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Mikufans ( miku我婆)標題 [閒聊] 日本人:社團同人誌被中國人翻譯非法上時間 Wed Jul 1 20:40:51 2026
https://x.com/0500ml/status/2072268085726531722?s=46
不知不覺間,我們社團的同人誌那本《請篠澤廣講解物理學》的合同志,似乎整整 200 頁
全部被翻成中文,還遭到非法上傳了,這也太糟了。
而且讓本人感到傻眼的是:
到底是哪來的毅力能做到這種事啊……
(如果需求真的那麼大,我也會研究一下能不能面向中國那邊做些什麼。)
本人沒想到竟然會有人去把200頁翻譯成中文非法上傳
作者:
補充一下背景,這是那種用 TeX 寫成的同人誌。
就算可能會有人非法上傳,也不太會預想到有人把整本逐頁翻譯吧。
https://i.imgur.com/q4BVUNe.jpeg
中國人:有人看你的就不錯了
https://i.imgur.com/5Vot4y9.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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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09.119 (臺灣)
※ 作者: Mikufans 2026-07-01 20:40:51
※ 文章代碼(AID): #1gHGhLv2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2909653.A.E42.html
※ 編輯: Mikufans (114.41.109.119 臺灣), 07/01/2026 20:41:57
推 assotr: 支人支面不支心4F 07/01 20:42
推 sam09: AK47操作手冊 實用6F 07/01 20:44
推 Eikawa: 你說的對但這就是共產國家10F 07/01 20:44
推 roywow: 好險台灣比較好 都是1/3不算侵權11F 07/01 20:44
※ 編輯: Mikufans (114.41.109.119 臺灣), 07/01/2026 20:46:24
推 REDF: 比憤怒的情緒更大的是傻眼ww14F 07/01 20:47
→ xbearboy: 首先同人誌就灰色地帶,作者要主張著作權前要先獲得原版權所有人同意再製15F 07/01 20:48
推 AdventurerCC: 如果放在5年前還挺神的(? 但現在ai讓翻譯心力和時間大幅縮減了17F 07/01 20:48
→ xbearboy: 運氣不好是兩邊都一起變盜版19F 07/01 20:48
→ AkikaCat: 那是兩回事。二創作者跟原作者是他們的事情,跟盜用者無關。原作者可以主張二創作者侵權,但無法主張擁有該創作。20F 07/01 20:48
→ xbearboy: 但二創作者要上法院主張所有權會有問題25F 07/01 20:49
推 rswd: 不管是出的人還翻的人都讓人覺得在幹嘛啊26F 07/01 20:50
→ AkikaCat: 不會有問題,著作人格權永遠是你的27F 07/01 20:50
→ dieorrun: 二創就夠灰色了 這個更是灰色的灰色28F 07/01 20:50
→ xbearboy: 他是基於別人所有權物創作,沒授權前他要主張那部分都有問題吧29F 07/01 20:50
→ xbearboy: 那是改作部分,但改作要原所有權人同意32F 07/01 20:51
→ AkikaCat: 不會,只是要分開看。人格權永遠是你的,你侵權一樣是你的。但財產權不是,沒授權就有侵權問題。33F 07/01 20:51
→ xbearboy: 所以可能上法院主張人格權但不主張財產權嗎?37F 07/01 20:52
→ tyifgee: 幫你翻譯是看得起你38F 07/01 20:52
噓 junwen: 這裡也看得很爽啊 假掰什麼 小日子不爽去告啊==39F 07/01 20:53
→ AkikaCat: 所以才說要分開看。原作跟二創是原作跟二創的事情,著作權目前還是告訴乃論,今天是二創作者跟盜用者之間的事情,他沒被告的話,就跟原作那邊沒關係。41F 07/01 20:53
推 Cazu448: 單論偶大是灰色偏白那邊吧 前年偶大EXPO官方就開同人區了44F 07/01 20:54
→ AkikaCat: 簡單來說,二創作者依然能主張自己作品權力。但前提,他不是跟原作碰。46F 07/01 20:54
→ hayate65536: 今天又不是創作者去跟版權方槓,他自己去處理盜版當然是ok的51F 07/01 20:55
→ Cazu448: 那本首發沒記錯的話還是在EXPO場裡54F 07/01 20:59
推 GAOTT: 同人誌嗎 那很原創了59F 07/01 21:04
推 Yoimiya: 幫你翻譯是看得起你60F 07/01 21:05
→ GAOTT: 一時之間陷入了偷贓物的悖論問題www
應該是贓物被偷才對 不是偷贓物XD61F 07/01 21:05
推 teresa4785: 這本在偶大EXPO發可以當官方放行了吧,那就不算贓物了啊64F 07/01 21:07
→ dickec35: 照樓上幾位的資料,官方都允許同人誌販售了,這樣也算贓物嗎66F 07/01 21:08
推 rainnawind: 其實真的有不少日本創作者因為這種事情開中文市場68F 07/01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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