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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Sg (○(#‵ ︿′ㄨ)○森77)
標題 [寵粉] 索尼在法庭直言買數位遊戲只是許可
時間 Tue Sep  8 13:42:52 2026


https://reurl.cc/NOxdlm
Sony在法庭直言買數位遊戲只是「許可」,玩家怒: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 T客邦 索尼在面對數位遊戲集體訴訟時堅稱,玩家購買數位遊戲僅獲得授權而非所有權。這場針對所有權的法律攻防戰,不僅挑戰消費者的既定認知,更將徹底改寫全球數位內容的交易規則與產業未來定義。 ...

 
Sony在法庭直言買數位遊戲只是「許可」,玩家怒: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面對玩家社群針對數位遊戲所有權的集體訴訟,遊戲巨頭索尼互動娛樂(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SIE)近日在向美國加州法院提交的答辯文件中採取了異常
強硬的法律立場。

Sony 在文件中表示,任何具備基本常識的理性消費者,透過 PlayStation Store(PS
Store)購買數位遊戲時,獲得的本來就只是「軟體使用許可(License)」,而非遊戲本
體的所有權;更直言數位內容並不具備實體商品的物理稀缺性,因此主張擁有數位副本在
邏輯上根本不成立。








這起集體訴訟由 4 名加州 PlayStation 玩家於 2026 年 6 月正式提起,核心指控
Sony 在數位商店結帳環節刻意隱瞞關鍵產權資訊,並未以醒目且直觀的方式向買家揭露
數位遊戲並不歸消費者所有的本質。

原告依據加州於 2025 年元旦生效的 AB 2426 數位消費者保護法案指出,數位商品銷售
平台必須在付款流程中以獨立、醒目且通俗的文字,明確讓消費者知悉所購商品僅為「使
用許可」;然而 PlayStation 結帳介面卻長期使用「立即購買」與「確認購買」等誘導
性字眼,僅在極不顯眼的小字中附帶服務條款連結,已構成對消費者的實質誤導。


Sony 在 8 月下旬向法院提交的正式駁斥中堅稱,PlayStation 服務條款與軟體許可協議
(EULA)已詳盡載明所有數位商品均為「許可而非出售」

Sony 甚至提出了一套極端的防禦論點:如果玩家購買數位遊戲等於獲得真正的所有權,
那麼當一位玩家「買下」某款數位遊戲後,後續的消費者就不可能再購買同一份產品。








原告律師團則抨擊 Sony 將關鍵限制深埋在動輒數千字的冗長法律合約中,絕大多數消費

者在點擊購買前根本無從消化這些免責條款。

除了加州訴訟外,Sony 正面臨多國司法與監管機關的嚴厲圍剿:墨西哥國會議員指控
Sony 停產實體光碟涉及強迫轉移消費的反競爭壟斷;英國正進行涉案金額高達 19.7 億
英鎊(約新台幣 827 億元)的消費者集體訴訟;荷蘭消費者保護組織(SMC)亦痛批
PlayStation 在歐洲收取不合理高價數位遊戲費用

法律專家分析,本案判決將成為全球遊戲產業的關鍵分水嶺,若原告勝訴,PlayStation
、微軟 Xbox、任天堂(Nintendo)乃至 Steam 都將被迫徹底重構結帳機制;若 Sony 獲
勝,數位內容「僅供租用」的霸王條款將正式成為無法撼動的業界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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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 => 超級漲價
軟體 => 吵所屬權
實體 => 快消失了

