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PealRay (PealRay)標題 [閒聊] 排球少年Only場被取消有粉絲對羚邦不滿時間 Thu Jul 11 20:45:12 2024
前情提要:(取消係因有人向代理商檢舉)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20665955.A.758.html
後續:
https://www.plurk.com/p/3g1e53iyuk
有粉絲對代理商不滿,呼籲同好一起寄信給代理商,必須讓羚邦知道同人與原作是互利共
生關係!
https://i.imgur.com/S9pL0RR.jpeg
主揪擬好的信件內容如下:
您好,我是台灣的一位動漫愛好者,同時也參與並支持各類同人創作活動。近日,得知貴
公司以有人檢舉同人誌場次違反版權的理由,向同人場次發出警告信,並試圖阻止同人場
的舉辦。對此,我感到十分憤怒,特此向貴公司提出抗議。
我理解貴公司對於版權保護的重視,這也是企業應盡的責任。然而,貴公司在利用COS活
動等來為自己的展湯增添人氣的同時,卻對相關的二次創作活動表現出如此缺乏尊重和理
解的態度,實在令人痛心。
同人創作是動漫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豐富了原作的內容,還為廣大粉絲提供了一個
表達自己創意和熱情的平台:這樣的二次創作活動,不僅對原作有推廣作用,還能夠增進
粉絲之間的交流和互動,進而鞏固並擴大原作的受眾群體。
貴公司應該認識到,同人創作和版權保護並非對立,而是可以找到一個雙贏的灰色地帶,
共同推動動漫文化的健康發展。
同人創作為原作帶來了更多的關注和支持,同時也為粉絲提供了更多的創作靈感和表達方
式。這是一個互利共贏的局面,貴公司不應該視而不見。我們希望貴公司能夠與同人創作
者和相關活動主非方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而不是通過單方面的制裁和警告來壓制創作
自由。同人創作活動的價值不可忽視,貴公司應該在尊重
版權的同時,考属如何更好地支持和鼓勵這些創作活動,從而實現雙贏。
我們期待貴公司能夠給予正面回應,並採取相應措施來修復因此次事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希望在未來,貴公司能夠更加尊重和支持同人創作活動,共同為台灣的動漫文化貢獻力
量。
謝謝!
甚至有人在FB嘲諷羚邦區區小代理商
https://i.imgur.com/N57lu7p.jpeg
https://i.imgur.com/UuR5y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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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9.6 (臺灣)
※ 作者: PealRay 2024-07-11 20:45:12
※ 文章代碼(AID): #1cZzFQQ7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20701914.A.687.html
※ 編輯: PealRay (223.137.139.6 臺灣), 07/11/2024 20:45:41
推 meatmm: 所以有要跟原出版社or作者協商嗎? 畢竟他們也只是代理吧5F 07/11 20:47
推 PSP156: 小小代理商?6F 07/11 20:48
→ Shichimiya: 粉絲開始以為自己是羚邦的衣食父母了
硬辦下去就法務出動吧8F 07/11 20:48
推 laugh8562: 互利啥 人家作者跟日本出版社有收到一分一毫嗎==11F 07/11 20:49
推 aa9012: 違法還這麼囂張12F 07/11 20:50
推 crash121: 盜版還那麼囂張 不說我還以為是中國人14F 07/11 20:51
→ max83111: 笑死 居然覺得自己能談條件的嗎15F 07/11 20:52
推 zizc06719: 阿點進去那位怎說他沒看排球,又是產業鏈自己反串?17F 07/11 20:53
他不是被抓包想假裝是路人非粉絲?
