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
時間 Wed Dec  1 22:54:33 2021


主旨:按照板規7-1 第Ⅰ項內容,開放於主板討論板務提案「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 永
   久水桶規定」

說明:

一、經板主確認,#1XbrPF58 (C_ChatBM) 連署 (內容如附件) 已達50 位使用者附議,因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 - 看板 C_ChatBM - 批踢踢實業坊
有關現行規定 ===============================================================================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水桶累計十次」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此即起轉移來本板討論。

二、板主群聲明:

    此板務討論由使用者 forsakesheep 發起,板主並未對提案內容背書,亦非最終方案
    ,不論贊成/反對本提案或有其他論點,都歡迎推文或回文討論,針對討論結果,板
    主群將依板規第七章辦理。


三、板務討論規則如下,違反規定者水桶30日:

    1.每人限回一篇,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不得更改標題
    2.發文後可用大寫E修改內文,禁止自刪後重發
    3.討論請針對「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 永久水桶規定」,避免離題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
    5.此討論預計開放七天至 12/09 00:00,屆時將公告禁回


附件:

[圖]

有關現行規定

===============================================================================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水桶累計十次」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二 經申訴改判而撤銷處罰者,因該案而累計之違規次數亦一併減免。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

修正為

===============================================================================
   3-7 〔永久水桶〕
        Ⅰ 三年內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累計方式以公告次數為計算,14日內之違規案件視為一次
            二 經申訴改判而撤銷處罰者,因該案而累計之違規次數亦一併減免。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

並建議溯及一年內之永桶判決,並將相關人員視為累計8次並給予三年內2次違規之機會
因永久水桶為看板規範最重之懲罰,原有認定方有缺陷式造成許多板友被永桶
為維持西恰良好討論風氣及兼容並濟的板風,故提案修正

說明:

一、西恰開板自2006至今已滿15年,原3-7條文並無限制累計期限

    且各任板主群之間認定不一,有可能同樣一篇文章在此任板主群期間被認定非違規

    但次任板主群認定違規,因而進桶,除非完全不發文不討論不提及個人意見

    否則依照現形機制,只要你一年不小心踩到板規一次,15年下來也會累計成永桶


二、有關累計次數原認定是採公告及進桶一次作為累計基礎

    於前任板主群修正為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後

    即有Tapqou板友之狀況,該使用者自2019年起即使用下列圖片作為簽名檔

    https://i.imgur.com/86sdMdo.png
[圖]
    https://i.imgur.com/sAGxlT6.png
[圖]
    內容為台灣機車違停亂象

    經過兩年多並無任何板主或板友有檢舉該簽名檔違規

    卻在2021年4月9日被其他使用者一日內檢舉16篇4-11違規

    並被時任板主群判決16件4-11違規,直接累計成永桶

    試想如果你一個用詞在西恰用了好幾年,其他人也都這樣用

    突然有天被板主群認定這個詞4-5違規,然後你這幾天的推文全部中4-5直接永桶

    有人能夠接受嗎?

