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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63club (163club v.s. 183 club)
標題 [新聞]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時間 Sun May 27 06:53:41 201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119043.shtml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 肇事究責看路權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桃園縣七十二歲婦人陳張有穿越快車道,被騎重機車的鍾文勝撞死,鍾也受重傷。老太太的五個兒女和鍾互告賠償,法院認定老太太侵犯路權,過失較嚴重,判鍾不用賠,反而判兒女要賠七十三萬餘元,形成老太太被撞死,子女還要賠肇事者。 ...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林麗如、劉愛生/桃園縣報導】 2012.05.27 05:27 am



台北市民生西路靠近馬偕醫院路段,常有行人跨越雙黃線的快車道。
記者陳志曲/攝影
桃園縣七十二歲婦人陳張有穿越快車道,被騎重機車的鍾文勝撞死,鍾也受重傷。老太太
的五個兒女和鍾互告賠償,法院認定老太太侵犯路權,過失較嚴重,判鍾不用賠,反而判
兒女要賠七十三萬餘元,形成老太太被撞死,子女還要賠肇事者。


「我們失去親愛的母親,還叫我們賠對方,這社會還有公理?簡直是恐龍判決」、「要我
們賠,那他還給我們一個媽媽」,死者女兒陳怡辰和陳卓金氣得開罵,「這口氣無論如何
嚥不下去,要上訴到底,討公道」。


「我也是受害人」,騎重機車撞到老太太的鍾文勝說,車禍後腦震盪,昏迷一周,一年沒
法工作,至今還會失憶,「覺得可以提醒大家,行人也該注意路權」。

法官認為,不對的就是不對,行人也該遵守交通規則,不能侵犯別人的路權,判決都是依
鑑定委員會對過失比例的認定做基礎。

桃園地院調查,二○一○年七月三日晚上九點多,陳張有從中壢市延平路過馬路,沒走附
近的人行穿越道和天橋,直接穿越快車道,被騎六百西西重機車的鍾文勝擦撞。老太太倒
地,頭部受傷,五天後不治,鍾也滑倒、連人帶車撞到路旁水泥地,頭部受創。


老太太過世後,五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向鍾文勝求償四十多萬元喪葬費,以及五人各一
百萬元的精神損害;鍾也反告,主張老太太的繼承人賠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等一百多萬元。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文勝沒有酒駕也無超
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七萬五千元到十八萬餘元,但五人各領到強制險
理賠金卅二萬餘元,共一百六十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鍾文
勝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賠償七十三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



【2012/05/2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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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萬喪葬+五人各一百萬精神損害....

