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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terievv
作者 terievv (terievv)
標題  標題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2016-06-21 Tue. 20:17:48


看板 C_Chat
作者 a5378623 (黑雲)
標題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0:44:20 2016


最近仁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始終有個問題。

就是仁的行為(抄梗)應該是模糊地帶,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

反而那些同人作品,或是動漫畫的漢化組都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可是在道德上,我們卻覺得仁的行為是更過分的(就算撇開態度也是)

同樣有落差的還有描圖仿圖,也被認為比起同人和漢化來的不可取。

而我們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落差,但不應該過大甚至相反。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法律規定不合理,還是我們雙重標準假道德呢?

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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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ocool: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 “過得了法律門 過不了道德門”1F 06/21 10:45

不只是這樣耶,現在還有過的了道德門的,過不了法律門,這肯定有哪邊出問題啊。

Xavy: 又拿同人來說,去爬文吧2F 06/21 10:45

拿同人來說什麼?要爬文什麼?真心不懂,求解QQ

swallowcc: 不要再開戰場啦, 這幾天的文有你想看的東西了3F 06/21 10:46
alinwang: 自由心證.風向不對那怕只有1%雷同也會被狂噴抄襲.4F 06/21 10:47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8.58), 06/21/2016 10:50:05
hinofox: #1NPxi9GE (C_Chat)5F 06/21 10:49
watanabekun: 不碰任何跟漢化組有關的東西很久了。一樣過份啊。6F 06/21 10:50
watanabekun: 非營利行為可以用"有愛"來規避道德問題就是了
belmontc: 大賊跟小賊都是賊 而且仁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聽你唬爛8F 06/21 10:52
brianoj: 這個不是昨天一堆文...還來啊9F 06/21 10:53
chister: 只要有愛,______也沒問題10F 06/21 10:53
crossworld: 法律跟道德本來就無法完全相等11F 06/21 10:53
belmontc: 光是那個黑絲帶+六色旗就已經夠明顯了好嗎?要送你竹籃嗎12F 06/21 10:53
Nravir: 昨天還有因為沒有中文化所以____是合理的~要怪就怪#@%13F 06/21 10:54
crossworld: 所以盜哏才難告 但大家很不爽14F 06/21 10:55
scarbywind: 公家機關都帶頭盜梗了,okder~15F 06/21 10:56
hinofox: 上次那個"100%原創"都沒事了還有什麼好討論的:p16F 06/21 10:56
qn123456: 因為法律本來就不一定反映道德啊17F 06/21 10:57
qn123456: 當然自然法論者不會同意這句話就是了
f222051618: 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 (嘆)19F 06/21 10:59
scotttomlee: 創作物出來後 智慧財產權就自動生效了...20F 06/21 11:00
scotttomlee: 用抄梗來取代抄襲...感覺只是在混淆重點而已
amos9520: 爬文。22F 06/21 11:01
qn123456: 原PO會有這樣的疑惑,是因為著作權法的保護著重表達,而23F 06/21 11:01
crossworld: 絲帶那個也未必能告的了 他不像抄櫻木那次完全就是抄24F 06/21 11:01
qn123456: 不及於概念吧,所以人2有些行為的確是法律上不會有事,25F 06/21 11:01
qn123456: 但道德會被非難
crossworld: 除非說覺得這張圖出來後所有黑絲+彩虹都等於抄這張27F 06/21 11:02
crossworld: 不然這張仍屬於挪用他人創意的範圍而已
scarbywind: 單純挪用創意沒改進之類的還是會有問題..29F 06/21 11:04
scarbywind: 只是很難判定+類刑法標準判定比較高
water10511: 這兩件事已經是不同情況了應該分開討論31F 06/21 11:17
sarafciel: 道德上的標準一直都是看原創含量的多寡啊32F 06/21 11:23
belmontc: 黑絲帶+彩虹最好是未必能告...你以為法官都傻子嗎?33F 06/21 11:25
scarbywind: 這真的不一定...34F 06/21 11:25
Daxin: 去看著作權立法的目的,再來看實際發生的事件就知道了35F 06/21 11:25
belmontc: 表象圖案差別僅有緞帶直線與漸進線的差異 根本同一張圖36F 06/21 11:25
scarbywind: 告是一定能告 成不成就ˊ_>ˋ37F 06/21 11:26
belmontc: 頂多是有無勝訴的問題 告最好是未必38F 06/21 11:26
belmontc: 對阿 所以在那邊講未必能告根本頗呵
crossworld: 我是真的覺得告不成啦40F 06/21 11:26
crossworld: 我是說不不告的成啊 能不能告 完全沒抄我也是能告XD
scarbywind: 好險先補了(抹臉42F 06/21 11:27
crossworld: 那應該是我沒打好43F 06/21 11:28
belmontc: 另外以接觸過的經驗 有8-9成像就很難敗訴了這種差異更小44F 06/21 11:29
scarbywind: 法官都不一定,但有沒有..(望遙遠前的不笑貓翻譯事件45F 06/21 11:29
belmontc: 要說敗訴真的挺難 除非仁方能找到十分充足的理由46F 06/21 11:30
scarbywind: 錢或許吐得出來吧,但應該關不起來+搞個1 2年47F 06/21 11:31
belmontc: ....賣鬧 小說還涉及到文字運用的範疇 請問絲帶圖有嗎?48F 06/21 11:31
scarbywind: 而且吐出來的能不能補訴訟跟其衍生費還真令人懷疑49F 06/21 11:31
scarbywind: 我只是對反觀感到質疑而已 沒說兩件事類似的
scarbywind: 法官
belmontc: 在判定文字載體有無侵權本來就會比圖樣還要困難一些 這52F 06/21 11:32
belmontc: 算常識吧?
scarbywind: 那件事跟侵權一點關係都沒有阿..54F 06/21 11:33
scarbywind: 我只是質疑法官的"判斷能力"而已
belmontc: ......如果要提判斷能力那哪一件案件是"百分之百告的成"56F 06/21 11:37
crossworld: 我看來這兩張圖差異還不少 彩虹顏色不同 銜接處漸層57F 06/21 11:38
crossworld: 兩段弧形 白色外框 不是差一點點
scarbywind: 沒有,所以自求多福吧~59F 06/21 11:39
crossworld: 繞的方式也不同,完全一樣的就是有黑絲有彩虹60F 06/21 11:39
crossworld: 所以我說除非你覺得以後只要有黑絲+彩虹都等於抄這張
crossworld: 不然我是真的覺得很難告成啦
ssccg: 是你認為,不是我們認為..63F 06/21 11:40
crossworld: 是我認為沒錯 怎麼可能是大家或你們@@64F 06/21 11:41
scarbywind: 法官:他們在爭甚麼(寫審判書ing65F 06/21 11:42
belmontc: 我還特別回去看兩張原圖,彩虹顏色哪有不同@@?66F 06/21 11:45
belmontc: 其實不用看謝東霖阿 章佬以前也提過判別的方式啊68F 06/21 11:49
pikachu2421: 讓我想到之前東奧會徽被爆抄襲的事69F 06/21 11:50
crossworld: 色調不同。謝東霖那我有看過啦70F 06/21 12:22
po521: 又來一個搞不清狀況想轉移焦點的71F 06/21 12:23
epidemic000: Yo在模糊焦點72F 06/21 12:39
kaede0711: 營利與非營利的差別73F 06/21 12:48
sarafciel: 我簡單講 cw大你講的部分都算是表現手法上的小幅差異74F 06/21 12:52
sarafciel: 而這些表現差異不足以讓人感覺出整體構圖上跟原圖的區
sarafciel: 別 又或者是有包含特殊的設計理念在
sarafciel: 而且還畫的很難看 真的很難看(離題)
Nazion95: 要不是這裡是希洽不然就78F 06/21 13:24
看板 C_Chat
作者 rhchao (天叢雲)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1:30:28 2016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最近仁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始終有個問題。
: 就是仁的行為(抄梗)應該是模糊地帶,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
: 反而那些同人作品,或是動漫畫的漢化組都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 可是在道德上,我們卻覺得仁的行為是更過分的(就算撇開態度也是)
: 同樣有落差的還有描圖仿圖,也被認為比起同人和漢化來的不可取。
: 而我們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落差,但不應該過大甚至相反。
: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法律規定不合理,還是我們雙重標準假道德呢?
: 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現代源自西方的著作權分人格權與財產權

人格權主要表現在名義表示

故以他人作品為自己作品(名義偽造)侵害的是人格權

抄梗卻又不說是抄的是這塊

同人、漢化則是屬於改作(仍然知道出自何原作)

改作權侵害是財產權問題



那為什麼道德上會對前者更加批判?

