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Mikufans ( miku我婆)標題 [閒聊] 任天堂專利被駁回因寶可夢同人遊戲先時間 Sat Jul 18 09:40:31 2026
日本特許廳駁回了任天堂提出的一項「捕捉怪物」專利申請,原因是審查員引用了一段 201
3 年《寶可夢》粉絲遊戲的影片,認定其構成先前技術。
這項決定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審查員使用了一個未經官方授權的《寶可夢》作品,作為不利
於任天堂的證據
而這項申請與任天堂目前試圖在訴訟中用來對付《幻獸帕魯》開發商 Pocketpair 的兩項專
利,屬於同一個專利家族。
2026 年春季,任天堂提出了一項專利申請,內容涵蓋以觸控螢幕操作為基礎的怪物捕捉系
統。一些產業觀察人士認為,這項專利可能對《幻獸帕魯 Mobile》構成潛在威脅。
這份申請的編號為「2026-019762」,並未直接涉及任天堂目前與 Pocketpair 之間正在進
行的訴訟,不過任天堂表示,它與訴訟中所主張的專利同屬一個專利家族。
該申請涵蓋的機制包括:透過觸控螢幕移動角色、使用捕捉道具、召喚戰鬥生物、選擇戰鬥
指令,以及在戰鬥中或非戰鬥狀態下捕捉場景中的角色。
根據 Games Fray 取得的日本特許廳文件,這項申請在 2026 年 4 月下旬首次遭到駁回後
,任天堂又於 2026 年 7 月中旬收到第二次駁回決定。
審查員維持原先的看法,認為任天堂提出的專利請求項欠缺「進步性」,因為其中結合的遊
戲玩法與觸控螢幕技術,早已在更早期的資料中出現。
值得注意的是,審查員所引用的先前技術,不僅包括第三方發行商推出的遊戲,也包括一款
名為《Pokemon Generations》的《寶可夢》粉絲作品。
日本特許廳特別引用了一段於 2013 年 6 月上傳至 YouTube、標題為「Pokemon Generatio
ns - 3D Indie Pokemon Gameplay」的影片。該影片的發布時間,比這項專利申請所主張的
2021 年 12 月優先權日早了八年多。
據報導,任天堂主張,由於這項粉絲作品涉嫌侵犯與《寶可夢》相關的著作權,因此該影片
不應被視為有效的先前技術。
然而,審查員駁回了這項說法,認為無論該粉絲作品是否涉及侵權,都不會改變該影片曾經
公開展示相關技術內容的事實。
換言之,影片已經證明,任天堂試圖申請專利的部分系統,在任何意義上都不能算是獨特或
原創。
這並不是《寶可夢》相關粉絲作品首次被用來反駁任天堂的專利。
在 2025 年 2 月提出的專利無效主張中,《幻獸帕魯》開發商 Pocketpair 便曾引用一款
以《寶可夢》為主題的《黑暗靈魂 3》模組,作為反駁任天堂專利的先前技術。
Pocketpair 主張,這款名為《Pocket Souls》的 2020 年模組,在任天堂專利家族所主張
的 2021 年 12 月優先權日之前,就已經展示了多種既有的怪物捕捉機制。
相關機制包括選擇場景中的目標,以及顯示捕捉成功機率等功能。
《Pokemon Generations》的影片只是日本特許廳分析內容的一部分。
其他被引用的資料還包括《方舟:生存進化》手機版(ARK Mobile)與《絕地求生》手機版
(PUBG Mobile)的相關報導、《寶可夢 X/Y》的部分官方資訊、另一段《寶可夢》遊戲影
片,以及數份更早期公開的日本專利文件。
日本特許廳審查員並未在單一資料來源中,找到該專利申請所主張的全部技術要素。
相反地,審查員認為,一名具備一般相關技術能力的遊戲開發者,可以很容易地將既有的觸
控操作方式,與已知的遊戲機制結合起來。
這些已知機制包括在戰鬥過程中嘗試捕捉生物,以及判定投擲出的道具究竟成功或失敗。
因此,對相關領域的開發者而言,將這些既有元素組合成任天堂試圖申請專利的生物捕捉系
統,並不需要具備特殊的創造性。
這次駁回意味著該專利申請的一般審查程序已經結束。任天堂接下來有三個月的時間,可以
向日本特許廳的合議審判庭提出不服審判請求。
除此之外,如果任天堂尚未準備完全放棄這項申請,也可以透過另一件分割申請,繼續尋求
保護範圍較為狹窄的專利請求項。
https://youtu.be/9TznS7pE-T8?si=hqjNHjQvB07DJopH
