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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QK2 (ACE)
標題 [新聞]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
時間 Sat Jul 15 12:09:07 2023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的紙條判有罪

https://i.imgur.com/vabZ5xS.jpg
[圖]
鄧姓男子留「口氣很凶」的紙條警告亂停車主,反害自己吃上官司被判有罪。示意圖(記
者黃佳琳攝)

2023/07/15 10:1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鄧姓男子花錢租空地停愛車,結果被張姓男子把車位佔走兩天
,鄧男找不到車主,於是在擋風玻璃留下一張口氣很兇的紙條,揚言要把張男的愛車「鎖
起來」,張報警提告,鄧男被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6千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42歲鄧姓男子家中沒有空間停車,他花錢向住家鄰近地主承租用土地停放愛車
,去年10月1日凌晨3點多,鄧男不爽停車位被不知名的車主亂停,於是他手寫一張紙條,
夾在亂停車輛的擋風玻璃。


亂停車的張男取車時看到擋風玻璃上被夾紙條,拿起來一看,發現紙條上寫著:「是不是
你爽就好,這車位是我租的,你要停也留一下電話,停二天了,將心比心,你沒心我也沒
了,再一次就把你鎖起來」,張男自認看到紙條後心生畏懼,於是拿著紙條向警方報案。

檢方偵查時,鄧男坦承紙條是他寫的,但辯稱張男亂停車就算了,車上也沒留連絡電話,
害他兩天找不到地方停車,才會一時氣憤留紙條警告對方不要再亂停;檢方認為鄧男書寫
的紙條內容有「再一次就把你鎖起來」的字句,已涉及恐嚇罪,偵結後依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鄧男仍堅稱自己沒錯,不願跟張男和解,法官認為紙條內容已具有加害
他人財產的恐嚇意味,會讓一般人感覺財產安全受威脅,客觀上已可認屬「惡害通知」,
並達到足以使人心生畏怖程度,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6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64812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的紙條判有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鄧姓男子花錢租空地停愛車,結果被張姓男子把車位佔走兩天,鄧男找不到車主,於是在擋風玻璃留下一張口氣很兇的紙條,揚言要把張男的愛車「鎖起來」,張報警提告,鄧男被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6千元,得易服勞役。判決指出,42歲鄧姓男子家中沒有空間停車,他花錢向住家鄰近地主承租用土地停放愛車,去年10月1日凌 ...

 

如果沒有最後一句話或許就沒事了吧!
這判決是你服不服?應該上訴有機會扳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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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QK2 2023-07-15 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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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的紙條判有罪
07-15 12:09 JQK2.
tedpc: 少寫一個字的差異,鎖車無罪 鎖人就有罪1F 07/15 12:15
lancelot123: 法官知道是鎖車阿,最後一段有說是針對財產安全的惡害通知,這字條看文義就知道是指什麼了2F 07/15 12:19
cyora: 這二審會改判吧,一般人看起來的意思都是省略了「的車」2個字而已4F 07/15 12:19
primeblue17: 亂停別人車位還提高 這人有病6F 07/15 12:22
tedpc: https://reurl.cc/gDxLON7F 07/15 12:23
私人車位被佔能把別人車上鎖? 律師傳授這招讓安心鎖車
[圖]
地狹人稠的台灣,時常會上演私人車位被他人霸停的現象,PTT上有網友就發問該怎麼對付這些霸佔車位的車輛,網友討論一番,不少人提到「上大鎖」,但又有人表示上鎖會觸犯刑法強制罪。李郁霆、蔡如媚律師曾分享,只要將公告貼在出入口就可以「合法」上鎖要求車主賠償。 ...

