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標題 Re: [新聞] 非裝eTag不可?葉宜津:沒裝也有9折優惠時間 Tue Dec 31 10:54:43 2013
※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呼籲大家抵制
: 因為政府收集大家的通行資料
: 已經侵犯了人民行的隱私
: 我為什麼要讓政府收集我的通行隱私?
: 如果有一周超過200萬車次不用etag
: 政府一個月就要負擔2400萬的郵費+4000萬的處理費
: 我看政府能撐多久
: 幹!
: 我絕對不裝etag
如果你真的這反對違反個資法的話
您應該更反對葉委員的要求才對
照現在的規定來說
您如果申辦eTag您的個資是在您簽屬同意下讓遠通"蒐集"的
您自行授權的自然就沒有侵害個資法的問題
反過來說如果照葉委員的說法
沒有申裝的部分也要改由遠通寄發的話
那會變成怎樣??
那表示監理單位必須定期連動移交全部的車籍資料給遠通
包含車主資料和通訊地址
而這個動作...您有簽署同意嗎???
如果是由監理單位或高公局寄發
那是您同意的
否則沒申裝eTag..遠通手上就只有這台車通過幾個站啥時候通過的
並沒有車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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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196.48.18
推 wu0u4:懂你的表達 推回來1F 12/31 10:56
→ i7851:什麼?原來信件不是從天上飄下來的喔?2F 12/31 10:57
→ newfolder:遠通都搬出"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這種有問題法條 用etag的個資異業結盟收錢了 還有人在替遠通講話XD3F 12/31 10:58
原來您不知道那份可以"不同意"
到底是誰騙您簽同意的??快去告他
不過也可以事後申請不同意
知道您在哪是為了要計算跟您要收多少錢的佐證
這是必須要的資料如果能直接對應到您的eTag資料
也是您自行簽屬同意的
推 sevenny:你願意的話就不叫強姦了啦7F 12/31 10:59
拿您的車牌去對應他現有的申請人資料
對應不到的都丟給高公局
那快去取消
→ newfolder:根本沒通知交通部就發布這種規定 被交通部勒令暫緩
事後才改成可以不同意的這事 您知道嗎?10F 12/31 11:01
這的確是違反規定呀
第三方取用必須要有同意和不同意的分別
那現在還有只能同意嗎???
→ newfolder:知道還會講出"因為不受個資法保障所以沒侵犯隱私問題"13F 12/31 11:03
我針對的是那個說"已經侵犯了人民行的隱私"
吐草而已
要護他要不要說說現在如何侵害呀??
噓 tagso:為什麼不恢復人工收費? 一定要電子收費?14F 12/31 11:03
1,有人要賺錢
2.有人要省時
3.有人要省錢
人工收費除了提供就業機會外長期看來並沒有其他的好處
→ newfolder:這種話來 我只能說原PO神邏輯
不就笑死人 侵犯過被抓到改掉後就不算侵犯啦?15F 12/31 11:03
您要不要看看他說的侵害是侵害啥??
※ 編輯: smalltwo 來自: 113.196.48.18 (12/31 11:05)
→ smalltwo:回樓上...人工寄發你沒給他錢還要跟他要錢?對不對呀
現在人工寄發的部分政府並沒有拿錢給遠通eTag一筆5塊18F 12/31 11:06
→ cowboy183:有統計人工收費跟電子收費省多少時間跟金錢嗎?20F 12/31 11:07
這之前有討論過了
如果只計算人事成本的話人工收費比電子收費便宜十億
但是如果把設備折舊算和一些雜支電費算入的話
eTag便宜一些...
當然這是政府計算的數字
對用路人來說可以快速通關就可以省時
※ 編輯: smalltwo 來自: 113.196.48.18 (12/31 11:09)
→ laechan:689跟白海豚一樣會轉彎21F 12/31 11:09
推 YaPTT:遠通管高工局你不知道?22F 12/31 11:09
推 lisyu:樓上看看當初人工跟ETC車道通關時間就知道差距了,其實不少23F 12/31 11:09
→ cowboy183:我是說那些郵費跟行政費用 政府寄出然後跟遠通收!!24F 12/31 11:10
郵費行政費這筆錢政府並沒有給遠通.是由政府轉資料給政府自行寄發
要由遠通出錢要看合約內到底怎訂的
當然一個連罰單都會賴帳的單位
單就這事情肯定會跟政府告到底
※ 編輯: smalltwo 來自: 113.196.48.18 (12/31 11:12)
→ lisyu:所以才推etag呀,大家都裝就不用補寄,又不想裝,又要省人工費有沒有那麼好的事呀25F 12/31 11:10
→ cowboy183:其實我很好奇 國道收費為啥要委外 這明明就是穩賺的27F 12/31 11:12
這又是另外一層的問題了
政府是否有能力"經營"這玩意
政府現在一堆跟人民收錢的事情都委外一堆了
BOT是近15年來最夯的事情
政府的目標是只剩下管理監督的功能
※ 編輯: smalltwo 來自: 113.196.48.18 (12/31 11:16)
推 lisyu:我記得這是BOT案耶,由廠商建設,一定年限後收歸國有29F 12/31 11:14
推 d8613518:是的,就如同電影台詞「山也BOT,海也BOT」30F 12/31 11:15
→ lisyu:只是遠通好像一直想盧更多,不然像裝機這些,本來就不該出錢裝31F 12/31 11:16
推 d8613518:遠通之前就有表示不玩了,要高工局買斷設備並賠償損失,是高工局沒錢。所以當然被人牽者鼻子走。32F 12/31 11:18
→ lisyu:後來才用裝機率壓著遠通免費裝,才開始機器都用送的34F 12/31 11:18
→ j9145:遠通想不玩,罰金先繳一繳35F 12/31 11:22
噓 bency:就算有經過當事人授權 非該業務所需的個人資料還是不能收集36F 12/31 11:25
什麼資料非業務所需???
→ d8613518:遠通說啦,官司定案就繳。高工局先拿錢來買斷。
話說誰簽的蠢合約?37F 12/31 11:26
※ 編輯: smalltwo 來自: 113.196.48.18 (12/31 11:28)
→ marxOO:正確地說就讓政府負責非etag部分的業務啊.etag就會有競爭.既然遠通那麼不願意服務非etag使用者那就也別賺了.39F 12/31 11:31
→ lisyu:非etag不就照相收費這部分,葉立委希望這部分也給遠通^^"41F 12/31 11:33
→ marxOO:帳單完全可以電子化,也不會多郵寄成本.怎會一定要地址42F 12/31 11:41
→ smalltwo:因為我們的車籍資料email沒有必輸呀~~43F 12/31 11:43
→ marxOO:增登記就好,需要用的人再去歸併資料,甚至跟電信月帳單一樣第一次寄發就可以附上約定扣款,本來不用etag的就是很少上國44F 12/31 11:58
推 lisyu:因為會有人跳出來說不會用電腦沒有網路就不能開車喔
電子化一定可以,但沒辦法完全電子化,所以還是要有地址46F 12/31 12:03
→ marxOO:道的駕駛居多,收錢的管道現在那麼暢通,台鐵都能郵局付款了哪裡不能開車?奇怪又不是只限定使用電子帳單.48F 12/31 12:03
推 laukun:爭執個資只會轉移焦點 焦點是龐大金流跟利息歸誰50F 12/31 12:16
→ maniaque:呵,那就"開罰單"就好啦~~~~~~51F 12/3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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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非裝eTag不可?葉宜津:沒裝也有9折優惠
12-31 10:54 smallt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