原因在於東方傳統上知識分子著作求得是「淑世」

讓自己的著作流傳天下&讓自己出名是最重要的目的

故長久以來東方看重的是人格權(盜名)而非財產權(重製改作)

反之現代著作權法基於西方資本主義,財產權才是規範重點

兩者條文數量在著作權法中顯有差距

會有道德跟法律著重點不同的疑惑就是因為東西方對著作權傳統態度的不同所導致

--
例星列
   、時隔
     必、君逢行......
                ~久遠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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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tie: 說得很好1F 06/21 11:31
hermis: 不錯2F 06/21 11:32
belmontc: ......?3F 06/21 11:33
SCLPAL: 我遇過比較麻煩的是前頭:誰是原作者=w=4F 06/21 11:35
scarbywind: 改作有人格的問題..5F 06/21 11:37
belmontc: 你是想提人格權上禁止不當竄改的部分吧6F 06/21 11:39
rhchao: 這邊的改作指的是衍生著作的改作,而不是破壞原作同一性7F 06/21 11:40
scarbywind: 是阿 光就同人來說這部分的問題比較令作者在意吧8F 06/21 11:40
rhchao: 的那種改作9F 06/21 11:40
arrakis: 這樣解也滿OK10F 06/21 12:03
cactus44: 改作的定義在法條有明寫吧...11F 06/21 12:12
cactus44: 你用自我定義在法律上會被法院打槍的...
arrakis: 其實要講改作的話,人2也是...13F 06/21 12:42
Lucut: 原po觀念正確 至於是運用相似創意還是改作本來就是攻防重點14F 06/21 13:01
Lucut: 我也覺的是仁是改作 但也僅此 法律還是要上法院才會有用
Lucut: 法院的判決才有實質效力 至於個人就用行動與道德抵制
Lucut: 非當事人如果覺的仁不正確就用道德抵制他 又何必一定得用法
scarbywind: 行動? 望神魔(笑18F 06/21 13:06
Lucut: 一件道德上不正確而法律尚不明的是本來就該訴諸道德19F 06/21 13:08
看板 C_Chat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1:53:55 2016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最近仁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始終有個問題。
: 就是仁的行為(抄梗)應該是模糊地帶,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
: 反而那些同人作品,或是動漫畫的漢化組都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 可是在道德上,我們卻覺得仁的行為是更過分的(就算撇開態度也是)
: 同樣有落差的還有描圖仿圖,也被認為比起同人和漢化來的不可取。
: 而我們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落差,但不應該過大甚至相反。
: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法律規定不合理,還是我們雙重標準假道德呢?
: 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前面提過一次,現在寫完整一點好了。

原本討論比較著重的是同人,O化組雖然大概念上相關,但新開議題所以後述。


1.同人創作與販售,跟ACG圈子是一體的,文化上已經把這件事視為合理。

ACG市場的正版消費者、同人消費者/創作者、原創創作者,四者身分會重疊,加上已是
持續十年以上的狀況 (國外更久),整個族群很難跟同人切割。

當然這也可解釋為 "轉彎" 的成因,但也是 "轉彎" 很難全面成立的原因。


2.那跟人2差別在哪裡? 或者說有沒有差別?

人2已經是檯面上商業創作者,即使不論這個品牌如何成為現在這樣,品牌的高身分
必然招致相應的高檢視標準,也就是說-我還是用例子說明吧。

矢吹健太郎、末次由紀,這兩位現役知名漫畫家都曾被冠上抄襲之名,姑且不論
兩位至今發展與當年爆出抄襲的環境條件,以及對應事實,但仍與人2有一個共通點:
都是已經成名的檯面上商業創作者。

相對同人創作者多處於檯面下,檯面上的商業作者能夠面向的族群更廣,影響層面
也更大,檢視眼光也從容忍戲謔轉為嚴格,簡單講就是

"都已經是大人了就不能當作小孩子調皮"

另一方面,ACG族群對人2的認知較少,這也形成另一個態度差異的原因:

3.圈內與圈外。

講到這個就要回頭接第一點了,不再贅述,而且我菸抽完了要去買一包新的
又快要吃飯時間,所以關於字幕組的部分-

                                                           

--
昨日夜、全失酸雨濡。
今日、命的夢買追。
明日朝、信義良心、瓦礫街金蒔。

明後日、先事。
                                            -『甲騎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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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montc: 不要監1F 06/21 11:55
WindSpread: 不要抽太多啊2F 06/21 11:55
NightDream08: 不要監3F 06/21 11:55
dreamnook: 欸xDDDDDDDDDDDDDDDDD 不要富奸XDDDDDDDDDDDDDDDDDDD4F 06/21 11:56
Leeng: ㄈㄈㄑ"5F 06/21 11:57
watanabekun: 是  啦 w6F 06/21 11:58
超低級錯誤orz
tamado9519: 不要學露露子 www7F 06/21 11:58
RuinAngel: 字幕組如果只丟Sub檔案出來就安全啦(誤8F 06/21 11:58
※ 編輯: arrakis (61.93.230.145), 06/21/2016 11:59:35
hachiman: 不是  嗎XDD9F 06/21 11:59
QBian: 下回休刊10F 06/21 12:05
AkiraIo: 現在流行富奸文嗎11F 06/21 12:10
ue28: 2呢 我的222222212F 06/21 12:11
et310: >>C"13F 06/21 12:45
et310: >>"C才對
mnnraku: ㄈ”ㄈㄑ”15F 06/21 13:33
naya7415963: 「正版消費者、同人消費者、創作者,四者身分會重疊16F 06/21 13:37
naya7415963: 」
naya7415963: 請問第四個是?
scarbywind: 同仁創作吧(?19F 06/21 13:38
arrakis: 對就是少寫那一個...orz20F 06/21 13:40
wsxwsx77889: 同人創作者吧21F 06/21 13:41
※ 編輯: arrakis (61.93.230.145), 06/21/2016 13:45:01
看板 C_Chat
作者 allbs (喵嗚)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1:58:31 2016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最近仁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始終有個問題。
: 就是仁的行為(抄梗)應該是模糊地帶,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
: 反而那些同人作品,或是動漫畫的漢化組都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 可是在道德上,我們卻覺得仁的行為是更過分的(就算撇開態度也是)
: 同樣有落差的還有描圖仿圖,也被認為比起同人和漢化來的不可取。
: 而我們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落差,但不應該過大甚至相反。
: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法律規定不合理,還是我們雙重標準假道德呢?
: 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要吵正義的話永遠吵不完

舉個最實際的例子,25年前有人認為找蔣宋美0當總統是正義

合不合理?我射後不理

單講法律的話,法律不保障概念,要有實際產品才保護

說個幾十年的的故事好了



以前推行白話文學時,有個A教授就想到資治通鑑文言文太難,沒多少人會想看

A教授就用自己課餘時間開始翻譯

B教授知道了這件事之後,找了10個大學生,用1/10的時間翻譯完成

自己論稿後就出版"白話資治通鑑"

這時候A教授還翻不到一半

請問B教授在法律上有問題嗎?


套用到這案件

一樣都是以上班的內容作KUSO

但是底稿明顯不一樣,這在道德上有問題的話

那請問坊間一卡車O妹O親相O的本本

概念上都是一樣的

也都是有商業營利行為

要不要一起鞭,還是視而不見?

--
biglafu:小舞不是超級大變態    是_____
peterfood:                      熱血的______
yankeefat:                            冷血的______                 這
soem:                                       鐵血的______           啥
boni:                                             米血的______     小
litcurler:                                              豬血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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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an: 翻譯這件事情除非是照抄對方的要不然翻譯的著作權是歸翻1F 06/21 12:00
godivan: 譯的人身上.
SCLPAL: 簽名檔QQ3F 06/21 12:00
allbs: 衛生紙圖樣除非是照對方的描,不然著作權在自己身上,可以4F 06/21 12:02
allbs: 這樣解釋吧
sarafciel: 兄弟 本本只有相O的精神一樣  內容跟種類的差距可多了6F 06/21 12:04
doremon1293: A教授還是可以出一本白話資治通鑑啊 版權又不衝突7F 06/21 13:10
qlz: 資治通鑑又不是A寫的,除非A的名字叫做司馬光8F 06/21 13:12
Nazion95: 我一直以為資治通鑑的作者不是A教授 謝謝大大提醒9F 06/21 13:29
enjoytbook: 好像吵很大,不過品質碾壓啦~不過這算惡性競爭?就10F 06/21 16:33
enjoytbook: 像當年皮克斯和夢工廠...?
看板 C_Chat
作者 safy (Ty)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3:01:10 2016


※ 引述《allbs (喵嗚)》之銘言:
: 單講法律的話,法律不保障概念,要有實際產品才保護
我比較想問的一個問題
TMA拍的一堆COSPLAY的影片

請問他們有沒有著作權問題
他們的OP都跟動畫OP取景角度都差不多
連服裝相似度都幾乎還原

雖然大家看到都很覺得很有趣
但是TMA畢竟還是在進行商業行為
請問這樣有法律問題嗎

我想山本不會接受白盾被人抓去痛打一頓
或是嘟嘟魯被嘟嘟魯
很明顯就沒有授權對巴? 只是很像對巴?

