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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night32907 (1元)
標題 Re: [新聞] 月薪扣52萬、球衣選51號 「統一獅胡金龍
時間 Mon Jan 17 11:11:11 2022


※ 引述《tomlishan (湯姆莉珊)》之銘言:
: 月薪扣52萬、球衣選51號 「統一獅胡金龍」正式亮相
: 〔記者倪婉君/台南報導〕胡金龍今天上午向統一獅報到,正式以獅隊球員亮相,他選擇
: 51號重新出發,月薪雖從去年70萬大扣52萬來到18萬,但獲得展開個人中職第9季的重生
: 機會。
中間恕刪

: 儘管月薪遭到大砍且已超過500天未在一軍實戰,胡金龍的打擊實力仍備受肯定,目前他
: 累計1042支安打及80發全壘打,也有機會挑戰千安、百轟里程碑。
                                          ^^^^^^^^^^
欸欸 是這樣的啦

頓號這個東西喔 有 and 及 or 兩種屬性  需要前後文一起看才能判斷正確

這段敘述雖然可以靠前文的 1042 來判斷是採用 and 屬性

但也的確存在讓人誤解的空間啦

所以建議以後記者朋友可以改成 "千安又百轟" 這樣就不會起爭議啦!!!

是說好像沒看過新聞寫過 "+" 這個符號  不然就可以 "千安+百轟" 也很好懂

還是說 不能用這些符號是業界行規??

這樣有沒有棒球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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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月薪扣52萬、球衣選51號 「統一獅胡金龍」正式亮相
01-17 11:11 knight32907.
ghostl40809: 與 及 和 都可以啦
記者文章習慣大概用頓號?1F 01/17 11:12
Archi821: +就根本不是中文啊,要寫只能用加3F 01/17 11:15
a5687920: [新聞] 周董的下一步 「千安、百轟、百盜」
之前就有新聞這樣用了4F 01/17 11:15
lens82801: 比較正式的報導不會用半形吧6F 01/17 11:16
a5687920: 正式的文章用標點符號沒問題啊 "+"就數學符號7F 01/17 11:17
lsps40803: 我是覺得頓號直接拿掉就不會有誤解了8F 01/17 11:17
a5687920: 你考作文寫千安+百轟 只會被扣分9F 01/17 11:17
說得也是~~~ 難怪我以前作文分數都不高 .....

※ 編輯: knight32907 (42.72.138.47 臺灣), 01/17/2022 11:18:28
※ 編輯: knight32907 (42.72.138.47 臺灣), 01/17/2022 11:19:06
easton123: 我也覺得頓號直接拿掉寫千安百轟就好10F 01/17 11:18
vanvanvan: 記者水準你是要要求啥11F 01/17 11:19
a5687920: 記者根本沒用錯耶 自己閱讀能力不行 別怪記者12F 01/17 11:20
jerkface: 完全錯吧,看起來就是千安以及百轟兩項個別紀錄啊13F 01/17 11:25
braveryhyde: 你自己都說頓號有&的意思,那還有什麼好發文...
正確使用卻因為普遍中文能力低落所以要求改正?14F 01/17 11:25
jerkface: 我喜歡棒球、電影,閱讀起來完全不是得出我喜歡棒球電影16F 01/17 11:27
a5687920: 不行了 這到底是閱讀能力不行還是邏輯不行
"千安以及百轟的里程碑" 懂嗎
千安跟百轟是分開的紀錄沒錯 但是能千安又百轟的人
就更少了 達成「千安、百轟、百盜」 則是更少18F 01/17 11:29
jerkface: 啊他用頓號就是胡有機會分別達成千安跟百轟的紀錄啊22F 01/17 11:31
a5687920: 他千安已經達成了 這邊要說的是 他能達成千安百轟的紀錄23F 01/17 11:31
jerkface: 但是胡已經千安達成了,他要達成的是千安百轟,所以不用頓號才是他要表達的意思啊24F 01/17 11:31
a5687920: 同時有千安跟百轟的人
這篇就告訴你說頓號有and的意思
不是分開看 懂嗎 所以你不懂頓號的用法阿
我買了香蕉、蘋果、鳳梨 請問我買了幾種水果?26F 01/17 11:32
jerkface: 不是欸,頓號這個符號就是有這種模糊性,那你既然可以寫千安百轟就好,何必加個頓號讓人有誤會空間30F 01/17 11:34
tinghsi: 這篇文真的笑死32F 01/17 11:35
lsps40803: 這都可以吵我覺得比較好笑...33F 01/17 11:36
a5687920: 因為記者說的不是紀錄 而是里程碑 哪有模糊性34F 01/17 11:38
Hans14: 暨35F 01/17 11:38
jerkface: 他加了頓號的表述,就是存在胡可以同時「千安」「百轟」達成以及只達成千安「百轟」兩種可能;如果他不是有寫胡已經1042安,就會有胡到底已經千安了沒的誤會啊36F 01/17 11:43
a5687920: 你先去了解里程碑的意思好不好
要是看不懂 一直解釋也是對牛彈琴39F 01/17 11:45
aaswdw: 怎麼那麼多國文魔人 平常都被糾正嗎可憐41F 01/17 11:49
kaiway3: 你們什麼時候對記者寫的內容這麼認真了42F 01/17 11:53
forgiveus: 他用頓號就是指「挑戰千安、挑戰百轟」,要嘛就用引號:挑戰「千安、百轟」,一堆人標點符號能力記者一樣低落還怪別人沒看懂43F 01/17 12:03
bxxl: 要強調複合紀錄,應該是連在一起寫吧
或是用括號包起來也有46F 01/17 12:14
jerkface: 對我來說千安是里程碑,百轟是里程碑;千安+百轟也是里程碑。但我沒有要吵的意思,只是作為與文字相關的工作者,認同原po的想法,認為在表述的精確性上這樣有疑慮。語言習慣是會約定俗成的,如果大多數人都能理解,那也沒什麼問題,謝謝指教。48F 01/17 12:21
ToujouAya: 、只有and 但本篇確實會讓人誤解
挑戰「千安and百轟」  還是挑戰千安and挑戰百轟53F 01/17 12:36
calculus9: &&55F 01/17 12:54
jyunwei: 其實棒球習慣而言,千安百轟已經是習慣的一句話了可以直接用56F 01/17 13:29
sorell: 千安且百轟,頓號改成「且」即可58F 01/17 14:33
paul51110: 我看是你的閱讀跟邏輯都不行59F 01/17 16:47
Aeolusfly: 沒問題吧挑戰千安、百轟 可以解釋成兩個都未達成待挑戰但已經有一個達成的情況下 就自然地變成挑戰複合紀錄啊自己閱讀完 然後解釋成兩個都待挑戰 然後來砲?60F 01/17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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