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VS作者 Same (閃)標題 [新聞] 衛福部擬列管「超商集點」 垃圾食物不准換點時間 Tue Feb 11 13:19:58 2014
衛福部擬列管「超商集點」 垃圾食物不准換點
2014年 02月 11日 NOWNEWS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http://www.nownews.com/n/2014/02/11/1115103
買零食、含糖飲料,未來「超商集點」不准換?避免兒童接觸高油、高糖、高鹽類的垃圾
食物,去年11月才預告限制垃圾食物不得在兒少頻道廣告促鎖、兒童餐不准附贈加購玩具
之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1)天表示,有專家建議,應進一步把超商集點活動也
納管,因此,食藥署正在評估可行性,考慮一併限制。
食藥署是在去年11月預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其中
第3條明文限制垃圾食物不得在兒少頻道廣告促鎖,也不准以附贈或加購玩具等方式促銷
,但有專家認為還不夠。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草案預告之後,有專家建議,應該進一步把超商的集點活動也
納管,到超商買可樂、零食等垃圾食物,通通不准換點,以避免集點換贈品,成為學童「
擋不住的誘惑」。
姜郁美強調,納管超商集點活動可不可行,食藥署正在評估、檢討草案內容,將再度召開
專家會議,彙整各界意見之後,才會定案,也會明確界定限制對象為供應給兒童的垃圾食
物,一般成人族群不受影響。
不過,食藥署的新點子,卻遭到消基會、董氏基金會等也長期關注、推動兒童食安問題的
民間團體批評,認為政府「管太多了」,畢竟超商集點對象以成人為主,與其限制超商集
點內容,不如多從兒童飲食教育下手。
目前食藥署的草案對垃圾食物定義為:脂肪熱量佔總熱量30%以上、飽和脂肪熱量在總熱
量10%以上、每百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的反式脂肪酸達0.3公克以上、每大卡含鈉量達1
毫克以上以及糖熱量佔總熱量10%以上等5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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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225.2
推 PPPGGG:化工食物都不禁止了 竟然禁止垃圾食物( ′-`)y-~3F 02/11 13:40
→ nichew:西藥廠是自己開的,吃死都不用罰7F 02/11 14:54
推 horusli:大廠商不敢打,只敢管這種小事8F 02/11 15:16
推 jaykids:管太多..食安都不管,管只個9F 02/11 15:36
推 sonybug:下次要立法年滿18歲才能買垃圾食物嗎11F 02/11 16:58
→ DRIariel:很久以前好像有新聞 但麥當勞的兒童餐到現在還在送玩具?覺得先該管小孩買點數卡 不過應該也跟賣煙酒一樣結果吧..12F 02/11 19:22
→ longya:那全超商的東西不就都不能集點了嗎14F 02/11 19:26
推 ifl415:先談無毒再說。我吃垃圾食物不會比吃毒物早死。15F 02/11 20:16
→ Romeolin:政府應該先把垃圾官員清理乾淨才對16F 02/11 20:23
推 NSPS6150:垃圾食物的判斷有個標準嗎?被標識為垃圾食物廠商會抗議17F 02/11 22:25
推 rain00163:這一點意義都沒有 要是真的不送點數 我看很多便利商店的業績會掉 畢竟有些人可能是為了集點才去便利商店買東西的18F 02/12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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