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標題 [分享] 買房給對方就是作死
時間 Mon Nov  1 23:35:49 2021



上一篇教大家在房間拉屎的文章好像滿多人喜歡,雖然我是不太知道為什麼大家這麼喜歡
屎屎尿尿的...但好像滿多人在問到底為什麼不建議婚後買房在一方名下。


執業了一段時間,因為大部分都在處理感情事件,各種亂七八糟的感情糾紛大概都見過了
,今天就來講一個買房在老婆名下的悲劇,來逃避編輯的催稿。


喔對了,不用猜故事是不是真的。
我的案例鐵定改編到連當事人都認不出來是自己,我可不想違反律師倫理。
就當作聽我話唬爛就好。

*補充:這個故事性別對調也一樣,跟男女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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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台男,他叫阿綠。
阿綠為了討老婆開心,或是為了節稅,或是要讓老婆有安全感,管他什麼理由反正就把房
子買在了老婆名下。


阿綠當時覺得也沒關係嘛,反正房貸都是自己在繳的阿,到時真的出了什麼事,房子很明
顯是自己買的嘛,最後一定是我的。


然後他就真的被綠了,慘。


兩人離婚之後,阿綠本想說自己已經退讓,讓老婆可以去跟小王私奔,老婆總不會把房子
給吃了吧,就跟老婆講說希望把房子登記回自己名下,人家當然不鳥他。


阿綠氣不過就提告老婆,說房子其實是自己的要老婆把房子還他。
他提出了所有匯款金流,成功證明了那棟房子確實是自己百分之百出資的,阿綠得意洋洋
的以為自己痛宰了老婆(還有小王,因為小王在阿綠被趕出門後,搬進了房子)。


然後他就被打爆了,慘。


法官說,你們兩個之前是夫妻,本來就財產會常常混在一起,也有可能是你們當初有協議
說為了讓老婆安心才買給老婆,或家庭分工就是老婆操持家務、阿綠負責金錢,所以沒辦
法只因為房子都是阿綠出錢買的,就說房子是你的,畢竟你也有可能就是愛老婆才登記給
她的阿!



阿綠不僅頭頂,臉他媽都綠了,只好來找律師幫忙。


中間過程不談,花了一年的時間慢慢舉證,二審竟然打贏了,法官認定當時確實沒有把房
子送給老婆的意思,判決老婆必須把房子還阿綠。


連我自己都很驚訝,以阿綠提出的鳥證據,我竟然打贏...
你以為結束了?律師的故事是沒有happy ending的,都馬血流成河。


老婆馬上出了第二招,他看到輸了就立刻提起「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
大概意思是:「婚後增加的財產要互分一半」


老婆說,好啊,既然現在房子是你的嘛,但畢竟也是婚後才買的,那依法你就要分阿,我
管你誰出錢的,反正在你名下就要分我一半的房價。


阿綠開庭時氣到差點把被告席給翻了,哪有人這樣的,討客兄就算了,林北買的房屋還要
跟我搶一半?


那時法官是中年大叔,他用彷彿看死人一般的看著阿綠,萬般同情的提醒他可以告侵害配
偶權求償,但也跟他說就算對方討客兄,婚姻財產可以互分一半是法律定死的,這沒得談



最後,阿綠真的就噴了相當於一半房價的錢給老婆,讓他跟小王快活了。
這就是婚姻中買房給對方的現實。


你第一個訴訟沒打贏,就是整棟送給對方;就算打贏了,對方也可以告你剩餘財產分配拿
差不多一半(最近有修法,稍微好一點點,但還是會噴一堆錢)


你說阿綠可以告對方侵害配偶權阿?
當他想起這件事情的時候,早就已經過時效了。


大家一起幫阿綠寫個慘字吧。


現在可以用這種嘻笑怒罵的方式來寫這些故事,但大家可能沒辦法想像當案件正在進行時
,當事人負能量有多重。曾經至死不渝的兩人,或許也許下了生老病死不分離的承諾,但
最後對簿公堂的理由,大多都跟情愛無關。



婚姻解消後,只剩金錢的算計而已。
一路以來,拆散這麼多對夫妻,雖然算計已經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但看了還是依然不
勝唏噓。


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我都真心希望你不要當阿綠。
否則除了被配偶海削一頓外,還要被我扒一層皮。