還是說今天只要很明顯的暗示大家我是抄作品
其實就沒有什麼問題了呢?
純粹對大家怎麼看待這類事情很好奇而已

這樣會不會跑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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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fy (118.163.196.25), 06/21/2016 13:01:45
dephille: 取景這個幾乎無法可管吧1F 06/21 13:03
Xavy: 因為A片後面都是黑道,管不了 (偏見2F 06/21 13:04
dephille: 反而是名字故意取接近的還比較可能有問題3F 06/21 13:04
dephille: 但是就算有問題也不會有人不要命去告他的w
scarbywind: 億元都不敢動了..5F 06/21 13:05
bachelorwhc: 有法律問題呀 看敢不敢告而已6F 06/21 13:18
allbs: 取名相近有問題?可以告???(打開電話簿)7F 06/21 13:32
lordmi: 你知道TMA有不少片子拍好卻收倉庫嗎?當然就是法務沒過啊8F 06/21 13:33
oldriver: 很多cosplay片都發售中止或是變合集啊 看橋不橋的動而已9F 06/21 13:36
godivan: 你可以告,但是告不告得成是另一回事10F 06/21 13:37
Zsanou: 告訴乃論11F 06/21 14:48
看板 C_Chat
作者 bachelorwhc (單身老王)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3:15:48 2016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最近仁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始終有個問題。
: 就是仁的行為(抄梗)應該是模糊地帶,沒有明確違反著作權法。

沒有什麼模糊地帶
侵犯著作權不是誰說的算 除非法院認證

: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法律規定不合理,還是我們雙重標準假道德呢?
: 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著作權這種東西 不是你被抄襲或抄襲的時候才存在
著作權打從創作開始的瞬間 就已經存在了

不要講描圖不描圖的
假設我設計了一個廣告
抄襲者不描 但按照我的構圖跟文宣重新製作一份 我一樣可以告他
如果任何東西都允許重製與改作
那我是不是直接去把金庸的小說用自己的話寫過一遍再出版就好了?
那我是不是把蘋果的設計圖左右顛倒就可以再製作販售?

當然 天下何其寬廣
七八十億人 總有幾個人的IDEA會一樣
那是題外話 如果一兩次 我相信大家會願意相信「純屬巧合」(有時真的會有這樣的狀況

而描圖
這種事情 還會有其他藉口跟需要說明的地方嗎?
如果今天一個繪畫新手或愛好者描圖 PO到網路上(我們就假設作者允許好了)
好歹也要給個原圖對照或註明:我是臨摹OOO大師的作品

那同理嘛
你臨摹、致敬要有基本的禮貌 用梗就不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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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41.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6486152.A.D89.html
scarbywind: 你確定一定告的贏嗎(茶1F 06/21 13:20

開頭已寫:侵犯著作權不是誰說的算 除非法院認證
這句話有哪個地方不懂的 歡迎提問
※ 編輯: bachelorwhc (114.34.241.165), 06/21/2016 13:21:37
godivan: 放心,還會有另外一個說法"司法不公"2F 06/21 13:22
scotttomlee: 推 "著作權打從創作開始的瞬間 就已經存在了"3F 06/21 13:23
scarbywind: 沒有模糊地帶這種開頭不就是沒有心證只有量刑問題?4F 06/21 13:23
scotttomlee: 關於這點很多人似乎都以為人二沒有這問題...5F 06/21 13:23
godivan: 本來就沒有模糊地帶,只是你去法院可以主張你是合理使用.6F 06/21 13:24
scarbywind: 還是你想說告之前都是gg (?7F 06/21 13:24
godivan: 著作權在電視廣告也有說過,創作開始的時候就是存在著著作8F 06/21 13:24
godivan: 權
scarbywind: - - 改作沒在合理使用的啦10F 06/21 13:25
godivan: 在告侵犯著作權之後被告都是主張合理使用或者是只有模仿11F 06/21 13:25
godivan: 耐念這兩條路
godivan: 你有辦法凹合理使用也是你的權力啦...
scarbywind: 合理使用的大前提是你承認你不是作者 他都把自己掛作14F 06/21 13:27
scarbywind: 者了..
他是可以拆開沒錯
我是這幅畫的作者 合理使用網路上的梗

godivan: 上法院的說法跟在FB的說法不一定要一樣.16F 06/21 13:27
※ 編輯: bachelorwhc (114.34.241.165), 06/21/2016 13:30:15
scarbywind: ...這真的試把法官當蠢蛋,網頁的事實認定不難存證吧17F 06/21 13:29
godivan: 上法院就是這樣,誰能說服法官誰就獲勝.18F 06/21 13:30
scarbywind: 別把法官想成說黑為白好嗎..你當這裡是對岸?19F 06/21 13:30
Swallow43: 自由心證就是這樣來著20F 06/21 13:31
godivan: 不是法官說黑為白,而是被告或原告誰能說服法官.21F 06/21 13:31
godivan: 當年我前輩法官直接講了:事實只有你們兩造知道,我不會知
Swallow43: 存證沒有用,要舉證才有用23F 06/21 13:32
godivan: 道24F 06/21 13:32
scarbywind: ...眾所皆知在網路上發生的事實還可以自由心證捏25F 06/21 13:33
godivan: 法院就是你們自己想辦法來說服我.26F 06/21 13:33
godivan: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scarbywind: 存證不舉你想輸也不是這樣28F 06/21 13:33
godivan: 舉證之後就是開始"證據力"的攻防戰.29F 06/21 13:34
scarbywind: 這掛名明明就沒模糊可言.. 要說模糊也是抄襲的目標上30F 06/21 13:35
godivan: ㄜ...有時候常識的東西在法院上是不適用的31F 06/21 13:36
godivan: 尤其如果有一方存心造假了話(遠目)
lu19900217: 抄襲 這marvel才吵過 也是護航和質疑者互戰33F 06/21 13:58
lu19900217: 我認為人二就是抄襲 就撇尿圖 拿掉膀胱跑掉的梗
lu19900217: 有其它自己創新的東西嘛 沒有
bluejark: 侵犯著作權不是誰說的算 這句說的對但也可以反過來講36F 06/21 14:23
bluejark: 網路上你覺得抄不抄襲和有不有有罪是不一樣
看板 C_Chat
作者 wsxwsx77889 (豬羊)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4:08:53 2016


同人的部分也差不多有個默契了
日本大部分作品作者都不會去禁止同人二創,因為同人基本上也是因為喜歡這個作品才會
創作。
而且對公司來說這是有人出錢出力幫忙推廣作品。而這些二創讀者也知道這是二創,只要
二創作者不要傻到標示說自己是原創也不會燒起來。
只有少部分作者會公開表示禁止。而讀者也會尊重作者意願不會弄出同人作,自己畫給自
己跟朋友爽的當然不在此限。

但仁抄的時候想必可以預見大多數人並不會知道這是二創,但在知道的情況下也沒有標明
原出處。非要被踢爆之後才要出面澄清。然而踢爆一次也就算了,之後也沒有想要改,被
踢爆第二次那個發言簡直就是在叫大家打自己一樣。

同人沒什麼問題,漢化組就算知道自己不是對的也從沒把漢化的作品當成自己的。

但仁就是到處抄當作「自己的作品」來提高自己人氣,他到底憑什麼這麼做還能大言不慚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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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kis: 憑受眾資訊落差跟無所謂的心態1F 06/21 14:10
Aggro: 不知道的就算了 知道的還幫他說話才叫可悲2F 06/21 14:12
scarbywind: 憑神抄收入滿滿的鬼島社會3F 06/21 14:13
justsay: 漢化一句話就被合理化 真輕鬆4F 06/21 14:18
amd7356: 每次看到吵漢化就覺得這人真偉大 都直接看日文5F 06/21 14:22
justsay: 所以因為很多人在用就代表道德正確? 這串文罵得對象也很6F 06/21 14:30
wsxwsx77889: 我並沒有要合理化漢化組的意思,我文中也說了不是對7F 06/21 14:30
wsxwsx77889: 的,我是想說「將他人的創作當成自己的創作」這點才
wsxwsx77889: 是我不喜歡他的主因
justsay: 多粉絲挺 你怎不跳出來說他們也是對的10F 06/21 14:30
Aggro: 漢化本來就不對 沒啥好說的 差別在有些人會引以為傲11F 06/21 14:30
justsay: 要罵抄襲我100%贊成 但請正視自己是否也在侵害他人著作權12F 06/21 14:31
SinkaiTeitok: 同人漢化不就是個"出事後一起拖下水"的靶13F 06/21 14:32
SinkaiTeitok: 阿平常大家在講時候怎麼沒看你跳出來嗆侵權阿
WindSpread: 平常也不會有這串文譙人二啊,講這個沒意思15F 06/21 14:34
wsxwsx77889: 想請問一下just大大是從那一句推論出我有「多人使用16F 06/21 14:36
wsxwsx77889: 代表道德正確」的意思
justsay: 我不是說你 誤會抱歉18F 06/21 14:38
justsay: 先打個預防針 反正肯定還會有人說我在"兩邊一樣爛"
justsay: 但我表明我能接受並理解對抄襲在法律面上的批判
scarbywind: 恩 沒人說一樣爛就一樣對阿... 又不是只能靠邊站21F 06/21 14:42
justsay: 只是對這類文每次最後戰到"道德"感到諷刺 尤其是在這板22F 06/21 14:42
justsay: 戰法律OK合理 戰道德實在就不必了
bluejark: 這類問題很多搞不懂的是在法律上比起行為 用途才是重點24F 06/21 14:43
WarnLeadwar: #1NPmg7Ck (C_Chat) 昨天剛被打臉過 先打預防針25F 06/21 14:46
justsay: 打臉? 或許吧 至少我很感謝大貓板主肯認同我的問題26F 06/21 14:48
pp1877: 那篇的事情一碼歸一碼吧  倒不是打臉27F 06/21 14:51
看板 C_Chat
作者 mwt (Waiting)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4:43:31 2016


講到著作權相關的法律與道德

在下想要分享一個親眼所見的案例



一般委託創作的合約書 應該都會有這樣一條:

「此創作不得違反著作權」

很多委託人應該會覺得 只要有這一條 就安全了吧

但其實不然...這條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就目前台灣的法律而言(其他國家大多也是如此)

「違反著作權」的定義 是要原作者提出告訴 才能夠成立

如果被委託的作者抄襲了 但死不承認

其實委託人根本拿他沒皮條 不付錢的話 搞不好反而會被告

如果就這樣硬著頭皮採用 最後受損的很可能是自己的商譽



當初遇到的狀況就是

由於委託人知道對方有抄 但不知道要怎麼跟對方說明

於是拜託我幫忙分析之後寫成文字

但對方看了之後 還是打死不肯改

後來好不容易答應要解約了 結果原來是找到了新的買家(ㄩㄢ ㄉㄚˋ ㄊㄡˊ)...

