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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itestripe (light me up)
標題 Re: [新聞]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時間 Wed Mar 10 14:24:54 2021


不好意思   小弟法盲  懇請各位解說一下
這個案例   似乎是法官不採信他不知道後面有車跟他競速  因此才會有此判罰

而被告所採用之抗辯
是說   他根本不知道後面有車跟他競速
所以應該是單純的嚴重超速

還是說  只要你嚴重超速  不管有無跟他人競速之意圖
都會用以它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來判刑????

小弟會這樣問是因為
當你在高速公路開車   你自己開快  驀然回首   後面忽然跟著一群車要跟你飆
這是很常見的狀況其實.............


大家應該都有注意過一件事
高速公路上   只要一台車很快飆過去   沒多久  很常見到的事情
就是後面接著又有兩三台用同樣的速度飆過去
這就是俗稱的;跟狗一樣  看到會跑的東西就要追;

可是第一台車其實沒有要跟後面的車競速的意圖
就算真的講有要競速的    是後面那幾台車
所以該位bmw先生的說法   我個人是認為不會難以相信.........吧xdddddddd

也就是  BMW本來就自己開自己的  開很快  後面的AUDI跟狗一樣看到會跑的就追
結果AUDI出事了
BMW被判刑


所以小弟要問的是
實務上  不管有無競速意圖  只要你超速的當下  後面的車死了  你也要被判刑
是這樣的嘛????

謝謝各位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307832
: 原文內容:
: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男遭判4年徒刑
: 2021-03-10 13:49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 60歲馮姓男子前年涉嫌在國道1號駕駛BMW,和駕駛AUDI轎車的華航副機師張姓男子高速競
: 速,導致張失控撞擊護欄樹木身亡。今天士林地院宣判,認定馮恣意與張在高速公路上高
: 速競駛,致張慘死,其父母悲送黑髮,依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
: 刑4年。
: 馮坦承過失致死,但否認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他辯稱,張的車輛始終在其
: 車後,因專注在前方車行狀況,並未特別注意到後方車輛,根本不知道張駕車行駛在後,
: 沒有競速危險駕駛。在案發現場國道南向25.2公里附近時,車速約在時速150 至180 公里
: 間,當時雖有自內側車道變換至中線車道,又變換至外側車道,但僅是超越前方車輛後直
: 線加速。
: 死者張男從美國加州Pinnacle航空學校畢業,2014年進入華航工作,2016年投入營運的空
: 中巴士A350-900機隊擔任副機師。平常喜歡賽車,臉書有許多賽車和跑車照。前年7月6日
: 清晨6時許,開車前往機場執行飛行勤務,卻車輛失控衝出中山高重慶北路匝道護欄,撞
: 進邊坡樹叢身亡。
: 判決指出,馮在國道一號南向25.2公里處高速行駛並不當變換車道外,也在南向24.2公里
: 處至25.2公里處與被害人競駛,距離非短,且馮的車速時速150 至180 公里,超速行駛持
: 續相當時間,又多次變換車道至張駕駛路線前方,並非僅短暫違規,亦非僅影響特定車輛
: 往來,馮駕駛方式已屬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
: 士林地院審酌,馮僅因一時勝負心作祟,恣意與被害人在高速公路上高速競駛,又未保持
: 安全間距驟然變換車道,嚴重罔顧自己、被害人及公眾往來安全,致被害人當場慘死,寶
: 貴生命遭到剝奪,被害人當時年僅30歲,其父母痛失愛子、悲送黑髮。
: 馮犯後並未坦承犯行,亦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之犯後態度。台北市車輛
: 行車事故鑑定會所認定,張不當變換車道外,與張競速,2人均超速行駛,終至失控而自
: 撞肇事,也是肇事原因。法院審酌依照刑法59條減刑。全案依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
: 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兩邊都競速  活下來的被判刑
: 副機師太衝動了  平常開飛機  對方不管開什麼車都輸
: 何必計較一時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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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 Wahrheit ist krumm, die Zeit selber ist ein Kr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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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BMW競速AUDI!導致華航副機師撞護欄身亡 男遭判4年徒刑
03-10 14:24 whitestripe.
F0r: 你有本事不要變換車道應該沒差1F 03/10 14:31
※ 編輯: whitestripe (36.234.147.53 臺灣), 03/10/2021 14:33:50
PtT0615s: 法官意思是後面有車要跟你玩你要裝俗辣
如果你逞勇加速後車跟上後車撞了你有事 簡單說就醬2F 03/10 14:32
comms0525: 後面想跟你飆?我怎沒遇過,你開跑車嗎?4F 03/10 14:33
PtT0615s: 競速不是三台以上才成立嗎??
改天自己飆車後面有車跟上來你要馬上裝孬就沒事了以後國道上你踩到150以上看到後車有接近要注意了後車技術差撞了,嘿嘿你就等地被關 法官應該是這意5F 03/10 14:33
Kepic: 上次在一號就真的遇到GLS跟Q5飆來飆去9F 03/10 14:37
foxbrush: 嚴重超速造成事故也會觸及公眾往來危險致人的刑責,沒競速ㄧ樣有責任10F 03/10 14:38
PtT0615s: 踩到150還被跟,這換誰都會繼續踩吧 法官判決不夠人性化 這樣不行 法律不是這樣讀的12F 03/10 14:38
bearq258: 這是開太快導致慢車嚇到犁田的概念嗎?14F 03/10 14:42
dahlia7357: 沒撞隨便你,撞到隊方就有對價關係15F 03/10 14:50
gkkcast: 飆車重機仔不要來反串好嗎 = =16F 03/10 15:04
elvis30901: 這個真的很奇怪,如果只是單純大超速,後面就是要貼著跟你尬車,這樣他撞死你有責任?17F 03/10 15:06
Eclipsis: 看被告怎麼舉證的讓法官認為行為是帶頭飆車吧?19F 03/10 15:15
lancelot123: 判決不是說你嚴重超速不超速那麼單純,重點在於你的嚴重超速,與他人傷亡有沒有因果關係。以本案為例,檢方提出etc門架雷射測得行車時速為200公里;監視器畫面則顯示,被害人與馮男以前後跟車方式高速飆車約1公里。合議庭故認定,馮男執意超速競馳、變換車道等致生公共危險的故意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應擔負刑責。20F 03/10 15:22
感謝您提供更清楚的細節
所以實務上法官還是會依據其他直接或間接證據
證明有無因果關係