分明藉老母之死來斂財....乾勒~

第二段真她媽的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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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0.208
lxxlxx:違規還要人家賠 幹1F 05/27 06:54
srmember:老闆  三寶飯2F 05/27 06:55
stocktonty:法官判得好3F 05/27 06:56
bee12:判得滿公正的4F 05/27 06:56
yiwern:推法官5F 05/27 06:57
flydragon198:這才是正確的判決吧~~~要不然一些違規的還要別人負責6F 05/27 06:57
ggeneration:終於有個正常的法官7F 05/27 06:58
ellisnieh:這篇如果是在晚上八到十點搞不好會爆8F 05/27 06:59
fish880731:推法官9F 05/27 06:59
DavidYu:==================公平與正義回來了==================10F 05/27 06:59
ohmygodf11:推 恐龍家屬11F 05/27 07:00
flydragon198:如果不是那麼死要錢,我想騎士說不定摸摸鼻子認倒楣12F 05/27 07:00
sougly:沒超速  為啥會撞到..13F 05/27 07:00
rxhivzero:還有1/4勒 明明就自己亂來14F 05/27 07:00
flydragon198:畢竟撞死人心理也難過,對方死要錢才會被反告吧15F 05/27 07:00
sougly:五個兒女每人一百萬  科科16F 05/27 07:01
j73596:判得好 這樣才是公平正義啊17F 05/27 07:01
stocktonty:你在路上騎50~60突然有人穿越就會撞到啊18F 05/27 07:01
ichch:五人各一百萬? 如果沒有這種獅子大開口 肇事者也許根本不會要你賠車錢19F 05/27 07:01
gidapops:不然一堆老人會群起衝上大馬路 幫兒女謀(生路)21F 05/27 07:01
g8330330:好法官 所有案件應該比照辦理22F 05/27 07:01
bugmens:五人各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害,好敢講阿23F 05/27 07:02
LCV:給法官一個讚   這樣還嫌太少24F 05/27 07:02
liskenny:一人一百萬精神損害是怎樣?25F 05/27 07:03
ro123eo:真的判車主賠 之後一定很多人賽弄老人去給車撞賺錢26F 05/27 07:03
shouchyan5:這就是台灣 自己還敢很大聲27F 05/27 07:03
JackyChan:抱歉忍不住推 死 好28F 05/27 07:03
Technician:馬路三寶29F 05/27 07:03
eva19452002:5人各100萬,怎麼不去吃屎比較快30F 05/27 07:04
jokem:法官GJ31F 05/27 07:05
jack19931993:死的一方就一定對喔?  還喊恐龍法官  真難看32F 05/27 07:05
d9637568:這法官夠聰明33F 05/27 07:05
rxhivzero:車主要賠 那大家都不用去買要管制的木炭了 去給撞比較快34F 05/27 07:05
flydragon198:很多老人家過馬路,真的只有無敵和神勇可以形容~~~35F 05/27 07:05
rxhivzero:還有錢可以留給人勒36F 05/27 07:05
tort:判得好37F 05/27 07:05
sougly:以後看到有人闖紅燈就去撞他!38F 05/27 07:06
d9637568:這樣多生小孩去被撞一撞不就幾輩子都吃不不完39F 05/27 07:06
cuore5470:判的好40F 05/27 07:07
Sutai:如果什麼事情都要講求親權 那鬼父不就沒罪了41F 05/27 07:07
Jimmywin:法官英明42F 05/27 07:08
SlimeKnight:GOOOOOOOOOOOD43F 05/27 07:08
roader28:法官英明44F 05/27 07:09
keny:推英明的判決45F 05/27 07:09
ev331:GOOD46F 05/27 07:09
KTA0619:恐龍家屬47F 05/27 07:09
kodato:法官英明48F 05/27 07:10
doomhammer:判的好...49F 05/27 07:10
audiRS3:這樣判才叫公理50F 05/27 07:11
SlimeKnight:sougly你覺得跑法院+可能受傷&有後遺症換錢值得 就去51F 05/27 07:11
ev331:還一人百萬精神賠償 這個實在太貪了吧52F 05/27 07:12
LOVEMOE:法官英明53F 05/27 07:13
L2N:不得不推了54F 05/27 07:13
※ 編輯: l63club         來自: 61.230.120.208       (05/27 07:14)
qmaper:家屬想咬人結果繼承到賠償55F 05/27 07:14
volgarv:Good!!56F 05/27 07:15
coldface:這個判決還滿符合公平正義的57F 05/27 07:15
BAOY:每次看到父母親帶的小朋友違規橫越馬路,真覺得教育失敗58F 05/27 07:16
vertebrae:讚!59F 05/27 07:16
jeanvanjohn:好法官!60F 05/27 07:16
AmekawaKou:......那家屬還真敢講...台灣能少點這類的人嗎?61F 05/27 07:17
ccps0711:好法官qq62F 05/27 07:18
chen000:騎士還有1/4過失是三小?乖乖騎車欸63F 05/27 07:20
pojohn:以後路權大可以閉著眼開車 騎車了...64F 05/27 07:20
andante6851:呃...說看到闖紅燈的就去撞他的...小心被判殺人65F 05/27 07:21
pojohn:或是看到前方有人穿越你的車道.可以加速撞他(以不超速原則)66F 05/27 07:21
iuan:老天有眼 死好啊 讚67F 05/27 07:22
andante6851:路權大 卻閉著眼睛的 還是有過失 駕車本來就不該閉眼68F 05/27 07:22
pojohn:看到父母親帶小朋友違規過馬路 快開車撞他們啊..要說來不及反應69F 05/27 07:22
andante6851:加速衝撞一樣...那是故意的 會被判刑的喔...71F 05/27 07:23
Bennu:別傻了 你以為這樣就能殺人嗎 判定你來得急煞車 照樣抓72F 05/27 07:23
pojohn:被撞的人 得證明開車的人閉著眼啊..怎麼證明啊 ..73F 05/27 07:24
AmekawaKou:1/4的過失,應該是 人比車大 + 人情罪(死者為大)吧....74F 05/27 07:24
pojohn:也不一定是加速衝撞啊 ..只是本來能減速..因路權大就不減了75F 05/27 07:24
AmekawaKou:如果今天老婦是走斑馬線但闖紅燈 也許判決又不同了...76F 05/27 07:26
surna:GOOD JOB 死三寶77F 05/27 07:27
stocktonty:沒看到內文說擦撞頭部著地嗎 硬要延伸成加速衝撞?78F 05/27 07:27
acer758219:判的好啊!!79F 05/27 07:27
zennage:溫馨80F 05/27 07:28
ev331:什麼人情罪 是只是在交通路上都要隨時注意81F 05/27 07:29
jack19931993:反串不夠專業82F 05/27 07:30
fireda:竟然沒有提應注意未注意83F 05/27 07:30
acpr:法官這樣判還蠻少的,在路上還是得注意三寶啊!!
不然有子女的,通常一個人的精神賠償金是50-60萬元84F 05/27 07:31
ynd:爽86F 05/27 07:33
furbyyeh:回去跟你媽媽講阿 受害人換成你大概也是換位置換腦袋囉~87F 05/27 07:34
qmaper: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幾乎無敵....撞到就等著哭了88F 05/27 07:37
babyhello:這篇會爆89F 05/27 07:38
svince88:GJ90F 05/27 07:41
savemylife:五個子女每個人各一百萬?這種精神撫慰也太敢講了吧91F 05/27 07:42
arrenwu:這個法官是誰啊?應該公開表揚啊92F 05/27 07:42
wizardfizban:好法官 難得看到正確的判決93F 05/27 07:43
terop:在台灣你他媽真的就不要撞老人 光道義就賠死你 這新聞
是少數而已94F 05/27 07:44
chinhan1216:這五個子女真不要臉96F 05/27 07:45
smile0120:正直和善良回來了~97F 05/27 07:45
chinhan1216:重機騎士難得遇到一個好法官98F 05/27 07:45
jerrycat:不要丟自己母親的臉99F 05/27 07:46
clifford:恐龍家屬261F 05/27 10:03
YenChu33456:推推推262F 05/27 10:04
mikechan:幹得好263F 05/27 10:04
gldoetwecbb:這樣就對了!264F 05/27 10:08
EX37:超爽265F 05/2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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