因為實在是抄得太明顯了 後來一作品公開 閱聽人們也馬上就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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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wt (210.139.164.17), 06/21/2016 14:44:27
WindSpread: 那要怎麼擋他O_O1F 06/21 14:45
arrakis: 請問要怎麼寫才能讓對方願意解約呢?2F 06/21 14:46
scarbywind: 有確實上過法院的判例嗎..? 還是只是自己縮而已?3F 06/21 14:46
第一時間最有資格提告的是被抄襲的原作者 而不是委託人orz
如果被原作者告了抄襲之後 委託人權益因此受損
才會有比較具體的理由來告抄襲者...不過發展到這邊的話通常為時已晚......
kirbycopy: 可能違反著作權那條要改成違反普世道德善良風俗致公司4F 06/21 14:50
kirbycopy: 形象受損 之類的語句吧 著作權法實在不太夠力
scarbywind: 普世善良風俗這太廣了吧,怎樣都可以上法院玩的霸王款6F 06/21 14:52
LeeGarDer: 這要只能靠簽約內容來保障了吧?7F 06/21 14:53
poeoe: 這是合約條款用字的問題啊... 合約還是要找專業的來擬8F 06/21 14:54
LeeGarDer: 改成「此創作不得有違反著作權之疑慮」如何XD?9F 06/21 14:54
tonyxfg: "疑慮"就又太廣了,現今作品那麼多,要找到跟某作品相似10F 06/21 14:56
scarbywind: 要說的話你簽約時有個任憑對方判斷的條文都不會想簽吧11F 06/21 14:56
tonyxfg: 的地方並不困難12F 06/21 14:56
atk5000: 「如果如有違反著作權之疑慮,本公司得...」這樣?13F 06/21 14:57
atk5000: 多打了兩個字...
scarbywind: 那不就變成本公司認定了XD15F 06/21 14:59
所以才說防君子不防小人啊XDrz
對雙方而言都是如此......
kirbycopy: 很多藝人簽的都是這種約阿16F 06/21 15:01
※ 編輯: mwt (210.139.164.17), 06/21/2016 16:13:15
ssccg: 應該是寫如果查證確有抄襲模仿得解約,這部分根本不要用著17F 06/21 17:34
ssccg: 作權這個字,當然這部分到時有爭議還是得上法院,至少比寫
ssccg: 著作權然後不是著作權人連法院都沒得上好
ssccg: 要用著作權這字的應該是如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導致的損失和訴
ssccg: 訟費用都要對方負責
看板 C_Chat
作者 LeeGarDer (Legendre)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4:48:08 2016


看到推文底下有講到漢化

如果動畫漢化只有提供字幕檔(或純文字檔)而沒有影片檔

這樣在法律上的問題會比較輕微嗎?

這種做法好像有重置了什麼,可是又好像沒有

畢竟日本動畫電視播的時候好像是沒有字幕的吧?

除了動畫以外,那遊戲漢化mod呢?像是上古捲軸的X學漢化?

壓縮檔裡面好像也是文字檔,以及部分旗幟、招牌的圖檔而已

這樣有侵權疑慮嗎?望強者解答
(後有結論)

※ 引述《wsxwsx77889 (豬羊)》之銘言:
: 同人的部分也差不多有個默契了
: 日本大部分作品作者都不會去禁止同人二創,因為同人基本上也是因為喜歡這個作品才會
: 創作。
: 而且對公司來說這是有人出錢出力幫忙推廣作品。而這些二創讀者也知道這是二創,只要
: 二創作者不要傻到標示說自己是原創也不會燒起來。
: 只有少部分作者會公開表示禁止。而讀者也會尊重作者意願不會弄出同人作,自己畫給自
: 己跟朋友爽的當然不在此限。
: 但仁抄的時候想必可以預見大多數人並不會知道這是二創,但在知道的情況下也沒有標明
: 原出處。非要被踢爆之後才要出面澄清。然而踢爆一次也就算了,之後也沒有想要改,被
: 踢爆第二次那個發言簡直就是在叫大家打自己一樣。
: 同人沒什麼問題,漢化組就算知道自己不是對的也從沒把漢化的作品當成自己的。
: 但仁就是到處抄當作「自己的作品」來提高自己人氣,他到底憑什麼這麼做還能大言不慚
: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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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2.15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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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rbywind: 會有正式授權的翻譯找你                  如果有的話1F 06/21 14:49
?!難道巴哈的漢化是這麼來的?
kuojames2580: 遊戲漢化檔如果要告還是能告成功2F 06/21 14:49
kuojames2580: 只是通常沒代理商 原廠也不太會告
是因為有部分圖檔的因素嗎?扣除這部分呢?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4:50:47
scarbywind: 有純告漢化檔的嗎?沒印象4F 06/21 14:50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4:51:30
scarbywind: 硬要說... 跨國的智財還真不知怎麼運作的..5F 06/21 14:51
scarbywind: 不..我的意思是 會有拿著原廠授權的代裡翻譯找你碴...
scarbywind: 不是用你的漢化啦lol
coldsqurriel: 純翻譯補釘不玩破解版的話,開發商原廠應該也不會8F 06/21 14:56
coldsqurriel: 怎樣吧?
cactus44: 漢化一定會扯到改作吧...10F 06/21 14:57
有改,但不是做漢化檔的人改,是使用漢化檔的人改
(像是覆蓋原始檔之類的)
pp1877: 如果開發商原廠要把翻譯的權利賣給誰的話不就會怎樣了?11F 06/21 14:57
scarbywind: 有代理當然一定有事..12F 06/21 14:58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00:33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01:51
poeoe: 漢化就是典型改作啊 一定會踩到別人著作權的13F 06/21 15:01
cloud7515: 事實上無法可辦 除非漢化組抄襲代理中文的翻譯14F 06/21 15:01
deepseas: 改作的人格權人家不管你,但只要不侵犯到它的財產權,一15F 06/21 15:01
deepseas: 般也是懶得告...
cloud7515: 但是實際情況通常會顛倒17F 06/21 15:02
cloud7515: 漢化組只提供翻譯文本的話 就沒有可告標的
deepseas: 某家地區代理商就是搞民間漢化的曖昧來權充自己賣點...19F 06/21 15:04
poeoe: 翻譯就是最典型的改作 一定是侵權啦20F 06/21 15:05
deepseas: 未必喔,BGS這類開放第三方工具的就有明文21F 06/21 15:05
deepseas: 著作權方屬BGS、模組的著作人格權屬於模組作者,而漢化
deepseas: 也算進這一塊裡面...
scarbywind: 恩 跨國捏?24F 06/21 15:07
deepseas: 然而漢化只要不營利,BGS這類公司是不會花時間在這上面25F 06/21 15:08
poeoe: 著作權沒有什麼屬地主義 本來就是跨國適用26F 06/21 15:08
deepseas: 所以才會有變相的「捐贈」方式...這樣的遊戲規則...27F 06/21 15:08
cloud7515: 翻譯是對既有作品進行演繹的創作行為28F 06/21 15:08
了解了,所以是文字本身出現就算了
deepseas: 其實還是有的,但這部份很複雜,請專家來說比較好...29F 06/21 15:09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09:55
deepseas: 就是改作呀,著作權法前幾項名詞定義得很清楚...30F 06/21 15:09
cloud7515: 只要不涉及出版等營利是沒有意義的31F 06/21 15:09
poeoe: 翻譯是專屬於著作人的著作財產權 這是毫無疑義的32F 06/21 15:10
poeoe: 跟營利沒有關係 法條哪有寫沒營利就沒侵權
deepseas: 有一名詞叫做「國際著作權」,可以看一看34F 06/21 15:11
deepseas: 另外還有就是《中美著作權保障協定》這類的
那純補丁修bug的那種呢?有沒有侵權疑慮?
印象中在B社的遊戲中常常出現這種東西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13:07
cloud7515: 我說沒有意義沒說沒侵權啊36F 06/21 15:12
scarbywind: 光指改做的話看程度不一定會被認定侵權 (跟營利無關37F 06/21 15:12
deepseas: 至於台灣有沒有劃進去,而WTO前後著作權的差距,也可以38F 06/21 15:12
deepseas: 研究看看
cloud7515: 重點在 不會有人閒著沒事去告沒有意義的事情40F 06/21 15:12
tw15: 這種東西只要你不是付錢跟官方買 或官方說大家隨便玩41F 06/21 15:13
deepseas: 是的,只要著作所有權方認為沒有被侵害,那麼這就不成立42F 06/21 15:13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13:56
tw15: 玩得開心點啊~ 以外,大都侵權,只是沒告而已43F 06/21 15:13
deepseas: 畢竟是告訴乃論的東西...44F 06/21 15:13
poeoe: 那就是侵權 哪來沒有可告標的45F 06/21 15:14
deepseas: 就好像一個案件明擺著侵權,但被侵權方沒有告,法院沒受46F 06/21 15:14
scarbywind: 人格權這種東西很難告...47F 06/21 15:15
deepseas: 理,侵權事實存在,但卻沒有違法判決...48F 06/21 15:15
scarbywind: 除非太明顯的侮辱或曲解作品原意49F 06/21 15:16
poeoe: 改作是侵犯到著作財產權啦 不是侵犯到著作人格權50F 06/21 15:17
scarbywind: 那改作就是人格阿...51F 06/21 15:18
scarbywind: 公開散布是另話
poeoe: 法條寫的很清楚了...53F 06/21 15:21
他是指糟糕化這類的吧?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22:18
LayerZ: 你用別的語言,去重新說了一次故事,這不是改作是什麼54F 06/21 15:22
LayerZ: 先不要扯到手法(補丁/影片等) 這件事情的本質就是了..
那遊戲修bug呢?這也有動到一些吧?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23:29
scarbywind: 不是指衍生著作..56F 06/21 15:23
scarbywind: 恩.. 好像是我自己搞混了 抱歉ˊ_>ˋ
unlock: 邏輯不太對 你應該說改作可以主張合理使用58F 06/21 15:25
ssccg: 修bug的patch檔沒有侵權,是獨立著作,但是patch到原程式上59F 06/21 15:27
unlock: 侵權行為本身並不一定違法 認定還是要看個案吧60F 06/21 15:28
ssccg: 就是改作,另外如果patch檔是漢化那其中的文字部分還是侵權61F 06/21 15:28
unlock: 但大部份情況是告了也權利人本身沒有利益 所以很少生訟吧62F 06/21 15:29