    這種毫無前兆的累計認定我想有修正必要

三、有關溯及既往一節,因被永桶使用者仍有違規之實

    但因永桶累計過於嚴苛,建議認定為8次水桶累計


    讓渠於3年之內僅可有違規1次之機會,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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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會愛上將99%心力放在自己身上,卻只有1%在她身上的男人,
  因為這樣的男人看起來有99分。而當他對她好變成2%的時候,
  女人會注意到他的好變成了兩倍,而不是原本僅僅有1%。』
          『而女人不會看見將99%心力放在她身上,而自己只剩1%的男人
            因為那些男人看起來永遠不及格。而當他對她的好提升到了100%的時候,
            女人會認為那也不過增加了1%,儘管他對她的好已經不能再付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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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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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
12-01 22:54 laptic.
kekebunny: 同意!!1F 12/01 22:55
achuck11: 看到提案者就笑了,還是乖乖下去吧2F 12/01 22:56
zMidTwo5566: 你先保護好自己不要被打吧==3F 12/01 22:56
Y1999: 提案人...不過他說的簽名檔那個也很扯就是4F 12/01 22:56
rotusea: 這不算是因人設事嗎?www5F 12/01 22:56
CactusFlower: 羊羊的危 機 意 識6F 12/01 22:57
zxcasd848: 同意 原本無期限累計不合理 尤其ptt這麼老的論壇7F 12/01 22:57
Abby530424: 不大能這樣算 羊羊是在翼哥永桶時提的案8F 12/01 22:57
windowsill: 檢舉這個簽名檔就有問題吧 還一天16篇 是不是有濫訴之嫌啊9F 12/01 22:57
laptic: 這不算是危機意識,只是在約兩個星期前看到翼哥被永桶後,就想提案修改了...11F 12/01 22:58
HarunoYukino: 等下,不是有追溯期嗎13F 12/01 22:58
a8856554: 同意14F 12/01 22:58
windnduck: 同意15F 12/01 22:59
Y1999: 期限可以討論,無限累積真的要改掉16F 12/01 22:59
tkglobe: 笑死 提案人今天第九犯17F 12/01 22:59
hdjj: 那個一天被檢舉16篇的例子,很明顯就說明了這條的問題18F 12/01 22:59
rotusea: 所以要縮短累計期間?從第一次被水桶之日起算,一年內累積十次水桶者永桶?19F 12/01 22:59
laptic: 字面解釋上是這樣沒錯21F 12/01 23:00
gxu66: 立意不錯啦 但是我覺得3年有點短 5年差不多22F 12/01 23:00
Y1999: 假設依照原提案14天(我算你半個月)  你五個月就可以永桶了23F 12/01 23:00
wl00533180: [vtuber]羊要畢業了?24F 12/01 23:01
Y1999: 應該從兩個方向提:1.追訴期  2.多久內算同一次25F 12/01 23:01
dos01: 提案人還是省省吧 他自己平常發言就超容易被送下去的 然後又愛檢舉別人 哪天被報復性檢舉下去都不意外26F 12/01 23:01
allanbrook: 說的內容蠻合理的啊28F 12/01 23:01
ernie1871: 換個帳號滿血復活比較快啦29F 12/01 23:01
waitan: 開趴30F 12/01 23:02
Y1999: 不管提案人本身,內容其實很合理,舉的例子也誇張到好笑31F 12/01 23:02
HarunoYukino: 檢舉不是現行規定有14天以上不得檢舉的規定?32F 12/01 23:02
BrowningZen: 同意,不然那些誰又要殺紅眼了33F 12/01 23:03
Nuey: 反對 舉例的內容就有說經過判決後仍不改 就是蓄意違規啊34F 12/01 23:03
JCS15: 機車違停那是什麼 養案嗎35F 12/01 23:03
dos01: 我覺得該處理的是永桶仔無限轉生的問題 他們到底哪來這麼多帳號36F 12/01 23:03
Rolldadice: 好幾個對人不對事的捏38F 12/01 23:03
Nuey: 現在PTT已經開放註冊了39F 12/01 23:04
Y1999: 轉生你去找站方  他們開放註冊的40F 12/01 23:04
KumaKumaKu: 帳號那麼好生==41F 12/01 23:04
ken1990710: 反對,會違規這麼多次,不就是板主亂判造成的,不然就是自己有問題來亂的,這規定根本不是核心問題,你板主不要亂桶人不就沒冤獄了42F 12/01 23:04
kaj1983: 提案的這隻會沒分身嗎?這麼怕被永桶就乖一點啊45F 12/01 23:04
achuck11: 同意短時間內多次檢舉視為一次,但三年10次太多,現在也開放帳號註冊了,能一直被捅就代表發文者本身問題也不小46F 12/01 23:04
Sessyoin: 本來是為了「救救翼哥」結果現在自己也快下去了……48F 12/01 23:05
