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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24 10:57:3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lsHitMe (Please?!)
標題 [爆卦] 大埔張家還得支付拆遷費用
時間 Tue Sep 24 10:01:00 2013


針對大埔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搬遷代履行費用說明。
[發佈日期2013-09-23]

承辦人:陳玟圻
聯絡電話:559856

本府於執行拆遷前因無法入內估算搬遷費用,故依行政執行法第29條於7月3日函文通知執
行義務人,概估的搬遷代履行費用為24萬2,000元,之後,即於實際執行完畢後再依行政
執行法於7月24日函文通知實際執行費用為3萬3,000元。並於通知函文中指出,倘執行義
務人有經濟困難,本府自當盡力協助(函文影本如照片)。


另有關搬遷物品皆暫時妥善存放於施工廠商工務所,並已6次函文通知執行義務人領回,
且未向執行義務人收取任何保管費用,執行義務人均因故未能領回,期盼執行義務人能儘
速領回。

新聞聯絡人:工商發展處
杜英嘉科長 (037)362708

http://ppt.cc/xCPU 出處 苗栗縣政府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點評:什麼叫做妥善存放? 妥善會讓人家連遺照沒有?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

附註1 http://ppt.cc/IYnq 一張圖花三十秒讓您了解張家徵收事件
[圖]
 


附註2 http://ppt.cc/3s45 里長說服廣大鄉親的結果
影片請見:大埔里長鄭文進及洪雲欽在內政部755都委會部分發言

張藥房原屋保留的決議被推翻,是在內政部755都委會,大埔里長鄭文進和張藥局隔壁惠
明藥局洪雲欽,在都委會中提出一個52人聯署,要求拆除張藥局,最後內政部接受此議,
推翻之前苗縣226及228及內政部746會議,張藥房原屋保留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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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35.213
lulalla:爽。1F 09/24 10:01
kaoru1992:2F 09/24 10:01
ckgegg: 朕就是要搞你 怎樣?3F 09/24 10:02
lasts:689就愛這味4F 09/24 10:02
Lowrider:沒房子行文哪裡收阿 好奇?5F 09/24 10:02
sakaizawa:689潮吹不止6F 09/24 10:02
kaoru1992:爽什麼啊一樓?7F 09/24 10:02
owhaha:強拆人家家裡還要付錢給人拆- -"8F 09/24 10:02
WenliYang:就是要搞死你們9F 09/24 10:02
Amadeus1008:這次苗栗高考缺勇者加油10F 09/24 10:02
otsuka123:活該 依法行政11F 09/24 10:02
b0d:送達還怕沒方法? 地產權狀都能註銷了12F 09/24 10:02
jimmy12332:苗栗人超愛這味13F 09/24 10:03
rufugy:  誰叫張家要找法醫來桶劉    證明不是被自殺14F 09/24 10:03
rhox:xPeke15F 09/24 10:03
b0d:考地特的小心了 要是在苗栗或鶯歌這種地方綁六年16F 09/24 10:03
id:幹,賤貨,垃圾人17F 09/24 10:03
tkucuh:錢快點繳繳好嗎...?18F 09/24 10:04
sr0:張家到平常底是惹到什麼人應該好好查一下19F 09/24 10:04
ack123:請劉縣長親送公文給張森文吧,相信張先生會很高興的20F 09/24 10:04
WeAntiTVBS:張家依苗縣府相關規定 不得請領拆遷補償21F 09/24 10:04
WeAntiTVBS:也無法申請告別式路權 苗縣府一定會以妨礙交通為由駁回
s4340392:.........................................23F 09/24 10:05
sr0:看起來像是趕盡殺絕.24F 09/24 10:05
lifeisall:太誇張了....25F 09/24 10:05
ndr:小公務員還是要依法行政啊.特別是鄉民又沒有能力幫它們.26F 09/24 10:05
jorden:幹你媽的........27F 09/24 10:06
lrh18:拆你房子還要謝主龍恩 不收管理費耶 這個縣真甘心28F 09/24 10:06
DriverYu:不得好死29F 09/24 10:07
tkucuh:五星級縣長,你們質疑什麼?!30F 09/24 10:07
susanna026:覺得 現在屋主往生的,那就繳名紙一堆31F 09/24 10:07
補一張圖讓大家明白徵收原委
f1234518456:...............幹32F 09/24 10:09
MrDisgrace:幹你娘33F 09/24 10:10
callmeanswer:為什麼會被52個聯合連署勒...34F 09/24 10:11
補充於內文:大埔里長鄭文進及洪雲欽在內政部755都委會部分發言
Pony5566:苗栗689的最愛35F 09/24 10:12
EAFV:689表示台灣就是太自由才會有人亂 政府想拆誰就拆誰才會進步36F 09/24 10:12
ooomph:圖內的隔壁惠民藥局是跟他們有啥深仇大恨37F 09/24 10:13
ooomph:      惠民
Royalweger:隔壁厝是想說這樣就沒人跟他搶生意是嘛39F 09/24 10:14
ooomph:打錯了,總之隔壁的跟那連署的人是有啥深仇大恨啊40F 09/24 10:15
PlsHitMe:不知道欸 純粹相信了苗栗王可以讓地方促進經濟發展吧41F 09/24 10:16
b6byc:有沒有感覺抄家滅族.42F 09/24 10:16
PlsHitMe:還有本身有利益連帶關係??? 這方便就要再追追追了43F 09/24 10:16
ooomph:所以洪雲欽這人也算是間接的兇手嗎?44F 09/24 10:16
theropod:這種官可以存活那麼久,不虧是鬼島45F 09/24 10:16
callmeanswer:能連署52個  0.0  真的蠻強大的46F 09/24 10:17
PlsHitMe:算阿 遺孀都說了洪雲欽劉政鴻鄭文進都是最直接的殺人兇手47F 09/24 10:17
PlsHitMe:但兇手絕對不只一個 那些冷言冷語的指控釘子戶的都是幫兇
jorden:一堆殺人兇手  不得好死阿.........49F 09/24 10:18
nakayamayyt:沒有搬遷被拆壞的東西不用賠喔50F 09/24 10:18
Szss:XXX51F 09/24 10:19
zerson:搬遷損壞東西還敢要錢喔,改天來幫苗栗王搬家@_@52F 09/24 10:21
lovetina:恐怖喔......杏加橙這種事鄰居也下得了手......53F 09/24 10:24
stupid0319:馬狗最愛的依法行政,司法建立在人民的痛苦上54F 09/24 10:26
Royalweger:就把郎誒仔死每撩阿~就不要哪天又要拓寬55F 09/24 10:28
wateryou:上面留的電話  可以打去幹譙嗎56F 09/24 10:28

可以吧 我們以公民的身分打電話關心一下 有何不可
他們是公務員欸 理應接受公民的關心
喔澄清一下 我們絕對不是關說 我們沒有權利關說 LOL
  
※ 編輯: PlsHitMe        來自: 111.243.235.213      (09/24 10:31)
wuklean:沒房子? 那上次不讓劉進去的地方是哪裡??57F 09/2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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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9-24 16:31:32 (台灣)
  09-24 16:31 TW
我只想知道張家是否有拿拆遷補償金?? 新聞好像都沒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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