如果把嚴重超速想成酒駕   可能就會比較好理解了
你酒駕本意也不是致人於死
沒出事那就是酒駕
可是有出事  而且有因果關係   那就會更嚴重
這樣理解應該沒錯?
dahlia7357: 看報導老飆仔從內側高速瞬切到外側
導致後面AUDI被逼到只能急切,然後撞飛出去
你200公里保持直線就算了,你鬼切別人的路線還喊冤如果這種切法無罪,以後國道100都能瞬切逼別人撞牆你沒有罪證確鑿,這種很少會判到四年的啦27F 03/10 15:23
gtyyxoxo: 奧迪如果沒飆就認同樓上講法 有飆那就活該32F 03/10 15:27
lucifershen: 才一公里 不就1X秒嗎 講的好像跟了10分鐘一樣33F 03/10 15:29
hyk99885ggb: 你只要超過速限太多就是公共危險啊34F 03/10 15:31
dahlia7357: 你一路200狂飆鬼切,任一輛車因閃你撞死,你就有罪無論撞死那輛是開80還是180,都跟你有關
你自己一個人飆200鬼切,後面閃你撞死的都跟你無關?沒人跟你競速,所以一切罪都能拖得一乾二淨?
這個老屁孩就是老屁孩,屁眼洗一洗進去吧35F 03/10 15:33
wtfhell: 靠 原來我是狗!40F 03/10 15:42
PtT0615s: 踩到200就算你鬼切應該也不會讓後車危險
依照國道標準你不超速120 200鬼切在你面前也是秒就消失車尾燈
你還來不急緊張一轉眼車尾燈就消失了好嗎41F 03/10 15:46
※ 編輯: whitestripe (36.234.147.53 臺灣), 03/10/2021 15:51:53
dahlia7357: 原來踩到200,隨便切你都免罪啦,記得去跟法官說45F 03/10 15:49
PtT0615s: 那你自己也超速照理來說腎上腺激發專注力+100這樣被嚇到 理應是自己體質差造成的怎麼怪別人46F 03/10 15:50
dahlia7357: 原來開兩百後,可以隨意變換車道,學習了
兩百後,被你嚇到撞車的,你完全免責,偉哉鬼島
會被嚇到是你反應太快,因為開200怎麼嚇的到人呢XD反正競速的前車永遠不是競速,是後車自己開太快48F 03/10 15:51
tntbear: 所以可以上訴阿,說不定會翻盤52F 03/10 15:55
dahlia7357: 可以改寫競速了,這樣競速永遠只有一台車有罪53F 03/10 15:55
cat031147: "又多次變換車道至張駕駛路線前方" 重點在這裡54F 03/10 15:55
dahlia7357: 我是覺得這兩台駕駛沒撞在一起死一死很可惜啦55F 03/10 15:56
lain2002 
lain2002: 蘋果事故圖BMW從內線跨3個車道直接切到外線才肇事56F 03/10 16:00
lain2002: 不管知不知道危險駕駛是跑不掉的
w10211: 但很多四輪說 重機嚇到我怎麼辦欸?58F 03/10 16:22
dwyanelin: 嚴重超速本來就涉及公共危險的範疇,本來就不需要競速這個條件59F 03/10 16:28
DYE: 如果超速造成附近的人發生事故 例如嚇到失控61F 03/10 16:29
dwyanelin: 其實就算後車沒事也應該判刑,只是台灣通常都是初四了才處理62F 03/10 16:29
DYE: 就算沒碰到 的確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重點還是在有沒有因果關係64F 03/10 16:30
pepe5566: 有dah大描述的情節那就可以理解了66F 03/10 17:04
Richie1105: 下次看到Focus和馬三都得躲遠一點67F 03/10 17:15
airmike: 嚴重超速本來就可以判公共危險罪了 反而過失致死因他是前車 他撇清競速意圖的話 反而未必能對價 結果這廝坦承過失致死罪 不承認公共危險罪是哪一招? 是因為前者可以和解 後者是公訴罪嗎?68F 03/10 17:29
berryc: 過失致死也是公訴啊72F 03/10 17:33
hg32658: 好好開車遵守交通規則和友善行車 很難一樣73F 03/10 17:43
five07: 開到200鬼切就不會造成後車危險xdd 車版水準和邏輯就這樣嗎?74F 03/10 17:55
heliotropism: 國3雲林定速150,還被超車76F 03/10 18:45
gx9900824: 前面的718帶頭衝 我幹嘛不加速77F 03/10 19:15
john668: 帶頭衝後面真的會有人跟 不是要競速.. 是怕照相機..認為前面的是老司機知道哪邊有照相會減速78F 03/10 19:16
mmppeegg: 這裡在戰什麼@@?80F 03/10 19:19
lcs0220: 會跟上去通常是覺得有人掃雷吧81F 03/10 21:06
shark157: 會成為法盲最主要的原因都是把法官當白痴,法官手上又不是只有被告的證詞,整篇都這麼長了在說飆車過程了,還在不知道後面有車?82F 03/1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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