推 seer2525: only就only 翁理是什麼鬼19F 07/11 20:54
推 AkikaCat: 小小代理商?先不論羚邦不算小,今天就算是一個資本額五百塊的野雞公司代理一星期,他這星期就是有話語權。20F 07/11 20:54
※ 編輯: PealRay (223.137.139.6 臺灣), 07/11/2024 20:55:12
推 CCNK: 所以你們獲利要分我多少24F 07/11 20:54
推 Aikwocd: 沒看排球跟著喊燒 三小啦笑死25F 07/11 20:54
推 anpinjou: 到底是在囂張什麼www 你這樣搞不就是撕破臉而已嗎27F 07/11 20:55
推 D2Diyus: 笑死 代理兩個字還看不懂嗎28F 07/11 20:56
推 CCNK: 羚邦是上市公司捏 小小30F 07/11 20:58
推 zizc06719: 那串裡面有人在找到底是誰啊,你可以等看看是怎樣31F 07/11 20:58
推 fman: 第一段真的就錯了,羚邦絕對有立場去捍衛版權32F 07/11 20:58
→ Cishang: 笑死 盜版粉 乞丐趕廟公35F 07/11 20:59
推 AN94: 違法久了當合法很正常吧 ?38F 07/11 21:01
推 uranus013: 傻了喔 一承認同人當場變公式 如果是r18場你要他公式授權做愛嗎
所以你跟他講一定100%辦到底啊 從頭到尾偷偷來大家還好辦事一點39F 07/11 21:01
推 Cishang: 以前台灣也沒有到盜版粉去嗆版權方的(對吧?43F 07/11 21:02
→ YLTYY: 出錢買啊 情惹什麼44F 07/11 21:02
→ intela03252: 公司的立場不可能同意二創,你一旦同意權利就很難收回來了,所以你只要問官方都只有一種答案46F 07/11 21:06
→ jarr: 違法還敢囂張?官方允許同人是好心 不代表一定要允許欸48F 07/11 21:06
→ hamayuu: 花錢買了台灣的版權還要被人指指點點,這啥啊49F 07/11 21:10
推 sket119: 只敢用匿名發言不就是知道自己幹蠢事怕被燒嗎50F 07/11 21:10
→ hamayuu: 又要來沒有我們搞二創辦only這ip就毀了那套嗎51F 07/11 21:11
推 a13471: 違法者的無能狂怒52F 07/11 21:12
推 lisafrog: 這件事的重點:1.原因不明但明顯有人惡意檢舉 2.主辦這幾年已辦過好幾場排球同人場,口碑良好且版權方從未表示侵權 3.之前也有我英和咒術的同人活動因版權方表示侵權而取消,含本次事件共三個作品都是羚邦代理54F 07/11 21:13
推 LawLawDer: 老實說0邦發文說侵權確實過分了… 我有個朋友他在同人圈打滾30年,辦過兩次翁裡,他從沒聽說過區區一個代理商要授權翁裡!突然給人家上版權意識課太過分了吧!58F 07/11 21:14
→ lisafrog: 以羚邦的立場這件事沒有轉圜的餘地,但除了前面說過的事件外,羚邦這間公司齁…61F 07/11 21:16
→ hamayuu: 他就有權利啊,不管他多糟,他花錢跟日本版權方買來了權利63F 07/11 21:17
推 Cishang: 所以很有信譽的盜版商就不是盜版商了對吧,以前沒有抓就是可以做? 人家花錢取得授權在你看來是笑話,因為無本生意好做對吧65F 07/11 21:18
推 Just80270: 版權就他談到的 到底有什麼好吵的 講好聽叫同人二創
講難聽就沒授權盜版68F 07/11 21:19
→ JaccWu: 結論還是 他就付費取得版權了啊
想要讓某作品台灣同人二創開心無虞71F 07/11 21:19
→ Cishang: 重點就只有一個:他們沒有取得授權73F 07/11 21:19
→ JaccWu: 那就去找錢成立公司來買版權囉...74F 07/11 21:20
→ lisafrog: 雖然後續開始失控,但這件事的主因是「有人惡意檢舉」,版權方當然有權利禁止,但後續大家害怕版權砲就乾脆不辦理同人活動了、害怕版權砲所以同人創作越來越少等,這些都是可以推測的吧75F 07/11 21:20