律師的生活,往往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且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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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s8069: 阿綠真的ㄉ慘1F 11/01 23:59
NewbieShiba: 笑死,看看女拳版+媳婦版推崇把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這就是她們想看到的2F 11/02 00:06
男女買對方名下都一樣好嗎
s213092921: 女人要房車作為婚姻保障,只有傻B台男才會無償過戶4F 11/02 00:27
GBRL: 新的知識又增加了,幫阿綠QQ5F 11/02 00:35
kangta0512: 約定分別財產制的話,是不是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了?6F 11/02 01:13
RaiGend0519: 房價沒扣除貸款額嗎?7F 11/02 01:13
kangta0512: 阿綠如果當初買自己名下的話,對方應該還是可以請求婚後財產對半?8F 11/02 01:14
Namukab: 好像要結婚前買吧? 有念法律的可以幫忙解釋嗎10F 11/02 01:17
deathly: 謝謝分享11F 11/02 01:25
abc32521: 婚前買 好像也沒用 除非是被贈與或繼承
因為一般人即便婚前買 也大多有貸款 婚後貸款減少的部分變成夫妻共用的資產 另一方即便不忠 也有請求權12F 11/02 01:30
對滴,但用語比較不精確,那叫「婚後財產」
abc32521: 但看之前新聞侵害配偶權的案例 有罰跟沒罰沒兩樣
現代法律對於婚姻 鼓勵夫妻雙方AA制 多出錢的比較吃虧的樣子 對家庭較不負責的一方 依舊主張用家庭勞務等
無形付出去請求阿綠的資產15F 11/02 01:34
winken2004: 推...19F 11/02 02:01
xdccsid: 總之呢,現在法律教我們不要結婚,或是結婚後也要小心哪天另一半想搞事你身家直接蒸發20F 11/02 02:05
CycleEnergy: 哀 還是放棄八22F 11/02 02:05
luckysmallsu: 有一種東西叫做婚前協議23F 11/02 02:08
ㄏㄏ.........
ghoul125: 推,裝大方是要付出血的代價的。而且結婚真的建議一律約定分別財產制,看夫妻或曾經是夫妻的兩人到法庭上把隱私事一件一件拿出來當作談判籌碼互撕真的很難看…24F 11/02 02:16
luckysmallsu: 假如是婚前男生買的房子婚後男生自己扛全部貸款而女生完全沒工作靠男生養也能要求剩餘財產分配?27F 11/02 02:16
xdccsid: 女方能聲明自己是家庭主婦阿,對家庭有貢獻怎麼不能分了除非你婚前的房子事已繳清,不然婚後繳納的沒用分別財產應該都會能分
像你名下有的祖產之類的就不會被分到,因為是真正的婚前資產29F 11/02 02:18
NSRC 
NSRC: 台女日常 ... 台男悲歌 QQ~~34F 11/02 02:55
luckysmallsu: 家庭主婦對家庭有貢獻要如何舉證?35F 11/02 03:03
jhct110: 律師的生活都在看八點檔
人比鬼可怕36F 11/02 03:08
luckysmallsu: 不過其實只要婚前協議就都能解
決了不簽就別結婚很難嗎38F 11/02 03:08
你你你逼我簽這個,是已經想好要跟我離婚了嗎...(下略一萬字,氣哭)
xdccsid: 這個舉證細節可能要給律師說明比較清楚,但就我查過得資訊,一般是賺錢方舉證另一方不務正業沒貢獻,來消減對方的財產分配額度
應該是比較少有舉證自己是家庭主夫婦時有無貢獻吧
而一般身為家庭主夫婦方通常是財務弱勢方,那想消減其權益則是由經濟優勢方來舉證才對40F 11/02 03:16
marktak: 看不出特別在哪 中國法律不就降...46F 11/02 03:26
eva19452002: 不管,我嫁給你做牛做馬,就不能過戶一棟房子給安全給我安全感嗎?47F 11/02 03:31
luckysmallsu: 家庭主婦如果不生小孩不工作對家庭有什麼貢獻?49F 11/02 03:45
nutta: 有點不懂,按照婚後財產互分一半的邏輯,就算阿綠登記在自己名下,不是一樣會被提訴訟要走一半嗎?那不是怎麼登記都無解?
 https://i.imgur.com/uNDMf5N.jpg50F 11/02 03:47
[圖]
luckysmallsu: 家庭主婦不生小孩不工作然後外遇要離婚還可以要求男生婚前買的房產分配?我雖然法律念的不多但怎麼想都不合理啊,那如果男女對調呢?54F 11/02 03:48
一樣啊
luckysmallsu: 要求分配房產ok啊但女方至少要舉證自己的貢獻吧?要男生舉證女生沒有貢獻不是很好笑嗎沒有的東西是要怎麼舉證?57F 11/02 03:51
法律就是要你舉證「沒貢獻」不是「有貢獻」
nutta: 法律真的很常讓人感覺在翻開覆蓋的陷阱卡欸60F 11/02 03:51
luckysmallsu: 奇怪中華民國法律遇到女權就變成有罪推定了?61F 11/02 03:52
Hey dear
這跟男生女生無關
nutta: 是說當初為什麼婚後財產一定要訂一個規範出來?不能都不要規定,用一句自己選的自己負責打發嗎62F 11/02 03:53
因為當初立法時,很多女生為婚姻無償付出,但沒賺錢,離婚後直接居居
luckysmallsu: 子女要求遺產特留分也是一樣要舉證有盡到撫養義務啊!難道可以跟法官要求請父母舉證子女沒有撫養的證明嗎?64F 11/02 03:55