windowsill: 惡意廢文仔無限轉生的事比較棘手49F 12/01 23:05
qwer338859: 這篇提案是在他被桶之前就提的50F 12/01 23:05
a123444556: 紅明顯 絕對反對 提案人跟附議者查下就知道都哪裡來的51F 12/01 23:05
LoKingSer: 三年太短ㄌ,至少也要五年ㄅ,而且為啥14天內的合併算一次= =?52F 12/01 23:05
alinalovers: 反對,他這樣被桶是他活該,憑什麼改規則54F 12/01 23:05
a125g: 我覺得5年內吧55F 12/01 23:05
AirPenguin: 改這就圖利特定ID而已 一般人根本桶不到這次數56F 12/01 23:06
qwer338859: 老使用者只要常發推文滿容易就因為板主標準不同違規57F 12/01 23:06
kaj1983: C洽人數也越來越多,會進桶的人佔比本來就少了58F 12/01 23:06
Nuey: Tapqou板友的案子去BM板就可知道根本蓄意 被警告後不改怪誰?59F 12/01 23:06
AirPenguin: 要改的話10年都算客氣了60F 12/01 23:06
a125g: 開版到現在的老屁股 以現在的計算方式 違規幾次就下去了61F 12/01 23:06
zxcasd848: →板主不要亂桶人不就沒冤獄了 不要講做不到的幹話62F 12/01 23:07
alinalovers: 你有點敏感度的最好是不知道那個簽名檔不能用啦,而且我記得那時候也有人提醒他,然後他當放屁欸63F 12/01 23:07
a125g: 以前C洽 有比較嚴的時期吧 動不動就吃水桶65F 12/01 23:07
laugh8562: 反對 我被桶1次就怕的要死 被桶10次都是些甚麼人啊==66F 12/01 23:07
kaj1983: 還為這種少數頑劣份子放寬條件有點奇怪67F 12/01 23:07
alinalovers: 你要不要連這個事實一併加入才公平啊?68F 12/01 23:07
a123444556: 真有種就改10年以內 給你10年違反板規10條夠寬限了吧69F 12/01 23:07
AirPenguin: 老使用者應該要更懂發言界線在哪啦 還搞到被桶70F 12/01 23:07
Sessyoin: 跟前板主無冤無仇,但是反對,現在開放註冊了。71F 12/01 23:08
tkglobe: 我覺得一年內持續犯下警告以上的違規應繼續累計次數72F 12/01 23:08
jasonwalk: 板規哪有那麼容易踩 我15年也才不小心踩到一次73F 12/01 23:08
qwer338859: 我覺得時間部分可以討論但是水桶次數永久累計還是不太74F 12/01 23:08
a125g: 5年左右覺得最佳 5年內持續調皮沒啥好說的75F 12/01 23:08
qwer338859: 好76F 12/01 23:08
zxcasd848: 覺得三年太短可以把時間拉長 反正現在永久追溯不合理77F 12/01 23:08
LoKingSer: 不然改10年內ㄅ,一年給一次踩板龜的機會78F 12/01 23:08
Sessyoin: 板上最有名的一位轉生之後也是照樣受歡迎= =79F 12/01 23:08
Rolldadice: 誰阿 L開頭的?80F 12/01 23:09
qwer338859: 那個轉生的和西恰被桶又沒關係他是踩別板板規被退註81F 12/01 23:09
tkglobe: 你一直犯就代表你根本沒在怕踩板規啊82F 12/01 23:09
a123444556: 愛玩的傢伙不用10年 3年5年就有機會進去名人堂了83F 12/01 23:09
tsubasawolfy: 真奇怪我從西洽創版以來沒被捅過,到底是誰的問題84F 12/01 23:09
a125g: 永久追訴期的確蠻不合理的
現在算法 一次可以違規多條 每一條算一次85F 12/01 23:10
a123444556: 正常人給10年要累積10條違規可能有兩三條就不錯了87F 12/01 23:10
kaj1983: 不然就和現行法律一樣的追訴期啊88F 12/01 23:10
cz520999: 紅明顯提醒,提案人已經九次違規89F 12/01 23:10
qwer338859: 我覺得3年、5年內都沒違規半次消一次水桶記錄滿合理的90F 12/01 23:10
Shin722: 短時間被檢舉多篇應該修正,不然就直接妙下去了,連改都不用91F 12/01 23:10
alinalovers: 提這個案就很欠噴了還舉這種例子,是當人都忘記這傢伙為什麼被永桶喔93F 12/01 23:10
a125g: 最常見就是4-5+4-7吧 偶爾加上4-11 一次吃三條95F 12/01 23:11
qwer338859: 要消的提案人自己去申請就好也不會造成板主負擔96F 12/01 23:11
Qorqios: "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我就讀不懂了97F 12/01 23:11
a125g: 他提案時才8次98F 12/01 23:11
BrowningZen: 對人不對事的真不愧是99F 12/01 23:11
a123444556: 消點制就是用了很難算 所以普遍都設定一個時間當分界當然以目前10次永桶 設定太短不行 起碼8年10年才合理244F 12/01 23:51
tkglobe: 我PTT玩到現在也只在某板發文時  目洨看錯板規被桶一次能在各板被桶那麼多次真的不簡單246F 12/01 23:54
kaj1983: 去精華區翻了一下,真的不好統計...248F 12/0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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