給一開始的問題作結論
總之純文字檔漢化,或是做mod沒附遊戲主程式的話,雖有侵權事實,但由於情節較輕,
且沒什麼利益通常不會告,而在有代理的情況下被告(或被找麻煩)的機率又比沒代理
的情況高一些,如果是直接抄代理方的翻譯又更嚴重一點,但通常在漢化這件事上會反
過來(官方翻譯參考非官方的),所以實際上出現問題的機率也不大。另外如果真因此
被告,可以嘗試主張合理使用,但未必會被採納。

大致上是這樣?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36:51
poeoe: 可以主張合理使用就不叫侵權了啊63F 06/21 15:35
主張每個人都可以主張吧?是指這主張有沒有被採納?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38:15
unlock: 侵權行為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來阻卻違法 就和正當防衛一樣64F 06/21 15:40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47:27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52:17
poeoe: 在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就直接不構成侵權了65F 06/21 15:50
可是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不代表真的是合理使用吧?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5:53:51
pp1877: 這是因為兩方對合理使用範圍的認知有差吧?66F 06/21 15:59
※ 編輯: LeeGarDer (140.122.151.178), 06/21/2016 16:05:52
unlock: 抱歉我弄錯 這邊用阻卻違法不太對這是刑法的觀念不該混用67F 06/21 16:13
unlock: 證明合理使用就不算侵權 這樣才對
bluejark: 修改程式是有問題的 沒散佈的話就沒啥69F 06/21 17:23
bluejark: 用掛載式的好像就沒修改問題 這我想一下
bluejark: 至於文字翻譯要談法的話在於授權問題
ssccg: 有一點要說的是,不管原本播放有沒有字幕,出翻譯字幕都是72F 06/21 18:43
ssccg: 侵權,台詞是語文創作,不會因為原本是聲音、你改成文字就
ssccg: 可以說你不是從他改作的
AkikaCat: 上古卷軸那個比較微妙,因為官方直接給你MOD製作工具75F 06/21 19:53
AkikaCat: 等於是官方允許你弄,只要你別跟官方撕破臉都沒問題
AkikaCat: 雖然也是有一些禁止事項,但字幕不在範圍內的樣子
AkikaCat: 啊,忘了說。以上必須建立在以MOD形式掛載的前提下。
看板 C_Chat
作者 neosu (輕舟已過萬重山)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7:07:18 2016


這議題每次討論到最後

總覺得


說個笑話: C_Chat在談智慧財產權




※ 引述《wsxwsx77889 (豬羊)》之銘言:
: 同人的部分也差不多有個默契了
: 日本大部分作品作者都不會去禁止同人二創,因為同人基本上也是因為喜歡這個作品才會
: 創作。

不知道這看法的出處是從何而來?

日本每年在ACG領域的作品數不勝數

持有這想法的原創者,佔比有多少?

每次只能拿出赤松健....少數幾位來說

赤松健大學時期活躍於同人圈,對這方面有情感,可以理解

抑或用有些作者也跳下來自己畫,有些作者也買本....護航

縱使如此

他們能代表整個產業界嗎?能代表每個創作者嗎?

創作者都如此開放,願意放棄或下放自己的權利?

有時不告只是利益考量罷了

告下去能回收的,比律師費還少.....

BZ在中國也沒每個都告,就告那幾個肥了的



: 而且對公司來說這是有人出錢出力幫忙推廣作品。而這些二創讀者也知道這是二創,只要
: 二創作者不要傻到標示說自己是原創也不會燒起來。

假如"對公司來說這是有人出錢出力幫忙推廣作品"成立

那拿到官方授權應該是沒問題的啊

但有多少本子有授權?

究竟是哪間公司有這種想法,覺得%%%本本是幫忙推廣作品?

還是說是加害者的一廂情願?



: 只有少部分作者會公開表示禁止。而讀者也會尊重作者意願不會弄出同人作,自己畫給自
: 己跟朋友爽的當然不在此限。

這個講法真是淒涼

我要O進去了,你沒說不要,就算默許囉...

這跟中國那邊狼性的說法87%相似

"著作權打從創作開始的瞬間,就已經存在了!!"

這可真是天大的誤會



: 但仁抄的時候想必可以預見大多數人並不會知道這是二創,但在知道的情況下也沒有標明
: 原出處。非要被踢爆之後才要出面澄清。然而踢爆一次也就算了,之後也沒有想要改,被
: 踢爆第二次那個發言簡直就是在叫大家打自己一樣。
: 同人沒什麼問題,漢化組就算知道自己不是對的也從沒把漢化的作品當成自己的。
: 但仁就是到處抄當作「自己的作品」來提高自己人氣,他到底憑什麼這麼做還能大言不慚
: 啊?!

不敢說我有多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

但至少不會顛倒黑白,指鹿為馬

把寡例當通例

拿著沒根據的東西到處講

就拿馬雲說"假貨做得比真貨好"這件事

大家看到就在罵

可是有幾個人知道下一句話他說啥?

下一句是"所以打擊假貨的工作越來越困難了"