任天堂輸給自家同人遊戲,2013這部影片觀看量跟留言暴增
https://reurl.cc/MWZ8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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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85.132 (臺灣)
※ 作者: Mikufans 2026-07-18 09:40:31
※ 文章代碼(AID): #1gMjcJ3J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4338835.A.0D3.html
→ yuizero: 不是輸。而是理由不夠充分2F 07/18 09:44
※ 編輯: Mikufans (42.71.85.132 臺灣), 07/18/2026 09:45:01
→ yuizero: 簡單說。任天堂想為技術申請專利。但是該技術在同人作早就出現6F 07/18 09:45
推 vhik4596: 我記得之前板上也有討論過類似的,任天堂再調整專利內容後再送複審還是有機會過8F 07/18 09:45
→ yuizero: 任天堂說那是同人作,不是我們的東西。但這就證明該技術不是任天堂獨創,恰恰打臉11F 07/18 09:47
→ zoids0308: 用同人引用來打臉老任要把這東西申請專利正常啊13F 07/18 09:48
→ yuizero: 所以還是只能提出和該技術不同的名稱核心才可能過審14F 07/18 09:48
→ nehi159: 被自己的同人作品打臉也太逗了吧15F 07/18 09:48
推 lovez04wj06: 別人做過的東西,你卻拿來申請專利我們通常稱之為某種昆蟲16F 07/18 09:49
→ yukitowu: 是新專利還是分割專利啊? 現在我有點搞不清楚了18F 07/18 09:49
→ satheni: 我還記得以前有個有個被告的技術是什麼人物在牆後用陰影顯示的,當下只覺得蛤19F 07/18 09:49
→ yukitowu: 是新專利我被退我能理解 如果是分割的話不就表示老任的專利比較早出現? 還是說就算分割也不能涵蓋人家做過的?22F 07/18 09:50
推 hasroten: 老任別再丟臉了 這種還搞專利24F 07/18 09:50
→ satheni: 就如果不把相關技術拆成細項就很容易因為很多技術很多人在用欠缺獨創性告不成,任天堂會拆成現在還沒有的東西拿去告人25F 07/18 09:52
推 iPolo3: 笑死 GF真爛29F 07/18 09:55
→ satheni: 就「運用某種機制」達成某個「早就存在的遊戲方法」也能算專利,但是如果被發現很多人早就在用,你專利申請就不會過30F 07/18 09:55
推 j55888819: 終於因為自己不思進取不開發新技術而吃癟了33F 07/18 09:56
→ satheni: 像白貓當年的虛擬搖桿也是用不同的手法達成一樣的效果去避開老任的專利權34F 07/18 09:56
→ yukitowu: 但這樣怪怪的 如果拆了有利於用來告帕魯 那不就表示帕魯已經有用到相同的紀錄 那不就不可能審過?37F 07/18 09:59
推 ffaatt: 就什麼都要當專利40F 07/18 10:00
→ yuizero: 也就是說 老任要提出這技術在我之前沒人做過 是帕魯抄襲的證據
如果老任之前就有人做過 就無法過審43F 07/18 10:03
推 whitertiger: 丟東西招喚某種生物或物品這概念很久了,拿來當專利一定會被打槍,光七龍珠就有類似的想法了46F 07/18 10:04
→ yukitowu: 好像看懂了 原專利是2021年的 但2025年申請分割後 分割的項目出現在2020年的其他作品內 表示這個分割後的專利並非老任獨有這樣?49F 07/18 10:07
→ yuizero: 所以文中說 老任提出的是“利用觸碰螢幕達成捕抓和戰鬥” 規避大範圍概念52F 07/18 10:07
推 zero00201: 捉怪就一種玩法哪來那麼多專利 是想搞成獨佔嗎?54F 07/18 10:08
