能被激怒到罵人 果然台灣是病了234F 03/30 19:38
Sischill: 哈哈 理性討論是對懂法律的 不是對法盲的啦 :)235F 03/30 19:39
shi0520: 少在那跳針 真的跟你談論細節就開始轉移話題 反正相信政236F 03/30 19:39
shi0520: 府就對了你說是吧
Sischill: 對法盲還理性講啥屁? 講法律講實務你他媽的又聽不懂238F 03/30 19:39
pauljet: 說你虞犯就虞犯 先抓起來239F 03/30 19:39
turbomons: 專業要訓練 想要防範這種事件當然就要多投入資源240F 03/30 19:40
turbomons: 這不是理所當然嗎?
shi0520: 相信政府這次會有這個大的民怨喔 還是又要把所有過錯推給242F 03/30 19:40
shi0520: 廢死
Sischill: T兄這倒讓我想到另一個方法 就是我國的警察太偏重於防罪244F 03/30 19:41
uka123ily: 你知道精神專科醫師或心理師要訓練多久嗎245F 03/30 19:41
turbomons: 擔心濫捕濫抓? 那就要有所謂的司法救濟配套246F 03/30 19:41
Sischill: 防範(刑法部份) 其實可以另外用一批偏向社工的社區警察247F 03/30 19:42
turbomons: 那就找專業的醫師 幫忙想想 有沒有什麼折衷辦法去預判248F 03/30 19:42
Sischill: 導入國外的社區警察制度或許也行 但想當警察的人太少249F 03/30 19:42
uka123ily: 只想著警消讓人消失街頭,不如強化醫護端能量跟服務250F 03/30 19:43
turbomons: 包括健全所謂的社維網 管區跟里長有聯繫 管控高風險群251F 03/30 19:43
haohaobobo: 一個人開兩個帳號來壯大聲勢 應該很累吧 早點休息吧252F 03/30 19:43
turbomons: 病患一發作 馬上就能防患未然253F 03/30 19:43
uka123ily: 預判基本上很難254F 03/30 19:44
shi0520: 就繼續跳針吧 開始談論細節又言之無物255F 03/30 19:44
haohaobobo: 對了 其實只看過幾本法律書籍和法盲沒什麼差的說256F 03/30 19:46
shi0520: 真的不要再治標不治本 搶快立法來平熄民怨257F 03/30 19:46
rock2345: 幹...這個人腦袋裝大便嗎258F 03/30 19:48
turbomons: 其實也不要說是精神病患 包括有些人酗酒平時有暴力傾向259F 03/30 19:49
akway: 醫院:幹260F 03/30 19:49
chungyiju: 老實說....我很反對261F 03/30 19:50
turbomons: 這些都該有預防措施 那些平常酒後就打老婆小孩的傢伙262F 03/30 19:50
turbomons: 還有一暴怒就扛瓦斯桶要全家一起死的
shi0520: 其實你說的這些只要有報案管區都有列冊264F 03/30 19:51
turbomons: 都是危險因子265F 03/30 19:51
Anikk: 台北市長!!!!266F 03/30 19:52
turbomons: 只能列冊 但是管不著啊267F 03/30 19:52
shi0520: 問題是只要被害人沒提告根本拿他沒輒268F 03/30 19:52
thirtyto: 警消有專業?嫌他們勤務太少,還是他們好凹。269F 03/30 19:53
turbomons: 只能等死人了再來追究 現在就卡在這環節上270F 03/30 19:53
turbomons: 新聞原文就是在講這種只能事後追究的無力現況 如何補強
threeoclock: 醫院的精神急性病房都是滿的耶272F 03/30 19:54
shi0520: 還是那句 強制就醫是正確的 但配套沒做好不要只想把人往273F 03/30 19:54
shi0520: 醫院塞
turbomons: 要補強 就要想方設法 不補強 就放著讓他一再發生275F 03/30 19:55
shi0520: 沒病房就把人綁在急診室 過沒多久就放出來了276F 03/30 19:55
lulocke: 哪些醫院要收 能收多少 費用誰出277F 03/30 19:56
shi0520: 就說太多細節要考慮 真的不要搶快立法 問題會更多278F 03/30 19:57
yougottt: 這樣不會太侵犯人權嗎? 要強制限制一個人的自由要經過醫279F 03/30 20:01
yougottt: 師檢定時 都有可能引起糾紛了! 但現在這樣搞 是不是以後
yougottt: 得罪警察或能驅使警察的有力人士 或是在私人紛爭時情緒
yougottt: 激動時(非傷人) 是不是就能強制限制人身自由??
uka123ily: 問題這樣叫補強嗎283F 03/30 20:02
uka123ily: 連操作方法都沒有就想要做
uka123ily: 這叫病急亂投醫
yl3h0: 哇賽 讓警消擔責任?什麼鬼286F 03/30 20:03
jajoy: 爛死了287F 03/30 20:05
skypons: 急診醫師表示:  幹你娘老雞掰!288F 03/30 20:14
SHIU0315: ………………289F 03/30 20:19
james5566: 國民黨之友警消集團表示:終於有方法來對付這群在網路290F 03/30 20:33
james5566: 上抹黑網路霸凌KMT的PTT鄉民,嘻嘻!
parkblack: 要被精神病了嗎292F 03/30 20:38
ts00690106: 推293F 03/30 20:39
ts00690106: 只是要有但書
s866217 
s866217: 神精病!295F 03/30 20:45
vykxtoz: 說真的!又不想給太多權力又希望遇到事情警消能處理,典型296F 03/30 20:49
vykxtoz: 要馬不吃草又要會跑
rupcj: 神經病 顧面桶最會消費這種災難來擴權298F 03/30 20:55
ienet788: 沒用,精神衛生法對於病患之保障,無法強制留院。299F 03/30 21:05
f124: 警總要回來摟300F 03/30 21:05
Lorazin: 衛福部的專長 就是異想天開301F 03/30 21:07
toshbio: 一堆酸民又有意見了 要死刑又不行 要事先預防又不要……302F 03/30 21:11
chrisleez: 統計家屬回報 發布即時區域數值讓大家預防303F 03/30 21:28
lamda: 事先預防也不是這種預防法,是腦袋壞掉了嗎304F 03/30 21:41
flykou: 衛福部爭功諉過得第一,開始把責任工作往外推305F 03/30 21:44
Su22: 喔306F 03/30 21:47
WiiSports: 相信我 警察不會想要這種權力307F 03/30 21:51
elle: 如果我們可以花時間在討論廢死 這種現階段不會遇到的問題308F 03/30 21:55
elle: 那我們應該花更多時間討論一下 可能真的要上路的方案才對
joden060493: 強制就醫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不是你說不是就不是310F 03/30 22:14
joden060493: 我想請問,我覺得愛國同心會的人有傷人之虞,且精神錯
joden060493: 身為警消我可以隨便管束他然後強制就醫嗎?
joden060493: 再反過來問,我覺得街上喊中華台北/中華民國/台灣國的
joden060493: 人根神經病一樣,跟我意見不同,所以我要強制管束他就
joden060493: 醫 這樣也可以嗎?所以警消又拿到另一到金牌可以開始
joden060493: 濫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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