很多人看到喜歡的,自動轉彎彎過去,髮夾彎也無所謂

不喜歡的再彎回來

這樣要抨擊抄襲,維護智慧財產權

根本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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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7.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6500040.A.894.html
belmontc: 推啊...講實話又肯認清楚事實1F 06/21 17:10
iamsocool: 說個笑話一點也不好笑...2F 06/21 17:15
Swallow43: 推這篇看法3F 06/21 17:17
dreamnook: 呃 所以你又怎麼確定有大量作者就是覺得不划算不告...4F 06/21 17:18
dreamnook: 也許無法阻止沒錯 至少表態是可以的吧(如Ellen Baker
dderfken: 笑點呢6F 06/21 17:19
purplecake: 沒說不准=ok vs 沒說ok=不准  都擠?7F 06/21 17:20
godivan: 馬雲那句話是完全斷章取義下的結果8F 06/21 17:20
hermis: 所以多一句「打擊假貨越來越難」就能洗白,那我也是長眼9F 06/21 17:22
hermis: 界了。
godivan: 人家又不是在洗白,斷章取義來攻擊很有趣?11F 06/21 17:23
Swallow43: 用非黑即白的眼光看世界,害人不淺12F 06/21 17:25
hermis: 所以多這一句少這一句印象會差多少?我不明白啊。13F 06/21 17:26
godivan: 因為你已經接受斷章取義後的講法14F 06/21 17:27
uu26793: 整句話只挑一部分來講才奇怪吧15F 06/21 17:28
skychy: 之前Bz也要求各網站把overwatch的%%%同人作品撤下16F 06/21 17:28
skychy: 理由是「影響產品形象」
Aggro: 馬雲那句話的意思的確還有衍伸 但也不是這樣斷章取義的阿18F 06/21 17:31
justsay: 覺得斷章取義無所謂也真是...被台媒洗腦慣了嗎19F 06/21 17:32
Aggro: 他那一整段網路上都找的到 重點根本不是打擊盜版20F 06/21 17:32
Aggro: 他那句話主要是針對代工的技術力夠 但忽略了最早的品牌經營
Aggro: 舉個最近的例子就是有人覺得人二能改的一堆點閱是他本事
Sischill: 這就是我說為什麼要TPP公訴的問題重點23F 06/21 17:33
Aggro: 但初衷就輕忽了最早的那一個階段24F 06/21 17:34
hermis: 總之我不是單靠第一句決定馬雲的形象的,沒有斷章取義啦25F 06/21 17:34
hermis: 。
hermis: 不過這邊並不是在洗白馬雲我看得出來,不好意思這是個人
hermis: 誤解,抱歉啦。
Aggro: 會被一堆人罵不是沒道理 不是一個斷章取義就能交代過去的29F 06/21 17:36
vitalis: 要談代表性嗎?看Comic Market有多少攤位因為版權被告或30F 06/21 17:39
vitalis: 是被禁不就知道,還是說全球最大同人誌販售會都沒代表性
vitalis: ?
godivan: 不過他的論點是在反駁“大部分作者都沒在反二創”33F 06/21 17:40
Sischill: 拿comiket來講? 誰知道大部份作者到底是因為告下去要花34F 06/21 17:41
Sischill: 太多時間還得不償失(沒錢拿 賠了名聲) 還是真的像赤松?
godivan: 如果要以comic maket來論述,最多只能證明“大多數作者36F 06/21 17:42
godivan: ”不明著反對
Sischill: 至少有一個例子, 田中芳樹很明顯就對二創有意見了不是?38F 06/21 17:42
godivan: 然後前一位是把沒人反對=贊成39F 06/21 17:42
Sischill: 何況"著作權法"都規定你要"先取得授權", "才能重製改作"40F 06/21 17:43
bluejark: 這就是認知問題 沒抓就沒事 事實上大部份侵權都沒去抓41F 06/21 17:43
Sischill: 要講法律, 你沒拿到授權就是他媽的該死啦 懂?42F 06/21 17:43
dreamnook: 覺得上面一些講法容易變成"你沒辦法證明 所以我是對的"43F 06/21 17:44
Sischill: 希洽許多人的法律觀念實在是讓人覺得可憐 可悲 可嘆44F 06/21 17:45
dreamnook: 可以當律師/檢察官/法官等法務人員 從上而下協助改善XD45F 06/21 17:46
Aggro: 這就跟闖紅燈一樣 沒被抓是運好 不要合理化這行為46F 06/21 17:47
sopare: 至少艦娘和東方是確定有授權 其他不清楚47F 06/21 17:47
hermis: 台灣以前青文小叮噹同人不是玩很大嗎?後來怎麼了?48F 06/21 17:47
vitalis: 所以在CM的情況來說,大部分原作與二創都在日本也依日本49F 06/21 17:48
vitalis: 法律處理,不同意處理應該沒難度,那有多少人被原作告?
vitalis: 不足以說明嗎?
wsxwsx77889: 「但至少不會顛倒黑白,指鹿為馬52F 06/21 17:48
wsxwsx77889: 把寡例當通例,拿著沒根據的東西到處講」→「說個笑
wsxwsx77889: 話: C_Chat在談智慧財產權」想要所有人認真討論是
wsxwsx77889: 不可能的,c洽本來就不是正式的研討會之類的。但還是
wsxwsx77889: 有人是認真思考過的好嗎?
Swallow43: 垃圾場若要依日本法律認真處理,那就真的GG了57F 06/21 17:49
dreamnook: 上面你這樣推就會啪啪啪啪的打他了....|||58F 06/21 17:49
Sischill: 他會說現在垃圾場就是沒人被告 所以二創沒事兒沒事兒59F 06/21 17:51
Sischill: 所以我說改公訴呀..看看垃圾場會不會死嘛...:)
WarnLeadwar: 放地圖砲打翻一船人本來就引戰釣魚的起手式61F 06/21 17:53
Sischill: 有授權的二創像艦娘那些不會有事 沒授權的看看會怎樣嘛62F 06/21 17:53
godivan: tpp那次直接把輿論倒向日本acg會倒63F 06/21 17:53
vitalis: 有作者反二創天經地義呀!可以聲明,可以提告,這是他的64F 06/21 17:54
vitalis: 權利,對欣賞作品的人正常來說也會支持原作,不存在問題
godivan: 這不是一種既得利益?66F 06/21 17:54
dreamnook: 也許會銷聲匿跡 也許變成作者信箱被癱瘓(誤67F 06/21 17:55
dreamnook: 也許變成還是在賣 但是行成情報網 看到警察出沒就跑XD
dreamnook: 再來就變成是不是要買白道黑道(整個歪了
gtfour: 突然想起之前高分少女未授權被告的事70F 06/21 17:56
dreamnook: 或是變成私下交易的暗區(越來越歪71F 06/21 17:57
hermis: 好奇問一下,如果認真處理,comiket停辦機率會很高嗎?72F 06/21 17:57
bluejark: 那抄襲 山寨 盜版 不去抓的不就也沒事了嗎73F 06/21 17:58
dreamnook: 盜版其實一直有在抓 從結果來看抓不到沒事(欸74F 06/21 17:59
catalytic: 改公訴應該毀個七八成吧 剩原創能活75F 06/21 17:59
dreamnook: 其實很多犯罪也是抓不到沒事(再汗) 或是用錢消事(三汗76F 06/21 17:59
dreamnook: 用錢消不了事還有政府救援喔>_Ob(繼續歪
Sischill: 改公訴就是叫你依照法律去申請授權再來畫呀 啊如果連授78F 06/21 18:00
Sischill: 權都要不到 那不就明白著別人就是不想要自己作品被二創
yukitowu: 唉...80F 06/21 18:01
bluejark: 其實就人們的自我喜好判定與著作權想法判定是不一樣的81F 06/21 18:01
LeeGarDer: 就認真處理讓該倒的都倒光光吧 沒代理的也都多練原文吧82F 06/21 18:02
LeeGarDer: 認真來的話就會變那樣囉
catalytic: 光是授權這件事就足以讓人打退堂鼓啊84F 06/21 18:02
catalytic: 當然你也可以說他們愛不夠啦
bluejark: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大家好不好這種事就不好說86F 06/21 18:03
LeeGarDer: 不然就就強制出一個授權規範 作者沒說就套用預設87F 06/21 18:04
wen17: 18禁的二次本本大概死的差不多88F 06/21 18:04
purplecake: 再推一次  沒說不准=ok vs 沒說ok=不准 都擠?89F 06/21 18:04
LeeGarDer: 省得大家在那邊揣測樓上這種問題90F 06/21 18:05
purplecake: 我自己是有答案的喔XDD91F 06/21 18:05
Sischill: 現行法律沒說OK就不是不準 是不知道哪裡沒學好的在那講92F 06/21 18:05
Sischill: 沒說不準就是ok
Sischill: 沒說OK就是不準
godivan: 其實改成公訴罪就可以驗證“大部分作者不禁止”這句話了95F 06/21 18:06
purplecake: 法律上也是有答案的96F 06/21 18:06
dreamnook: 然後變成15禁的版本嗎(誤97F 06/21 18:06
Sischill: 著作權法重視"授權"觀念  沒獲"授權" 請問是哪裡OK?98F 06/21 18:06
tonyxfg: 認真處理的話整個comiket大概變成東方與艦娘only場99F 06/21 18:07
godivan: 法律上比較傾向是權利消滅100F 06/21 18:07
LeeGarDer: 啊沒說OK不准 可是沒說OK一堆人做也沒去嚴格執行101F 06/21 18:07
godivan: 就算是公訴罪,沒有被害者檢調也動不了102F 06/21 18:07
LeeGarDer: 所以才應該嚴格執行啊 想要看到二創的作者自然會聲明103F 06/21 18:08
LeeGarDer: 下放二創 不然這樣立法從寬執行從嚴 讓人煩躁
dreamnook: 也有可能偶爾加點自創的啦'_'b105F 06/21 18:09
LeeGarDer: #立法從嚴106F 06/21 18:09
purplecake: 我相信這道理不是不懂,是選擇性忽略107F 06/21 18:09
bluejark: 著作權除了直接盜用能一拳打死很多東西判定是很不確定的108F 06/21 18:09
uu26793: 自己有答案??109F 06/21 18:10
wen17: 所以昨天我推文就說啊 並不認為不抵制就是沒尊嚴110F 06/21 18:10
bluejark: 不對 還不一定會打死111F 06/21 18:10
Aggro: 說白話點就闖紅燈不是每個人都會唸你 但不要那邊嚷嚷我沒犯112F 06/21 18:11
Aggro: 法 那只是欠人虧罷了
belmontc: 衝紅燈不犯法、被抓的才犯法114F 06/21 18:12
Nravir: 所以馬雲有跟著打假貨嗎?115F 06/21 18:12
Aggro: 大部分的底線應該是這樣116F 06/21 18:12
dreamnook: 馬雲後來有在打假貨了117F 06/21 18:13
purplecake: 你的選擇是哪一個就是你的答案啊118F 06/21 18:13
LeeGarDer: 強制出版社要弄個授權條款不知道行不行 模糊地帶很討厭119F 06/21 18:14
Aggro: 那就跟前陣子頂新談食安差不多意思了120F 06/21 18:14
Sischill: 差不多呀 現在很多人觀念是"作者沒表示所以不算犯法"121F 06/21 18:15
Nravir: 不過我不認為假貨會比真貨好~頂多是便宜,像小米那樣122F 06/21 18:16
catalytic: 總覺得非黑即白可能會打死很多東西123F 06/21 18:16
catalytic: 可模糊地帶真的很討厭
dreamnook: 其實也不少人觀念是"沒被正式判刑都不算犯法"(欸125F 06/21 18:16
belmontc: 如果著作權真的完全沒影響,垃圾場不會從早期各種版權同126F 06/21 18:16
belmontc: 人的多種樣態變到今天東方跟艦娘獨大
Aggro: 有些人對創意這東西看得很低 總覺得我只是晚點想到而已128F 06/21 18:16
LeeGarDer: 現在有問題的都是'作者沒表示'的部分啊129F 06/21 18:16
dreamnook: 然後他們擁有你10輩子才能存起來的財產(再歪130F 06/21 18:17
godivan: 淘寶我記得有規範131F 06/21 18:17
LeeGarDer: 其實只要'作者都表示'就一切沒問題啦132F 06/21 18:17
Aggro: 但事實上比別人早一步的創意價值是很高的133F 06/21 18:17
LeeGarDer: 不過這不太可能啦ㄏㄏ134F 06/21 18:17
dreamnook: 從東方跟艦娘獨大來看 代表說多數繪師還是很尊重原作吧135F 06/21 18:18
Aggro: 與其說尊重..不如說盡量畫不會惹上麻煩的136F 06/21 18:19
Nravir: 馬雲應該要講假貨比真貨便宜這樣比較沒爭議137F 06/21 18:19
pp1877: 是不是真的都尊重原作就不知道了...至少是安全牌吧...138F 06/21 18:19
wen17: QQ本身就是抄各種ICQ MSN之累弄出來的139F 06/21 18:19
belmontc: 作者不抵抗就逕自以為合法,這種做法就像強姦犯說「我沒140F 06/21 18:20
belmontc: 有強姦,因為三歲女童沒抵抗,不能說我違反他的意願」一
belmontc: 樣噁心
wen17: 然而QQ方便性把這些通訊軟體打趴在地板上143F 06/21 18:20
wen17: 的確可以算假貨比真貨好吧.
dreamnook: 當成我是正面思考行不 因為怕麻煩所以尊重原作XD145F 06/21 18:20
wen17: MSN後面根本自己弄死自己146F 06/21 18:20
WrongHole:147F 06/21 18:20
Aggro: 中國東西我覺得要等和全球競爭之後來看比較準 起點就不同了148F 06/21 18:21
Nravir: 如果假貨真的比真貨便宜那真的不用仿惹...149F 06/21 18:21
Nravir: 好用說錯
Aggro: 沒錯 事實上很多假貨的優勢就是建立在吃真貨豆腐上而已151F 06/21 18:21
wen17: 一開始是山寨的 山寨出基底後面自己改152F 06/21 18:22
justsay: 馬雲原文是講代工進步 假貨缺點變少 所以越來越難打假153F 06/21 18:22
catalytic: 很多人最大的問題就是認為沒被抓到就不犯法啊154F 06/21 18:23
catalytic: 小至闖紅燈 大至頂新
dreamnook: @belmontc: 世上噁心的事情超多 敢請你們繼續加油156F 06/21 18:23
Nravir: 但馬雲講成假貨比真貨好看在原創者眼裡當然不爽157F 06/21 18:24
dreamnook: 我是覺得他們是認為沒判刑就不算犯法 被抓到還可以逃XD158F 06/21 18:24
Nravir: 和後面那句是沒關係的..159F 06/21 18:25
LeeGarDer: 就強制讓作者被姦的當公訴罪告到死 避免作者不敢說160F 06/21 18:26
godivan: 義美也是,還有人鼓吹是良心161F 06/21 18:27
justsay: @Nravir 他會說假貨比真貨好的點 是有些假貨就是偷拿162F 06/21 18:27
bluejark: 真的想知道馬雲講了啥可以去找比較詳細的163F 06/21 18:27
justsay: 真貨的產線直接改品牌名去作164F 06/21 18:27
LeeGarDer: 沒表態的本來就不同意 被害者的意願都有了165F 06/21 18:28
dreamnook: @godivan: 沒辦法 台灣基本上沒有東西可以吃了XD166F 06/21 18:29
belmontc: 是啊應該比照TPP 規範 抓到就公訴才合理啊,不然因循苟167F 06/21 18:29
belmontc: 且下那個作者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而去犯眾怒
Nravir: 打擊假貨無關品質好不好阿~總不是品質好就不是假貨吧169F 06/21 18:30
justsay: 馬雲的完整原文我是找不到 不過可以看外媒、中媒平衡一下170F 06/21 18:30
Nravir: 是檢舉出了問題還是法律問題阿171F 06/21 18:30
LeeGarDer: 直接比照性侵害辦理 同意的作者自然會表態172F 06/21 18:30
dreamnook: @belmontc: 這邊眾怒是指哪些"眾"?173F 06/21 18:31
Nravir: 我只是想知道為啥打擊困難?174F 06/21 18:33
LeeGarDer: 因為作者提告的成本太高 回報太低啊175F 06/21 18:34
Sischill: 田中芳樹出來講他不喜歡二創都被人曬2CH講死老賊之類了176F 06/21 18:34
Aggro: 黑臉沒人要當 創作某方面來說也是賣形象 品牌和廣告177F 06/21 18:35
Nravir: 那應該和它前面獎的假貨比真貨好沒有關聯吧178F 06/21 18:35
Aggro: 類比的話有點像做服務業 餐飲業的碰到奧客很多會忍下來179F 06/21 18:35
Sischill: 當紅作者真的出來講說不想要作品被二創 馬上2CH炎上開罵180F 06/21 18:35
chister: 先幫補血181F 06/21 18:36
Aggro: 但明理點的人都知道這行為不對 所以才希望政府這種當黑臉182F 06/21 18:36
Nravir: 法律不行那馬雲應該可以禁止假貨上掏寶吧?183F 06/21 18:36
justsay: 困難點我就不太懂了 各家報導也是講得挺含糊184F 06/21 18:36
Aggro: 馬雲那個問題在於他那個環境阻止不了大量的假貨流竄185F 06/21 18:37
Nravir: 如果不是掏寶賣那應該和馬雲沒關係惹186F 06/21 18:37
tw15: 創作也是要做口碑的 像服務業你沒事就掀桌趕人 就算你對187F 06/21 18:37
Aggro: 中國本身一些制度就不完善 不是他能輕易辦到的188F 06/21 18:37
JSquid861032: 比例原則 雖然台灣不流行這套 但是教授很常考189F 06/21 18:37
Nravir: 我說的是掏寶的規矩190F 06/21 18:37
tw15: 也沒辦法吸引客人(除非搞成賣點 無敵看板娘OAQ)191F 06/21 18:38
Nravir: 它不是還有個評價系統?真的要賣得好要靠那個192F 06/21 18:38
Nravir: 所以應該也不可能太多假貨?
bluejark: 你說的價格與打假貨馬雲都有講到不是只有講那句194F 06/21 18:38
Nravir: 那它的淘寶以後肯定會沒有假貨195F 06/21 18:50
Nravir: 因為假貨的價值就是它有真貨的樣子~檢舉馬上下架
Nravir: 並且刪除該用戶~這樣應該沒人敢在掏寶賣假貨
Nravir: 我相信馬雲真的肯下狠心~掏寶會洗刷賣假貨的罪名
Nravir: 不然現在就是有假貨的存在才有爭議
belmontc: 我已經講的很含蓄了,你一直要問到根本就是不識相了,200F 06/21 19:05
belmontc: 哪些眾怒難道你心裡沒底?
belmontc: 還是要把那些曾替盜版護航或因作者捍衛版權結果痛罵作
belmontc: 者的都揪出來?
belmontc: 那光是這板上,眼見高分少女侵權snk然後沒去罵方塊社編
belmontc: 輯反過來罵snk的全部都是了,還問那些是眾?
dreamnook: 講明白很好啊XD206F 06/21 19:32
dreamnook: 反正都是爭利益咩
看板 C_Chat
作者 oneJack (JackSon)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8:45:29 2016