→ yukitowu: 你可以當作是大企業的手段 但這也是保護自身企業的方式55F 07/18 10:08
→ yuizero: 但是 這技術在2013年同人作就有人用了
還真別說“概念”這東西被申請專利獨佔56F 07/18 10:09
推 S2357828: 所以專利涵蓋範圍太大就很容易被駁回 帕魯撞到的是執行流程 不是執行結果 所以要打這套流程創新不足來讓專利失效58F 07/18 10:11
→ yuizero: 像“變身”這詞。就被假面騎士獨佔。戰隊和力霸王變身時不能出現這台詞61F 07/18 10:11
推 poeoe: 笑死 先前技術比優先權日早八年多 直接被審委打臉63F 07/18 10:13
推 klaynaruto: 公司內部的專利工程師應該早就知道不會過吧 大概上
面要求闖看看67F 07/18 10:18
推 shinelusnake: 為什麼這個專利是2021年的,太晚了吧,寶可夢都多老的IP怎麼可能找不到相同玩法的70F 07/18 10:18
→ qaz556644: 什麼年代了還在搞專利這套 想抄的根本就可以繞過專利日廠精進一下自己的產能好嗎74F 07/18 10:19
→ cross980115: 特定商品上的「變身」 東映具有商標權
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 提到變身就會想到東映的特攝英雄 這件事具有相當普遍的社會認知77F 07/18 10:22
推 yuusan: 老任又輸了嗎?www80F 07/18 10:23
推 z900215ro: 早點做出來不就沒事了 這就是長期躺平的下場81F 07/18 10:23
推 highwayshih: 母案2021 分割案優先權比照母案
但是審查官引用的這個同人遊戲在201382F 07/18 10:24
推 BSpowerx: 笑死 長年來不長進生不出3D寶可夢然後叫別人不准做84F 07/18 10:25
推 uranus013: 看了一下意見書 大概就 任天堂意見書亂答一通 審查官也就理所當然回你他媽亂答一通三小 這樣86F 07/18 10:26
推 grimnir158: 其實就是自己長期躺平的關係 有人先做出來了90F 07/18 10:27
推 YoruHentai: 沒關係 寶粉任粉繼續護航 你下一作還不是乖乖買哈哈哈91F 07/18 10:27
推 L1ON: 不管啦 帕魯就是抄寶可夢啦94F 07/18 10:29
→ highwayshih: 然後去看了老任的意見書和審查官的拒絕查定快笑爛
老任在那邊噴:
引證是侵權盜版貨,審查官在闡述其技術內容時,
根本不該稱其為「小智」、「皮卡丘」、「寶貝球」、「寶可夢」,因此引證根本沒有揭示本發明
然後審查官直接回懟:
將「寶可夢」認定為「小動物外形之物件」、
「小智」認定為「戴著紅帽的少年外形之物件」、
「皮卡丘」認定為「黃色小動物外形之物件」、
「妙蛙種子」認定為「綠色小動物外形之物件」、
「寶貝球」認定為「上半部紅色、下半部白色之球體物件」,然而即使做此種換言,拒絕理由之邏輯構成亦不會改變,故不影響進步性判斷。95F 07/18 10:32
推 xyzc123: 寶可夢就繼續不思進取 = = 明明世界最強IP108F 07/18 10:33
推 cross980115: 笑死 太硬凹難怪被那樣嗆
引證先前技術才不會管那東西是不是”正版貨”109F 07/18 10:34
→ Mikufans: 做遊戲是GF 所以躺平是GF的鍋,反正也被罵很多年了21年才生出一個阿爾宙斯111F 07/18 10:35
→ cross980115: 重要的是 是不是「能為公眾得知」
然後「該技術領域的常識者能輕易完成」113F 07/18 10:35
推 highwayshih: 我那時候就在想老任到底會怎麼申復 好好奇喔
但我真的沒想過他會用「這不是寶可夢(在地上打滾)」115F 07/18 10:38
推 sova0809: 別鬧了 越搞越丟臉 要專利訴訟也麻煩找有殺傷力的專利來做吧117F 07/1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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