就是啊
nutta: 是不是婚姻中只顧自己爽的人最賺XD儘量把錢花一花等離婚再把為家庭增加資產的那一位的一半付出拿走繼續自己爽67F 11/02 03:58
現在有法條制衡,但問題是在舉證
luckysmallsu: 我只能說如果男女收入相差太大那婚前協議一定要簽男女都一樣當你條件遠優於對方時是你有話語權婚前協議剛好而已69F 11/02 04:00
shawncarter: 結婚之前可以有婚前協議財產分開制啊 只是你這條拿出來很多女的會翻臉 因為通常都是女性比較窮72F 11/02 04:57
Freeven: 這是個女權大勝利的故事74F 11/02 06:09
havehappy: 長知識,就算提的出匯款證明,要打贏也是要憑運氣嗎(驚),那登記對方名下,到底要提出什麼證明才可以證明是自己付的呢?75F 11/02 06:32
JoyceTong: 不懂為何婚姻版大多出於自利發言
這明顯就是女的不忠,才會牽扯到錢的問題
要結婚麻煩請找正常人==
留言搞得好像是,利用結婚來賺錢似的
發言感覺防伴侶跟防外人一樣
當初就不要結婚嘛==
一堆留言蠻奇怪的78F 11/02 06:48
律師角度:人心隔肚皮,相信你的伴侶,這個真的非常正常。
但要知道會無償付出的關係,只有在親子之間。
havehappy: 沒有人結婚是為了離婚的吧,少數可能有(?,但你無法保證人心不不變呀85F 11/02 06:56
ricefish: 同意樓上 如果今天是男方外遇女生跟男生要財產 大家就會覺得合理了吧
法律就是預設婚姻本質是夫妻互相付出(不管你認為實際是不是)
所以才會這樣分 避免離婚後弱勢的一方什麼都沒有
真的提防你伴侶偷錢 結婚時協議訂好吧                 87F 11/02 07:01
joybarbarian: 我沒在怕的,車房都在老婆名下93F 11/02 07:05
恭喜你有個好太太
※ 編輯: PTTLikeshit (111.241.113.25 臺灣), 11/02/2021 07:09:50
adolf111: 這就是紅藥丸談的女本位社會 連法律也是 可憐吶94F 11/02 07:28
Freeven: 所謂的「為家庭的付出」真的有半棟房子的價值嗎?
更何況女方還是討客兄.....  唉   法律保障的是女人
當男人就是該死
https://i.imgur.com/cJ3AlVX.jpg95F 11/02 07:52
[圖]
angelafreet: 講婚前協議的腦袋在想什麼?真的呵呵99F 11/02 07:57
zacxyz: 律師大,感謝分享!326F 11/03 16:07
MLARAI: 阿綠不應該簽字離婚的327F 11/03 17:02
huuban: 那就分居吧! 啊, 都分居了又何必結婚...328F 11/03 22:57
pipipa: 慘... 還是單身好了329F 11/05 11:34
acesslai: 貸款都繳清了喔!330F 11/0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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