勿忘台灣繁體中文版上古卷軸五

它可是直接拿3dm的翻譯漢化檔案燒成光碟
然後附在包裝內咧www

講難聽點你只要修改遊戲內任何一個東西並散佈
就是違背著作權法
管你修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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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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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29.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66505931.A.AC8.html
syldsk: 著作權法本來就不能保護創作1F 06/21 18:49
medama: 這樣做有得到3dm授權嗎?2F 06/21 19:31
oneJack: 3dm修改了程式碼,沒告他就不錯了還授權?3F 06/21 19:36
purplecake: 光榮要告啦XD4F 06/21 19:42
sopare: 翻譯檔本身著作權還是3dm的啊5F 06/21 19:55
ssccg: 看國家,以台灣來說無斷改作的創作物應該還是有著作權6F 06/21 20:04
ssccg: 雙方可以互告啊
AkikaCat: 以TESV來說的話,要看他拿的是哪邊漢化。8F 06/21 20:13
AkikaCat: 3DM的漢化是直接改檔,有侵權疑慮,打起來官方占優勢
AkikaCat: 另一家則是以原廠允許的MOD形式發布,就比較沒問題
看板 C_Chat
作者 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9:13:53 2016



Sischill: 田中芳樹出來講他不喜歡二創都被人曬2CH講死老賊之類了

這點不管在日本還是在台灣...似乎都有共識的樣子?

只要對二創出手或者對二創反感都會大肆撻伐


高捷少女的二創事件....