這可真是個好年阿(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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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人A:「這是讓感度減一半的藥Ψ( ̄∀ ̄)Ψ 。」
獸人B:「這是讓感度降低900的藥ㄟ(口一口)ㄏ。」
獸人C:「這是讓感度增加2000的藥L(ˋ皿ˊ)L。」
獸人D:「這是讓感度增加5倍的藥卍(/ 口 \)卍。」
獸人E:「這是讓感度增加500的藥ψ(.╴. )>。」
女騎士:「我當前的感度為-400,他們要以什麼順序餵藥才能將我感度提升至300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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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24.208 (臺灣)
※ 作者: SuperSg 2026-09-08 13: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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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8846177.A.CD3.html
ayubabbit: 都玩數位板就好了 數位主機 數位手把 數位遊戲1F 09/08 13:44
ty013877: 索粉不離不棄,願打願挨2F 09/08 13:45
Echobee: EULA無敵,難怪以前2K更新被一堆人噴3F 09/08 13:45
Pep5iC05893: PS主機狂漲價還賣到缺貨 剩索黑還在NO DISC NO BUY4F 09/08 13:47
class21535: 沒啥好強硬阿 現在哪家數位不是授權?5F 09/08 13:47
tacticalandy: 搭配之前索尼把3年未登入的玩家帳號刪除的新聞,就是告訴你當索尼要不許可你玩遊戲時你的錢就是丟水溝6F 09/08 13:47
zaz10113: 是說如果是許可,玩到不想玩能退錢嗎?畢竟之後也不需要了9F 09/08 13:48
johnny3: 從磁片時代買遊戲就叫買一份copy了 什麼叫只有使用許可11F 09/08 13:48
mrmowmow: 購買字眼改成授權就好了,但索尼一定不要12F 09/08 13:48
johnny3: 你要用購買這個詞交付的就是一份copy13F 09/08 13:49
inshadow: 索尼詭辯邏輯  就看美國法官吃不吃這一套14F 09/08 13:49
SSIKLO: 反正有人告索尼了,就看加州那邊法院怎麼判15F 09/08 13:50
pigin852789: 尊爵不凡 信仰無價16F 09/08 13:50
peterisme17: 奇怪為什麼就索尼會被告?17F 09/08 13:51
ayubabbit: 以後真的家機玩家不要再笑手遊玩家了
大家都只是許可權
倒了甚麼都沒有
大家都是一家人18F 09/08 13:51
micbrimac: 微軟沒有競爭力後 索尼就不演了22F 09/08 13:53
johnny3: 不然購買那個按鈕應該改叫解鎖 付錢就能解鎖使用權 就像遊戲裡買skin那樣23F 09/08 13:54
l68726872: 索尼真是寵粉www25F 09/08 13:56
jack30338: 一堆人不看文章的 歐美早就知道購買許可權這部分是沒問題的 現在都改告你標示不明顯26F 09/08 13:59
tacticalandy: 我突然想到,索尼只出數位遊戲,那一樣要PSN才能下載,那沒訂閱PSN的不就什麼都玩不了?28F 09/08 14:00
knives: 所以等於是租的概念?30F 09/08 14:00
ayubabbit: psn是psn ps plus是ps plus31F 09/08 14:03
RockZelda: EULA又不是萬能,如果認定只是許可,那銷售用詞本來就要明確讓消費者認知,而不是藏在文件中32F 09/08 14:03
speed7022: 即使索尼輸了,就只是把購買改成租用或是訂閱等字眼吧34F 09/08 14:03
tacticalandy: 哦對,連線的那個是PS+35F 09/08 14:08
XXV0: 朕賜給你 才是你的 朕不給 你不能搶36F 09/08 14:08
shingatter: 鬼扯,難道買實體片就買得到遊戲的智財權嗎?
不管實體或數位,買到的都是遊戲的備份,也應該要可以交易它。37F 09/08 14:12
magamanzero: 數位副本在邏輯上根本不成立..那我電腦裡面的軟體是?該不會我下載的是盜版的吧XDDDDDDDDD40F 09/08 14:14
MARVELHERO: 那steam是什麼?42F 09/08 14:15
kuninaka: 索尼:Aren't you thankful43F 09/08 14:16
CrazyCat21: 這就是那個會讓人忘掉ND的大新聞嗎44F 09/08 14:23
owo0204: 觀索尼寵粉,如飲美酒45F 09/08 14:25
DVDFAB: 什麼叫我買了其他人就不能買?那商店貨架上的複數商品是什麼鬼東西46F 09/08 14:26
polun: 講一堆屁話 就是不敢把購買兩個字換成租用嘛 看會少賺多少48F 09/08 14:31
supwillylin: sony是想當數位百視達嗎,可是價格還是跟實體一樣錢49F 09/08 14:31
jack30338: 關於購買這字眼跟購買能不能關服這件事 幾個月前停殺遊戲歐盟跟加州國會都表達的清清楚楚了51F 09/08 14:33
iqeqicq: 這算刑事訴訟吧?53F 09/08 14:35
anumber: 讓我們繼續檢討老任鎖機54F 09/08 14:39
away612101: 供三小,既然是許可的話,那下載後就不給退是怎樣
你就把許可收回去啊,垃圾55F 09/08 14:42
siro0207: 許可收回去 但錢不會退給你
數位內容並不具備實體商品的物理稀缺性 難怪要取消光碟57F 09/08 14:43
adk147852: 索索真的很愛教育人59F 09/08 14:49
shirokase: 『廠商的無良任性來自於消費者的放任』
昨天在電應板看到的名句,很符合索尼60F 09/0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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