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facebookig (魯蛇臉書)標題 [新聞] 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時間 Fri Nov 10 14:14:50 2023
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他不服提告踢鐵板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85797
行政訴訟判決:
https://tinyurl.com/yndfplr5
原告:
林彥辰
上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https://tinyurl.com/2xfj93pp
原告:
林彥辰
2023/11/10 12:3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林男去年5月開車於國道6號,此路段最高限速100公里,他卻
以84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亦即俗稱的慢車占用內車道當「路隊長」,被警方開罰3000元
,他提起行政訴訟,指稱法律規定,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最高速限行駛
於內側車道,這是「得」而非「應」,法官卻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駕駛可長時
間佔用行駛的車道,林男時速84公里,遠低於速限屬實,判決他敗訴,全案確定。
林姓男子於去年(2022年)5月25日上午,開車行駛於國道6號西向14公里處的內側車道,
被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快官分隊警員,以雷射槍測得時速是84公里,
該處最高速限為每小時100公里,警方認為他「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者-小型
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内側車道,速限100公里,行速84公里」的違規行為,於去年6
月底告發,處罰3000元,林男不服取締告發,向彰化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林男主要主張二點,其一是舉發通知單無效,該罰單並無完整的機關全銜,沒有法律效果
,其二是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
車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是「得」字而
非「應」字,其立法意旨應是小型車於不堵車時得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車速仍受最高速限
限制,而不是要駕駛一進入內側車道,就要以最高速限行駛,他聲明罰單撤銷。
彰化地院認為,警方的舉發通知單,記載內容核屬明確,舉發機關全銜(內政部警政署國
道公路警察局)雖漏印末2字,尚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也不致造成林男權益受損,不
影響合法性及效力。
至於限速部分,法官認為警方告發並無違誤,依上述法律規定,國道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
,僅容許小型車超車,或以該路段規定的最高限速為行駛,否則即應行駛其他車道,維持
高速公路之行車順暢,確保交通秩序。
法官強調,林男當時無超車,確實有「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事實,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原本即是超車道,不是駕駛人長時間占用行駛的車道,林
男時速84公里,遠低於該路段內側車道容許的最高速限100公里,據此判決林男敗訴,林
男上訴二審,說詞與一審相同,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也與一審相同,再度判決他敗訴
,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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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及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不超車請駛離內車道,即使你已達最高速限,謝謝。
全臺灣人都知道你【
林彥辰】龜速車不超車佔用國道內車道,不會開車就不要出門害人,
不受罰還提告,還不要臉繼續上訴,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天大地天我龜龜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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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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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
11-10 14:14 facebookig.
推 FSWIN1278: 死飆仔們又要高潮了!以下開放飆仔們高潮2F 11/10 14:17
推 ryu38: 會龜的人永遠自以為是不會檢討自己5F 11/10 14:19
→ kivan00: 罰不怕的啦 不是每次龜車都會被罰到6F 11/10 14:19
推 leutk: 搞不懂這種人的心態7F 11/10 14:19
→ facebookig: 飆仔跟龜速車,我更討厭龜速車,除非飆仔改裝排氣管9F 11/10 14:21
推 Benefits: 腳不會踩油門,手倒是很會按鈴10F 11/10 14:21
→ ga047768: 這不常抓,被抓代表平常很過份。12F 11/10 14:25
→ Lowpapa: 3000笑死人 至少罰個3萬吧 不痛不癢 果然龜車島14F 11/10 14:27
→ syldsk: 他沒到最高速限啊,有到最高速限的版本再來加那句吧16F 11/10 14:27
推 reallocust: 摸摸鼻子乖乖繳罰款就好,非得要搞到上新聞讓全台灣18F 11/10 14:27
推 Timbug: 叭他還會生氣咧19F 11/10 14:28
→ reallocust: 都知道自己是烏龜,公司同事怎麼看,老婆小孩或是老婆同事或小孩同學的家長怎麼看?20F 11/10 14:28
→ syldsk: 警察拍到一百的擋住應該也不敢開,超過一百的就會22F 11/10 14:28
推 louisxxiii: 林烏龜 這種速度就下去走平面啦
3000也在提行政訴訟
至少罰個三萬吧 不然烏龜怎麼會痛25F 11/10 14:30
推 KCKCLIN: XD不知道是不是PTT板友 好幾個同樣論述的 哭哭哦31F 11/10 14:37
推 zstan2008: 這樣不是證明:法院認可只要你行駛該路段的最高速度就合法!34F 11/10 14:39
推 DMW9527: 可憐 建議別開車了37F 11/10 14:40
推 hsmeal: 最賭爛就是龜在內線的38F 11/10 14:41
推 KCKCLIN: 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也與一審相同 XDDD39F 11/10 14:42
推 huei252: 難怪我最近跑國6的時候 ,感覺心靈速度有+1041F 11/10 14:43
→ KCKCLIN: 內側車道,原本即是超車道,不是駕駛人長時間占用43F 11/10 14:44
→ KCKCLIN: 之前某些很愛拿得以說嘴的ID快出來發表高見47F 11/10 14:48
推 rojin: 觀念差還想玩文字遊戲啊51F 11/10 14:57
→ arcross: 得和得的意思不同吧 如果是得的話意思是應沒錯61F 11/10 15:05
推 flexin: 笑了,活該62F 11/10 15:05
→ arcross: 但如果是得 那跟應確實不同意思63F 11/10 15:05
推 kissa0924307: 你如果84km超的了車也行阿 但你超完還是要回到中外線 不是一直龜在內線阿傻B64F 11/10 15:07
推 afune12369: acc仔:「我定速112一直超車啊。」怎解?67F 11/10 15:08
推 youGG: 車板也一堆這種人啊,根本智障68F 11/10 15:08
推 hmt17: 想起之前汐五北上龜車被撞 哈哈哈70F 11/10 15:09
推 MbvLectA: 車板就一堆這種的阿 閃我燈超我車都是尿急仔71F 11/10 15:10
推 eulbos: 112確實一直超車阿 還會頂到前車屁股 閃大燈也沒用72F 11/10 15:11
推 hesho: 應該開87就好74F 11/10 15:14
推 leocs: 可見得有很多人根本覺得自己龜在內線沒有錯78F 11/10 15:16
推 jinshun: 車版超多這種 每天罵別人飆仔 然後自己就是那隻內線開80的爛烏龜81F 11/10 15:21
→ jinshun: 國道多數塞車都是爛烏龜造成的 如果你不知道這個事實 代表你也是那隻爛烏龜90F 11/10 15:31
推 liko7676: 龜仔崩潰 發現宇宙怎麼不是以他們為中心97F 11/10 15:46
推 kevin963: 龜車的白癡通常不懂超車道三個字98F 11/10 15:49
推 alfa147: 龜車影響後車變換車道,大大提高發生意外的機率99F 11/10 15:52
→ greenx: 這種該罰 但若真的有保持最高速限其他逼車仔別亂來257F 11/11 13:58
推 SiFox: 林彥辰 不要龜在內線了258F 11/11 15:43
推 KeynesGG: 龜仔就是遜又難聽 飆至少還有進取速度之意 有人叫林飆 還沒人會叫林龜 林彥辰就是你啦260F 11/1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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