官方跳出來說禁止18禁的二創結果就被輿論導向要扼殺二創

最後還得再寫一篇澄清文..至於效果如何我是不知道


但是可以證明了一點

發展到這地步二創已經變成了很恐怖的怪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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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比較喜歡哪一位?
1.平常相當不起眼,但被同年級男生想要捧紅的可愛高中女生.
2.跟同年級男生約會,但是中途那個男生就跑掉.平常雲淡風輕的不起眼女生開始發飆
3.跟同年紀男生一起逛同人場,結果幫男生的學妹而心情不爽的路人女生
4.在旁邊滑著手機冷眼旁觀看著同社團的人為了男人爭吵
5.別人在調侃是不是女友,義正嚴詞的說著"我是他的女主角"的高中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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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s332288: 恐怖平衡咧1F 06/21 19:15
AkiraIo: 奇怪的潮流2F 06/21 19:15
belmontc: 侵權啊侵權啊,大哥 為啥是被侵害的反而被罵3F 06/21 19:15
belmontc: 高分少女也是啊snk是方塊社編輯侵權行為的受害者,結果
belmontc: 反被罵死要錢
yh0065: 唉…二創不免h元素嘛……6F 06/21 19:16
d95272372: 網路嘴砲不用錢啊XD7F 06/21 19:17
d95272372: 高捷少女禁R18二創那時 C洽上也有人在砲說沒H=沒人氣
dderfken: 可是snk換成別的公司來好像不會這麼一面倒啊9F 06/21 19:23
belmontc: 另外之前還有更誇張的,某電子小說禁止玩家用實況,結果10F 06/21 19:24
belmontc: 被罵到最後只好睜隻眼閉隻眼
Kaken: 那是因為snk本身就是一個活生生的惡例 (?)12F 06/21 19:25
belmontc: 惡例?他侵權玩家了嗎?13F 06/21 19:26
d95272372: 不過高捷不禁R18的話 等於是送人把柄....14F 06/21 19:27
belmontc: 企業間的惡鬥跟侵權他作品什麼關係15F 06/21 19:27
belmontc: 把這兩者混為一談就跟看到小偷女兒,然後說反正他爸是壞
belmontc: 人,我幹他女兒也沒問題吧一樣心態
pbkfss: 就反客為主拉...或者說還有錢的因素18F 06/21 19:29
pbkfss: 我要畫的東西說不能出本??我賺不到錢誰要負責呀??
Kaken: 好吧我剛剛重點沒抓到,我道歉 XD20F 06/21 19:32
oneJack: 官方的東西開放18禁2創? 莉陽表示…21F 06/21 19:35
dreamnook: 其實很多事情到後來都是權力者獲勝22F 06/21 19:37
dephille: SNK的龍虎都弄到卡社弄個彈來婊他了自己還敢告人?23F 06/21 19:38
dreamnook: 或是該用權勢更正確? 很多大的事情沒法完善解決下24F 06/21 19:38
dreamnook: 要用法律說服人...有啦 說服大多數不犯法的普通人XD
kerry0496x: 高捷不得不說   好險最後理性粉的數量和聲音26F 06/21 19:41
kerry0496x: 壓過腦中只有精蟲,或者空有熱情沒用腦的粉
kerry0496x: 我在二次元是個重口味的變態
bluejark: 侵權不一定重要 侵利就重要29F 06/21 19:41
kerry0496x: 但是我會用腦,判對某些行為會不會造成傷害,或者30F 06/21 19:42
kerry0496x: 是不是有某些道理可循
dreamnook:               ^^^^^^^^^^ 就不希望最後只在爭這個32F 06/21 19:42
deer8dog9: 莫忘腐女文化 這整個都算是二創吧XD33F 06/21 19:43
belmontc: 妳說火引彈?那明明是雙方合作時的彩蛋惡搞性質好嗎,會34F 06/21 19:44
belmontc: 不會想太多
pp1877: 用彈就是要挑釁36F 06/21 19:48
belmontc: Snkvscapcom時snk用百合嘲諷龍,所以卡普空才用彈來笑龍37F 06/21 19:48
belmontc: 虎之拳
belmontc: 這種趣事根侵權無關,你在扯什麼
belmontc: 那你乾脆說riot拿bz角色玩彩蛋,這你這種邏輯,難道bz
belmontc: 抄riot?
hermis: 高捷少女現在活得不錯啊,高雄捷運都看得到。42F 06/21 19:55
dreamnook: 天龍果這邊不多見43F 06/21 19:57
midd: 莉洋那次真的很慘...44F 06/21 19:59
看板 C_Chat
作者 liuned (小道)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19:55:49 2016


: → LeeGarDer: 不然就就強制出一個授權規範 作者沒說就套用預設        06/21 18:04
: → wen17: 18禁的二次本本大概死的差不多                             06/21 18:04
: 推 purplecake: 再推一次  沒說不准=ok vs 沒說ok=不准 都擠?         06/21 18:04
: → LeeGarDer: 省得大家在那邊揣測樓上這種問題                       06/21 18:05
: → purplecake: 我自己是有答案的喔XDD                               06/21 18:05
: 推 Sischill: 現行法律沒說OK就不是不準 是不知道哪裡沒學好的在那講   06/21 18:05
: → Sischill: 沒說不準就是ok                                        06/21 18:05
: → Sischill: 沒說OK就是不準                                        06/21 18:06
呃......關於這點,說實在的,大家似乎有點搞錯了。(我記得之前我就有在板上PO過)

其實,大部分的版權方都有說喔

你可以看看手上書籍的底頁,遊戲盒的背面,或者是網頁的下方。大部分都會寫著
「保留所有權利」、或者是「all rights reserved」之類的話,這句話就已經說的很
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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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
、勝意味。
勝計算、無理、。
、家存亡。
個人自由利比、。
......、、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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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cg: 就算沒這句,還是沒說ok=不准啊,不然怎麼叫"授權"1F 06/21 19:57
belmontc: 其實不用加那句,著作權是自作品完成時就受保障,那句2F 06/21 19:57
belmontc: 提醒意義用而已
ssccg: 沒有授權條款/合約的話,權利就在權利人手上,要不要告而已4F 06/21 19:57
dreamnook: 然後發現全部resource都是從別人那搬來的(以前發生過5F 06/21 19:58
xxx60709: 這就是個能不能隨意進入別人家的問題(?6F 06/21 20:02
liuned: 我要說的是,其實大家都有說清楚,沒表態的其實很少7F 06/21 20:02
WarnLeadwar: Si那一段看不太懂有點亂? 他的意思是說....8F 06/21 20:04
WarnLeadwar: 法律沒規定違法就是合法 法律沒規定合法就是違法
WarnLeadwar: 是這個意思嗎?
WindSpread: 總之他的立場是沒說OK就是不准11F 06/21 20:05
Sischill: 我們一般人適用的法律 比如刑法 觀念很簡單    法律沒講12F 06/21 20:07
Sischill: 有罪的, 那就是沒有罪  這應該很好懂吧?
Swallow43: 法律不會去說你那些行為合法,他只會說你那些行為違法14F 06/21 20:08
Sischill: 但著作權法則是相反過來, 法律上你沒有得到"授權"的, 除15F 06/21 20:08
Sischill: 非你有一些特別的原因, 不然就是違法   這也不難懂吧?
dreamnook: 呃 如果真的從法律講 法律規定的地方是用道德衡量吧?17F 06/21 20:09
dreamnook: 上面打錯 是法律沒規定的地方
Sischill: 現代著作權法的基準就是繞在一個"授權" 不然什麼叫未經19F 06/21 20:09
Sischill: 授權私自重製(盜版)
purplecake: 正面表述跟反面表述21F 06/21 20:10
WarnLeadwar: 原來是後者這個 法律沒規定合法就是違法 感謝解惑22F 06/21 20:11
dreamnook: 直接那樣結論應該會亂掉吧XD23F 06/21 20:16
看板 C_Chat
作者 ak47good (陳鳥仁)
標題 Re: [問題] 著作權的法律和道德問題
時間 Tue Jun 21 20:10:29 2016


再來談談人2盜梗吧
許多人提到,人2盜梗犯的是道德上的瑕疵,並無違反法律

但事實上也不是沒有人因為「盜梗」而鬧上法院

就舉這篇文章的其中一段

http://blog.yam.com/shoko1372/article/199498


1996年4月,馬榮成被溫日良指其出品的《黑豹列傳》有抄襲《海虎》的成份……(下略)

忘了是在那看到相關的文章,那就是溫日良得意的說賠償金多到可以買台跑車

不過縱然人2盜梗再過份,我也是希望此風不可長
要不然以後大家都不玩了,天天上法院就飽了



至於往年那些畫盜版小叮噹的,當然藤子不二雄也有針對這點作出答覆

以下節錄

https://www.facebook.com/mftwc/posts/1727456340848328


這些年輕人(畫盜版小叮噹的作者們)畫得很好,希望出版社能給他們更好的發展。



後來步入版權時代,當年那些畫盜版小叮噹的有再畫下去嗎?

答案是沒有

而在90年代初期,大宇也山寨了不少國外的大作,但最後也是生出了經典作品仙劍

「山寨」固然不是件好事,但……真的是不希望「版權」這種東西
成為了婊人斂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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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15: 我比較偏向一方面做形象,另一方面則是他們是版權得利者啊w1F 06/21 20:14
dreamnook: 漢堂也是先抄 後續幾作越來越有特色 但還是爆炸了2F 06/21 20:14
dreamnook: 模仿總是學習的過程 但不應該永遠只在仿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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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terievv 時間: 2016-06-21 20: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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