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cjol (勤樸)標題 [新聞] 賓士拒檢飆闖12紅燈!警開3槍「後座男爆時間 Tue Jul 25 22:10:54 2023
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標題 [新聞] 賓士拒檢飆闖12紅燈!警開3槍「後座男爆時間 Tue Jul 25 14:12:57 2023
ETtoday新聞雲
賓士拒檢飆闖12紅燈!警開3槍「後座男爆頭慘死」…判決出爐
記者陳以昇、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巷內2022年3月間發生一起事件!一輛賓士車遇到警方攔檢,竟闖紅
燈加速逃跑,員警見狀連開3槍,車內一名27歲鍾姓男子腦部中彈送醫不治。事後開槍的
張姓員警被認定「違反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25日判他無罪,
可上訴。
起訴指出,張姓員警為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的員警,於2022年3月10日晚間10時至12時輪
值巡邏勤務,他深夜10時50分行經中和區中正路與錦和路口時,發現林男開著懸掛假車牌
的賓士,便上前攔檢。
不料,林男非但沒有停車受檢,反倒加速離開現場,沿中正路、連城路、景平路逃竄,張
警見狀沿路追趕,直到林男的賓士受困車陣中後,隨即下車並朝賓士後方擋風玻璃連開3
槍,過程中不慎誤擊坐在後座的27歲鍾男,鍾男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檢方認為,張警明知道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使用警械應基於急迫需要,不能逾越必要程
度,如果不是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致命部位。事發當時雖然林男拒檢逃逸,但他沒有
對巡邏員警、路人有衝撞或攻擊行為,對其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裝備也沒有立即、
明顯的危險,認為他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拒檢又加速以近100公里的時速在中和人口稠密的地區高
速行駛,且蛇行、闖紅燈12次、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也沒有減速慢行,導致斑馬線上的行人
需要奔跑來躲避車輛,另外,張警連開3槍也無法阻止賓士右轉揚長而去。
法官指出,就算右後座的鍾男不幸遭誤擊,因此受有頭部盲創性槍傷、顱枕骨骨折、顱內
出血等傷害,送醫不治的結果,但張警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
用,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
法官認為,張警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自難認有何過失
可言,不成立檢察官起訴之過失致死罪名,25日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25/2546992.htm
心得
賓士 偽造車牌 拒檢 逃逸 一次湊齊
無立即性危害都說得出來 他開車亂撞欸
下次配發火箭彈,一次滅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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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1.198 (臺灣)
※ 作者: cjol 2023-07-25 22:10:54
※ 文章代碼(AID): #1alsViR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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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jol (219.68.210.155 臺灣), 07/25/2023 22:11:42
推 hesho: 檢方有問題嗎4F 07/25 22:17
推 linleex: 這種直接六六火箭彈打下去就好6F 07/25 22:18
推 v0981: 感謝法官明理7F 07/25 22:19
推 udm: 二審恐龍應該會逆轉吧,二審最喜歡歪曲事實電一審了11F 07/25 22:26
推 GOPOL: 幹你娘哩 不開槍到時候撞死行人算誰的? 無罪就對了12F 07/25 22:26
噓 LALAO: 禁槍國家拿手槍手刃手無寸鐵平民大家叫好13F 07/25 22:31
→ udm: 手無寸鐵?原來汽車不是鐵做的?汽車是殺人利器吔14F 07/25 22:32
推 leo255112: 這打死不冤吧, 假牌還拒檢, 甚至衝撞行人, 該死啊15F 07/25 22:34
推 zxcbrian: 市區破百就是要殺人啊,沒撞到不算立即性危險?18F 07/25 22:36
推 KITAN: 恐龍檢方19F 07/25 22:36
推 chiz2: 假車牌闖12紅燈,這種人不死難道要檢查官死嗎?20F 07/25 22:36
推 legendrl: 假車牌還逃逸,開槍都不停車了,何況不開槍?21F 07/25 22:37
推 T8: 直接用T91侵徹力更好22F 07/25 22:38
噓 CVBL: 可上訴,不要二審又逆轉,台灣的司法很智障24F 07/25 22:41
推 MK47: 這次推法官 讚!25F 07/25 22:41
→ sinepitt: 檢察官全家被市區時速100衝撞會怎樣?32F 07/25 22:50
推 SakuraHana: 新北市長不愧是警察出身的,腦袋很清楚,不會鄉愿33F 07/25 22:50
推 arcross: 手上握的是改裝卡夢盤 手無寸鐵無誤34F 07/25 22:51
推 Aero0000: 敗類不打死難道等撞死其他人嗎?40F 07/25 22:58
推 court: 之前有看到影片是國道拒檢的 但不知道後續42F 07/25 23:04
推 jdkcupid: 闖12個紅燈就可以開槍,你各位在這邊嘴製造對立也可以開槍啊
不考慮比例原則,你各位遇到警察就被開槍你說好不好46F 07/25 23:11
推 willie0171: 開100衝人群,闖12個紅綠燈不緊急?沒掏槍怠忽職守吧52F 07/25 23:13
推 fonce: 違規仔違規成性,闖12個燈還嚴重超速都覺得不算什麼55F 07/25 23:15
推 gostt: 打死的好 為民除害 淘汰檢察官58F 07/25 23:19
推 cuteneo: 檢察官有事嗎...59F 07/25 23:19
噓 A80211ab: 應該禁止上訴
這傢伙沒把別人的命當命60F 07/25 23:20
→ cuteneo: jdk的比例原則真特別63F 07/25 23:22
推 Tahuiyuan: 新北地檢根本在浪費司法資源,直接不起訴就好了,還好新北地院的審判長既專業又具有職業道德。64F 07/25 23:24
推 sagatgod: 沒辦法,過往通常警察從後方射擊的,都很容易被判有罪,因為背對是要逃跑,代表已經沒有立即危害。檢方不少應該也是參考以往判例來認定居多66F 07/25 23:24
→ Tahuiyuan: 遇警則逃,非奸即盜。
今天這種拒捕的成功逃脫後,到別的地方滋事犯罪,縱放現行犯的警察反而真的會遭殃。69F 07/25 23:25
推 feisky: 辛苦警方了~74F 07/25 23:32
→ pei1006: 檢方意思是要撞死人才算有危害啦76F 07/25 23:37
推 Acme: 總算有正常法官77F 07/25 23:37
噓 drift024: 媽的這檢方是收多少才能講出這種幹話78F 07/25 23:38
噓 ifye: 開心 嘻嘻79F 07/25 23:40
推 Visnjic: 台灣有這種檢調真可悲82F 07/25 23:45
推 Ikaruwill: 還好有打死,沒打死變植物人才麻煩
不過這種案件且看且珍惜,照台灣司法這樣玩下去早晚警察會不敢開槍85F 07/25 23:54
噓 scooer: 跑啥洨死好啦肏88F 07/25 23:56
→ akirapai: 電視有看到很久前西門町不是有個衝撞員警被擊斃的89F 07/26 00:01
→ akirapai: ,警察好像賠很慘,晚景淒涼..91F 07/26 00:01
推 betkuz: 為什麼不是RPG 而是手槍呢97F 07/26 00:10
→ momo4571: 100公里市區逃根本就危險駕駛了吧,只是剛好沒斑馬線的行人被撞99F 07/26 00:24
推 kkkyyy: 法官給推!344F 07/26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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