推 es9114ian: 沒有羚邦的話排球粉還沒辦法在台灣看到電影勒,人在福中不知福79F 07/11 21:20
→ JaccWu: 都在你手上 你完全不抓同人二創 就沒有變卦
突然抓你之類的問題
只要自己變成公司方之後不要換腦袋就好81F 07/11 21:20
→ hamayuu: 對版權方來說二創不是必需品,你的論點沒有立足點84F 07/11 21:22
→ lisafrog: 對啊,但可能有人不知道排球一開始只有B站有,羚邦的確是想賺台灣粉絲的錢所以讓動畫瘋上排球以及後續劇場版85F 07/11 21:22
→ hamayuu: Ssss就禁止商業,你看他有屌你那些有的沒的嗎89F 07/11 21:23
→ samkiller200: 這種場應該就是同好自己辦自己開心的吧 那是太高調被熱心民眾檢舉還是其實有不錯的利益可以撈所以被檢舉?90F 07/11 21:23
推 Cishang: 笑死 現在同人>原創 以後原創越來越少也是可以推測的對吧這種同人"風氣"才是對原創最傷害的吧,無本生意好做嘛93F 07/11 21:23
→ lisafrog: 不重要的小事,排球第一季時的B站加會員要填動漫問答
樂子人檢舉還需要理由?95F 07/11 21:24
推 devilkool: 我以為惡意檢舉是指沒有違法卻被說違法?97F 07/11 21:25
推 RockZelda: 其實還真的很難說有「惡意」耶,畢竟完全合理法98F 07/11 21:25
→ hamayuu: 他買了台灣的版權,他就要自己賣周邊,那他就有權利禁止你,你扯東扯西幹嘛101F 07/11 21:25
推 samkiller200: 雖然羚邦對待手上ip的手段其實大家都很清楚 但人家就是拿到代理了你能奈他何?104F 07/11 21:26
推 LawLawDer: 惡www意www檢www舉www106F 07/11 21:27
→ lisafrog: 對啦,樂子人檢舉不一定有惡意,他們只想看火燒起來而已107F 07/11 21:27
推 crash121: 無力?覺得無力籌錢去買版權啊 讓你們這些盜版爽賺版權方才無力吧 供三小109F 07/11 21:27
→ devilkool: 受理檢舉的同意且合理合法,那檢舉人就是善意檢舉了吧112F 07/11 21:28
→ LawLawDer: 之後有排球的同人場我全部檢舉 這個生態圈得剿一輪才行113F 07/11 21:28
推 Just80270: 版權現在就羚邦的 要在哪個平台上就他的權力 到底有什麼好質疑的?花錢買代理權就是覺得有賺頭才買啊 不然當他們做慈善的?115F 07/11 21:28
→ hamayuu: 檢舉可以不受理,那他既然認為是事實,那就是合法行使自己權利,惡不惡意不是重點119F 07/11 21:28
→ Cishang: 無力盜版好委屈 呵121F 07/11 21:28
→ Just80270: 粉絲不會無力 有正版渠道能買東西哪裡無力?是想靠二創賺的才會無力123F 07/11 21:30
推 Cishang: 就有些是盜版粉不是正版粉126F 07/11 21:30
推 LawLawDer: 繼續跳臉 A黑 之後有台灣的排球同人場被停辦 放心 我檢舉的
讓你看看什麼才是惡意檢舉
之後排球哪怕有一場同人辦得起來的我自切127F 07/11 21:31
推 WLR: 同人場辦不起來,影響很大嗎?原作不是好好的還在?132F 07/11 21:33
推 anpinjou: 笑死 那串排球粉超氣 一個個都在詛咒噗主133F 07/11 21:33
推 lisafrog: 我講重話,假設有人辦了蔚藍檔案同人場,你會希望這場突然啪不見嗎
畢竟這部也是羚邦代理134F 07/1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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