 
smallxxoo: 現在佔人家車位,還可以如此厚顏無恥搞車位主人8F 07/15 12:24
lancelot123: 鎖車無罪那是強制罪部分好嗎…看看這篇檢察官是起訴什麼,不要牛頭不對馬嘴9F 07/15 12:25
huei252: 這判決就是教大家在台灣花錢租車位的肯定是白癡 ,直接停別人的停車位還能賺6000元11F 07/15 12:27
thomascal: 罰金不是給亂停的人…13F 07/15 12:29
keyneslan: 哈哈 爽停還有錢拿 法律已經沒用了14F 07/15 12:29
lancelot123: 簡單來說你想鎖別人車,就是先立清楚的告示牌告知會鎖車,然後鎖就鎖了,別沒事用紙條去寫些有的沒的15F 07/15 12:30
fenderrb: 笑死,連做壞事都不會17F 07/15 12:32
keyneslan: 政府鼓勵全國亂停車18F 07/15 12:32
chi17: 早說了最爽的就是停私人土地,上法院最多繳租金月租6000停二天就給他400,被停的想做什麼都是刑法19F 07/15 12:32
Bimmer3698: 就很多事情政客沒利益就不會去修法,現行法條就是隨便停別人車位,別人都很難找你麻煩,想告你,車位主人自己的成本更高更麻煩。21F 07/15 12:33
moto000: 放雞爪釘就好了24F 07/15 12:34
clkdtm32: 搞什麼鬼 車位被停真的會很不爽耶25F 07/15 12:34
rada118: 直接鎖還講,笨26F 07/15 12:36
longtimens: 不合理吧 他是佔領別人車位的情況下被鎖 又不是路上 做錯再先被鎖有什麼好恐懼的 檢察官浪費資源喔= =27F 07/15 12:38
benptt: 車頂放貓飼料就好惹30F 07/15 12:39
kobe7610: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31F 07/15 12:41
g31421173: 胎壁打個螺絲進去就好了 換個便宜的胎也是要一對
也要3000起32F 07/15 12:42
lain2002 
lain2002: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34F 07/15 12:46
knetlalala: 「司法這麼不被信任,法律人當然也要檢討。」35F 07/15 12:48
clamperni: 生氣很正常吧36F 07/15 12:50
ewolf: 直接鎖還沒事,幹嘛預告37F 07/15 12:52
VSshow: 哈哈  法官做得好!
一般人受法律管的,法治社會就是如此!
如果不是權貴就不要妄想可以自己解釋法律!38F 07/15 12:52
cmu1325: 下次就直接鎖41F 07/15 12:54
kitkat1051: 法官不知道住哪 去停他車位 看他怎麼應付 以後學他的應對操作就好42F 07/15 12:58
ludoren: 很多直接鎖車 去告強制罪被判無罪的44F 07/15 12:59
z01050906: 太扯,這種再來一次直接砸爛45F 07/15 13:02
nikesb: 鬼島法律啊。亂停你位置頂多罰一天$20046F 07/15 13:02
CaymanS: 鬼島司法就是溫馨47F 07/15 13:03
NotOtaku: 法官鼓勵大家侵佔停車位48F 07/15 13:04
brucielu95: 笑死 這時候又是惡害宣告了?49F 07/15 13:06
MeeToo: 各位法盲別再發表意見50F 07/15 13:06
brucielu95: 每次不想起訴判刑就說不足生懼
司法的標準就是高級法律人說的算嘛,難怪給人看不起51F 07/15 13:06
hhhhirooo: 可悲司法53F 07/15 13:07
qwe4560: 恐龍法官你以為叫假的?54F 07/15 13:14
mcwagamama: 垃圾法律55F 07/15 13:16
aa0968: 這法官跟張男都是鬼島加害者幫凶
鬼島真是犯罪天堂阿 搞事的不去罰 專罰受害者56F 07/15 13:24
horb: 台灣法官就是無腦判啊。以後ai判就好了
法律是這樣沒錯。所以我們也不需要法官。機器都會做的事58F 07/15 13:31
budaixi: == 他亂停你隨便移動他車也是犯法喔,所以網路上才有某些教學。61F 07/15 13:35
binshin: 慘你可以反過來告侵占~兩敗俱傷63F 07/15 13:37
poeoe: 台灣現在真的很扯 司法搞成這樣64F 07/15 13:38
Feriohan: 對啊,如果這樣判恐嚇,那侵佔應該也成立,法官是都不用看前因後果的嗎65F 07/15 13:38
aortic: 什麼垃圾做什麼垃圾判決67F 07/15 13:40
poeoe: 現在就是犯罪天堂啊 受害者表達不滿也不行68F 07/15 13:40
basterds: 台灣除了公務員貪汙罪別幹,其它隨便你玩69F 07/15 13:46
darkz: 可憐吶 犯罪天堂70F 07/15 13:51
ABA0525: 以為是中共新聞,結果最美的風景笑死71F 07/15 13:52
marx0126: 笑死 大家來去停法官的車位啊72F 07/15 13:52
ABA0525: 真的犯罪天堂,悲哀
又倒果為因了73F 07/15 13:52
EddieLai: 這種亂停別人車位 侵占能成立嗎
還是有別的法律能告...75F 07/15 13:53
isolove19: 法官有問題吧 這告訴人是表明以後還會停被告的車位 然後心生恐懼嗎77F 07/15 14:00
sm981512: 殺小啦==79F 07/15 14:02
PsMonkey: 等... 等一下,所以預告會鎖車可以被告?80F 07/15 14:09
goheihaley: 支持法官判決 都有錯 兩個都該罰
又不是先受害就可以傷害別人81F 07/15 14:09
dslite: 哪種螺絲效果最好?83F 07/15 14:10
goheihaley: 被告也可以告對方侵占啊84F 07/15 14:10
zxc052630489: 我被停直接鎖,幸好沒留紙條85F 07/15 14:10
crassus7217: 暖市有暖市的玩卜86F 07/15 14:11
babu5566: 法官不就是一堆比較會背條文的書呆子嗎87F 07/15 14:15
begwell0214: 就說台灣的法官就一堆三門法盲88F 07/15 14:15
babu5566: 有這種法官 難怪台灣亂成這樣89F 07/15 14:18
firzen48: 都要被告了 車主順便揍亂停仔幾拳吧90F 07/15 14:31
b18902040: 難怪都要偷偷刺破輪胎,原來都政府逼的91F 07/15 14:35
ayuhb: 多揍幾拳,原本只要罰6000變成要被關92F 07/15 14:37
mikayu: 司法就是笑話…93F 07/15 14:37
ayuhb: 真聰明94F 07/15 14:37
bgrich: 這事告訴大家被佔就直接做不要說,會被告恐嚇95F 07/15 14:40
yunsury: 車檔起來就換人打電話了,真傻96F 07/15 14:44
ks2384im: 反過來說如果亂停別人車位好像不會怎樣沒租約沒法舉證。根本天下無敵除非那位子你有辦法反向停車把他堵起來
告侵佔停兩天也沒有6000這案子根本賺爛97F 07/15 14:48
aq981334: 我就說不討論土地是否是公有問題,而是討論如果是私有土地 為什麼地主權力還這麼小??????
而且把你車鎖起來,到底哪一點觸犯法律中的恐嚇了?還心生畏懼?我聽到把你車鎖起來 一點都不心生畏懼啊?
這項判決 被告是涉及恐嚇罪,不是破壞他人財產耶
而且我舉例日本的案例,人家車子開到私有地,地主直接開車+障礙物攔著,不給錢不放行,日本政府拿他沒輒,只能花錢消災,為什麼人家權力可以這麼大?192F 07/16 15:46
bilibala: 法官有問題吧201F 07/1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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